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量力接近高僧后我麻了

作者:一木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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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她蜕变的启蒙书



      看完,苏厌厌脸色已是煞白。

      “如何?你还要说自己什么都不知吗?”孟鹤棠冷道:“你也是福大的,昨夜城中已有寻你的动静,一队队夜行者呼啦啦地飞檐走壁,偷看每家每户的闺女,反倒是露宿街头的你没被发现。我却是凄惨,这纸条是今早宽爷差人送来,那会儿你刚被抬进来,书就掉到了我脚边,敢情是掐着点儿让我救你于水火啊?我孟鹤棠从不欲掺和这种事,奈何昨日算是借你之力制住了宽爷,才没有一脚将你踢出去!”

      苏厌厌从塌上起身,含泪跪在孟鹤棠面前:“孟先生,我当真不知外面这般凶险,请您再帮我一次吧!”

      苏厌厌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了孟鹤棠,并说了她停留在这里的原因。

      “呵,事情竟是如此之巧,这么说来,那巫家赶人也是赶地刚刚好了!”孟鹤棠不禁感叹:“为今之计,你只能深藏起来,你父亲童秋山他现在自顾不暇,绝不是见面的好时机。我会对外放消息你于今晨出城,这样,追杀你的人自会慢慢离开。如何,苏姑娘可同意?”

      苏厌厌点头感激:“让孟先生费心了,学生感激涕零!我身无长物,做过苦役杂役、买卖、文书等活计,若您不嫌弃,我什么都愿学愿干,定倾力而为,以报先生的救命之恩!”

      孟鹤棠不能置信地扫了眼她这瘦不拉几的五短身材,低声嘀咕:“居然还做过苦役,这童秋山重男轻女不成……”苏厌厌疑惑看着他,他轻咳地重振威严:“遇着你这丫头片子,确是费了孟某我不少的力气,要你个报答也应当,这样吧,你识字,便给你个小夫子的差事吧。”

      ——

      自此,苏厌厌在孟府住了下来,这一住便是十日。外头消息不多,无非是皇帝病重,边城战火连连,那位哑巴主帅将频临崩溃的军队重振士气,一举夺回了失去的州城,除此之外,再没别的,不仅童秋山,之前那些神秘的追寻她的人也一并没了消息。

      这十日里,苏厌厌一点都不无聊,因为孟鹤棠给了个不大不小的差事给她,便是陪孟鹤棠的五岁女儿小肉丁儿念书识字。

      这小肉丁年纪小小,性格已和她爹一样臭,又调皮之极,没有一刻是坐在凳子上的,苏厌厌不管怎么哄都不肯安静坐下看书,实在叫人头疼。

      总算明白孟鹤棠这么一个有名的夫子,为何要请其他人教自己女儿了。

      后面,苏厌厌终于想到了让小肉丁喜欢上念书的法子。小肉丁喜欢玩,她就制定一些游戏,可以一边玩一边学字背诗。小肉丁喜欢在墙上乱画,她便让她画小动物让她猜,猜中了就和她一边学动物叫,一边学写动物的名称。如此游戏与学习结合,十日以来,竟也让小肉丁学会了十余首诗,数十个字,连孟鹤棠都交口称赞。

      日里陪小肉丁儿玩闹,夜里苏厌厌也不闲着,她废寝忘食地在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事儿。

      这事儿得从她第一次陪巫留芳踏进麒麟书肆的时候说起。

      她第一次走入麒麟书肆便发现,这书肆与她所见过的所有书肆都不同。

      其一:此书肆里的书为了吸引顾客购买,有在封面刷香扑扑金粉的,有名人署名盖章的,有奇异会变色之画像的,还有粘一片飞禽之羽的,甚至,在书中夹了购书优惠券的……种种促销方式举不胜举令人称奇。

      其二:也是让苏厌厌为之艳羡的是,这书肆还接收原创书稿,择优制成书册,放到书肆中阅览售卖,若在一定期限内被售空,便会再版五倍的数量,发放到与麒麟书肆有交情的其他书肆中售卖。

      因麒麟接收民间手稿,自有许多讲述奇闻异事、非主流的书册,巫母大骂道德沦丧的那本书,便是在麒麟书肆里淘得。也不能怪巫母唾骂,这本《妖僧奇谈》确是向苏厌厌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刚拿到这本书时,看书名苏厌厌就猜到此书讲的是和尚与妖女的情缘,牵涉了妖魔鬼怪,可见真实度不高,只当随意欣赏便将其买下。可越看到后面,越发觉得书名不似表面简单,果然,看完后苏厌厌心中某个角落崩塌了,有些东西在悄悄改变,影响之大,日后常常恼恨自己,当初为何要拿起这本书。

      《妖僧奇谈》的故事发生在荒漠之中,一位年轻的独行僧骑骆驼游历到此,遇到一位带着一只小红狼的美人儿。美人儿来自沙漠另一边,横跨荒漠是为了给她心爱的小红狼治病,可出门太急,没有叫上仆人,又遇到沙匪将食物骆驼抢走,在这样烈日下走了一天一夜,已然支撑不下去,幸而遇到了独行僧。

      独行僧将食物和水给了美人儿和红狼,并照顾她们度过寒冷的夜晚,第二天,美人儿与红狼恢复许多,美人儿大为感动,抱住独行僧求他将自己带在身边,做妻做妾,任其使唤。

      独行僧断然拒绝,与美人儿耐心劝导,美人儿恼羞不听,当即脱衣逼迫,称若不从她便一路裸身跟随。独行僧大怒,转身即走,这时后面传来惨叫声,竟是小红狼一口咬断了美人儿的喉咙。美人儿一死,红狼即平地变成了一个姑娘,浑身污血地跪在独行僧身前。

      原来,红狼实为刚刚修炼成精的小妖,这美人儿乃捉妖人,专抓灵兽卖钱。

      几日前红狼在沙漠觅食中了美人儿的陷阱,美人儿便准备将红狼带出沙漠卖掉,不想途中遇上一群沙匪,将美人儿所有钱财掳走,幸而遇上独行僧才活命。

      好巧不巧,美人儿年愈二十因高傲一直未能觅得郎君,美人儿正为此事焦心,此番被她遇到容貌出众的独行僧,心里窃喜不已,势要以不择手段拿下独行僧,才有了后面的脱衣相迫。不成想,美人儿竟忘了衣内有扣着红狼的灵锁钥匙,这一脱,钥匙掉到了红狼跟前,给了红狼发威的机会。

      这红狼年纪不大,不及美人儿漂亮,却比其多了份天然的野性妖娆,顾盼之间灵气逼人,叫人难以移目。

      红狼作为妖精,面对僧人第一想到的当然是想吸食他的至纯精元,因为僧人的精元能助灵力大涨,外貌都会美上许多,是妖精们最想得到的食物。但她没有这么做,只请求僧人让她报恩,做一个隐形的保护者,护送他到达目的地。因为此地怪力乱神甚多,他一个白嫩僧人绝无可能安全走出。

      僧人犹豫,红狼又承诺始终与他保持三丈远距离,待他不需要自己了便自行离去。僧人这才一笑允了她。

      独行僧从未说过目的地在何处,只是骑着骆驼在荒漠中一直走一直走,红狼始终跟在后面从未拉下,也从未行近半步与其言语。途中遇过三只抢僧人的妖,都被红狼击退,她模样弱小,咬起人来忒狠,狼妖果然不同凡响。

      后面遇到一位公子,对红狼一见倾心,跟在红狼屁股后面不愿走,红狼慢慢对其有了兴趣,大大方方与公子共乘骆驼,倒显得前头的僧人十分孤单。这样走了数日,夜里独行僧在篝火前打坐,耳边是两人零零碎碎的嬉笑打闹,他招来红狼,对其说:施主的任务已完成,贫僧无需守护了,施主自去吧。红狼听了摇摇头,称不出沙漠她不会离开,说完便回到公子身边与其偎依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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