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条锦鲤[洪荒]

作者:炎火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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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艳遇小哥哥


      紫霄宫大殿。

      一紫袍男子端坐于王座之上,袍子上泛着浅浅的紫气,光华流转。

      男子姿容无双,雅静而平和,仿佛随时会随风化去。

      他手上拿着一片巴掌大的金色龙鳞和一根火红的凤翎,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龙鳞与凤翎顿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最后融为了一体。

      金红色的液体凝成一团,兀自变化着,最后变成了一条鲤鱼的模样。

      男子微微一笑,莹白的食指轻轻一点,一缕紫气缓缓冒出,继而融入了那条鲤鱼的体内。

      看到如此一幕,座下六圣人皆是惊疑不定。

      此六圣正是洪荒最受人敬仰的六位圣人:三清、女娲与西方二圣。

      紫衣男子,则是道祖鸿钧。

      “老师,你居然将最后一缕鸿蒙紫气也给了她?”通天性子最活跃,也最受鸿钧宠爱。他实在是忍不住,才脱口问了出来。

      天地间鸿蒙紫气只有九道,天道占其一,鸿钧占其一,剩下六道分别给了他们六圣,只最后一道无主。

      有了鸿蒙紫气,就代表有成圣的希望!

      鸿钧将金红色的锦鲤放入了小巧的鱼缸里,那锦鲤却沉在底部,一动也不动,仿佛就是个死物。

      “数百万年过去,第三次大劫在即,此次大劫将从玄门与人间选出三百六十五人上封神榜,以填充天庭职位空缺。为师知晓你们都不舍得自己的徒儿上榜,所以特想出这个办法,让外人来决定。这条锦鲤得了鸿蒙紫气,就意味着承载了天道意志,想来无论得出什么样的结果,大家都不会心生愤懑。”

      六圣对视一眼,若是让他们自己决定,肯定都有私心,可将自己徒弟的命运交给外人,这心里总是不踏实。

      鸿钧吩咐道:“你们各自留下一滴精血,待锦鲤苏醒那一日,噬血认主,提升修为。”

      圣人的精血极为宝贵,炼化一滴便能增长千年修为。可对于一条新生的锦鲤,一次最多吞噬一滴精血。

      被认主之人,岂不就代表得了天道的认同?

      六圣的心思活络了起来。

      千年之后,锦鲤忽然苏醒,那一刻,六圣都有所感应,齐齐朝着紫霄宫的方向望去。

      封神大劫,终究是来了。

      ***

      “咕噜噜……”一条巴掌大的金红色鲤鱼欢快的在清澈的河水里畅游着,不时还吐出一串泡泡,吸引了不少鲤鱼围观。

      金红色鲤鱼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淡金色光芒,绚烂而耀眼。

      这是锦小黎穿越过来的第一百天,她上辈子倒霉到死,没想到这辈子变成了一条锦鲤,而且是一条承载了天道意志的锦鲤!

      这意味着,她在这个世界只要不做出太出格的事情,比如滥杀无辜、挑战战争什么的,天道粑粑都会罩着她!

      啊,在这条纯绿色无污染的河里游泳真爽啊~

      锦小黎又吐出一串泡泡,痛快,满足!

      “呵呵……”岸边忽然传来一声轻笑,锦小黎一怂,顿时没入碧绿的莲叶之下,只探出一个小脑袋四处瞅着。

      接着,就看见旁边的莲叶上坐着个好美貌的小哥哥!

      小哥哥看着二十四五,眉目俊朗,一袭宝蓝色长袍衬得他风华绝代、随性潇洒。

      漆黑的长发用一条银色丝带束住,松松披散在背部。衣袍从莲叶边缘垂下,刚好垂到她脑袋上方,飘啊飘,飘啊飘,还香香的。

      一定是个神仙哥哥。

      “咕噜噜……”锦小黎一对琥珀色的鱼眼直直盯着对方,洪荒的人都这么好看吗?随便在河里游个泳都能遇上这样美貌的小哥哥,不可思议!

      “小锦鲤,我这里有从树上刚摘下来的人参果,又香又甜,你想不想吃?”神仙小哥哥将一个白白胖胖散发着清香的人参果伸到锦小黎面前。

      他的声音清新悦耳,仿佛带着无限魔力,锦小黎吐了个泡泡,有些痴了。

      “想吃,但是不能吃。”

      小哥哥好奇道:“怎么不能吃?”

      锦小黎一本正经地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是粑粑告诉我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小哥哥温柔的笑了起来,如霁风朗月:“你看我像坏人吗?长的像我这么好看的,绝对不会是坏人。”

      锦小黎思考了一下,又贪恋的嗅了嗅小哥哥身上的香气,不知怎么的,就觉得小哥哥给她的感觉很亲切。

      她绝对不承认是被美色所迷惑。

      “那也不能吃。”

      “真是条有原则的小锦鲤。我叫灵隐,你叫什么?”灵隐小哥哥居然主动自报家门,这是在搭讪?

      耶,小哥哥的名字好仙!

      锦小黎小脑袋快速思索着,吐了个泡泡才说:“锦小黎。锦衣玉食的锦,黎民苍生的黎。”

      “名字真好听,让我看看模样好不好看……”灵隐赞了一句,白皙修长的手指忽然朝锦小黎的脑袋轻轻一点,锦小黎蓦地一惊,身体竟是不受控制起来。

      倏然间,就幻化成了人形。

      她的身子一轻,直直朝莲叶飞去,锦小黎运起法力挣扎,结果还真被她挣扎出一线生机。

      身体顿时压在了灵隐身上,还吻上了人家软软的唇。

      锦小黎脸一红,手忙脚乱就想跑,虽然贪恋小哥哥的美色,但是这个进展也太快了!

      等她飞上岸,灵隐才坐起身来,一手撑着下巴瞅着她,微笑道:“名字好听,人也好看,行事主动又大胆,我喜欢。”

      锦小黎躲到一颗大柳树后,只露出一个脑袋来,小脸红成了苹果。

      姿容艳丽,肤色如玉,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身后,金红色的鳞片幻化成了枚红色的衣裙,衬得她艳若桃李。

      “小黎,不如与我结为道侣,跟我回碧……”

      “轰隆隆!”

      灵隐话音未落,天上忽然劈下一道玄雷,他的面色顿时黑了一分。

      脑海里响起个熟悉的声音:“臭小子,滚来紫霄宫,面壁思过!”

      灵隐挣扎:“老师,我不过是看看她长什么样,又没有插手她的任务,不用这么严格吧?”

      “闭嘴。再不滚回来,以后就没有通天圣人了。”

      鸿钧看着光幕里的景象,好气又好笑,小黎才下山第一天,通天就找了上去,还想把人拐去碧游宫,谁给他的胆子?

      灵隐无奈,起身飞到锦小黎面前,捏了捏她的脸蛋说:“小黎,我有事得先走了,你一定要记得我啊。”

      锦小黎点了点头,这么美貌的小哥哥,她肯定会记住哒。而且,而且她还强吻了人家。

      她有些羞涩的说:“我会对你负责的。我将要去朝歌,你要是有空了,可以来朝歌找我啊。”

      没有扣扣和威信,只能留下这样粗糙的联系方式了。

      她身上倒是有个灵媒,但只能跟粑粑通话。

      灵隐再次笑了起来:“好,我一定会来朝歌找你,让你负责。”

      灵隐离开后,锦小黎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觉得小哥哥很可能是截教弟子。

      原因无他,小哥哥对着她这条锦鲤和蔼又可亲,那就注定不是厌恶妖怪的阐教弟子。他实力深不可测,仙气十足,也不可能来自妖族。

      最后,在她离开紫霄宫第一天就找上来,说明很清楚她的动向。这样凑上来,估摸着就是想知道她接下来的去向吧?

      所以她主动说了要去朝歌,反正也不怕被人知道。

      她来到洪荒的那天刚好是三月十五,正逢女娲娘娘诞辰,帝辛前往女娲宫上香,结果对女娲娘娘的雕像一见钟情,还题诗一首亵渎神灵。

      女娲娘娘动怒,当即晃动招妖幡召唤万妖,最后留下轩辕坟三妖,乃是九尾狐狸精、九头雉鸡精与玉石琵琶精。

      吩咐三妖祸乱成汤江山,助武王伐纣。事成之后,便能修成正果。

      锦小黎去朝歌,正是为了这个。

      鸿钧粑粑告诉她,她承载了天道意志,她做出的选择,都会得到天道认可。她可以自行选择助商还是助周。

      待炼化一滴精血,获得千年修为,踏入天仙之际,鸿钧就送她出紫霄宫了。

      今天,正是第一天。

      锦小黎收拾好心情,欢快的继续踏上前往朝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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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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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下午六点准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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