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辅夫人养成记(穿书)

作者:拂雾森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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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计


      慎思没有告诉于从钧,而是下意识跑来告诉林暮,便是因为于从钧对于庆然颇为严苛。若是得知闯了这样的祸事,无论是否是于庆然的错,估计都要五花大绑,让他上门去跟人负荆请罪。而李绮兰最是溺爱于庆然,小说里于庆然的性子就是她宠出来的。

      林暮犹豫了片刻,还是派人通知了于从钧,然后带着松萝往后山那里赶。

      临出府门,却撞上了于清婉,她提着一个篮子一身缟素,带着鸣玉也走到了门口。林暮只望了她一眼,就匆匆离开。

      于清婉皱眉,问鸣玉:“她这么急匆匆的,是去哪儿?”难道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

      鸣玉摇头:“奴婢不知。”

      今日是何玉兰的忌日,她带了香烛和纸钱,打算去郊外拜祭母亲。于从钧便是嘴上挂得再好,如何思念她的母亲,也不会允许她在府内拜祭。所谓的真爱,也不过如此。此行除了拜祭母亲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秦修煜。

      重生回来的于清婉,清清楚楚地知道,上一世的最后秦修煜成了大昭王朝的首辅,陛下年幼,他几乎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此时,他虽然身在翰林院,本人却没有任何的背景,还是可以接近的筹码。

      于清婉想了很久,如果想要复仇,让李氏和于歆然都尝到痛苦的滋味,那就是要撼动如山一样的定国公府。否则,一切都是纸上谈兵。

      而要这么做,就必须找一个力量更为强大的人,而这个人,除了后来权倾天下的秦修煜,不做他想。
      因为她知道秦修煜的弱点和软肋。

      上一世,秦修煜最后与安国公府沈家沈希蓉成亲,虽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但后来秦修煜成为权倾天下的内阁首辅时,他纳了一位妾室,而这个妾室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庶女。于清婉后来见过,她长得很普通,但秦修煜却宠爱有加。

      她想了很久,终于想出来原因。
      怜,由怜生爱。

      秦修煜虽然后来地位超然,此前,他在家族里也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庶子,因母亲早亡,父亲冷落,所以受了无数白眼,备尝苦楚。这也是他后来成为内阁首辅,却与家族关系不冷不热的原因。
      母亲早亡,父亲冷落,受人白眼,他们的遭遇何其相似。

      后来秦修煜成为首辅后,经常到京城郊外一处地方静思,听说那是他从年轻时候就最喜欢去的地方,甚至被划出来不允许他人进入。

      而她要去试试运气。

      郊外郁郁青青,于清婉提着篮子绕着垂柳河堤缓慢地行走。她一身缟素,白裙微扬,越发衬得人清纯而俏丽。走了一会儿,鸣玉忍不住道:“姑娘,奴婢看这儿就挺好的,您要去哪边?”

      于清婉没有说话,直到一处安静幽深的地方。

      这里有一条小瀑布,水流宣泄而下,白色的水花撞击在岩石上,四溅开来。她在一处空地上蹲下来,白色的裙摆迤逦在地面上。

      “鸣玉,你去旁边待一会儿,不要打扰我。”

      鸣玉点点头离开了,她从篮子里拿出香烛,纸钱和火折子,点燃之后就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她闻到了空气里烧焦的味道,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脚步声传来,伴随着很强烈的预感,如玉石一样的声音响起来。

      “你是何人?”

      来了。
      于清婉睁开眼睛。

      *

      后山在定国公府所开的族学后面,景色优美,很多人前去游玩。因为那里空地颇大,所以少年们经常在在那里蹴鞠,旁边的岩石上就围了一些人,观看他们的比赛。

      林暮去过定国公府的族学,都是李家的一些直系或者旁系的子孙。李元凯也在其中,但是他总是那个最顽皮的,捉弄夫子,气走老师,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因为林暮早年用自己的智慧(暴力)镇住了他,所以他对林暮几乎是俯首帖耳,与于庆然的关系自然也不错。

      他比于庆然痴长了几岁,经常带着于庆然逃学。

      为这件事儿,于庆然已经被于从钧狠狠地教训过好几次了。

      林暮带着松萝赶到的时候,那里已经围了一圈人。都是王府的家丁们,在那里看着几名狼狈的少年,其中就有正蹲在那里跟于庆然嘀咕着什么的李元凯。

      她正要上前,却被脸色不好的家丁拦住:“不好意思,姑娘您不能过去。”

      林暮已经看见两人了,而于庆然跟李元凯也看见她了,立刻起身奔跑过来,如蒙大赦地大叫起来:“阿姐(表姐)!”

      “怎么回事儿?”无视家丁的瞪眼,林暮需要尽快了解情况。她扫视了一周,也没有见到王博安,应该是被接走治伤了。

      李元凯立刻吧嗒吧嗒说起来:“事情是这样的。就是一块儿在踢球,不知道哪个小子把王博安的头当成了球门,一脚踢了过去,正中脑门。”他说着手舞足蹈,在原地比划起来,用腿比了个踢球射门的动作,身子在原地旋转了三百六十度。

      衬着那身红袍,端的是酷炫,最后还摆了个闪亮的POSE。

      旁边家丁的脸色更难看了,林暮的眼皮跳了跳。

      于庆然也连连点头:“对啊,阿姐,你是没看到,那王博安咚的一声就直挺挺地倒地了。”他啧啧了两声,很快又想起来什么,“阿姐,你不会告诉爹了吧?”他对于从钧的黑脸心有余悸。

      “当然。”林暮耸肩,“出了这样的事,无论如何也得知会爹一声,我已经告诉爹了。”涉及到了那个被风一吹就倒的王博安,一听受伤,她心里就有种不妙的预感。依照王博安被王太傅看做宝贝命根子的情况来看,这次恐怕没那么简单。

      于庆然顿时哀嚎了一声,忿忿地望着她。

      “王博安呢?伤势怎么样?”

      李元凯摊了摊手,无辜道:“看情况不太好,你也知道他的那小身板,估计不太好。不过王家已经来人把他抬走了,叫个御医应该没什么问题。”

      “真不是你们俩干的?”林暮又确认了一遍。

      李元凯斜眼睨着她:“开玩笑,要是小爷做的。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不敢承认的?”他虽性格顽劣了些,但不至于不敢承认错误,甚至因为有时候承认错误太快,定国公府上下的人已经不敢相信他的保证了。

      林暮面无表情道:“你是谁的爷?”

      李元凯笑容一滞,立刻讨好道:“当然是他的了。”他随手一指,就是方才那个脸色难看的家丁,家丁木着脸不说话。

      林暮看向于庆然,于庆然也撇嘴如实道:“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话说,那也真是忒准了,我要是有这个准头儿就好了。”他居然还有些羡慕。

      林暮嘴角抽了抽,不过王家既然把人围起来,那说明还没有找出凶手,难道没有人承认?

      “那到底是谁做的?”

      慎思也过来说话,他小声道:“不是两位少爷做的,而是……”他犹豫了一会儿,望向场中其中一名银袍锦衣少年身上,“也或许是我看错了……”

      林暮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名银袍锦衣少年额头上系了一根银色的丝带,坐在那里神情恍惚,似乎有些不安地望着周围。

      正说话间,伴随着笃笃的拐杖声,忽然有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带着怒气:“是谁伤了老夫的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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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于清婉会那么巧遇见她想见的人呢?
    因为她是原小说女主(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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