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经卿,Go!

作者:狸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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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每个人都需要认识一个田凯

      身患日常没衣服穿绝症的成年人经卿站在衣柜边发愁。

      连衣裙下面的手机突然传出尖叫以示存在感。

      “Emma生日会,今晚,人家的新戏马上就上,一整个宣传周期的文案,你不想办法争取蹦什么迪!”

      电话那头责怪声连连。

      经卿夸张地捂住耳朵:这种真人版夸夸群的场合,以后别叫我,受不了那气氛。

      “你是有海外资产还是怎么?有什么资格受不了!不要还房贷啊!”

      经卿沉默。房贷是她的软肋。房贷加上社保,不吃不喝一个月的固定支出就有一万五,她懈怠不起。

      “……你放心,他在车墩呢,刚进组,来不了。听说又是民国戏,你俩分手之后他挑本子的眼光也不行啊,也不知……”

      经卿终于丧失了好脾气:张刀刃你说完了吗?

      张刀刃,人如其名,一个时刻提醒经卿把时间和金钱都用在刀刃上的女人,鞭策你力争上游不要在艰难险阻的人生路上跑偏。

      你需要前世五百万次回眸才能拥有这样的朋友。但你也时常想抽自己:我为什么要回头啊!

      “你一天不脱单,我就当你还在想他。”

      “拜托,我跟徐晨曦分手一年了!就算是全身整容,6 个月也恢复了吧。我就那么弱?”

      “你弱不弱自己清楚。”

      张刀刃丢下这句话。

      恋爱一年,分手一年,徐晨曦的事业蒸蒸日上,按说两人早该在对方的生活里彼此屏蔽。但同在一个圈子里,想完全避开,哪有那么容易?何况徐晨曦还时不时给经卿介绍几个项目,让她小赚一笔。

      经卿自认进化不完全,在金钱面前,还没法做到那么有骨气。

      但今天,她只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晚上,不工作也不思考。

      田凯恰好帮了她的忙。

      在北京,每个人都需要认识一个田凯。田凯,富二代,夜场小王子。他是一个巨大的社交能
      量场,能把人和事攒起来。他的局都是纯玩儿,没有目的性,零社交负担,满足经卿“亲近
      人类,但远离人”的小愿望。

      几乎每个星期,经卿都会被田凯拉进各种群里。喝酒、桌游、世界杯、密室……经卿酒量不行,出勤率不算很高。参加蹦迪局,也是第一次,所以有点拿捏不好分寸。

      露背裙?太妖袅。穿个条纹T吧,又过于随意了些。夏天以来就没怎么运动,就当……今天是活动下筋骨。

      人啊,为什么不是无脊椎动物呢?

      十分钟后,镜子里的经卿穿上了白色短背心,露出一小截腰肢。

      黑色阔腿裤+老爹鞋,像是刚从健身房出来,随时准备被街拍。

      经卿的马甲线是薛定谔的马甲线,时隐时现,隐时居多。此刻还有那么一点点要冒出来的意思,经卿戳戳肚子。

      朋友,喝完今天这顿,怕是又要有日子不见了。

      那今天喝不喝?当然还是要的。

      夏天余韵未消,但毕竟已是初秋,经卿又套了一件破洞卫衣在外面。松松垮垮的打扮让经卿看起来特别单薄。

      即使在三里屯这样的地方,这种朴素至极的打扮,她获得的注目一点也不少。

      一路上,微信群一直跳啊跳。田凯早就到了,和杨子琪一杯一杯地喝着红酒。杨子琪在之前的狼人杀局上见过,是人人都会喜欢的那种姑娘。

      最新秋款香奈儿外套,高跟短靴,长纱裙、Birkin……这些昂贵的单品与她不谙世事的脸意外和谐。

      经卿至少认识六个拥有同款面孔和同款家境的姑娘,大概这就叫教科书般白富美的脸。

      经卿,快过来。

      杨子琪站在一堆粉色现代艺术品中间招手。

      东西给他就好。

      一只手接过一大一小两只包。

      女生拍照时都是旁若无人的,两人拍到再也笑不动,经卿才想起刚刚并不算旁若无人——那只手的主人一直在看着她们,脸上一红。

      想拿出镜子照照,那只手又及时地把包送到经卿面前。

      小覃住得近,就喊他一起来了,我同事。

      Social并非本意,也难怪经卿有点怠慢,又带着一半害羞,她眼皮轻抬,那个站在黑影里的男生对经卿点头。

      激荡地音乐一波一波袭来,随后的两小时里,舞池里的人儿将在高达100分贝的音乐中,喝掉上百斤真真假假的洋酒,甩头三千多次,共消耗至少五万大卡。

      学过两年拉丁的经卿,数据要远在平均水平之上。不知跳了多久,她旁边多了一个陌生的男孩,一点点试探着搭她的肩,想把她圈在怀里,经卿轻轻移开,他跟了过来。经卿又移,他又黏上,眼看着他掏出手机。

      经卿皱了皱眉,四下张望,正与背后一束望向她的目光撞在一起。

      第二次了。

      经卿挤过去,捏着他的袖子,从人群中闪出来。男生也不说话,默默跟在经卿身后。

      大部队早已在吧台前歇着。

      经卿接过田凯手里的酒仰头喝了一大口。喝得太急,看起来有点贪杯。

      又一杯酒塞到经卿面前。

      你好,我叫覃来。

      啊,是他。经卿莞尔,好像知道这一刻一定会发生。

      是“明朝有意抱琴来”的琴来吗?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这是经卿顶喜欢的李白的诗。

      覃来楞了一下,立刻笑了:是手到擒来的覃来。

      这个人,有趣。

      经卿扬起脸,眼前的人白白净净,单眼皮,白卫衣牛仔裤,不是多么出众,但清爽斯文。
      是妈妈们会喜欢的那种……哎,胡思乱想什么呢?

      经卿,听了一晚上,原来是这两个字。真好听。

      也许是扫二维码时贴得太近,经卿玩心大起,踮起脚,覃来的心也跟着提起来。

      尖尖小脸悬在他的肩膀上方,因为喝了酒,喘息声有点重,一下下冲击着他的耳膜。他无比期待她能把下巴放在自己肩上。

      你真的好高!

      丢下这句话,灯光一暗,经卿又滑进了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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