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化鹤归

作者:ke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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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灯引路(改排版)


      说来有点丢人,我挺擅长被追杀的。
      利用自己娇小的身形和对稻香村的熟悉,我灵活的在树林中穿梭。

      身后肌肉猛男的大步震颤着地面,他粗声喊着交出空冥决,声音震耳欲聋,为了保护耳朵我不得不空出双手捂耳朵。细碎的尘埃被来回往复的脚步踏过,被风的漩涡卷起,腾起轻薄浮动的烟雾,为了不被呛到我又被迫捂口鼻,逃亡路上遭遇这种事情,只恨不得自己再生出一双手脚。

      江湖上盛传,遇事不决先后跳,天下武功出扶摇。经历过莫雨的极限追杀,我自然不会怕武功和闹着玩一样的肌肉猛男。秦王绕柱走位加卡视角,我在这一刻无比感谢莫雨持续四年的针对,如果我能四肢健全的回到稻香村,我以后绝对会帮他抢毛毛的包子。
      感谢莫雨的糟糕脾气,感谢我作了四年的死,再感谢一下陈大夫不怎么样,而使莫雨毒性频繁发作的医术。

      我一手风骚走位溜人溜得风生水起,以至于李复颇有话本主人公气质的姗姗来迟时,肌肉猛男已经被我溜得气喘吁吁就差翻白眼了。用村口倒夜壶的赵师傅的话来说,李复这个速度,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此虽粗鄙之语,但十分符合我此刻的心境。
      见到赶来的李复,肌肉猛男精神一振,当即把整个人高的木棒舞得虎虎生威。但他忘了一点,他被我溜得精力耗尽,目前正是体力不支的状态。
      一声清脆到我都能听到的骨骼错位声,突兀的在对峙的场景中响起。

      若说唐简用行动告诉我,行走江湖一定得先下手为强,无论对方想不想帮你,总之把重要物品丢给他,然后光速晕倒就完事了。那么这位肌肉猛男,他用亲身的惨痛经历教导了我,以后闯荡江湖,武器一定要轻便一点,不然容易达成我杀我自己的结局。

      我忘不了李复听到这声脆响后的表情,那时他握着扇子的手都在微微颤抖,可见心情的复杂程度。
      我瞄了眼跟在他身后的秋叶青,估摸着他那复杂心情的来源,起码一半是没能在喜欢的姑娘面前耍成帅。

      对战肌肉猛男的遭遇,让我想起自己和莫雨的初见。
      其实,准确的说,莫雨是被我捡到的。

      那时约莫是初冬,雁峰前路可见松林苍翠,只有高耸的顶尖带一点霜染的梨花白。满地的落叶松针,覆在冻得僵硬的泥地上,轻轻一踩,就会有枝叶摩挲的细密声响。
      我和毛毛小月走过松针铺就的长路,只觉得脚底的声音清清淡淡的,像是深林静谧的呼吸声。
      天气并不太冷,但呼吸间还是能吐出小团的白气。我们把帽子拉了下来,互相对视,发现大家都只露出了半张脸,睫毛卷在兜帽边缘的绒毛中,衬得眼睛又黑又亮。
      互相看着看着,就忍不住笑了出来,即使你并不知道为什么笑。

      一路走一路打闹,我们很快来到了目的地的溪流。溪畔的湖石被洗得圆润发亮,镜面般映出天边烟波逐流,层云渐起的光影。
      我们几个孩子凑在一起观察了一阵,认为这是个极好认的标志物,就以此块湖石为中心,定下来捉迷藏的规矩。最开始是我抓人,数了一百声,我把遮眼的布条扯下,极目千山,凝江沉烟,尽数流过眼底。

      我喊着毛毛小月的名字,细心分辨身边微小的声响。耳聪目明就是这点好,一旦有风吹草动就能迅速反应过来,瞄到前方的草木颤动,我手脚麻利的拨开灌木,大喊一声:“抓住你了!”
      听闻响动,背对我的孩子立刻警惕的转过头,他浑身浴血,抬起的眼眸有着淡淡夕色,目光是杀过人后的冷然。

      在世人的印象里,魔头可以杀人,侠客可以沾血,屠夫都可以提着血淋淋的动物尸体。唯独孩子是染不得半点腥气的,无论你是不是自保,是不是不小心蹭到了。原本纯洁无瑕的事物被玷污,这比一开始就看到肮脏更让人难以接受。
      莫雨就是这样,他从未被村民接受,就是因为最开始这个染血的模样。成人笃定他是个骨子里有凶性的孩子,不让自家的孩子亲近他,我觉得他们只是不清楚冷酷杀手在话本里的流行程度。神秘又冷漠的杀手人设之所以经久不衰,是因为女人都清楚,他们的爱建立在朝不保夕的绝望之上。隐秘而剔透,只有断崖边缘才能盛开如此凄艳之花,自己已经是一无所有,爱上一个人就是把命交给对方。这不仅满足了女性的虚荣心,也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她们的母性。
      所以,要是莫雨那时候不是六岁而是十六岁,我打赌他会被思春期的少女围追截堵,当然也不排除村内有爱好男色的断袖。

      我们只对视了不到一秒,莫雨那时的反应敏捷得不像一个六岁的孩子。只是一瞬间,我被他摁在地上,他较常人更加锋利的指甲紧紧贴着我脖颈的动脉,寒气笼罩在皮肤上,冷得我打了个寒颤。
      情况相当危急,我却很不合时宜的思维跑偏,我想起毛毛在大冬天把手往我衣领里塞,也是一样冷得人想暴走的效果。
      “别动。”应该是很久没和人说话,他的声音有点暗哑。

      山下的暮色仿佛乘着雪白云梯,无遮无挡的流淌而下,丛生的灌木连同低矮的蔓草,都被蒙上一层半明半昧的暗橙色光影。
      莫雨自然也被这暮色所笼盖。
      他陷在这轻艳,幽柔的暮色中,仿佛一轮即将坠入湖心的嫣然红日,入目是凝滞般的光彩,拥有的,也只是余烬后那一点冰冷的余温。我看着他,第一印象是此人莫非是山野的精怪,思忖片刻又觉得这精怪也太不讲卫生了,转念细思,自己好像也没见过野生动物洗澡,它们都是舔舔就完事。想到这里,我又看了看莫雨脸上身上的血渍,露出了“能把这些都舔掉那真的是个狠人”的微妙表情。

      等我渐渐长大,我才知道有些事情不能靠眼睛去判断,比如我从没见过异性在我面前洗澡,我就不能说他们肮脏到从来不洗澡。我年幼时看不出莫雨身带的少女必杀气质,也不能说他就是个脏兮兮又不近人情的山鬼。

      这份既冷然,又带着红尘烟波之气的矛盾的美,淬尽了人世百味烟火,属于孩童的三分柔软褪去,展露出的就是刀锋般锐利的内里。
      不过我当时无法理解这点,甚至觉得这人在玩什么比较刺激的游戏,比如暗黑版一二三木头人之类的。我想了又想,在他的眼睛都快升起一点紫光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抬起上身给了他一个头槌。
      我捂着脑袋爬起来,心道他脑门怎么这么硬。抬眼,看到他也表情痛苦的捂着脑壳,痛苦中还带一点迷茫,就开口问他:“你是新来的吗?我怎么没见过你?”

      时至今日,想起来我都觉得自己幸运得不是一星半点。莫雨眼睛泛紫意味着他即将发疯,我顶着那么恐怖的隐患,甚至还有心情问他为什么不剪剪指甲,陈大夫说那容易滋生细菌。而莫雨也沉默的看着我,捂着脑门,估计是在思考眼前的人到底是没脑子还是没脑子。
      小月他们带着村民来找我的时候,我已经单方面和他聊了好一会儿了。

      陈大夫负责帮莫雨鉴定伤情,他告诉我们,莫雨自称什么都不记得了。我闻言大惊失色,惊慌的摇着莫雨的肩膀问他怎么失忆了呢,他失忆肯定不是我头槌撞的,我撞过毛毛小月还有隔壁的小白小荷,对自己的实力有自信,怎么会失忆,他是不是在演我肯定是在演我……莫雨被我晃得直蹙眉,冷淡的瞥了我一眼。
      “你好烦。”
      我说:“这不是烦不烦的问题,你快说你失忆和我没关系。”

      莫雨眉头皱得更紧了,不耐烦的看了过来,我看到他细长的睫毛一根根的划过空气,轻浓的像是一蓬乌色的烟。
      淡黄色烛焰将他睫毛微翘的末端染上一点绒绒的光,却又让一切显得像一场幻觉。
      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睫毛。
      那么轻,那么软,似乎一吹就会溜走不见,却挠的人心痒痒的,屏息看了又看,又有点舍不得下手。

      大概美好的事物总长在凌霄绝壁,必定要让你受点精神或者□□上的伤害。我盯着莫雨看了一刻钟之后,他终于受不了一样把脸转开了,咬着牙问我还要看到什么时候。
      我摸了摸鼻子,茫然道:“那当然是看到不想看了为止,好看的东西为什么不能看啊。”
      我至今都记得,他惊疑不定的从床上跳了下来,因动作幅度过大,碰倒了陈大夫整理好的一柜子草药。

      这个罪名最后记在了我身上,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无妄之灾。

      我小华从来不记仇,因为有仇我当场就报了。花了几天整理完陈大夫的草药,我摩拳擦掌,带着毛毛小月想和莫雨亲近的期冀,把他扑到池塘里揍了一顿。
      那天,稻香村的每寸土地,第一次印上了我发足狂奔的足迹。我想,陈大夫当初信誓坦坦的说,莫雨的毒和咒印被小月的药暂时压制,我为什么要相信他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小月替自己的父亲争辩:“但这是因为,小华一直找小雨哥哥麻烦啊?”
      我不满的反驳:“可是我上次不小心打碎了村长的棋盘,他——”
      话说到一半,我紧张的看着渐渐走进的村长,他笑得很温和,抓起扫把打人的动作却格外残忍。
      “我那副珍藏的岫山玉棋盘原来是小华你打碎的!小兔崽子!你……你还敢跑!别跑!”

      如果我熟读话本三百篇,便能发现,我过往的人生简直是标准的武林少侠模板——无背景的孤儿,却有着令人咋舌的武学天赋,莫雨和毛毛性转一下,勉强也能凑个落难傲娇大小姐和邻家少女。不过王大石觉得不妥,他指出古今往来的武侠小说中,主角都如当今浩气盟盟主谢渊,刚正到就差脸上写着“我是好人”。长成我这个样子的,不是衬托主角心灵美的炮灰,就是最后会被围殴的反派。

      我于是换了个思路,问:“那如果是王秀才私藏的那种艳情话本呢?我看那里面的主人公都挺长得好看的。”
      王大石神色大变,他立即把王秀才给孩子看艳情话本的事情告诉给村长,稻香村当天就上演了一场大唐版的搜书揍儒。我看了眼盛怒中还不忘往兜里藏一本的刘村长,环顾四周,发现有不少人都装作若无其事的朝袖子里塞着什么,不由默默的将“其实那是我偷翻的”这句话咽在了肚子里。

      真相在这时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果然人对某些事情的热衷,是刻在血液里,一代代流传下来的。

      话虽如此,但我的人生像极了某个三流书生编写的武林风云,这件事却是不假。所以,倘若照话本分析,唐简的这次碰瓷,约莫就是话本里常有的山雨欲来。很多笔者懒得写主人公的童年经历,往往也会用这般的大事件作为开头。内容大抵都是武林高手携失传已久的秘籍现世,卷动江湖波澜。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一笔带过间摧毁的,是星河高悬的桃源之梦,风雨正好的经纶春秋。

      第二天,我知道了那个抡木棒把自己腰闪了的肌肉猛男,大名董龙,是个手下众多的山贼。大名董虎的二当家为了抢夺空冥决,顺带帮大当家报仇,包围了稻香村。我听到他们堪称随意的取名,开始怀疑三当家是不是叫董猫,四当家叫董狗,部下是鸡鸭鱼虾等等一连串的动物名。
      乍一听还挺像个野生动物组合的。

      很快,董家动物组合的武力让我明白,自己先前所想不过个冷笑话。
      最开始,只有青壮年拿起武器抵御外敌。随着伤亡逐渐惨重,战线不断后移,越来越多的人被迫加入战斗,到最后,连老弱妇孺也被卷入。

      半月后,村长带着活下来的人来到村内最长,也是最清澈的兰溪河畔。

      集体燃放河灯,这是中元节的习俗。此刻并非中元节,用千灯引路,不过是希望死去的村民能借着莲花灯的微弱光芒,找到回家的路罢了。

      参横月落,我抬头望天,蓦的想起今天是当月十五,怪不得这轮圆月亮的如此惊心动魄。清辉似的寒星冷月光落在兰溪水面,几乎有着等着人栽进去,陷阱一样的辉煌之美。
      此情此景,当真是一个极美的星月夜,不知是村子特地选好的日子,还只是一个巧合。

      莲灯一盏盏入水的声音像是风声。
      迷艳的烛影,纤亮的水面,与幽暗的春水构成流动的写意画,似醉似梦,像是时间和燃烧消逝前最后的随波逐流。

      我想起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死去的洛风,偷偷给他加了一盏莲花灯。莲灯是照着他的莲花冠做的,只可惜我虽有过目不忘的能力,手工却差的要命,莲灯飘在水面上的样子,我自己都不忍直视。
      风灯在前,涉过深河暗夜。

      “千灯引路——”
      游鱼从水底浮出头,长脊上的鳞片被莲灯照亮,那是一道细如银练的流光。我看着这道流光在莲灯中穿梭,合着村内老人低吟的唱词,与细碎星光一同坠入幽冥般的水底。
      “送君还乡!”

      我想,无论是不是主人公,都不会在故乡遭到屠戮时无所作为。当初我救不了洛风,现在的灾难近在眼前,我起码要救身边的人。

      五日后,我瞒着长辈,潜入莫雨的房间,打算把熟睡的他摇醒后拉上贼船,一起去把大侠墓挖了。我的想法很简单,村长说过那个墓是唐简的,而坑了整个村子一波的就是唐简,他的衣冠冢一定有解决一切的关键。虽然我不是很清楚这位前武林盟主为什么到处宣扬自己死了,难道是因为欠钱还不起就死遁躲债……

      意料之外的,莫雨也没睡。我试图从窗户里爬进去的时候,他正站在窗边。
      他的视线越过窗棂,投注于远处的连绵山脉,侧脸静默,眼中却燃烧着凛然的焰光。
      如此一来,我们正好打了个照面。

      半边身子卡在窗户中,我却十分淡定。
      一边扒着窗户努力往屋内挤,一边严肃的对着莫雨的方向,我道:“没时间解释了,你先和我——”
      他先是被我的突然闯入一惊,眼中的火光刹那间凝成冰冷的寒焰。待看清我的脸后,那一线封喉的杀机就隐没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在月色下显得有些柔和的眸光。
      只是一瞬的对视,他很不自然的移开视线:“你来干什么?”

      我发现自从莫雨听到那句永结同心,日常不是躲着我就是紧闭着嘴不说话,简直比初遇那几日更加不近人情。可说他更加针对我,倒也没有,前几日我们争夺最后一个加餐包子,他伸出的手像是迟疑一样慢了一步,导致我就算抢到了也拿得心惊胆战。我翻来覆去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包子有问题,但想了想觉得还是命最重要,不能冒这个险,我忍痛将其让给了莫雨。毛毛在一旁完全看呆了,他说他是第一次见我把吃的分给别人,我怕他把我怂了的真相说出来,十分紧张的捂住了他的嘴。
      莫雨拿着那个包子,突然抬头看了我一眼。
      这一眼像是在永夜中浑浑噩噩了百年的旅人,忽然看到了长街尽头停下了一盏光,它无自觉的,温柔的亮在那里,你却担心自己步履间的风尘会熄灭了这唯一的色彩。
      我专注的看他吃完了那个包子,一寸寸的,细致的打量他的反应,想看出这个包子里究竟有没有什么阴谋。同样的,我盯得眼睛都快成斗鸡眼了,毛毛都忍不住小声问我为什么要看雨哥哥,我还是没看出来任何毛病。我终于明白一切都是自己想多了,不由悲从心来,掩面哀悼我得而复失的加餐。

      不过,虽然莫雨最近的性格行为变诡异了,但论起战斗力,他还是稻香村最能打的那个崽。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和窗户争斗几秒,我顺利的跳下窗:“走,我们去挖坟。”

      论和我的亲密程度,莫雨自然比不过毛毛小月,但说起做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毛毛基本不用想了,莫雨和我却能我挖坟你望风的同流合污。

      大侠墓埋的不深不浅,但对我这个堪堪三尺半高的孩子来说,挖起来还是有点难。我埋头专心挖坑,莫雨站在几米外的地方,实时关注是否有人经过。

      四下不见灯火,唯独烟月静悬山冈,云如柔幔,有晚风叙旧。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我翻土的一点声响。

      可能是为了缓解沉默的尴尬,也可能是实在闲的无聊打发时间,总之,没有原因和预计的,莫雨突然开口。
      他问我,这句话也只能是问我:“你之前说余半仙算到我和你。”掠过衣角的风流转出轻而缓的呼声,他的声音忽然顿住了,这几秒他想了什么我无从得知,短暂的寂静后,他像是很难启齿一样挤出来几个字,“……永结同心。”
      “那是真的吗?”

      我挖了半天,终于摸到了密封的罐子,顿时大喜,也没考虑那么多,随口答道:“当然是假的啊。”身侧的呼吸声霎时一顿,我手下动作不停,补充道,“余半仙算不出来,永结同心是我自己的想法。”
      整个抱起罐子,我拍掉身上的碎土块,转头对莫雨道:“挖到了,我们回去……”从我的角度能看到他因为用力而抿得微微发白的嘴唇,似乎是在克制什么,惊讶道,“你怎么了?”
      莫雨匆匆别过头:“……没什么。”

      他背对月光的耳尖冒出一点点的红,等我想细看的时候,又消失了,只留下冷色调的白。
      远山长慕,寒鸦声渡过山川湖海,却又囿于清夜的寂静中。
      我凑过去看莫雨:“你耳朵红了,很冷吗?”说完我觉得自己此言有点苍白,于是安慰他道,“没关系,你忍一忍就不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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