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玉芙人笑

作者:郭半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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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中枪一样


      希特勒说:“我的灵魂伴侣就是那颗残忍贪婪的心,这就是我的信仰。”

      周驯鹿的我有一个朋友系列。

      周驯鹿还有个哥们,生活调剂在卧室放夜店土high歌,社会摇。这种歌能让他和女朋友亲亲时,能幻想自己刚泡完夜店随手拉一个姑娘回家就睡觉,很有成就感。

      周驯鹿ML比较最爱BJM:首推「Boom」这首歌。熟练工必备战歌。
      「Boom」这首歌曲整首舞蹈曲风都是这样,情绪酝酿——情绪爆发——酝酿——爆发,节奏很棒。如果你比较慵懒,只单曲循环这一首就足够听个痛快,并且百听不厌。足够柔情,也足够彪悍,随时可以腰力爆发,续上提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造动未来。致敬经典!
      此曲长达3′53″,单曲循环,最大音量,十首歌的时间,无一女人不降。
      的确是一首街舞的好BJM。
      如果你喜欢电音,强力推荐这一首。大家一起来放松,一起摇摆,一起造作!

      这首「BOOM」,来自铁叔作品,混音剪辑,长达3′53″,韵律简单,直接又粗暴,很狂野。这首歌一放,什么老夫老妻都能爬起来再战一把。

      情侣首推神曲「Boom」,绝对是一首神曲,再高的车速都提的上去,激情无极限!迷乱的夜晚,或者下雨的早晨,来一发boomboom,都很有益于身心健康。

      奉劝各位老司机,开车的时候,保守一点,只能给这首歌88分,因为还有12分要送给交警。
      您已超速!

      他在办公室给盛丽打电话:“你最喜欢什么歌?”
      “我啊,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
      “非要你选一首呢?”
      盛丽已经早就适应了他这种思维跳跃天马行空的交流方式:“买卖爱情。”
      Get ! 周驯鹿找出了这首非主流城乡结合部重金属神曲,严肃的从头至尾听了一遍,告诉盛丽:“不够快,比这个,要快十倍。有吗?”
      盛丽冥思苦想:“哦......要快啊,英文歌比较快吧,不过我不会英文。”
      “OK,你等一下。”周驯鹿把歌单里面的精选了十首,音频文件发了过去:“你选选看。不必注意歌词,你只要看节奏。哪一首的节奏你最喜欢。乐感最快,韵律最强。”
      盛丽把这十首全部都仔仔细细听了,过滤挑选:“第七首。”
      第七首:「Boom」!
      soul mate !
      像中枪一样!

      今夜七八点月色宁静,周驯鹿和澎书昀两个人沿着滨江大道游走玩耍,追逐打闹。两个人抽着烟,漫无目的。多位便衣保镖在后面远远跟随护卫,并拿着外套包具和矿泉水等一应物品。

      书昀二字,是澎少父亲对他的期许,望子成龙,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香颐养,日月福泽;具知书达理的气韵和涵养。

      这里面只有行万里路,澎书昀做到了。他在英国的时候,就和周驯鹿一起拥有留学经历,又都是钢铁直男,两兄弟的感情不是一般,再加上他们还有误进过同一个女人洞的经历,都是全垒打,彼此之间更亲密了,玩笑能够开的很大。

      他们抽着烟,漫无目的的行走,笑闹,沿着河岸。走走停停,聊着运动,游戏,战事,天南海北,股票,女人......不不不,周驯鹿已经很久不聊女人了,现在女人对他而言都是浮云,盛丽才是磐石。

      盛丽的手机接受到一个地理位置的定位,还附加一条V信:30分钟。盛丽还在纳闷什么30分钟呢没头没脑的,就看周驯鹿又发过来下一条:29

      握曹!盛丽赶紧拿起包就往公司外面跑,周驯鹿曾经告诉过她,如果他下次再叫她玩,她不出现,他就会强吻她。

      今天已经下班了,下班过后的公司显得人迹寥寥。门口是早已经泊好的总裁代驾林肯领航,周总好像偏爱底盘高的大型suv,盛丽拉开车门坐了上去,今天换了一个车,也又换了一个司机。两个人不认识,全靠眼神交流,鬼鬼祟祟不声不响。司机接到人,急忙启动,跟特务接头似的。

      抵达目的地,看见周驯鹿和他的一个男性朋友在吃宵夜,这里是沿河口岸看风景最好的位置,他们两个人桌子面前放了一些夜市大排档的食物,蒜泥鲍鱼,白灼小龙虾,盐水毛豆,水煮雪蛤,碳烤生蚝之类,他们一边对饮着白葡萄酒,一边等她。

      这是两个青春洋溢的大男孩,帅的各有领域,频频惹的旁人驻足偷看,普通人一辈子都极少看见的高端美男色。周驯鹿是一件简洁的白色男生短袖,下面一条牛仔裤,还有运动鞋,表情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而另外一个男孩是一件立领的淡黄色POLO衫,笑容融融气质痞帅,桌子上还有一壶精致的红枣枸杞茶。

      今天是养生的猪猪男孩没错了。么么哒!

      澎书昀先看见盛丽朝他们走来,这个大码女孩明显不会是他们的菜,他还望着女主角在后头,就打量着只有盛丽一个人。他朝周驯鹿做了一个口型,周驯鹿也回头看见了她,他朝澎书昀做了一个手势,以左手握拳,轻轻锤了自己胸口几下。这个手势代表,一,这个女孩是他的人,二,他还没有追到手。
      澎书昀惊诧到一口气喝了半杯白葡萄酒。今夜一定十分有趣。
      周驯鹿给盛丽拉开椅子:“吃点什么?喝酒吗?”
      “果汁吧”
      “来一壶杏仁露。”

      饮料很快呈上,周驯鹿站起来从服务员手里接过,又给她倒了一杯,八分满。这个行为意义深远,多则溢,少则浅。全程看着周驯鹿为她服务的澎少都酸了。
      单就周驯鹿为她倒果汁的这一个动作,就明示了这个女孩儿是他的,是他的面子。他标记过的女人,会一直罩这个女孩到底,谁也不能动。他护犊子了。

      澎少阴阳怪气:“哟,啧啧......”
      盛丽赧然,低着头。
      澎少自己夹着蒜泥鲍鱼不顾她的吃:“这哪来的妹子啊。”
      周驯鹿介绍:“盛丽,我的朋友。盛丽,这个是澎书昀,我的发小。”
      盛丽结结巴巴的打招呼,声音小到让人听不清:“澎,澎,澎......”
      澎书昀夹了一个白灼小龙虾放在她的碗碟里:“你说,你和老周走到哪一步了?”
      哪一步?盛丽抬头,惊讶的看着他。
      周驯鹿接过了话头:“她不一样,脸皮薄。很单纯。你少说两句。”
      单纯?????澎书昀听的牙豁子都搓酸了:“不是吧,老周,我也单纯啊,你怎么不帮我说几句。”
      周驯鹿给盛丽剥虾:“你单纯极了。”
      澎书昀一副大受打击的表情:“我们认识多少年了?多少年了?十几年了,还抵不过一个刚来的她?”
      “你说呢?”
      盛丽看着他们斗嘴,知道这两个男人感情很深厚,气氛很轻松,澎少见周驯鹿这里占不到便宜,又去调戏盛丽:“喂,你看看老周,我可是第一次看见他这么在乎一个女孩啊。”
      盛丽解释道:“我和周总,周总......”
      周驯鹿高冷插言:“叫我名字。”

      我天,澎书昀感觉到这个世界对他这样的单身狗太不友善了,不管他愿不愿意,一把接一把的喂着他狗粮。他单身太久了有点变态了,煮汤圆看见两个粘在一起,都必须要把它们分开。

      之前他们走累了,随意河堤小坐,他听周说喊一个女孩出来一起吃宵夜,他内心是期待的,以为又会来一个什么绝色佳人。周公子说喊出来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国色天香花容月貌。

      他迟早要把周驯鹿的女人抢走一个作为报复。

      结果来了这样一个画风温柔的胖姑娘。羞赧的,憨憨的,还动不动爱脸红。纯的跟个什么一样。
      小姑娘挺好玩。

      老周已经开始物色这种挂的了?大哥的品味确实高深莫测人面兽心。但是这个,他一定不会和他抢。他审美水平有限,没有周驯鹿那么禽兽。

      澎少说:“盛丽,这个大虾很新鲜。才刚从厄瓜多尔进口上岸,女孩子吃了对皮肤很好。你多吃点哦。想吃什么,想喝什么,随意叫。这里风景比较好,你还可以随意走走看看。”

      “嗯。谢谢你。”盛丽抬起头,飞快的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盛丽眼里的清澈和羞涩,澎少好像有点理解周哥喜欢她什么。

      盛丽给自己倒了半杯红酒,又给周驯鹿添了半杯,他们共同举杯对望。盛丽把自己的水晶高脚杯的杯口,只敢与周驯鹿的杯底碰了一下,这个是酒场以下示上的礼仪,代表臣服与恭敬:“谢谢周总,工作上的事。酒到心意到。感谢您。”

      周驯鹿看了她一眼,笑了笑,眼里星光熠熠,仪态舒展,他重新与她碰了一次杯,他与盛丽碰的这次,他降低了自己的杯子,与盛丽的杯子齐平,杯沿对杯沿,平起平坐,清脆的叮一声后,他半杯葡萄酒,一饮而尽。
      接下来,他自然的拿走了盛丽的红酒杯子,替她,也一饮而尽。
      澎书昀:“......”
      不是说过要娶我的吗?鹿。

      三人伴着餐厅舒缓的背景音乐,舒服斜坐。

      他们两个男人就很随意的聊一些男人之间的话题,盛丽听不懂,却也觉得时间好过,这些食材都是生猛海鲜,很新鲜,很美味。他们两个人都会体贴的照顾她一些吃喝。帮她递纸巾。她细细的慢慢的吃着东西,看他们谈笑风生。

      她觉得放松,特别是周驯鹿的这位朋友,对她虽然不假辞色的样子,但是话里话外的亲昵和维护,她也听的出来。并不嫌弃她,不是把她当一个畸形的胖子,可以随意嘲弄低视,而是当一个正常的普通人。对她是朋友之礼相待。让她在这些日子以来的感情纠结中,拎出来喘了一口新鲜气。

      盛丽中途去了洗手间回来,一个酒气熏天的男人直直撞上了她的肩膀,她躲闪不及,这个中年男的面色淫邪没有眉毛。这种面相的人活的及其低劣腌臜,像是一条下水道的毒蛇,女孩们见到了就应该目光都不要去瞟他即刻远离,越远越好,除暴安良是蜘蛛侠的事。盛丽急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这个渣低头看了一眼盛丽,如果他面前是任何一个彪型大汉,或者衣饰华贵的妇人,他也不敢口出恶言:“你麻痹走路没带眼啊?”骂骂咧咧,盛丽低下头,退至了一边。

      周驯鹿对着他们,拍了几张照片。

      她回来坐着,面色就很勉强。周驯鹿一直在玩手机。吃吃喝喝的澎少发挥着他的热情友好绝不冷场:“哎,丽丽啊,你这手串不错啊,很圆。”一会儿功夫,盛丽已经变成了亲热的丽丽了,她手腕上有一串小小的木头珠子手链,原色的,看不出什么木头材质。
      盛丽羞涩的抿嘴一笑:“我自己做的。”
      “卧槽!牛逼啊,你会车珠子?”
      “不是车,我自己用刀磨的。”
      “那也很牛逼啊!我就不会。”
      “你喜欢啊?我送你一条。”
      嗯,阔以,周驯鹿还没有,你送我一条。那哥们能把我老底掀了双击666。“你教我做,我自己要做好多条。”
      “好多条?”做这个很费时间的。
      “对啊!我女朋友很多,我这个要批发同款手串给她们。一人一条。”他口嗨的说着说着,一双爪子还摸上了盛丽的手腕,也不知道是在摸珠子还是在摸什么,揉揉·捏·捏的,脸上还露出了色迷痴爽的表情。

      周驯鹿迅如闪电的拿开了他的咸猪手:“我不建议你送。”First blood 一血.
      “因为我送过了。”double kill双杀。
      “玫瑰金钻石手链。” triple kill 三杀。

      所以,我建议你不要送错,送到和我一样的同款,然后被丑拒,又来抱着我伤心哭泣。来自一个无辜的周姓男子的忠告。

      周驯鹿觉得愧对兄弟,他不能未卜先知,如果能够早知道,兄弟阿澎,会对那个初恋脸蛋的女人,认真至此用心至此,打死他,他也不会碰那个女孩一根手指头,朋友妻,不可欺。可是现在弄得,周驯鹿觉得自己像夹心饼干。

      盛丽听不懂他们在打什么哑谜。大家还记得之前的那个初恋脸?澎少前
      不久偶然在商场偶遇了她,看见她和一男一女走一起,三个人说说笑笑。分手了,她还更美丽了,容光焕发,一点没有与富豪男友分手的难过不舍。她的
      大眼睛里都是算计,连头发丝都是一丝不苟的心机,七厘米高跟鞋镶嵌的宝石闪耀刺痛了他的眼。她没有什么钱,这双鞋美则美矣,那么贵,哪里来的。这么快,找到下家了?他就一阵心慌气短。澎书昀就尾随了她三条街,又在琢磨着去找她算账!欺骗他纯洁的处男之身!怎么可能轻易的原谅了她?

      澎少那天下午又找了老周吃了一个饭,以唾弃辱骂她为掩饰,实则打听初恋脸的性格喜好。其实周驯鹿对她也说不出什么所以然,他也绝对不会说她半句坏话。他根本就不了解她,是她眼中含泪,态度强硬一定要跟他在一起,哪怕做他的情人,金钱交易她说她也愿意,他找不到拒绝的理由而已,分手过后太久了,连名字都快要记不住了。这又变成了澎弟弟的一场单方面叹息大会。

      澎书昀忘不掉她,她是他最崇拜的那一类人,学习成绩好到爆炸的女神,纯洁的脸蛋还有黑透了的灵魂,像一个诱惑男人的女巫,又漂亮又坏。尽管她出身条件差,但是她不服输不气馁,又聪明又刻苦。她的智商,弥补了澎书昀读不进书的噩梦。

      初恋脸和澎书昀的小表妹一起津津有味的讨论高考理综试卷,随手拈来的做题,把高考数学试卷拿了一个差不多满分之后,澎书昀就爱了。真的,爱了。他就有和她生小猴子的冲动,她这脑子下的崽,随便生的崽子,考试都能够轻松及格啊,不会像他们可怜的爸爸,澎书昀小学考试拿60分及格都是奢望。可是他念书明明很认真刻苦,他不是学习的那块料,所以,他爱她,想在床上拥吻她,一万次,都新奇有趣。

      一个有趣又有心机野心的女人。表里不一,心如蛇蝎。

      这是他的无药可救。谁也不会懂,他就爱这色儿的,甚至初恋脸都不知道,澎书昀就是爱她的这个女神学霸特质。任何的女人都无法复制她这个人。

      初恋脸才不是单纯的女同学,她本来的职业是一名精算师,成功考获美国北美财险精算学会(cas)正式精算师资格的从业者,工资待遇非常可观,在美国华尔街是30万年薪,年轻漂亮不足以形容这个职业丽人,她还有脑子,对数据的敏锐度高的吓人,不需要计算器辅助就能看懂澎家的酒店账本,撸的清清楚楚条理分明。只是后来她回国工作压力巨大,她能力有,但是背景无,职业生涯在人情社会就走的艰难。她暂时选择休整的时间节点里,在酒吧里认识了周驯鹿,她为他一见钟情,望而敬佩,是那种真正的爱,所以低到了尘埃里。她本质是骄傲的女孩儿,只是因为她一头栽进去了,才变得卑微,变得自甘堕落。

      她本意是想做周驯鹿的女朋友,有可能的话,冲击周驯鹿老婆的这个制霸高位,她心机之重,是她在这个世界上能够生存的唯一依仗。她拜托朋友查到了周驯鹿的落脚公寓,自荐枕席。周驯鹿打开门,看见了她,这个脸蛋清纯的好像初恋的女孩,他心知肚明的笑了笑,没有侮辱嘲讽把她赶走,他把她让进了卧室。

      但是周总直接给她摊牌说,永远不会给她这个女朋友的名分,如果是男女朋友,这样一对一的感情纠葛,他给付不起沉没成本,没有时间去拉锯损耗,也没有真心去你追我赶。

      如果愿意跟他在一起,就收下他的礼物,做他的情妇,他有好多个情人,不差她这一个,他不是什么经济适用男,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花心坏男人。如果她愿意,大家可以接触,如果不愿意,就说拜拜,江湖再见也是朋友。直白冷血的让她浑身都在气的发抖,她的骄傲与尊严一瞬间就被击溃打落尘埃。这个是食物链的压制,周驯鹿高她无数个段位,他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就因为不是谎言,才让她痛哭流涕了一天一夜。她爱跟不跟,他不介意。收下他的钱,做他的情妇,是她唯一可以触碰到他身体的机会。她能怎么选?伤死她吧!她就是一个捞女,怎么样了吧!

      这会儿,三个人吃宵夜,话题打的开,周驯鹿又提起她,他们两个男人,都做过的女人。周驯鹿不爱,他爱。

      澎书昀往椅子上一倒:“靠啊,老周,我这,这,这不得劲儿了。我心痛,我心绞痛发作了。”

      周驯鹿又给盛丽添了点果汁:“我最佩服你的表演天赋。”

      “真够冷血的啊?见色忘友。”

      “彼此彼此。”
      ......

      宵夜之后,三个人沿着滨江大道散步抽烟,聊天,夜风,微醺,霓虹,青春,梦想,热爱。周驯鹿的手自然的搭在盛丽肩头。轻轻拥着她,防止人来人往的街头,有人碰撞到她。

      这是男人占有保护的姿态。摩肩接踵熙熙攘攘的人群眼里,就是这个酷毙的男人护着这个完全不般配的女胖子。为什么好男友都是别人的啊!

      只有单纯的盛丽才不得不以为这样的表现只是朋友哥们。周驯鹿会轻揽哥们,拥哥们入怀?

      三个人勾肩搭背的走在一起,走到人潮疏少的地方,周驯鹿心情很好,非常NICE,一见到你呀,满眼带笑。他随机发挥,即兴跳了几步经典酷炫的活力电音舞步,献给盛丽。

      他走了几步太空舞步。帅炸天,碉爆了。还随机发挥了一个完美的侧身前空翻,致敬迈克尔杰克逊,仰仗少年时街舞的深厚功底,集装|逼之大成。

      旁边有大胆的女孩在对着他的快闪拍小视频。酷爱,艹我。

      他多才多艺让盛丽大开眼界,一舞改观,一改之前认为他古板严肃的印象。原来周驯鹿的私生活这样的轻松外向。

      抽了烟,笑着,闹着......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夜已经深了。

      他们把盛丽送上了回去的专车。

      澎少眼色复杂的看着周驯鹿,这哥们要完犊子了,坠入爱河了。周驯鹿直接坐上另外一辆私家车回家:“不想听,不想说,不想答,再见。”

      那个之前撞了盛丽还辱骂她的卑劣男人,走过一片大街饶到了一个巷口,一件衣服就迎面砸来,几个胳膊上肌肉虬结纹身遍布的大哥,上来不由分说对他就是一顿狠捶,不要命的打,重点照顾他的一张嘴。
      他骂女孩的九个字,付出了一条腿髀骨粉碎性骨折,两颗牙齿掉落的代价。
      周老板教他怎么做人。管不好自己的嘴的话,你就去医院躺半年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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