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叫我爸爸[快穿]

作者:打字机N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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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青爸爸(四)


      听宿明城这小子喊爸爸和听闺女喊爸爸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

      闺女的那声爸爸甜甜的,宿明城这一声爸爸别别扭扭,不情不愿,可落在宿傲白耳朵里别提多爽快了,这个爹也不能白当是吧。

      “这个点心很贵吧?”

      蒋连梅笑着看着父子俩人的互动,在吃掉手里剩下的那些碎渣后就将剩下的油赞子重新装了起来。这种有油水的点心实在是太稀罕了,她舍不得就这样吃完。

      “是比普通点心贵了一些,不过是我妈买的,这是宁市的特产,他们想让你和俩孩子尝尝,对了,到时候你分出一些,明天去爸妈家吃饭的时候给带去。”

      原身的父母并不怎么认可他在乡下娶的媳妇,要不然也不会孩子都那么大了,却也不提出见见,直到这一次宿傲白明确拒绝了接班,让老两口意识到儿子是真的在意乡下的这个小家,即便以后有别的什么机会回城,也一定会将老婆孩子带上,才开始松口。

      几年前原身和蒋连梅结婚的时候,那边什么都没给,这也是蒋家人心中很不满意的一点,当时两人结婚,几乎什么都是蒋家那边出的,原身就出了一个人。

      这一趟回来,宿家二老的态度转变了不少,不仅给准备了一些特产,还给了宿傲白一笔钱,当作是他们补上的彩礼,这笔钱的数额还不算少,因为现在宿家老大和他都已经结婚生子了,宿家大姑娘也在乡下的地方结婚,小闺女回城接班,每个孩子都有了着落,宿家二老对给的那笔钱,也算是家里分家的费用了。

      宿傲白暂时还没有透露这笔钱的存在,不是防着蒋连梅,而是他还没想好,该怎么使用这笔钱。

      现在已经是75年下半年了,再过两三年,政策会出现重大变革,宿傲白对现在的生活水平并不满意,他想要将这笔钱的收益最大化,这个想法在当下看来无疑是大胆的,他怕吓着眼前这个女人,只能循序渐进了,实在不行,就先斩后奏。

      “好!”

      一听是公婆准备的,蒋连梅心里就更高兴了,她虽然单纯,可也知道公婆那边的态度,以往来家信鲜少提到他们娘仨,现在似乎是示好的先兆。而丈夫提醒她给自己娘家带一份回去,也是看重她的表现。

      “对了,饭盒里装着的是熏鱼,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在做菜汤的时候加进去一块煮,味道很鲜,也是我妈的拿手菜,明天不是要去爸妈那里吃饭吗,也给带过去添一碗菜。”

      说着,宿傲白将怀里的小丫头放下,打开那个盒饭闻了闻,现在天气已经转凉了,熏鱼煎好后又加了盐和酱油腌着,没那么容易坏。

      这份熏鱼是用海鳗做的,宁市靠海,那里吃海鲜比内陆容易,原身的记忆里,他们娘仨还没吃过海鱼,为数不多尝过的海鲜,就是原身父母从宁市寄过来的晒干的紫菜。

      “好。”

      蒋连梅舔着嘴唇点了点头。

      饭盒里的熏鱼卖相一般,毕竟在饭盒里闷了那么多天,加上淋了酱油,看上去呈黑褐色。

      可卖相一般,闻起来香啊,刚刚宿傲白一打开盖子的时候她就闻到了一股腥咸鲜的味道,还带着大豆油的香气。

      鱼肉被切成手指粗细的厚片,每一片肉看上去都饱满扎实,鱼皮的位置有一些微微的焦褐,一看就是用油煎过的,才有会这样浓郁的油香。

      以往家里过年做菜都不舍得这样放油,蒋连梅觉得这道菜的味道肯定很好。

      似乎是带着弥补的情绪,这一次宿家二老确实很用心,做这份熏鱼的时候,把家里半个月的油量给用了,宿母还找关系买了条肥美的海鳗,肉质新鲜又饱满,要不是运输不易,按照宁市当地人的口味,这样的海鱼清蒸才最突出食材本身口味。

      这年头的物资实在是紧缺,宿母弄回来的那一条海鳗经过处理其实也没剩多少,明天带到爸妈家去,每个人也就吃个一块半块。

      丈夫虽然解释了晚回的原因,可爸妈那边对他肯定还是有点怨气的,这样一份有面子的菜送过去,爸妈那边的态度可以缓和,大嫂二嫂也挑不出错来,特别是大嫂,总不会觉得他们又上门吃白饭了吧。

      于是蒋连梅虽然眼睛都黏在那盒熏鱼上了,却也没说夹几块晚上吃。

      宿明城和妹妹也很懂事,反正明天也可以吃到这个闻起来很香的鱼,也没闹腾的要吃。

      除了这些,宿傲白还带了一些晒干的海带、紫菜和虾米,这些都是耐存放的东西,做法也简单,弄点紫菜虾米,加点葱花、盐,用开水一泡,就一个字,鲜。

      不过虽然是耐存放的东西,也得保存得当,蒋连梅忙着将这些东西收好,还要给全家准备晚饭。

      ******

      这趟回来,宿傲白带的行李还真不少,除了原身带过去的几件换洗衣物外,还把原身留在宁市老家的一些不了还算不错的旧衣物全都给装回来了。

      以前的宿傲白肯定看不上这些已经洗到褪色的衣服,可拥有了原身的记忆,知道这个时代物资有多么紧缺的他却不会浪费。

      他的旧衣服完全可以改一改,给两个孩子穿,至于他嘛,多想想办法,给自己和老婆弄点布票回来,穿新衣服。

      不是他这个爸爸不够慈爱,而是小孩子必须培养艰苦朴素的作风,太宠孩子是会被宠坏的,就像以前的他那样。

      绝对不是报复,他以儿子宿明城的名义发誓。

      卧室的布置很简单,一条长炕,上面铺了一床被子,炕脚上是几床叠放整齐的被褥,角落里有一个樟木箱子,是蒋连梅的陪嫁。

      除此之外,房间里还有一个衣柜,是从蒋连梅以前的房间里搬过来的,全家人的衣物都放在这个柜子里。

      这年头的物资是真的紧缺,眼前这个柜子也就一米二左右的宽度,一家四口一年四季的换洗衣服都装在这个柜子里,还没给填满。

      宿傲白打开衣柜随手翻了翻,都是旧衣物,唯一一件七成新的衣服是原身的一套中山服,只有少数几天学校重要的活动日才会穿。

      蒋连梅的衣服也不算多,春秋三四件长袖换着穿,其中一件袖口处也缝了补丁,她的衣服相对于村里其他女人来说并不少,可在宿傲白看来,还是少的可怜。

      他将自己带来的那些旧衣服放到柜子里,看着整洁却空荡荡的卧室,渐渐滋生了一种欲望。

      他想要买很多很多的东西将这个房间填满,他想让这个土坯的老房子变成气派的小楼房,他想让这个世界的妻子和孩子,不至于想吃一点熏鱼都要瞻前顾后。

      以往宿傲白都活在父母的庇护里,此时此刻,他突然觉得自己成了别人的庇护。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宿傲白开始和这个身份彻底融合。

      ******

      “宿老师,梅子,带孩子去你爸妈家呢?”

      第二天晌午,在去往蒋家老宅的路上,夫妻俩看到了不少扛着农具从地里回来,正准备回家吃饭的乡亲。

      宿傲白抱着闺女,蒋连梅和儿子宿明城一左一右跟在他身边。

      大伙儿的眼睛盯着蒋连梅手里拎着的几包东西,猜测这是宿傲白带回来的土特产。

      这些东西可是蒋连梅特地包装过的,她拿了一部分油赞子用黄油纸包起来,又从自己陪家箱子里拿出一张红纸贴在上面,看上去就像是供销社买的高档点心一样。

      海带干、紫菜都拿了一些,扎成一捆,饭盒里的海鳗鱼直接装到了盛汤的海碗里,务必要让一路上遇到的人都看见肥美的鱼肉。

      这些礼物在当下看来已经十分丰盛贵重了,特别是海带紫菜,在当地可是稀罕物,很多人压根就没吃过。

      “嗯,我公公婆婆准备了一些土产,让孩他爸带给我爸妈呢。”

      蒋连梅笑的很矜持,心里的小兽却在跳舞。

      这些年宿傲白的爸妈对她和孩子冷冷淡淡,村里也有一些闲话,这一次蒋连梅是准备好好扬眉吐气来着。

      “是宿老师爸妈准备的呀,这些东西挺稀罕吧,肯定是因为看重你这个媳妇,才给准备的呢。”

      大伙儿也知道蒋连梅想听什么,不吝啬地讲给她听。

      从他们租住的那个小宅子到蒋家老宅也就五六十米远的距离,等到门口的时候,蒋连梅还没显摆过瘾呢,总觉得自己刚刚走太快了,要是走慢一点,保准还能多遇到两个人。

      可现在都到门口了,总不能再返回去重走一遍吧。

      宿明城心里也是这么想的,他像个小斗鸡一样仰着脑袋,虽然没说话,却也在用行动告诉别人,他爸就在他身边呢,他不是没爸的野孩子。

      母子俩回味了一下刚刚众人艳羡的眼神,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进了蒋家的院子。

      “今个儿一大早就看见你妈在鸡圈里摸鸡蛋,原来是梅子你带着男人孩子来娘家吃饭呢。”

      与蒋家仅隔着一道篱笆墙的院子里,一个模样有些精明的老太太扯着嗓子冲蒋连梅喊道,听了她的话,蒋连梅脸上的笑容都收敛了许多。

      她眉头微皱看向屋里,就怕嫂子把对方的这句话听进去了,弄的好像她每次来都回娘家占便宜似的。

      其实自从结婚后,因为丈夫在小学教书领工资的缘故,蒋连梅还真不怎么需要父母帮衬,可蒋大军和韩娟都疼女儿,有什么好东西都会给女儿一份。

      也不单单只有蒋连梅有,分出去的二儿子一家也有,毕竟今年之前,蒋大军还是大队长呢,直到现在两口子也在地里挣工分,蒋大军偶尔还会去河里捞鱼,上山弄个陷阱什么的,真不需要大儿子两口子养。

      可蒋家大嫂不觉得,她总觉得分家了,爸妈跟着大房过,总是时不时给老二和小妹补贴,那就是没分寸。

      不过现在蒋大军在家里还说一不二,蒋家大嫂也不敢表露出自己的态度,顶多就是生闷气罢了。

      蒋连梅也是很久之后才迟钝的发现,每次自己回家,大嫂好像都不高兴。

      “于婶子,志成哥今年回来探亲吗?听说志成嫂子已经生了吧?”

      她干脆转移了话题,被称为于婶子的老太太顿时变了脸色,眼角都耷拉下来了。

      宿傲白看向那个老太太,原来是那一家人啊。

      如果说原身一家是这个世界的失败者,那么眼前的这一家人,就是对照的成功者。

      于家老二于志成早年当兵,多次在战场上立功,现在据说已经是副营长了,于家一共三个儿子,他虽然是最出息的,却也是最不受宠的,当兵那些年寄回来的钱全都被父母用在了两个兄弟身上,当同龄的朋友都已经结婚生子的时候,于志成还是一个光棍。

      直到有一年他回乡探亲,正好救了一个落水的女知青,为了对方的名声着想,不顾父母反对将对方娶回来,而那个女知青正好和原身是同批下乡的知青,还住在同一个知青院里。

      一开始两人的感情并不好,婚姻的起因也只是源于那场意外,于家老婆子不喜欢这个知青儿媳妇,在于志成当兵的日子里,跟另外两个儿媳妇一起搓磨她,那个女知青也不是好惹的,很快就说动了于志成办理了随军手续,拍拍屁股就跑了。

      因为娶了老婆,之后的日子于志成寄回家的钱也变少了,于家这个老太太没少在外人面前说二儿子夫妻的坏话。

      同样都是知青和当地人的结合,蒋连梅和原身的结局一地鸡毛,而于志成和那个女知青却恩爱非凡,他们同样也生了一双儿女。

      宿傲白看向一旁的傲娇儿子,对方的死,和于家那个名叫宝珠的小姑娘也有些关系。

      操蛋了,怎么感觉儿子就是另一种曾经的自己呢,都是生来当炮灰的小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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