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想不到我是这样的赵发抖

作者:不知归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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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抖抖抖抖


      大抵是他周身流露出的王霸之气太强,这一路走得安安稳稳,别说没遇到野兽,就连风都刮得小了些。当然也是我心大,这种场合之下,竟然还睡了很安稳的一觉。

      我甚至做了个短暂的梦。

      我梦见我趴在高中的桌子上醒来,被各科课代表发的测验卷堆了满头满背,一直起腰来,那些卷纸就窸窸哗哗地滑到地上,明亮到有些过分的日光透过窗子,晒得我一面侧脸有些发热。

      正是课间的时候,教室里走廊里都很热闹,但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同桌将手机藏在桌肚里暗戳戳地追剧,我把卷纸一张张捋起来夹好,扭头瞄见她手机屏幕上,年轻的侠客立于风中,白袍被吹卷得猎猎作响。

      我觉得他很眼熟,忽然起了好奇心,“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他?他叫顾……”

      “……醒,赵小姐,赵瑟瑟?醒醒。”

      我腾地抬起头来,心脏因为惊梦突突狂跳,而一双手托着我的腿又颠了颠,哄小孩儿似的,背着我那人道:“睡得不错?”

      我盯着他左肩头一小块可疑的水渍,忍不住呲溜了一下,含糊道:“我觉得海星。”

      一阵风吹过来,我不禁一缩肩膀,从他身后跳下来,姓顾的甩了甩双手,把那件我俩撕扯了半天的外袍脱下来丢给我,“再往前我不便送你了,你直走个半柱香的时间就能见到人。衣裳先披着,刚醒来容易受风。”

      我想他真是好生的助人为乐,赶紧客气道:“那多不好意思呀。”

      他说:“主要是这上面还有你的口水,我不想穿了。”

      我:“……”

      什么高冷果然都是假象,这人本质上就是个欠儿登,鉴定完毕。

      可能我一脸吃瘪的样子很智障,引得他笑出声来,飞身而去之前,还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他这一走我才猛然想起来,那块玉佩还在我荷包里放着呐!我一着急,赶紧喊住他:“顾——”

      顾,顾什么?

      我一时语塞,又想不出个好称呼来,只好抻着脖子坚持不懈地喊:“顾!顾!顾!顾!”

      于是他又一脸黑线地漂移回来,“做什么咕咕咕咕的,你是鸽子吗?”

      不,我不是,这篇文的作者才是(?)

      我严谨地答他:“咕咕叫的不一定是鸽子,也有可能是杨过啊。”

      他面露疑惑:“杨过是什么鸟儿?我从未听说过。”

      谁晓得呢?约莫和雕有些亲戚吧……我晃晃脑袋,企图从杨过和姑姑的怪圈中挣扎出来。姓顾的忽然向我伸出手来,他食指距离我额头几寸远,稍稍靠近一下又撤走。

      我被唬住了,总觉得这一指头下去能给我脑门捅出个洞。

      “脸脏了。”他指点着淡淡道,“擦擦,莫要引人怀疑。”

      此时我已经被他岔得完全忘记了初衷,正忙着用他那袍角蹭脸上灰迹,从头顶又轻飘飘吹下来两个字,“顾剑。”

      我咦了一声,下意识重复:“顾剑?”

      “我的名字。”姓顾的轻声说着。然后似笑非笑地摇了摇头,提剑抱拳来同我道,“告辞。”

      这人呐,就好比天上的流星,chua——说没就没。

      我望着顾剑白色身影chua一下消失在林中,又低头捏了捏腰间硬邦邦的荷包,渐次感到懵逼,懵逼er,懵逼est。

      后来我沿着他指的方向,一瘸一拐走了约莫有十来分钟,果然见到了眼熟的回廊花苑。我稍微整整衣襟和发型,看到四周没什么人,便溜到储放猎物的位置去,清了清嗓子问:“翊王殿下说今日猎只兔子赠我,可在这里?”

      那兔子好小,不比我巴掌心大多少,细绒绒的白毛上沾了不少土,不知李老五是从哪个洞里生抠出来的。小兔子三瓣嘴一拱一拱,小豆眼亮晶晶的,让我想起了同样一身雪白、眼神天真的小枫。

      李老五,你这趟还真是专程来捉小兔子的啊。

      我用顾剑的外袍将它一裹,又走两步,这次迎面撞上了我哥。

      “哎呀妹妹,你这么半天上哪去了?”我哥急得火烧屁股,一把将我扯过来,“身上全是土……你怎么还瘸了?”

      知道他一惊一乍是担心我的安全,我还有点小感动,忙道:“忽忽悠悠就瘸……呃不是,一不小心摔了一跤,没事。”

      “什么没事!翊王他怎么搞的,自己抱着那个九公主跑了,把你孤零零丢下,这要是受伤了怎么办?”我哥心疼地上下打量我,这才注意到我手里拿着东西,“这是谁的衣服?”

      我可理直气壮啦,将红肿的手指掩在布角后头,举到眼前给他瞧,“瑟瑟也不知道,这只是翊王殿下给我包小兔子用的。”

      唉,我是真没想要李老五送的活物,可谁让我大摇大摆地拿着其他外男的衣服了呢?

      有小兔子作掩护,我哥果然不疑有他,转而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教育我:“傻妹妹,他跟着别的女人献殷勤,一只兔崽子就给你打发了,你怎么这么好哄啊?”

      我心说这算什么,等我真嫁了他,还指不定要上赶着替他擦多少屁股呢。一想到这我就忧从中来,半真半假地叹口气,“没办法,日后翊王殿下若入主东宫,必定是要娶九公主为太子妃的,瑟瑟福薄,只能为婢为妾……”

      快!快看穿这一入宫门深似海的本质,然后痛痛快快地让你妹我当场分手,与李老五和他的塑料兄弟们say顾得白!

      我哥也叹了口气,道:“也是。那就没办法了。”

      我:???

      “翊王殿下对九公主出手,想必是对太子之位志在必得。唉,罢了,我妹妹注定是要般配最好的男人。”

      我:??????????

      啥玩意儿啊,我说什么你就这么轻易地妥协了?哥你清醒一点好不好!

      蚂蚁竞走十年啦!

      后边他还说了些什么,然后天色渐晚,我爹好容易逮到我俩,又是一顿批评教育,不过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脑袋瓜子嗡嗡的,恨不能弹奏一首肖邦的夜曲,祭奠赵瑟瑟死去的二情。

      “哥,”我抱着兔崽子,闷闷不乐道,“回家你教我骑射行吗?”

      我哥十分惊奇,“为什么突然想学这个了?”

      为什么?我内心苦涩地想。你就当我是为了日后保命吧QAQ

      当天晚上洗澡的时候,我站在浴桶里,用异常扭曲的姿势回头看了一眼,果不其然看见尾巴骨上老大一片乌青。手上也是好几道淤痕,像是惨遭八十个彪形大汉轮流掰过手腕一样,那股麻劲过去后连筷子都拿不住了。我只好假装伤春悲秋、胃口不佳,晚饭也没吃,躺在床上断电到天明。

      顾剑的外袍被我从猎场带到家里,一直没能丢掉,只能找了个机会偷偷去洗了。白衣嫌脏,上面又是土又是灰的,还有我的口水印(噫),以及几撮兔毛和别的动物毛,我搓了好半天才弄干净,本来就惨不忍睹的爪子,被皂角粉一泡便直发痒。

      我恨到磨牙嚯嚯,但又忍不住心想,如果顾剑还来问我要这件衣服,我脏兮兮地还了,那多没面子啊。

      我也不知为什么,总觉得我俩这孽缘(?)没那么容易完结。

      等到彻底入夜我才敢把那件衣服晾起来,并开着窗户企图让它干得快些。月色凉如水,我裹紧小被子缩成一团儿,用酸痛的双手按着如同藏了一只惨叫鸡的肚子,心里唾弃着自己真是一朵被坑死也不冤的小白莲花。

      要不是看顾家满户籍本上就只剩一个人了,我才不把他当盟友看呢。

      这该死的同理心啊!

      我透过被风吹得飘忽的床帐,望着那件鬼影子似的白衣,没过了多久就陷入梦境。后半夜风似乎停了,满室空气重新蓄起暖意,我这一觉睡得黑甜,再被饿醒时,窗纸映入天光朦胧,估计也才四五点钟。

      窗户是什么时候关上的?

      我愣了会儿才从床上一跃而起,走到紧闭的窗前。那件白衣已不知去向,窗台上有一封油纸包,拆开了竟是份糕饼;旁边还有个一指多长的小瓷瓶,里头是油膏一样的半凝固体,挺香的,细闻有股药味。

      两块糕饼下肚,我顿时又活过来了,嘬着手指一想,八成是顾剑这厮昨晚来过?

      想到这我再次推窗望去,看到后院一棵高而茂盛的大梨树,就心情微妙地把窗户又合上了。

      Hin好。

      Hin好。

      此人不愧是智慧树上智慧果啊!

      至于那个瓶子,也没个说明书啥的。我翻来掉去地研究,最后福至心灵地挑出一指头,在光滑的手上摩擦摩擦。

      除了涂上微微有点发热,也没什么奇怪的地方,大概就是这么用的?我舔掉嘴唇边的点心渣,心说药到病除当然最好,没效果那就当个护手霜用吧。

      我这回把小鸭子玉佩放在那里,还一连留了几日的窗,但终究没再有人来把它拿走。那袭白衣像场摸不着头绪的怪梦一样,倏然到访又无影无踪。

      药膏倒是比护手霜好用,擦上当天手指就不痛了,两天淤痕便褪得只剩一点黄印子。我高高兴兴地要去同我哥学骑马射箭,谁知他近来又闹什么幺蛾子,要么不着家,要么就心不在焉,一副被花花世界迷了眼的模样。

      作为一名封建年代恪守礼教的柔弱女文青,我对他的浪催感到由衷的嫉妒。

      好歹也是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宅在家里又不是什么难事。只是我肯老老实实发霉,李老五却没打算放过我,他一会儿遣人给我送礼物,一会儿约我见面,拼命刷着身为男主角的存在感。

      真的,要不是因为打不过,我早揍他丫的了。

      就这么苦不堪言地被烦了好几天,我终于忍不住抓住我哥痛哭流涕:“哥!求你了!也带老妹儿出去找找乐子吧!”

      我哥惊恐地看我一眼,义正言辞道:“不行,妹妹,哥是去逛窑子的。”

      卧槽,逛窑子你还有理?

      我眼泪花花地看他,“那我也想去。你看我连作案工具都没有,决计不会跟你抢人。”

      我哥估计是让我的虎狼之词吓傻了,抽回袖子撒腿就开溜。

      他走后,我前思后想好一会儿,突然顿悟:好歹也是穿越一遭,男扮女装喝喝花酒这种体验都没有,那我也活得忒窝囊了吧!

      想到这里我忽然很有底气,无数穿越前辈的英勇形象在我眼前一一闪过……于是我从后门离家溜到成衣坊,随便买套男装换上,趁天色渐晚嗨嗨皮皮地上街溜达。

      上京繁华,亦像故事书里写的那样,有鬈发碧眼的胡姬当街卖酒,酒肆门口却吵吵闹闹的。我好奇地走近看热闹,只见酒坛打翻在地上,一个留着大石学长同款刘海的大兄弟,正嗑了药一般癫狂地甩着头,“我要的不是酒,是明月!明月!!”

      我晒着明晃晃的月光,心说那你咋不上天,和明月肩并肩呢?

      大石兄弟骂骂咧咧地走了,妈妈桑扭着水蛇般的水桶腰,对着他的背影呼唤了一声“高公子”,转头回了鸣玉坊。只剩下胡姬小姐姐独自拾起了空荡荡的酒坛。我顺手将滚到脚边的酒坛盖子递过去,她感激地道了声谢,抬头又对我身后道:“你怎么出来了?”

      我顺着她的目光回头,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太子妃呀太子妃,没想到你这个浓眉大眼的,也出来喝花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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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说:咕!
    说起来赵士玄确实挺帅,又逗比,多么好的人啊!我都有心想要女主跟他骨科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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