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没有休息日

作者:大胖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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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的自白 2


      及至处理完潘依依的尸体,我才感到懊悔,虽然她蛮横无理不尊敬长者,但是罪不至死。这事成了我心中的隐痛,以至于后来我冒着暴露的危险主动打电话给警察,声称自己是潘依依的远房亲戚,让警方尽快确认她的身份,给她的魂魄一个安息的地方。

      我找到师姐小彩虹的时候,余梁已经十五岁了。我没有让师姐看到我的样子。

      师父死后,我决定这辈子做个“隐形人”。因为我背负着寻找金碗、惩罚窃贼的重任。我不知道何时才能完成,所以只能生活在黑夜里,过着不见天光的日子。

      余梁年轻有为,是个好孩子,起码是个正直的人。

      我很想把娇娇许配给她,可是娇娇和他没有夫妻之缘,只有兄妹之缘——这或许就是命中注定吧。不过这样也不错,我死之后,娇娇也算有了个娘家人,替她撑腰,不至于让她受到婆家的欺负。

      我相信余梁会视她如亲妹妹一样的,我相信娇娇也会把当成亲哥哥看待。

      关于整治许跃一事,余梁的推理丝毫不差。

      我没有想到,那家伙是个人精,他用装疯卖傻骗过了我的装神弄鬼。

      我从不认为许跃是可以被饶恕的。他的坏,他的恶,比之苏一敏,有过之而无不及。当初在芦苇村,我一时大意,见他疯了傻了,就放过他了。现在想想,很是后悔。后悔也没用了,就看警方怎么处治他了。

      我杀的第三个人是熊毛毛,三师哥熊文兆的女儿。

      四十五岁那年,我经过百般打探终于找到了三师哥的下落。不巧的是,他刚刚得肺病死掉,我恨老天,为何我的运气这么差!

      三师哥留下了一儿一女。儿子敦厚朴实,在电子厂上班;女儿温婉可人,嫁给了一个厨师。帮忙料理后事的时候,我问起三师嫂关于那只金碗的事儿,她的回答是完全不知情。我当然不会轻信,趁她不在,我像贼一样搜了她的家,但毫无斩获。

      离开之前,三师嫂告诉我,她还有一个叫毛毛的女儿,当年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把毛毛过继给了一个远亲,此后再没联系过。我心有所动,开始寻找起毛毛来。虽然历经波折,好在天不负我,总算让我找到了。

      毛毛青春靓丽,身材高挑,唯一的缺点是不爱讲话,跟谁都爱搭不理的。她的养父养母皆已归天,她在一家珠宝店做营业员。

      一年之后,她成了那家珠宝店老板的儿子的女朋友。这小子流里流气,不学无术,成天出入夜店洗头房——毛毛为什么相中他?因为他爸是钻石王老五吗?我搞不明白。

      后来,我发现她的生活越来越糟糕,甚至沾染了毒品。我写过一封匿名信,劝她浪子回头。我在信上说:我是你父亲的朋友,看到你自甘堕落,我很痛心。既然有了家庭,就不要吸毒了,不然会毁了自己。

      但是她根本没把我的劝告当成一回事儿。某一天,我堵到她,向她挑明身份:“毛毛,悔改吧。”

      “悔改个屁,你算老几啊!”她满口粗话。

      “好歹我是你的长辈吧。”我语重心长,“听叔一句,毒海无边,回头是岸!”

      “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毒品不能沾啊,孩子!”我几乎是求她了。

      “老不死的,给我闪开啦!”她狠狠推了我一把,大摇大摆地走掉了。

      接下来的几年间,她和毒品几乎形影不离,成为一个令人生畏的女毒枭。我决定不能放手不管了,我想起伟人的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熊毛毛要是死了,绝对轻于鸿毛。

      ***

      半个月以前,我带着娇娇去芙蓉馆,赴余梁之约。

      之所以约到那儿,基于两点考虑。

      一,我发现了熊毛毛和芙蓉馆主江云山的“奸情”——江是有家有室的人,熊毛毛横插一杠子,当起了第三者。熊毛毛肯定想见到江云山,所以我提出芙蓉馆的时候,她不假思索就答应了。

      二,当然跟余梁有点关系,我想撮合他和娇娇。我对他说,哪怕是跟娇娇见一面,也了却了我的心愿。他同意了,并且提出在芙蓉馆见面。

      芙蓉馆是个公众场所,杀人之后,比较容易脱身,所以我那天找个理由把熊毛毛约了出来,然后顺手牵羊,杀死了她。

      选择芙蓉馆作为杀人现场,并非为了嫁祸江云山。我其实挺喜欢这个年轻人,不仅相声说得好,做人也很有骨气。另外,他是我四师哥叶文丙的徒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所以我看到他就觉得亲切。

      我常乔装改扮到芙蓉馆听相声,后院休息室我也勘察过,演员演出的时候,那里基本没人,很合适下手。

      不过,熊毛毛之死带给江云山的诸多麻烦不全是我的责任,余梁也有份儿。如果他不选择芙蓉馆和娇娇见面,我很可能另选地方杀掉熊毛毛。

      我借上厕所到了后院,熊毛毛在一间休息室向我招手。于是我进去,关好门。她上来就问:“不是想和我做生意吗,货呢?”

      “急什么,”我说,“我得先跟你说一件事。你妈病了,看样子是活不久了,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她?”

      “开什么玩笑,我妈八百年前就死了。”熊毛毛嘿嘿一笑。

      “你妈没死!”我解释道,“你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你是你妈最小的女儿,只不过一出生就过继给你的堂叔了,所以你的养父养母其实是你的堂叔堂婶。我若有一句瞎话,天打五雷轰!况且我这么大年纪了,用得着骗你吗?”

      “我不听这些没用的,我只要货!”熊毛毛伸出手来。

      “难道你眼里只有毒品没有父母吗?”我斥责她,“你妈虽然没养过你,但你是她生的,没有她,也就没有你!她快死了,想见你一面,你不能可怜可怜她吗?”

      “我可怜她,谁他妈可怜我呀!你以为我的日子就好过啊,一个女人跟那些臭男人做买卖、谈交情,我容易吗?”

      “最后问你一句,到底见不见你妈?”我的眼神充满杀意。

      “我也最后问你一句,手里到底有没有货?”熊毛毛针锋相对,冷酷无情。

      “既然如此,好闺女,黄泉路上,到你妈前面等着去吧!”我一个箭步冲上去,直接掐住了她的脖子,不给她出声的机会。

      一秒,两秒,三秒……

      终于,她昏过去了,身体软棉棉地附在我怀里。我摘去她的鞋子,扯下她的丝袜,缠住她的脖子,跟她作最后的告别。等她断了气,我用匕首割下了她的左手,拿毛巾裹住揣进外套里,然后装作没事人一般,大模大样出去了。

      回家路上,我感到很快慰,因为除掉她的性命,不仅是师父梁宝生的意思,也是三师哥熊文兆的意思。他们给我托梦,让我这么做的。我用熊毛毛的鲜血祭奠他们的亡魂。

      ***

      对于王荷,我也这么想,不是我要杀她,是她父亲和师爷要杀她。不过老实讲,直到今天,四十年多了,我始终没有找到王文龙师哥,他像幽灵一样消失了。我丝毫不怀疑是他偷走了师父视如生命的金碗然后远走高飞
      。
      他在老家有一对儿女。儿子跟着爷爷奶奶过生活,读书很棒,一直读到博士后,现在是一名航天工作者。

      我去找过他两次,他给我的印象非常好,热情又善良。女儿王荷随母亲改嫁到另一户人家,经历比较坎坷。先是后爹出车祸丧生,然后母亲也撒手人寰,留下了孤单单的她。

      王荷进城谋生,虽然历尽艰辛,但一直本分做人。几年后,她干起了皮肉生意,让我倍感痛心。某天深夜,我路过涡河大桥,看到两个女人推着自行车慌慌张张朝河边走去。这大半夜的,她们要干嘛,难道是偷鱼吗?

      车子后座放着一只大箱子,箱子好像挺笨重,她们走得很吃力。好奇心驱使我躲在阴影里,观察着她们的一举一动。我看到她们把箱子和自行车全部扔进了河里,心想肯定有鬼,我得一探究竟。

      我发现其中一个女人居然是王荷,于是悄悄跟了上去,一直跟到她们的住所。她们进屋之后嘀咕个不停,我就把耳朵贴在门上,偷听她们在说什么。我先听到王荷叹了口气,她问同伴:“应该没人发现我们吧?”

      “不会的。”同伴肯定地说,“如果是白天动手,不知道有多麻烦呢!”

      “谁也不想杀人,我是被逼的!”

      “活该他倒霉,骂谁不好,偏偏——”

      “别再说了!”王荷打断她,“记住以后给我保密。”

      听到这里,我大概明白了,原来王荷杀了人,然后把尸体扔进了涡河水里。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我的脑海顿时浮出“父债子还”四个字,父亲的债,儿子还不了,就让女儿来还吧。我决定杀了她。

      但我迟迟没有动手。不是丧失了勇气,而是心里存着一丝善念。我希望她能悔过自新,主动自首。但是她没有,她仍然堕落而自得地生活着。

      余梁的同学程乐爱上了她,劝她从良,她虽然答应了,但没有做到。我替程乐感到悲哀,同时坚定了除掉她的决心。

      二人大婚那天,我成功地干掉了她。

      如余梁所言,打牌的间隙,我去了王荷房间——师父含恨而死的地方。

      推开门,我看到王苛背对着我梳妆打扮。她以为是程乐进来了,“老公,怎么才回来?人家想死你了……”没等她说完,我抄起床头的玉枕,照着她的脑袋,重重地砸了下去。

      ***

      从潘依依到王荷,我完成了杀人四重奏。尽管那只金碗仍然下落不明,但我想我已经尽力了,我敢拍着良心说,马文骏对得起师父的大恩大德了!

      仙鹤山庄回来后,我彻底放松了自己。余梁对我的怀疑在我意料之中,因为我卖了很多破绽给他。我明白杀人偿命的道理,我该死,愿意接受道德的审判和法律的制裁。但是当七师姐小彩虹出现在面前时,我麻木的心一下子鲜活起来。

      我想到了以往的种种美好,想到了师姐如母亲般对我的关爱。

      师姐没有劝我招供,只是轻轻问了一句:“阿骏,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我的眼泪当时就下来了,哭得稀里哗啦。

      师姐说了一件让我万万不能接受的事情。

      “二十年前,梁府的女佣郑妈托人找到我,告诉了我一个秘密。当年盗走师父金碗的不是弟子们,而是她这个老妈子!郑妈一辈子独身,却在外面养了个儿子,这个儿子是师父的亲生骨肉。郑妈说,那一年,师父宴请宾客,喝得酩酊大醉,然后酒后乱性,把她强、奸了。事后,她没向师父索要名分,因为她自知身份卑贱,配不上师父。师父要是娶她,势必承受很多外界的压力。不久之后,郑妈怀孕了,但是没告诉师父,她托病回了老家,偷偷把孩子生了下来,然后寄养在一个亲戚家里。这事一直瞒了几十年,甚至师父去逝时,她也没有说出来。郑妈担心师父死后财产会被徒弟们瓜分,所以,为了儿子的将来着想,她一狠心,把金碗偷走了……”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我感觉自己要疯掉了,金碗明明是几位师哥偷去的,怎么会是郑妈?

      不过我的内心深处已然相信了师姐的话,她是天底下最善良的人,不会拿谎言诓我的。坐在牢房冰凉的地板上,回想起师姐的那些话,我依然激动不已。

      我想我应该冷静下来,好好反思自己的人生了。这一切到底是谁的错?

      师父?郑妈?还是我?

      身陷囹圄,很多事情都会让我感到害怕,但是全比不上可能失去女儿的想法。我以前很害怕,现在更害怕!

      娇娇是我唯一的牵挂,我爱她胜过一切!

      娇娇,原谅老爹吧。老爹对不起你,但是老爹真的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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