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一个中篇,也是慕容在致直居唯一一个有结尾的故事。笔调很有亦舒的味道。
内容标签: 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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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一个中篇,也是慕容在致直居唯一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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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7006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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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之舞

作者: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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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我的一生,仿佛同跳舞结下不解之缘。这一段音乐意外地漫长,舞伴换过一个又一个,却始终不能停下脚步,只得在原地无尽地旋转。而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段故事,也都自舞会开始。这两个舞会,中间隔了十年。
      
      会在那场慈善舞会中出现完全是一个意外。
      本来我并没打算前往,请贴送来就扔在一角,连封口都没拆开。可是那一夜我的同伴临时失约,而我已打扮停当,不想白费工夫,便从丢掉的请贴中信手抽取,结果抽中了这一封。
      到了那里我便开始后悔。
      客人非常的多,大厅的空气调节不够用,空气不大新鲜。酒和饮料全不对我胃口,只好随手抓一杯矿泉水,尝过才发现碳酸太多,又懒得丢开。屡屡遇到熟人,不得不扯出笑容热烈地寒暄,虚情假意之余,还得时时准备接收对方太太的白眼。我觉得累,又不想回家,索性在角落找一张沙发坐下看别人跳舞,一边跟着我熟悉的曲子轻哼。
      不是不觉得自己无聊的。但是打发时间也是一门至高的艺术,我始终没学到家。整日无所事事,也只能在社交场合打混,至少比较热闹,可以不愁冷清。
      可是这里也是一样的闷。
      我转动手里的杯子,轻轻打一个呵欠。
      再抬起眼时,便看到了浩明。
      那时我并不认得他。
      而他,因刚从国外回来不久,虽然早听过我的名字,却一直没机会见到真人,故而也不知道我是谁。
      当时他一个人倚在落地窗旁边,手里拿一杯粉红色香槟,上上下地打量我,仿佛很有兴趣的样子。
      我只看了他一眼便移开视线。
      一眼便可以看得出他是什么货色。
      名贵的亚曼尼西装,一尘不染的意大利皮鞋,戴劳力士金表,喝克鲁格香槟,开的不是法拉利便是莲花,有教养有家世,却没有多少现金与实权,这样的世家子弟满街都是,我没有兴趣。
      我心不在焉地打着拍子,一边盘算着几时离开。
      过一会儿,有人从一旁慢慢走过来,轻轻地问:“你好吗?”
      呵是他来了?我本能地抬起头看,却发现是个陌生人,一时有点失望,懒洋洋地牵牵唇角,向他举一举杯子。
      他毫不介意,笑容可掬地问:“不想跳舞?”
      我摇摇头。
      跳舞对我而言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平日若无必要,我几乎从不跳舞,除非有人为此付钱。
      “要不要喝一杯香槟?”
      我仍旧摇头,喝一口手中的矿泉水。
      “怎么?对无故上前搭讪的陌生人不放心?”他微笑,“那么让我来自我介绍,我姓程,程浩明。”仿佛很有信心我会知道他。
      我失笑。
      他一定也不知道我是谁,不然便不会问出这种愚蠢的问题来。害怕陌生人?他以为我是十八二十的小家碧玉?
      不过我亦有些意外。
      我确实听过他的名字。
      程氏是真正的豪门世家,财富自然不在话下,家世背景更非寻常暴发户可比。程浩明是家中独子,唯一的继承人,刚刚自英国拿了硕士回来,立刻成为满城小姐太太们心目中的乘龙快婿。
      “我可有这个荣幸知道小姐的名字?”他问得十分绅士,却给我一种做戏的感觉。
      我觉得有趣,一时玩心大发,便答:“仙德瑞拉,假如阁下愿意客串王子。”
      他笑起来:“是我的光荣。”
      然后看一看舞池,“王子遇到仙德瑞拉,跳舞似乎是必需的程序。”
      “我的舞可是有价的,即使是王子也不例外。”
      “价值几何?”
      “一百万。”
      他扬扬眉,脸上是毫不在乎的表情。
      一百万对他而言自然微不足道,不过此时他大概以为我只是在开玩笑而已。
      “请付账吧。”我说,“现金或支票随君任选,刷卡免谈。”
      他对着我的表情研究片刻,不能肯定我是否认真。
      我维持原有的笑容不变,等他开口。
      最后他耸耸肩,掏出支票簿一挥而就。
      我接过支票,盈盈起立,挽住他的手臂。
      经过募捐箱的时候,我顺手把支票丢了进去。
      他兴味十足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却毫无表示,轻轻带我滑入舞池。
      
      一曲既罢,他送我回到原位,忍不住称赞我,“跳得真好,这一千万堪称物有所值。今日全场宾客中没有人比得上你。”
      我礼貌但漫不经心地微笑。这样的赞美并不能够取悦到我,因为已经听得麻木。曾经一度,在我的全盛时期,同样的话一天可以听到上百次。
      “你一个人来?”我问。
      “不是。”他在我身边坐下。
      “那么,这样随便丢下你的女伴,是不是有点欠缺风度?”
      他咧开嘴笑,露出雪白的牙齿,“不是女伴,是我的父母。我想他们应该不会介意我一个人走开。”
      “是吗?”我四处打量,十分诧异他的母亲为何现在还没赶过来。
      刚刚我们两个是全场的焦点,他的家人应该不会没看到才对。
      没错,我早已习惯这样的情形。无论年轻亦或年老,一旦有男士在我身边流连,他们的家人一定会得急急赶到,客气有礼或是带点敌意地打断话题,拉走她们的儿子或丈夫,仿佛我额头上凿着“狐狸精”三个字。
      通常我并不介意。
      在公开的社交场合,我是美丽而富有的叶小姐,城内的时尚名媛之一,永远有人邀请我参加各式各样的舞会与酒宴,在这个时候他们只看得到我的钱而自动忽略掉我的过去;可是一旦近身接触,我的历史又被掀出来细细研究,男人总是或多或少想占一点便宜,而女人则充满警惕地看牢身边的男人,怕被我当做最新的猎物。
      “我该走了。”我平静地说。
      今日已经玩够,我应该适可而止。
      他故意看看腕表,“现在刚刚十点,你与你的南瓜车还安全得很。”
      “我已经不想跳舞。”我说,“我的剧目到此结束,王子殿下去找下一个目标吧。”
      “可是我只想要你。”他脱口答道
      我怔了一下,“啧啧啧,多好的赞美。也不知道说过几遍,讲得这么流利。”
      “我只说过这一次。”他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一屋子的人,只有你是不同的。”
      我微笑。
      “真的,”他有点着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你……我说不出那种感觉,但你与他们不一样,你非常可爱。”
      我仍旧微笑不语。
      其实我不是不相信他的话,因为我知道为什么。
      我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只有一点,那就是他们每一个人都有所求而我没有。心有所求的人都贪婪,因为总是希望以最少的付出得到最多的东西。贪婪的人当然不可爱。我很早以前就知道这一点。严曾经警告过我,我可以索取任何东西,但是切切不可让人觉得我贪婪,否则我只会一无所获。
      我一直小心地记住严的警告,也确实拿到了我向他要求的每一样东西,最后一样是我的自由。
      可是我心里最最渴望得到的东西,却因为害怕超出限度,始终都没有说出来。
      
      
      那次舞会之后,浩明开始不断地约我,一次又一次。
      我一概推掉。
      但是他毫不气馁,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
      浩明日日给我送花,并不是俗气的大束玫瑰或是勿忘我,每次都是小小的一束,有时是雏菊,有时是风信子,搭配得十分别致,很对我胃口,于是便收下。
      有时他打电话来,我正好闲得无聊,也会与他谈上一阵。
      这样的机会并不多。
      我的日程安排得很满,几乎夜夜笙歌,很少在十二点以前回来。又总是失眠,往往到早晨才能入睡,然后一觉便睡到下午,起来换一件衣服,梳洗打扮,再出去赴会。
      简直不能够想象,以前我的生活也曾经简单清静。
      与严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少参加各类宴会,因为他不爱去。那时我也从不失眠,因为生活得异常规律。我很少出门,最喜欢一个人泡在家里等严回来,东摸摸西弄弄,一下子一天便过去。离开严之后我象突然变了一个人,呆在家里便无聊得难受,每日无宴不欢,专挑人多的地方走,一下子成了社交圈里的锋头人物。
      浩明打十次电话进来,我有九次在睡觉,要不便不在家。后来他渐渐摸透我的习惯,专拣凌晨三四点钟打进来,我正为失眠所苦,他的电话宛如救星,立刻得到我热烈的欢迎,与他一聊便一个小时。
      同浩明聊天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我十分享受,渐渐不再回避他的电话。
      可是我仍然拒绝他的约会。
      其实浩明是个很可爱的人,他极其聪明,又不至精明得过分 ,常识非常丰富,又有幽默感,并且十分细心体贴,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约会伴侣。
      如果他不是程浩明,相信我会很愿意与他一同出去。
      可是现在……我苦笑,我想我还是与他保持一点距离为妙。
      他的家世太过显赫,而我的名誉太坏,同他一起出入得不到任何好处,徒然给自己招惹麻烦,是很不智的一件事。
      平日我虽然行事肆无忌惮,却也知道分寸。
      程氏在政坛与商界的势力均非同小可,若真开罪了他们,日子一定不会好过。不过一个好的玩伴而已,走到哪里找不到,好端端的惹上他们实在不值得。
      然而浩明完全不肯放弃,开始选在下午时分上门拜访,带一点不算昂贵但精致可爱的小礼物,笑容可掬地站在门外,让我没有办法开口赶他走,只好放他进去喝一杯咖啡。
      慢慢地,一杯咖啡变成无数杯,接着咖啡又变成小酌,最后他索性带一瓶酒上门,与我一喝便是一个晚上,两个人都带一点酒意地谈天说地,谈得忘了时间,他往往凌晨时分才离开。
      这种情形若是落到小报记者眼里,不知多么暧昧,一定长篇大论地刊出独家秘闻。而事实上我们除出谈天什么也没有做。
      
      我觉得不可思议,不明白以浩明这样的条件,为什么老喜欢孵在我这里。他若想要什么女人,只需登高一呼,怕不有半城的女人跑过来排队?
      也问过他这个问题。
      他坦白地说,“你也许不会相信,同那些女人在一起并不是那么愉快的事。与她们相处令我神经紧张,比上班还累。”
      “不会吧,”我取笑他,“你吹一声口哨,多少女人抢着来服侍你,这样皇帝般的享受,你还敢嫌累?”
      他微微苦笑:“无论名门淑女或是小家碧玉,她们的目的无非是想要把我捉到手,而另一些女人则盯住我口袋里的支票簿。老实同你讲,只有在这里我才会真的放松,跟她们在一起,我只觉得自己象是她们瞄准的猎物。”
      我大笑。笑得前仰后合,连眼泪都流了出来。
      我从没听过这么可笑的事。
      浩明到底知不知道,在其他人的心目中,本城最最恶名昭彰的猎手不是别人,正正是我。
      
      浩明仿佛很喜欢我的房子,总是称赞它布置得舒服。
      我不置可否。
      其实这所房子十分普通,面积也不算大,装修非常简单,完全谈不到设计,并不象一个有钱人的住所。可是严偏偏喜欢这种风格,搬过好几次家都大同小异,最后我也养成习惯,忘记掉以前心向神往的精致豪宅,一个人住也装成这个样子。
      有一次我问浩明:“你家是什么样?”
      他思索片刻,说:“很大。”
      “就这样?”
      “只怕要让你失望了,我家并没有特别之处,不过是一幢极大的老式屋子。”
      我微笑。浩明太过谦虚。我在杂志上见过几张照片,那幢大宅占据整个山头,气派如一座堡垒。
      浩明问我:“如有兴趣,下次带你去看看?”
      我笑着摇头,“我是狐狸精,你家那五只著名的獒犬只怕容不得我进门,先把我撕成碎片。”
      他轻轻打我一下,“开什么玩笑。”
      我看他一眼,很平静地问:“浩明,你不会不知道我的职业吧?”
      他轻笑:“吃喝玩乐也好算一门职业?真服了你。”
      “我是认真的。”我正色地说。
      他沉默片刻,说:“是,我知道,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我不语。
      浩明说的没错,当然没有什么关系。对男人而言,只要他不打算同你结婚,女人是舞女亦或吧女全没有关系,反而比正经女人更容易到手,更容易踢开,更不用花心思。
      是不是因为这个,我心想,浩明才选中我做他的红颜知己?
      
      日子一久,浩明的行踪渐渐瞒不过人,小报上开始出现风言风语,藏头露尾地暗示程氏继承人流连花丛,不务正业。
      有些八卦杂志比较刻薄,索性直接写出类似烟花女再下一城这样的标题,里里外外影射我再度施展狐媚功夫,勾引温良纯厚的世家子弟。
      杂志送到我手里,我便悠悠闲闲地翻看,看过随手丢进垃圾筒,有拍得漂亮的照片便剪下来欣赏,也不生气。
      是,社会上通常称呼我们这样的女人为烟花女子。我并不介意。平心而论,同野鸡婊子狐狸精一干称呼相比,这还真算是一个美丽而贴切的名字。可不是吗?我们的一生其实也就如烟花一般,只有那么短短的一段,于是我们不得不在那一段时光里令自己闪亮而夺目,用尽我们一生的美丽,而后便归于黑暗。
      浩明来的时候我从不说起这些,他便也表现得若无其事,如常地与我喝酒谈天,对外面的传言一字不提。
      我也曾留意程家的反应,想象着程氏的家长会怎样暴跳如雷,公关部如何忙不迭地辟谣,又何时会找上我开谈判,挥舞着巨额支票叫我见好就收,勿再苦苦纠缠,否则便让我好看之类。
      其实我不怕这种场面,倒是有一点好奇与期待,反正我又没打算与他们斗。只要他们上门,我便把浩明双手奉还,顺便收下支票,算是这些日子的咖啡钱,就此把整件事结束掉。
      只可惜我还是低估了程氏。
      程家毕竟是世家望族,行事自有他们的一套,对外面的传言始终保持沉默,既不解释,亦不承认,对我更是一无行动,仿佛我这个人并不存在。
      真沉得住气。我不得不佩服,看来世家的钱确实比暴发户的难赚。
      我不相信他们是真的不在乎,只不过不想我知道他们着急,生怕我受到鼓励,更加贪得无厌,便故意表现得漠不关心,好让我知道他们并没把我当一回事,更不打算为浩明赎身,借此逼我先向他们摊牌,或是索性知难而退。
      我心里暗笑。若是程氏知道我根本没想同他们玩,他们白白紧张了一场,不知道会不会气得吐血。
      
      日子过得飞快,晃眼间便过了半年。
      骤眼看去,这半年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变化,浩明依旧在我这里流连,程氏仍然与我沉默地对峙,而我依然是街头小报上最热门的话题。
      可是有些东西已不知不觉地变了样子。
      当我发觉我对酒宴舞会开始感到厌倦,呆在家里不再无聊难耐;当我发现我夜里不再失眠,清晨七点便起来出门散步;当我留意到家里的花草越来越多,烟酒却越来越少,我知道,与浩明说再见的时刻已经来了。
      当晚浩明如往常一样下了班过来,手里拿着一只小小的盒子,进门便随手递给我。
      他一直维持这个体贴的习惯,每次上门都会带一样礼物,有时是一小瓶香水,有时是一盆植物,通常并不值钱,但是明显下过一番心思,我总是很高兴地收下。
      这次也不例外,我接过来便搁在桌上,心里仍在考虑如何向他开口,也顾不上拆看。
      他的表情却不同往日,仿佛有一点紧张,又带一分喜悦,问:“叶,这样东西,你愿意接受?”
      我一怔。
      连忙拆开纸盒,里面是一只精致的红色丝绒盒子。
      我吸一口气,整个人呆在那里。
      不需要打开盒子才知道里面是什么。
      怎么办呢?我有些茫然地想。
      实在是太过意外,我一时几乎失去思考的能力,心里只觉得讽刺。这一天不知是什么日子,以至于我们同时选中它来摊牌,只不过我是要同他分手,而他竟是要向我求婚。
      浩明静静地看着我,轻声地再问一次:“叶,你可愿意接受?”
      我望住浩明焦切但温柔的眼神,一时间心神恍忽,竟差一点脱口回答说好。
      可是我耳朵里听到的回答仍然是不。
      浩明微微蹙眉,表情却异常平静,“我可以知道为什么吗?”声音与语气一如初时那么绅士。
      我叹一口气,“拒绝一个人其实并不需要理由。那些说出来的都不过是借口。浩明,你我心照不宣即可,有什么必要一定要我说出来?”
      “看来你早已仔细考虑过了?”
      我点点头。
      是,考虑过一千次一万次。
      虽然知道生命没有如果,但仍然忍不住会想,如果浩明的出现提早十年,如果在当年那一场舞会上我遇到的是浩明而不是严,我的一生会不会就此改写。
      答案是不会。
      毫无疑问,如果那时浩明向我求婚,我一定立即点头答应。可是十年前的我不过是一个搽大红唇膏穿低胸舞衣的十八岁女孩子,没有品味没有气质,除出青春什么都没有,这样的女孩子通街都是,浩明才不会看得到我。他爱的自然是今日的我,经过高手的细心琢磨,无论装扮谈吐气质都无可挑剔,有一点沧桑,带几分不羁,有自己的风格自己的味道。可是没有严与那中间的十年,又怎么会有今日的我?
      爱情不过是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可是我的运气永远太坏,每一次不是人不对,就是时间不对。
      浩明看着我的眼睛,用很温柔的声音说:“无论你是否相信,错过你是我这一生中最遗憾的一件事。”
      我久久地沉默,直到浩明离开,才低声地回答:“我也是。”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渐渐知道浩明因我而与家里对抗的情形,才知道程氏的力气都花在了哪里。此时他已经与丁氏的千金订了婚,婚礼就定在年底。
      一切细节并不需要我去打听,自然有好事者忙不迭地告诉我,等着看我的反应。我总是微笑地听着,既不发问,亦没有任何表示,令他们大为失望,最后终于失去兴趣,放过这个话题。
      后来在另一个舞会上我又看到浩明,他正同丁小姐跳舞。那丁小姐的年纪非常的轻,个子不高,笑容甜美,小鸟依人般靠在浩明怀里,两个人看上去正是一对璧人。我坐在角落的沙发上,浩明没有看到我,脸上的笑容是一贯的平静温和,并不带一点苦涩。
      我笑了。轻轻转动手里的酒杯,知道自己没有做错。
      “你好吗?”有人走过来,在我旁边坐下。
      我抬眼,是严的一个朋友,与我不算熟识,却常常在宴会中碰面,彼此打一声招呼。
      他很有兴致地与我寒暄。
      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答,心思却明显地没在他身上。
      他看着我,目光十分好奇,问:“我已经留意你很久,发现你总是心不在焉的时候居多。整个人的灵魂总不在现场,仿佛一直在等待一个迟迟未到的人。是谁?严吗?”
      我侧侧头,露出我经典的狐狸精微笑,斜斜瞟他一眼:“你以为呢?”
      他立时心猿意马起来,半开玩笑地问;“会不会是我?”
      我轻笑不语,浅浅啜饮杯中的酒。
      他十分兴奋,开始滔滔不绝地攀谈。
      我淡淡地笑着倾听,灵魂却仿佛又远远地飞了出去。不不不,不是他,不是严,亦不是浩明,其实我所等待的,只是一个可以好好爱我的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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