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书·鹃血牙璋

作者:於意云晋江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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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暗夜都在流血,因为诸神渴了。无边的大地是贪馋的口,吞下去,吞下去,直到地狱也觉得餍足,大喊:“够了!够了!”
      可屠戮依旧不止。
      纯白的衣裙翩翩飞舞,张狂飘荡的黑色发丝像雾气笼罩着雪色面庞,嫣然轻笑的红唇,妩媚晶莹的眼神。那是一股悄无声息的白色旋风在娉婷旋转,是一只羽色皎洁的孔雀缓缓抖开苍凉又华丽的尾屏,是一朵硕大的牡丹在寂静绽放,每一片花瓣都是轻盈的新雪。她定是主宰隆冬的神。无声无息又无形的雪花从飘舞的长袖间喷出来,是死亡的利刃,纤美娇柔的兰花指轻翘,采撷着他们滚烫的生命。
      滚烫的鲜血像水一样泼洒,却没有一丝玷污纯白的裙幅。他们甚至来不及拔出兵器,来不及发出垂死的惨呼,生命就已在瞬间冻结。滴溜溜的遍地人头滚动,像时节到了落蒂的熟瓜。
      一片无头的黑色尸体间静静伫立玉瓶似的洁白身影,那是死亡之花黑色花瓣簇拥的冰凉洁净的花蕊。她扬起脸来,浑身颤抖,满目凄迷愤恨,似乎就要放声大哭,但眼波流转,巧笑倩然,喉间发出的却是狂喜嘶哑的长笑。
      无锋毒牙,谁敢试命?

      一个浣衣局里做苦工的女奴,忽一日青云直上,成为秦王最宠爱的侍妾。从此绫罗裹体,珠翠满头,金奴银婢服侍,差不多就要成秦·王府的女主人了,旁人羡煞——窈娘知道自己何以如此幸运——谁叫人家长了那样一张脸呢?
      其实,有时候窈娘揽镜自照,也不觉得自己和已故的秦王妃未雪明有多像。她甚至有大不敬的念头,觉得秦王看走了眼。
      这就叫侥幸罢?
      明妃的遗像挂在一间小巧静室里,覆了轻纱防尘,又怕阳光晒得走色,门窗紧闭,帷帘低垂。四季鲜花果蔬清茗醇醴常供,香,更是从来没有断过,以至于屋子里总是烟气缭绕,秦王默坐在画像前,久了就眼睛发红,想必是被烟熏的。
      窈娘第一次走进静室,呛得差点儿咳嗽起来。她悄悄推开一扇窗,低眉顺眼地劝说:“也让未娘娘透透气呀……”
      画像的左下角残缺,边缘焦黑。窈娘听说,曾经有小太监不小心打翻了烛台,将画像烧着,幸亏扑救及时,不然……因为覆着轻纱,所以明妃的面容看得并不是很真切,只能瞧出一个长挑身材戎装女子的大概轮廓。
      后来秦王若不在府邸,每日就由窈娘来洒扫桌案,净手上香,更换供品。四下无人了,窈娘才大胆,悄悄地揭开了轻纱。
      一瞬间似有清风拂面,她以为明妃在呼吸。画上涂过防虫防蛀的香料,散发出淡淡的草木馨甜。未雪明着银白细柳战甲,手持长刀,和中原人用的宽阔砍刀不同,三尺刀身狭长如剑,略微弯曲,是琅琊族人惯用的兵器,称作牙刀。刀尖斜斜指向身侧下方,未雪明樱唇带笑,一双黑曜石般的妙目正顺着那一列雪刃看去——画面却就此阻断,是被烛火吞没,不知那刀锋明眸所向究竟是什么。但见明妃神采舒扬,甚是愉悦,似有娇嗔,亦含英风。因是戎装像,没有环佩钗钏,只有长刀柄端装饰镶嵌,一团鲜红,在满幅的素净清爽里十分显眼。
      兕舞遂心图。
      将军白玉兕,宝刀遂心牙——后世流传这绝世美人的形容,不是执了娟娟团扇去扑蝶,而是握着一把名叫遂心牙的长刀,锋芒向处,风卷云舒。那一脉精光黯黯的青蛇,是乘万里长风,从苍穹深处折来的三尺闪电。大相山雪泯玉殒时,刀若有知,大概也餍足这一生喋血,是否会自行崩断、遂心而去?
      琅琊族人都是皮肤白皙身量高挑的,窈娘知道自己赶不上明妃的颜色和身段,只朝菱花镜里琢磨着五官,看久了,脸上似乎真有五六分明妃的影子,但再要细究,那飞扬骄傲的气度却是半分也无。她终究只是个柔顺的侍妾,战战兢兢,安分守己,只好一味小心地伏侍夫君罢。在撩开轻纱的那一瞬她糊涂害怕,不知道明妃若从画上走下来,自己该怎么办。

      其实每日上香时窈娘都有大不敬的念头,觉得人死不能复生,真好。
      她害怕自己这个念头,因为人不知、鬼定晓。
      每日上香时她都悬心,怕燃烧的香头会突然熄灭,那表示鬼魂不飨,冥冥中明妃发怒了。
      如今祝容西逃、巴国覆灭,明妃大仇已报,她会回过头来和她这个小女子计较么?
      好在线香总是静静地从头燃到尾,一段一段的灰烬跌落下来,那是从焦苦灼烫的火心里迸出来的干涸的粉末状眼泪,悄悄填满香炉。
      这世上没有鬼——最好。

      子谦被送回秦·王府时在发高烧,睡了一天一夜才消了热度。这时候天下人差不多也都知道太子病故了,丧中。一待烧退子谦就换好衣服去太子府。他的面容仿佛在骤然间失去了某种光彩,神情比以往更抑郁沉寂,像一口古井深不见底。他在长兄的灵前哭得悲切,直到有人柔和地握住了他的手。
      “四哥,请节哀。”一个低沉轻缓的声音说。
      泪眼中那端庄典雅的面庞似乎起了波折,一双点漆似的星眸里浸满痛楚深沉。晋王子健是和武皇最像的一个儿子,面容像,身段像,说话的嗓音语气像,连微微蹙起眉头时的凝重威严神色也像。
      子谦握住弟弟的手,哽咽难言,只是泪涌如泉。“四哥,保重啊,四哥。”子健抚着兄长的背凄声说,眼里也滚下泪来。子颖在旁看了好一阵,也举起手来用袖子擦眼睛。
      太子府前白漫漫的人来人往,但悲戚之意并不多,文臣武将们不过是来尽个礼数。他们早对这个太子感觉失望。太子没了,真是天遂人愿一般让人打心底透出一股憋了许久的闷气,这口气再不出,只怕就要腐臭了。
      四具刺客的尸体被掩盖得很快,简直就像大风吹雾转眼无踪,太子妃裴氏更一口咬定是鬼怪侵害。病故是武皇给儿子钦定的结论,不过是层薄薄的窗户纸,还被戳得千创百孔,文武大臣们都明白几分。沉重的心思压得胸腹疼痛。虽然都知道即将逼上眼来的局面会有多么搅扰凶险,但看秦王晋王相拥而泣,人人都觉得心有戚戚。
      武皇的儿子里,秦王子谦是在太子灵前哭得最伤心的一个。他甚至有些失态了,以至于有人暗暗议论,说他惺惺作伪,弄不好就是欲盖弥彰。连武皇都把他叫进宫去训了一顿,说他妇人形容,失了气概。
      子谦无言以对,有谁知道他为何伤心至斯?
      其实子敬死了,最伤心的是武皇。他明白自己将接连地再失去亲生儿子,一个两个或好几个。不可避免的未来必来,如水到渠成,此番积血为路,才不管流血的生命是否无辜。
      而此刻又有谁知道那在血海里推波助澜疯狂嘲笑的人是谁?

      每天晚上,临睡前,要为妻子上香。长长的一卷盘香从银色的支架上自然垂落,可以燃一整夜。案上诸多供奉中有一盏清酒,酒盏非金非银非玉非牙非角非瓷非木,黄白底色上描绘的朱纹缤纷繁复,鲜艳夺目,那是仇人的头骨。盏边还有一只盈盈华光的古玉边璋,转战几千里地,血流成河之后,最终握在手里的就是这静悄悄硬邦邦的东西,不冷不热,不痛不痒。这是千百年前的古物,今世难得的珍玩;把它埋回土里,过几千年再挖出来,依旧是流光溢彩,完美无瑕。那时的人,但知这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赞叹爱慕,小心翼翼,有谁会知道几千年前今宵持璋之人在锥心疼痛?
      你死得冤枉!
      虽然怀疑,却不能求证;只好刻意地无视、忘却、逃避,乃至于以颠覆一个王国作为补偿——但没有用!那道伤口还是空洞洞地裂着,像一张恶毒的嘴,在心底冷冷嘲笑。
      你不替我报仇,那我就自己从地狱里爬回来,一个一个地索命罢!
      猛然挥手,哗啷啷地香烛供奉都拂在地下,探身一把拽落画像举手便撕。嚓嚓几响,佳人再次毁裂——只不过这次是毁在自己的手上了!呵呵,低声自嘲。操起那只斑斓古玉朝案边狠命砸去。铿然一声,半截玉璋就像受惊的鸟儿一样猛然飞跃,却又被谁生生撕断双翅,在空中划出一道怨愤的弧线,旋转翻滚着,不甘心地向下坠去。
      千百年前,是谁南山采石?
      千百年前,是谁雕琢华璋?
      千百年后,谁知今夕玉碎?
      千百年后,谁知花落人亡?
      碎玉夺魂!
      想要镇压鬼魂不令其作祟,就在死者的头下放一块击破的玉,于是魂魄湮灭无形,非但变不成厉鬼,连那悲悲切切哭到吐血的无用伤春小鸟也做不成。
      ——你的小名儿叫璋奴?按你们的习惯,我要叫你璋郎么?诶……好难听啊!我叫不出。我叫你四哥好不好?我们琅琊女子称呼丈夫都是叫哥哥……
      ——我的小名儿吗?爹爹叫我阿血,不是天上下的那个雪,是身子里流的那个血……谁说血字不好?人要有血才能活,身子才能是热的,心才能跳。爹爹心疼我才这么叫我呢……
      叮的一响,清脆悠扬,断璋落地,决心下定,余音散尽,一生寂静。

      窈娘正拂席铺床,明明没有风,灯烛却一闪后全灭了。诧异转头,一股冷冷的馨香拂面,耳边有谁嗤地一声轻笑,是个女子的声音。还没来得及感觉惶恐或害怕,手里已突然多了一样东西,圆的,沉的,潮湿的,温热的。
      血腥的。
      一个朦胧白衣女子的身影掩面而去,轻俏的笑声还流连不绝。
      待侍女再点亮灯盏,窈娘看着手里的东西浑身狂抖。她想大叫但发不出声音,她想把那东西立刻丢掉但手不听使唤。结果,因为她抖得太厉害,那东西就在她双手间上下颠当。最后尖叫声此起彼伏,侍女们一面狂号一面跌跌撞撞地逃出门去,而窈娘也终于哀号出声,把那东西丢掉了。
      子谦回到屋里时,看见窈娘昏死在地,满手染血,地上还有一个男子的头颅,刚被从项上斩下不久,着实新鲜可爱。

      “究竟是谁杀了太子?”晋王子健支着下颌问,神色颇沉重,“难不成真是四哥的人?”
      青衣老者坐在对面,缓缓摇头:“从不曾听说秦王身边有如此高手;以秦王为人行事,也不至如此。”
      沉默片刻,子健忽然冷冷说:“我是不信有什么妖邪的。”
      “殿下勿忧。”青衣老者微笑道,“这人未必与秦王一路。如今天下已定,琅琊精兵正卸甲归乡,未倾松也离了上都。现在秦王身边最得力的人不过是一个白琦。白琦手里虽还有几个兵,现在不是用兵之时,还比不上殿下这些年来招募的死士管用。”
      “死士死士,不明不白地就成了死尸。”子健阴郁地说,“本以为未倾松走了,他的儿子又死绝……嗬!”他猛然站起身,惊骇道:“难不成……难不成那个人还活着?”
      青衣老者一怔,沉吟片刻道:“不该。按尸首看来,那人的杀招是近身相搏,以剑气震碎人心,同时以剑枭首——他是用短剑的。琅琊族人惯用牙刀,那人就算还活着,年纪也还轻,以剑气碎心,这等功力,没有三五十年,练不成。再说,这等功夫毒辣凄烈,不是琅琊风气。”
      话音刚落,滴答一声,一滴暗红腥臭的黏液就落在光洁的大理石桌面。两人俱抬头。一时的惊骇寂静里滴答滴答,黏液的痕迹在继续扩大。
      子健猛吸一口气,翻身从墙上抽出长剑。身形一闪,青衣老者已腾身跃起,掠上房梁。梁上端端正正地摆着一个男子的首级,积灰上还有一行细细的潦草字迹:“秦王头颅,归我所有,妄动者死。”
      那是用锐利剑气在硬木上的恣睢刻画,像黑蝎撩尾青蛇呲牙,戾意逼得人睁不开眼。
      “呵,呵呵!这倒有趣了……”青衣老者不禁失笑,翻身下地,随即面色一肃,凝然道,“不过,那小子若真的还活着,倒不得不防。定天者一,哼!定天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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