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妖

作者:一碗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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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大齐延和三十一年,暮春。

      天气逐渐转暖,卞府里小院子的花也陆陆续续开了又谢,芳菲落尽过后,青涩的果实初露头角,挂在枝丫上,风一吹就晃晃悠悠荡漾着,看起来格外柔弱。

      卞之离眼巴巴地盯着这颗李子树从冬日一毛不长的贫瘠模样到如今果实初成,这一路好不漫长,简直算得上是“望穿秋水”。

      今日她像往常一样坐在树下的小石凳上,时不时逗逗池塘里的鲤鱼,一边抬头看,心里琢磨着等到时候李子熟了,一半给小厨房做成果干,一半放进井里浸着,夏天吃鲜果子凉快,冬天吃果干还能解解馋。

      生活有滋有味。

      一晃来到了三千年前的大齐,卞之离在脑子里努力搜寻关于这个时代的信息,奈何所得甚少。

      她只记得在他们半妖司给新人安排的历史课上老师着重讲过这个时期,讲课的老师是个地中海,头顶像极了早点摊油锅上架着的面窝,至于其他的,卞之离没怎么关注,还好,她在睡着之前还听了一耳朵。

      大齐延和,大概是在人族与妖族北川之战过后的一段时期,北川之战妖族大败,人族一把火烧了北川,把沃野千里,膏腴之地的北川烧的从此寸草不生,再无生灵。人族心头大患亦被烧的一干二净,纵然西戎,南灵,以及妖族余孽仍侵扰人族土地,但至少人族的日子比从前年年向妖族进贡要好的多了。

      如今是延和三十一年,朝代更迭,斩杀妖王踏平北川、并将北川改名为北荒的武帝尸骨埋在了黄土下,百年过去,天下依旧是李家的天下,这座热闹的四九城以及辽阔的中原土地,依旧由李家的子孙当家做主。

      勉勉强强也就想起了这么点东西,卞之离一边埋怨自己当初没好好听课以至于搞不清如今局势,一边又心安理得地挥霍时光,苟的不能再苟,现今她的心思几乎全花在了提高生活品质上,今日在小厨房里研究鱼汤,明日偷溜出门“寻花问柳”逛逛梧桐院欣赏美人,逍遥似神仙。

      终于不用过那种朝五晚九累得要死的生活,卞之离松了好大一口气,下定决心要活在当下混混度日了事。

      她绝不会干那些穿越者干的傻事,试图改变历史、勾搭一个古代美男长相厮守等等,小说看得够多,套路她都懂,作为一个沐浴在党的光辉下的现代青年,卞之离对这种情节嗤之以鼻十分不屑。

      更不会继续死攒钱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好不容易穿越一回,就要好好享受古代的悠闲时光才行。

      当然,也多亏了这几年的好日子,她也没那么介意工资卡里还没花掉的五十万了。

      说起来,这场穿越也没她想的那么简单,天命在上,造化弄人,初入这具身体的刺骨的寒意告诉她,这具身体的主人其实已经死了。

      她一个大龄女青年一晃成了小女娃,智商硬生生往后退了七八十,那几年卞之离的日子过得很憋屈。

      但这种事情她也没法控制,她的意识好像被什么东西禁锢住了,无论她内心再成熟,做出来的动作都是蠢萌蠢萌的,周围人还都笑的开心极了。

      好在智商还是跟着年纪在长,禁锢也不过是让她按照正常的流程走而已,到如今算来她也十六岁了,智商终于回到了原来的水平。

      渐渐习惯如今的生活,十二年的时光钝刀子割肉一样地把她好不容易养出来的暴脾气都磨尽了,她从没想过自己还能这么温柔、矜持、淡定,不正常到她都有种自己本该如此的错觉。

      也许是因为多了一对把她捧在心尖上的父母、一个长她八岁的哥哥、还有一个比父母更疼她的长姐,弥补了她缺失二十多年的亲情,还是加量不加价做赔本买卖的那种。

      卞之离上辈子没过过几天温情日子,没想到一把火,反而给她烧出了另种生活。

      发呆时间太长导致脖子仰的有些酸,她伸手揉了揉,又低头往池塘里丢了根草,那群五颜六色的鲤鱼立马扑过来,显然是饿极了。

      卞之离盯着水里倒映的自己,不禁伸手摸了摸这张脸,一双眼睛里多了些许迷惘。

      真奇怪,这张脸,竟然跟她一模一样,还滑溜溜的,手感极佳。

      空气质量不靠谱的现代,抠门如卞之离,每个月花在护肤品上的钱数额惊人,才能养出一副人人羡慕的好皮肤。但到了这里,她啥也没用,成天吃有机食品,吸高质量的空气,跟她原来用护肤品腌出来好皮肤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皮肤好也就算了,人也更水灵,比她之前那副明显被生活操劳过度的皮囊要好多了。

      卞之离捏了捏自己水嫩嫩的脸蛋,对着水中的自己做了个鬼脸。

      一穿穿到三千年前,还是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人,难道是穿到自己的前世身上了?

      这么想着,卞之离心里也好受些,至少她没祸害别人,她祸害的还是她自己。

      正胡思乱想着,一个身形跟她差不多的女子忽然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这院子特地修了条弯弯曲曲的小道,铺满了鹅卵石,在卞之离这个角度来看,那女子就像是颠颠地跑了好几个Z字,最后到她跟前停下脚步。

      阿阑一张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跑的通红,气都没喘匀就对她说:“我的小姑奶奶,怎么又跑这里馋吃的呢?我找了你半个时辰了!”

      阿阑是跟着她一起玩到大的小丫头,家里穷狠了,吃饭都成问题,自然没闲钱养一个女娃,于是就把她卖给了人贩子,卞之离的娘那时正好碰上,见这孩子可怜且与她年纪相仿,便几两银子买回了家与她做伴。

      阿阑的性子比原来的她还咋呼,胆子芝麻大点,待她却是细心,就是太粘人,卞之离只要自个儿待一会她必定要找来跟着,跟她的小尾巴一样。

      卞之离朝她笑笑,看她身上挂着小荷包,便伸手解了下来。

      阿阑的荷包是个百宝囊,什么小玩意都有,大多时候装的都是小厨房剩下的点心,卞之离拿出两块糕点,掰成碎末喂鱼。

      阿阑气喘匀了,蹲在她边上看着池塘里抢食的鱼,看了会,觉得没什么意思,又看自家小主子,脸色顿时变得严肃起来。

      “主子脸上长春癣了,”阿阑眉头拧成了梅花,“阿阑都说了这几日天干气躁的,让您没事抹抹粉擦点膏.......”

      说着,她便从腰上挂着的一圈小荷包里挑了个藕粉色的,拿出一小罐不知什么玩意就往卞之离脸上抹。

      卞之离不由心生感慨,当年她的斗争对象还是痘印和细纹,没想到现在改革春风吹满面,脸上起一点小皮都有人替她紧张。

      阿阑替她抹好后把小罐子收了回去,老成地叹了口气,接着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话,都是些让她注意身体不要乱跑好好待在屋子里修身养性的唠叨,卞之离从小就听这些话,也没怎么在意,阿阑爱说她就听着,也不反驳。

      只是听着听着,心绪就飞远了,跑题跑到了爪哇国。

      她这个身体四岁以前是个多病多灾的可怜人,出生之后染了不治之症,于是被送到了巫族治疗,后来卞将军与夫人思女心切,便接了回来,谁知才接回来的当天,不知从哪窜出来一人把她推进了池子里,哦,就是卞之离面前这个小池塘,然后,卞之离就穿过来了。

      卞之离本就是个鸠占鹊巢的主,却不想竟然还能清清楚楚记得那四年发生的事情,就像是一部长达四年的影片,等她到了才正式上映。

      事关巫族,她与父亲说明后就未与他人说了,以那时卞之离的脑子也想不出更好的处理办法。

      如今的昌平盛世是百年前武帝踏平妖族后创下的。巫族辅佐武帝,带领人族抵御妖族进攻,得巫族助力的武帝突破重围,杀妖王,平北荒,丰功伟绩,一夜便成。百年过去,曾经与人族共同作战的其他种族早已消亡,但巫族仍在,且深得当今圣上信任。

      卞之离那时还不知道其中曲折,这些都是后来父亲与她说的,她从未想过,看起来五大三粗的卞将军,竟然还有一颗七巧玲珑心。

      而后父母商量了几日,最后决定把她送去南禺山跟一群修士求仙问道。

      南禺山这地方,卞之离熟悉的很,——他们半妖司就在窝这山里面。

      那时她不过七八岁,父亲亲自送她去了南禺山,把她交给了一个名叫鹿山的修士,那是个跟她老大长得差不多的老头,一张橘皮脸,瘦的皮包骨,但精气神倒是不错,比他那个肾虚阳亏的老大要强多了。

      在山上混了几年,身体养的差不多她便回来了,母亲想她想的紧,她回来后一天十二个时辰都陪着她,小厨房一日三餐变着花样做好吃的给她尝鲜,卞之离真真切切体会了一把什么叫“受宠若惊”。

      时至今日,她娘才终于肯放她一个人耍。

      哦,也不是一个人,还有阿阑呢。

      除了阿阑之外还有一个跟她一同长大的小丫头,名叫阿瑶,阿瑶性格沉稳些,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不会说话,卞之离就教了她一些简单的手势,长此以往,两人的交流已经基本没障碍。阿瑶年长阿阑两岁,人也更通透些,平时就负责她的衣食起居,偶尔卞之离兴起想去看美人,也是阿瑶陪着的。

      两人在这小园子里呆了会,卞之离起身,拍拍裙摆上的杂草,“走,回屋去。”

      阿阑便跟上。

      回去的路上卞之离总觉自己手里缺了点什么,心里怪别扭的。

      从前是手机,现在变成了一个小玩意。

      金叶子。

      这是城里公子哥儿们想办法做出来的小玩意,把金子交给手艺人做成一片片精致的小叶子,刚好可以放在手心把玩,那这个当银子付也很有逼格。

      卞之离向来是个贪财的,也不太喜欢收敛自己的本性,她是个现代人,贪财?太过贬义了,她只是有点现实而已,这是现代人的通病。在得知有这么个精巧玩意之后,她就托她哥弄了几片过来给她玩。

      卞之路对她有求必应,但这玩意毕竟太过奢靡,对他们这样的人家来说有伤风雅,卞之路也就给她弄来了三片。

      卞之离爱不释手,习惯手里放着片金叶子,就跟她从前一样,手心必定要有一团火留着才会安心,只不过如今是“太平时代”,人族见妖族便杀,现在妖都成了濒危物种,她没必要时时刻刻防备着。

      从袖子里摸出一片,卞之离边走边打量,跟在她身后的阿阑一见她格外熟练的动作就仰天翻了个白眼。

      阿阑想着,他们卞府又不缺钱,怎么小主子就这么贪财呢?平日里见了银子和首饰也是,怎么叫都挪不开眼,前些年二少爷与周相国之女议亲,周相国差人送过来好几箱东西都被小主子偷偷摸过一遍,差点把她吓出病来,好在最后小主子一件也没拿,不然她都不知该如何跟卞将军交代,——那是她这些年最难熬的一次放风经历。

      阿阑觉得自家小主子这个怪癖说出去太丢脸,一直守得严严实实的,连卞夫人都没告诉,平时卞之离手瘾犯了,她就开始警惕地四处看,生怕谁瞧见了她小主子贪财的丑陋面孔。

      卞之离手指抚着金叶子上的花纹,这片叶子上刻了几个字,但卞之离不太识字,没能认出来,她懒习惯了,也没去翻书找。

      她这十几年都是被人捧在心尖尖上养着,几乎所有事都是顺着她心意来的。不想写字?卞将军大手一挥:先生便不用请了。说来汗颜,卞之离好歹也算大半个古代人,一口官话学的惟妙惟肖,让她写字,还不如要了她的命。

      弯弯曲曲的小道通向她的厢房,卞之离蹲久了腿有些麻,特地拣了条远路缓缓,经过一丛芍药花的时候忽然发现一朵淡粉色的花正挂在枝头,笼在阳光里,便收了金叶子俯下身看看。

      鼻尖嗅到淡淡的药香,沁人心脾,卞之离觉得这股味道有些熟悉,一时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闻到过。

      “小主子若是喜欢,阿阑摘回去放花瓶里?”

      卞之离摆摆手,“她长得好好的,摘她作甚。”

      她还未起身,忽然听见不远处的人声,卞之离抬眼望过去,淡淡扫了一眼,耳朵也动了动。

      在半妖司多年,卞之离身上的五感会比常人要灵敏些,方才在那群人议论声中,她似乎是听见了几声清脆的金石之声。

      那声音她倒是熟悉,平日里她常将自己仅有的三片金叶子捧在手心摇晃,就为了听听那奢靡醉人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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