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作者:我想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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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走亲戚


      吕氏娘家在一个颇是兴旺繁华的镇里,那里每到年节便会举办盛大的出神赛会来祈福避灾,是十里八乡都闻名的热闹活动,每一次都能引得附近村民拖家带口前去一睹盛况。

      今年冬天,硬是比往年冷上许多,乡间的土路被冻得硬邦邦的,不时还能看见一簇簇的冰链子,不拘人、马、螺、驴,走上去都有随时滑倒的危险,故而人人缓步慢行,便是畜牲迈起蹄子来也多了两分谨慎,只有那裹成球的孩子们,依旧肆意的奔跑笑闹,便是摔倒了也不在意,爬起来拍拍衣服,照旧在人群里横冲直撞,引来大人们一阵阵笑骂。

      连绵起伏的山峰间,是一条灰扑扑的羊肠小道,窄的地方仅够一辆马车通行。

      赶车的汉子嘴里呼出大团的白雾,牵着骡子缓缓前行,车辕上坐着位青年,全身上下裹得严实,袖着手,缩着脖,靠着车门假寐。

      端秀在座位上不时的挪动两下,实在太颠簸了,即使凳子上裹了厚厚的棉垫,她依然觉得屁股发麻,而且她还有点想要小解。

      吕氏看她跟根麻花似的拧来扭去的,心下明了,不由觑她一眼,问道:“你好好坐着,拧巴个什么,没个姑娘家样子!学学你嫂子,端庄稳重些!”

      端秀这位嫂子姓曲,在家里姊妹中排行第三,就叫曲三姐,也没个正经名字,嫁过来后就直接叫做曲氏了,跟她哥算是指腹为婚,家里是行商做买卖的,几年前举家迁去外省谋生了,临行前便干脆将这桩婚事给办了,那时候曲氏和她哥一个十岁,一个十二岁,放现代都还是爱看动画片的小学生呢。

      不过当地人却对这种风俗习以为常,因为土地稀少,生存压力巨大,男孩子最迟到了十六岁便要出门去做生意,此后学徒、经商,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才能返乡,十二三岁完婚的比比皆是,十三爹来十四娘,早婚早育那简直不要太普遍哦,搞得端秀也有些惴惴,生怕吕氏将来也把她嫁给个小屁孩。

      幸而吕氏也算是个大家小姐,自有自己的养育理念,家里也算宽裕,不需要急吼吼的嫁女儿、娶媳妇,以此解决生计问题,一直等到前年,曲氏满了十六岁,才安排着两人圆了房。

      曲氏从小也是跟着家人东奔西跑,走过不少地方见过不少人的,刚到她们家时还是个心直口快、泼辣爽利的小姑娘,颇有几分女汉子的气魄,端秀很是喜欢她,两人一直处得挺好,亲亲热热的好似一对姐妹花。

      端秀看了她一眼,见她果然正襟危坐,摆出一副端庄样儿来,心下不由叹气:人都是会变的,越长大便越受束缚,自从曲氏与她哥成婚后,倒是越发规矩了,寻常也不与她一处笑闹了,这两年又一直没有怀孕,吕氏是没说什么,却背不住家里那些闲人说长道短的,听多了,自然会有压力,整个人都有些郁郁的,没了以前的神采。

      曲氏接到小姑子的眼神,便打圆场道:“娘,坐了这半天车,您也累了吧,咱们这手炉也凉了,该换炭火了,不如就稍歇一会儿吧。”

      人有三急,吕氏到底不好叫女儿憋着,便点头同意了。

      厚重的车门帘被拉起,双红探头问赶车汉子:“王叔,咱们走了多远了?”

      汉子回头笑答:“才走了二十多里路哩,前儿飘了阵小雪,地面上还不见一点白,就全化到土里了,一晚上过去,全在土里结了冰,把这路冻的冰疙瘩一样,可不敢走快了!”

      双红闻言 ,便与青年道:“少爷,咱们这一早走了也一二个时辰了,往常这时候都到舅老爷家了,现在看来还要再走一个时辰呢,坐车也疲乏,再前面不远应该就到薛家小店了,太太意思,说咱们就先去去歇歇脚!”

      江耕围取下口罩子,应了声好,一时果真看见路边插了个灰扑扑的幡子,上面写了个“茶”字,一间小店便开在几株树木的后面,外面围了一圈栅栏,门前小路上铺了层细土,上面还残存着鲜红的鞭炮纸屑,门上、窗上都贴了大红对联,在这荒芜寂寥的山林里显出一股喜气盈盈的生机来。

      王叔把车拉进院里,早有个老婆子迎出来,一叠声的请安问好,又指使她儿子帮着去卸车饮螺。

      双红自木盒里拿出双特制的小鞋来,侍候端秀换上。

      吕氏一看便觉气堵,点着她的额头道:“还不快些,叫人看了笑话。”

      端秀一听她娘的话音就知道,她娘心里正第一万遍的后悔没给她裹脚呢!

      端秀可不敢在这件事上戳吕氏的霉头,那就是个地雷坑,一踩准爆,忙憨笑着换上了那形似花盆底的特制鞋,这鞋下面的花盆底特地做成尖窄短小的样子,上面掏空,做成个内增高,表面的缎子上一样绣着精致的花样,放下百褶裙,遮着过高的鞋帮子,看着就是一双正宗三寸金莲了,哦不,应该叫银莲,看着就是一双裹得不太成功的小脚而已,不上手摸可不知道是假的!

      端秀前世连三厘米的高跟鞋都不愿穿,哪想到穿越了倒要穿这加强版的,感到脚上传来的阵阵酸麻痛楚,她却一声不能吭:比起真正的三寸金莲,她宁愿天天穿小鞋!
      江耕围亲自搀扶着吕氏下车,走在前面,端秀与曲氏也陆续下车,后面油布车上的两个仆妇早就侯在车边相迎,掺扶着各自主子往前走。

      端秀为了防止被人看出来她那双小脚是装的,还特地学过小脚女人那特有的的走路姿势,这会儿便驾轻就熟的跟着曲氏一块慢慢往前挪,每一步差不多半脚长的距离,看着好似戏台上小姐丫鬟走的云步一般,裙裾翻飞似浪花,却不见脚动,只有腰肢轻摆、臀部微摇,虽然慢,却着实好看,就端秀这个一向鄙视封建糟粕的现代人都觉得三寸金莲的姑娘走起路来确实婷婷娉娉,袅袅娜娜,有着一种不可言说的美感,无怪乎小脚在中国能盛行千年不衰,禁绝不止。

      不过年轻姑娘走起路来还能说一声好看,年纪稍大一些就不行了,两腿僵直,活似圆规,不要说美感,还能自己正常行走就阿弥陀佛了!

      一行人没去大堂,而是在薛婆子的带领下进了偏房。

      算是个略清净些的VIP包房吧,好歹不用跟大堂里那些吆五喝六的汉子们挤在一处。

      作为官宦之家的小姐,吕氏还是很讲究体面的,绝不会到大堂里与人民群众一道众乐乐的。

      偏房虽然狭小昏暗,但也拾掇得齐整干净,里面放着两个炭盆,窗边还有一瓶冷梅悠然绽放,一进去就感到热气夹杂着冷香扑面而来。

      薛婆子忙让她小孙女儿端茶倒水,又拿出几碟花生、果脯、小金橘之类的小吃。

      众人坐下喝茶,略松散一下筋骨,端秀则由双红陪着去厕所,哎,她刚还感叹薛婆子讲究,越发会收拾屋子了,怎地这么多年就不把这厕所一块捯饬捯饬呢,幸而是大冬天,没有蚊蝇乱舞、臭气熏天,可那一个大缸、两块木板组成的厕所还是把端秀吓得不轻,生怕一个不慎就有跌落粪坑的悲剧,加上外面穿的百褶裙、长背褂子,里面的棉袄棉裤,累赘得不行,没有双红的帮助她还真没法独自上完这个厕所。

      好容易解决完,她居然给折腾出一身汗来。

      才一进屋就发现吕氏居然拉着一个陌生妇人的手说话:“咱们这可真是缘分了,居然能在这里遇到亲戚,可惜以前怎么居然从来没照过面!”

      看到端秀进来,忙指着她介绍说:“这是小女端秀,”又朝他招手,“这是你舅母的弟媳,还不快过来见礼!”

      端秀顿时懵逼了,舅母的弟媳是她的什么人?

      她最不会理这种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了,以前在超市门口遇到小孩坐的摇摇车里唱“爸爸的妈妈是奶奶,妈妈的爸爸是外公”,她都要下意识费力的思量一番才知道这弯弯绕的歌词没错!

      这妇人鹅蛋脸,皮肤白皙,圆眼小嘴,一副慈悲和蔼相,不过眉毛确黑浓有型,没有描画成当下最流行的那种极细的一线眉,倒显出几分刚硬来,身上穿着紫色长棉衣,深灰的阔腿裤下一双小脚,脚上的鞋倒是描红画金比衣裳鲜艳多了,看她腰背挺直,双手交叠膝上,可见是个很讲规矩的人。

      端秀在外人面前一向很给她娘面子,略踟蹰一下便上前两步轻蹲做福,拿出自己最佳的体态礼仪:“伯母好~”

      所有不知道怎么称呼的妇人,一律呼伯母是肯定不错的。

      冯氏看着眼前的姑娘,不由眼前一亮,这姑娘好生俊俏的相貌,脸小而圆,肤白而腻,标致的柳眉似绒绒春草,疏淡有至,圆圆的杏核眼汪着一层水雾,清凌凌的惹人喜爱,鼻梁挺直鼻头有肉,嘴唇红润而饱满,耳垂丰满厚实,实在是一副再有福气不过的长相。

      是的,端秀现在就是一副婆婆妈妈最爱的媳妇脸,要她自己说,那活脱脱一个宝钗姐姐的最佳形象代言人啊,女生一旦生的过于美貌,一般都会让人有距离感,而她现在的面貌虽美却极有亲和力,有时对着镜子弯弯嘴角眉梢,自己看着都忍不住从心里泛出喜悦来呢。

      冯氏可能不很擅长交际,即便眼里透出了浓浓的喜爱之情,嘴上也只是说了一句:“好孩子,好孩子!”

      端秀行过礼就挨着她嫂子安静的坐着当背景板了。

      吕氏又与冯氏寒暄几句,商定一起赶路,两家人略歇了会儿便继续前行了。

      临走之时,端秀还在薛婆子家买了几斤红糖江米、冻米糖、蒸菜糕、炸麻叶之类的副食品,都是舅母爱吃的,她也尝过了,比自家做的别有一番味道,打算拿去孝敬孝敬。

      吕氏总算夸了她一句:“算你有孝心,只盼你舅母看在你这份心意上多为你筹谋几分。”

      端秀:“?”

      筹谋什么?总感觉她娘在说什么很重要的事。

      她又问起那位舅母的弟媳来,听吕氏一说端秀这才知道原来这这冯氏不止跟她们有点七弯八拐的亲戚关系,还与吕氏一般也是青年守寡,幸好还有个亲生的儿子,下半辈子倒也有了盼头。

      一路扯些闲话,时间过得也快,加上越往外走,人烟越是稠密,路途也逐渐平坦宽敞起来,驴车总算是加快了些速度,很快就到了舅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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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啊,上一章的字好少!
    话说,老看见有读者大大说发了红包,在哪里可以收到呢,或者要收红包还需要什么条件么?
    哎,我简直是太小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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