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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随手翻阅三毛的《雨季不再来》,在为前几篇痛苦之后,又为了一个题目而窃喜——《逃学为读书》。
看文章,尤爱作者对自己读书经历的回顾,每次都可以得到满满的喜悦,那与他人相似的惊喜。这次,在惊喜的背后,是久久的无奈。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离书,好远了。
小时候很喜欢看童话书,但对学习拼音的记忆却不是很愉快。对于唐诗宋词也没有印象,记忆中最深刻的便是一个个童话故事,一幅幅插图:整个夏天只知道唱歌却在冬天受冻挨饿的蝉;跑到河边喝水被狼吃掉的小羊;由于是英文原版看不懂而让妈妈编故事的小白兔与小灰兔。我的童年中没有小朋友们相互嬉闹,没有不等楼下小朋友叫唤就跑下楼的记忆。有的是闷在床上看书的插图,直到现在,仍然相当厌恶插图。
真的读书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小学转了学,去了民权,老师布置了课外阅读书目。某个周末,爸爸都给买了回来。第一本读的是《鲁宾逊漂流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开始了各种阅读,包括后来酷爱的武侠和宋词。最奇妙的是以前常常作文重写的我突然开始拿作文的高分,开始成为了范文,不知怎么了开始成为老师口中作文很好语文成绩不错的学生。不知怎的背诵诗词不再枯燥苦闷,甚至自己用小本记录喜欢的句子。不知怎的了做起了当作家学者的梦。这些奇妙一直持续到现在。
我很感谢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我啃着她的作文辅导一直灿烂到现在。她让我多读书,她常读我的作文让我充满骄傲,让我对语文,一直怀有热情。
在印象中,从来没有因为上学考试而影响看书。假期自是不用说了,可以拿着老师布置的必读书目大摇大摆的和父母要,甚至可以在书店自己拿几本想要的而不被批评。搞不懂为什么别的家长不断往家里买书而孩子哭丧个脸,我一向爸妈要书,他们就不给呢!最磊落的理由是眼睛不好,可又不明白为什么不能用学数学的时间看“闲书”呢。那些顺流行船多久算明白又有什么用呢?!同时开放水管和进水管干吗呢?!当然,也不明白读“闲书”的好处在哪,只知道读着开心,看着那些陌生的生活方式,开心。开了学,便不能明目张胆的看了。即便是周末,读这些书也是被批评的。好在,我有自己的办法。学习的时候,房门是关上的,把学习书打开,摆好学习的架势就可以看“闲书”了。当然,还要仔细听有没有脚步声,一听到地板“吱吱”的声音就如同惊弓之鸟一样把书堆在其他书中,平复“砰砰”的心跳,最后才发现根本没人进屋,心虚地把教材翻过几页,再拿出课外书接着读。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因为这样,睡觉的时间总是很晚。小学十点,初中常常十一点十二点。父母都以为我是努力学习换来的中等成绩,却不知只是偶尔的认真和经常的偷懒小聪明。有一次听到妈妈和奶奶抱怨说我笨,不聪明,学习不好,让当时的我委屈的躲在房间里哭。直到现在想起来仍是委屈的想哭。我可能真的很笨,但当时只是认为是自己没有努力而已,如果努力,我也可以考出好成绩。原本的对自己的信心与骄傲就这样消失了。
在我的小学初中年代,我不了解偶像明星,不追星,不看港台的偶像剧,对日流韩流一无所知,不了解服装化妆品的品牌,更不了解上网玩电脑的乐趣,对交男朋友更是毫无心思。只有书陪伴我,那段无知而单纯的时光。
上了高中,一切改变让我猝不及防。开始上网上□□聊天;开始认识那些现在让我疯狂的日韩偶像明星,开始了看电视剧生涯。第一次和同学出去玩,第一次和同学看电影,第一次自己买衣服……那么多的第一次与后续占据了大量的时间,成为了生活最重的一部分。以至于一放假就开始研究什么时候看什么电影,什么时候去买东西哈皮,回家第一件事是打来电脑上网,不断追着没有营养的穿越文,有钱最先买碟,每月两本《COOL轻音乐》是必备的,开始羡慕别人帅气有钱的男朋友,相□□论某某的是非。
日子这样虚度,没有痕迹。
不久前遇到了小学的同桌,回想起曾经我们一起看《鞋里的沙》,一起写摘抄作业,忽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一直陪伴我的,现在离我很远。
整理书架,藏书并不是十分丰富,虽然别人总是用羡慕的口吻对我说你这人怎么看过那么多书,但是,当手触摸到这些很久没有碰过的朋友的时候,真的哭了。曾经那么真实的喜悦与充实满足是现在每天生活所没有的。即便在外面玩的时候总是笑的。
心里的寂寞空虚又怎么会是表面那么虚伪的东西呢。
我庆幸,我离开并不是很久,与未来,与一生相比,我还有机会,再次拥有这些快乐。我知道,从来只有我抛弃它们。它们总会在原地,等我。
“我得看书,在当时完全是生吞活剥,无论真懂假懂,只要故事在,就看的下去。有时看到一段好文章,心中也会产生一丝说不出来的滋味来,可是我不知道那个字叫‘感动’”。这话当然是写到心里了,小学时,最爱的是大仲马的书,《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真是百看不厌,这当然归功于大仲马曲折的情节,细致的对话,让人联想不断。我就常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人物,然后无法自拔。
看书的时候经常哭,很多时候只是哭,说不上个所以然来。只是觉得心里又闷又堵,眼泪自己就掉下来了。或许作家的力量就是如此,在不知不觉中触摸人心最柔软的部位,拨动心弦。哭的最凶的一次是看《红楼梦》晴雯死的时候。脑子里不断地想起这个曾经骄傲美好的女子凄凉的一个人在破屋中离开,这个时候,连她平日里的小性子也多那么可爱真实,撕扇的情节更是自在逍遥的让人羡慕。这是第一次如此深刻的理解了鲁迅先生对悲剧的定义。哭的最长的是看《城南旧事》。读了三遍,每一遍都是从头哭到尾,可怜的秀贞笑的时候带有泪坑的妞儿,我们看海去的纯真约定与我不是坏人的无奈辩驳,黄板儿牙赶着小毛驴接走了宋妈,还有最后爸爸的落花,这些人都随着“我”的长大而没有了影子。跟着失去的童年一起失去了。这些美好,无奈,心酸,还有成长。最深最真实的共鸣。
这些,那么深刻的印在了心里。
念这些我真正最爱的东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最喜欢自己随意的读,不为黄金屋和颜如玉,却真的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那些顿悟和启示,混在读书的快乐中一起而来,没有丝毫强求。
看着逝去的时光,看着书柜上那些书,心里突然浮上了一种跟自己那么遥远的无能为力和悲哀。
寻回丢失的时光。
“望着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的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然爱读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成了今日这份领悟和宁静。我的心里,悄悄地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我与书的距离曾经很远,一度很近。
而今。
我正在追寻。
新的距离,新的亲密。
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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