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作精影帝的自我修养[娱乐圈]

作者:青云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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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秋荀去厨房里准备晚餐,庄景澄本想帮着打个下手,可秋荀只有一条围裙,再瞅瞅庄景澄的那一身名牌,秋荀嘴一横,愣是把庄景澄赶了出去,顺便打开冰箱给他拿出一罐啤酒和一些零食小吃,让他自己去客厅先看看电视消遣一会儿。

      看着秋荀塞给他这满满一怀的薯片和干果等一大堆年轻人忠爱的零食,庄景澄这才深深地意识到,他的老婆,今年也不过才十九岁而已。

      庄景澄没有吃零食的习惯,啤酒他也打算吃晚饭的时候再喝,拿上几枚干果,庄景澄绕着几个房间稍微观赏了一番。

      秋荀的公寓不算大,很普通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格局。庄景澄稍微观赏了一番,能发现秋荀是个非常注重生活品质的人。

      当下的年轻人们喜欢追求时尚与潮流,从房间风格中能更直观地体现出来,而秋荀家中的陈设看上去却非常朴实,既干净又整洁,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各个房间的灯光都多以明黄色为主,给人一种暖融融的感觉,客厅的落地窗外还有一个小阳台,里面养了几颗郁郁葱葱的植物,看上去充满了生命与活力。

      秋荀端着两盘菜出来的时候,庄景澄正靠在客厅的窗边望着外面,时不时地往嘴里扔一颗干果。

      “吃饭了。”秋荀唤了他一声。

      “好。”见秋荀将炒好的菜端上桌,庄景澄走过去搭了把手,顺便跟着他一起回到厨房盛了些饭。

      难怪在看过一圈之后,总觉得这个家中少了点什么东西,庄景澄似乎并没有在秋荀的家中找到任何一件能与他这个年龄相符的兴趣物品,十八九岁的男孩儿大都喜欢什么?游戏,篮球,滑板,许多许多。可秋荀的家中干干净净,书房也一眼一板,书架上都是些类似于演员的自我修养等一些专业书籍。虽然有台电脑,但显示器和键盘上都罩着防尘布,看上去似乎并不经常使用的样子。

      可以理解为秋荀艺人的工作太忙,没有娱乐放松的时间,或者连他的家里都是让曲沉舟来管理,这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当看到阳台里的绿色植物时,庄景澄便不这么觉得了。

      那几盆植被生机勃勃,一看就是被人精心照料着的,曲沉舟可没那么多的时间能天天往秋荀家里跑。

      “你喜欢养盆栽?”庄景澄问道。

      秋荀的喜好显然与同龄人不太相符,不论是家中陈设还是他自己的行事作风,看上去都过于老成。如果不知道秋荀向来都是一个人住,庄景澄甚至以为自己到了秋荀父母的家中。

      “我还喜欢养猫,但是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钱,秋荀心道。

      因为已经死过一次,所以秋荀知道生命的伟大与可贵。他喜欢养花花草草,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每当照料起这些植被的时候,秋荀的心里就会有一种安稳的感觉。

      陈子书不喜欢动物,因此与他交往的时候秋荀不能养猫,也没时间养。可是如今的秋荀已经给自己立下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要有事业,要有家庭,要有猫!

      前两个目标他正在奋斗中,最后一个目标倒很容易达成。秋荀在卧室藏了个小金库,里面放着五千块钱,那是他最后的一点家底儿了,只够养活自己的,因此秋荀决定,在拿到海棠花歌曲发售的个人薪资之后,他一定要用这笔钱养只猫!

      秋荀的态度很坚决,就算以后没有时间,他雇人照料也要养!

      ——

      秋荀的手艺和他说的一样很不错,庄景澄是个吃东西很挑剔的人,但他只尝了一口,便被这种味道所征服。见庄景澄的筷子没停过,秋荀知道他这是吃得很满意,一时间仰起下巴骄傲地笑了笑,并用公筷往庄景澄的碗里夹了一条炸鱼,试图拉近自己与庄景澄之间的关系。“能吃鱼吗?尝尝这个,我妈教我的秘制做法,外酥里嫩口感特别不错。”

      看着碗里的这条炸鱼,庄景澄顿了顿,他在小时候被鱼刺卡到过嗓子,因为不会挑刺,为了避免再次被卡到,庄景澄彻底远离了鱼肉,尤其是在应酬当中,会更加的小心。

      可实际上庄景澄还是挺喜欢吃鱼肉的,但那种没有精心挑过刺的鱼肉,庄景澄还是会习惯性地选择拒绝。可秋荀做的这道炸鱼似乎很不一样,或许也与他太长时间都没有吃鱼有关,那种香酥气息闻得庄景澄舌头底下直流口水,就在他正纠结这条炸鱼是吃还是不吃的时候,一双筷子出现在庄景澄眼底,夹起他碗里那条炸鱼就要拿走。

      发现庄景澄的异样,秋荀心里也起了犹豫。

      ——是不是夹错了?庄景澄讨厌鱼肉?或者他不喜欢被人夹菜?

      秋荀后悔了,心里暗骂自己手欠,一见到自己的厨艺被别人接受,就忍不住飘起来了。

      “那个,你不喜欢吃鱼?那我夹回来吧,真不好意思啊。”说着,秋荀持起公筷,刚要把自己放进庄景澄碗里的那条炸鱼夹走,就被庄景澄夹住了筷头。

      “……?”

      秋荀看向这个连鱼带着筷子一起挟持住他的庄景澄,满脸问号。

      只见庄先生的耳廓微微红了起来,板着脸道:“我…不擅长挑刺。”

      秋荀眨眨眼,挑刺?他做的可是一道炸鱼啊,外酥里嫩,就算有刺也都是些软刺,直接嚼嚼就能吃的,难道这样庄景澄也不能接受吗?

      不对,秋荀突然反应了过来,庄景澄不是不能接受,他这是……怕?

      秋荀又看了看庄景澄,见他依旧没有放开这条炸鱼,似乎很不舍的样子,让秋荀心下忍不住笑。

      “要不要我帮你挑刺?”秋荀试探性的问了一声。

      庄景澄点点头,这才松开了筷子。

      秋荀起身去洗手,准备给庄景澄挑鱼刺,走到拐角处的时候,他再也压制不住嘴角的笑,躲在厨房里闷声抖着肩膀,嘻嘻地笑了好一会儿。

      庄先生这是搞什么啊,那种可爱的表情太犯规了吧……

      ——

      一边看着电视,一边等着自家老婆将挑好刺的鱼肉放他碗里,这种居家的惬意感觉令庄景澄很是放松。恰好播到一期宠物猫专题的电视节目,想到秋荀刚才说他想养猫,庄景澄不禁多问了一句:“你喜欢什么品种的猫?”

      “布偶吧,性格温柔,长相也漂亮。”秋荀仔细地挑着鱼刺,回答道:“就是毛有点长,打理的时候会很麻烦,不过到时候我可以整理出一个衣帽间,禁止猫咪进入的那种。”

      顺着秋荀的话,庄景澄想象了一下秋荀穿着带有猫毛的衣服去参加活动,那场面倒也挺有意思的。

      这顿晚餐在两人的说说笑笑中愉快结束,念在秋荀明天还要赶飞机,又辛辛苦苦地给他挑鱼刺的份上,庄景澄没有过多地让秋荀操劳,只要了一两次,就搂着人入睡了。

      第二天清晨庄景澄醒来时,床上只剩他一个人,难得睡得这么熟,连秋荀什么时候走的都没听见。他从床头柜上摸到自己的手机打开一瞧,八点多,秋荀的航班已经起飞。

      庄景澄掀开被子进了浴室去洗漱,客厅餐桌上放着秋荀起来时做好的早餐,他带出了庄景澄那份,就是不知道对方会在什么时候醒来所以用保鲜膜封着,等庄景澄起来之后把早餐放进微波炉里热一热就可以吃。

      随着“叮——”的一声响,庄景澄从微波炉中取出加热过的早餐。

      秋荀的手艺很对他的胃口,一碗蔬菜粥和两枚煎蛋还有一些小菜,这顿早餐看上去虽简单,吃着却很可口,但庄景澄还是不太喜欢被微波炉二次加热过之后的食物,他有点惋惜为什么没有早点醒来,如果能赶上刚出锅的煎蛋,一定会更好吃。

      除了早餐之外,桌上还贴着一张便签纸,上面写了秋荀的留言,末尾处画着一颗小小的爱心。

      【真可惜,第二天起不来床的并不是我~[爱心]】

      看着这枚便签纸,庄景澄轻笑了一声,他的老婆哪儿都挺好,就是太会作死。

      ——

      秋荀跟团队一起到达帝都的时候已经是午后,拍摄地点在帝都的某条老巷中。

      那里是帝都的老城区,远离新科技的开发与建设,里面住着的大多都是上上辈的老人家们,虽然相比新城区的建设落后,但这里却有着新城区无法复制的淳朴气息。

      老城区的许多条街道都比较窄小,两人同排通行都会肩膀打架,自行车开进去更是要小心翼翼,轿车能走的路少之又少,因此拍摄团队只能选择弃车,扛着机器步行进入。

      这次同秋荀一起外出拍摄工作的不是曲沉舟,而是助手阮西,小丫头才十八,比秋荀小一岁,刚成年就出来打拼,也挺不容易的。

      小西的家里似乎很需要用钱,所以才会让她这么小就出来工作。别人家的事秋荀没心思去了解太多,他只知道小西这姑娘是个好孩子,办事利落为人也老实,因此在各个方面,秋荀和曲沉舟都挺照顾这位小助手。

      到达目的地,团队找了一家旅馆落脚,秋荀将行李放进房间中,便把小西叫了出去,两人出了旅馆不一会儿,各自提着几兜水果回来了,挨个敲门给这次参加MV拍摄的所有工作人员们分去。

      秋荀手里提的水果都是西瓜香瓜之类的大件,每个房间里分上一两个就没了,倒是小西那边比较零碎,樱桃山竹什么都有,她得提着袋子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走,等终于分完了回去的时候,秋荀已经躺在床上歇着了,床头柜上放着一小盘刚洗好的草莓。

      “小西快来吃,我给你留的。”见阮西终于回来,秋荀冲她招了招手。

      坐在秋荀对面的床上,阮西拿起一颗草莓塞进嘴里,香甜的汁水顺着喉咙流下,小小的草莓籽在口中爆裂,这种超级解压的感觉让阮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秋秋你怎么这么喜欢草莓?”抽了几张纸巾,阮西擦擦嘴角。

      “怎么了,你不喜欢吗?”秋荀故意模仿着曲沉舟平时的说话语气与阮西说道:“女孩子没事多吃点草莓,对皮肤好。”

      秋荀学得像模像样,把阮西逗得直笑,缓了好一阵子才终于平息下来。“不是呀,我只是很好奇,你是草莓控吗?感觉每次你都是挑着草莓吃。”

      “草莓控?大概是吧……我家不算富裕,日过得也比较拮据,平时省吃俭用,很少卖水果,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会买一些苹果橘子来庆新年。记得小时候有次过年,我妈从亲戚手里收到一盒草莓,看上去就是很贵的那种,其实一盒也就百十来块钱左右,但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那就是最贵最好的礼物了。”秋荀捏着下巴想了想,说道。

      “我妈想把礼盒留着,让我爸借花献佛拿去拜访别家,可我爸却想着这么好的东西还是留给他老婆和孩子,而我见双亲谁都没吃,也不敢开口说馋,全家人你推给我,我推给你,谁都舍不得吃,都想把最好的留给最爱的人。草莓这东西保持不了多久的新鲜,没过几天那盒草莓就烂了大半,最后还是被我吃进了肚子里。”

      记得当时母亲将草莓烂掉的地方用小刀切掉,给大家分了分吃。那草莓虽然甜,却带着一股子类似于发酵后的奇怪味道,父亲皱着眉说难吃,母亲则笑他活该。当时的场景秋荀至今难忘,看得他眼酸。也是从那之后,他开始对新鲜的草莓有种莫名的执着。

      “这个故事教导我们,食物一定要趁新鲜吃。”秋荀笑道,说着从床头柜上的盘子中拿了一颗草莓吃下。

      看着他那还算轻松的表明,阮西紧张得抿了抿唇。

      阮西很是后悔,她真的不知道秋荀喜欢草莓的原因会与他双亲有关,她不是故意提起这件事的……

      又吃下了几颗草莓,秋荀简单地漱了漱口,躺回床上打算小憩一会儿。

      那股子草莓的香甜气息还残留在秋荀的口中没有散去,他把被子抱在怀中紧紧地搂了搂。

      他在那时就想着,以后长大了,赚钱了,一定要给家里买多多的草莓礼盒,一半用来吃,一半拿去让老爸送礼。现在,秋荀已经有了这样的经济能力,可那两位却没机会跟着他享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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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_(:з」∠)_昨天没更新,今天补个四千字的章节~
    ~\(≧▽≦)/~谢谢小天使们的地雷投喂与营养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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