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师叔总想私奔

作者:二十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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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柳州城

      青石板路建成的四方街热闹喧嚣,周遭小巷曲折通幽,街道两旁是各色的茶楼酒馆,商贩在街边到处吆喝,偶尔能看到蒙着面纱领着一群丫鬟小厮逛街的世家小姐,熙熙攘攘的人流如同长蛇一般在这条街上流动,八街九陌,摩肩接踵,尽显繁华之相。

      “驾!驾!”就在这拥挤的街道上突然传来一阵震荡的马蹄声,街道上的人流纷纷慌乱的朝两旁散去,很快便让开了一条可以勉强通行的过道。

      马上的人却没有因为人群拥挤而减缓速度,相反,还加快了骑马的速度,掠过的强风溅起了一地的灰尘,有年老的妇人甚至被这道风力给刮到了地上。

      漫天灰尘散的干净了些,众人这才敢慢慢抬眼看去。

      发现原来是一个玄色华衣少年,头顶金冠,腰上挂满了各种金银玉件,胸前用金丝线锈了头正在捕食的虎头纹,浓眉星眸,眼里带着倨傲和嘲讽,冷硬的下巴高高扬起,不屑的俯视着两旁的百姓。

      骏马很快飞驰而过,那些百姓又被惯性的带着身子往后一仰,如此无礼之举,却无人敢站出来对着少年说出半句指责之言。

      待那少年走后,众人才发现那马匹后有一条拇指粗的麻绳,一头捆在那马匹上,而另一头则是绕了两圈绑在一个少年的腰上。

      这身后的少年倒是生的俊俏,看起来十岁左右,不过瘦的有些脱了相,脸上挂满了伤痕和灰渍,两颊深凹,便衬得那双眼睛很是醒目,瞳仁莹润清澈的像两颗成色极好的黑珍珠,看起来很是漂亮,身上的衣衫早已破烂不堪,甚至能隐隐看到里面光裸的皮肤。

      现在还正值早春,冬日的寒气还未散去,这少年露出一截白皙瘦弱的小腿和一双chi luo的光脚,小腿和脚丫上满是青紫的伤痕和斑斑血迹。

      骑马的孩子似有察觉的回头看了看,脸上没有半点怜悯之相,相反看到他那平静的模样后,还饶有兴致的加快挥动起了手中的马鞭,座下的马便像是发了疯一般,快的像是一阵肆掠的狂风。

      身后的少年也被带的速度加快,开始跑了起来,在石板路上留下了一个个血脚印,像是浓冬雪地里的点点红梅。

      这马是从边塞运来的宝马,可这孩子居然也能跟的有条不紊,后来甚至还有赶超的迹象,脚上血肉模糊,脸上却没有痛苦之色,眉眼冷淡,没有丝毫情绪起伏。

      围着的百姓仿佛早已司空见惯,又或者畏惧权势,纷纷都神色漠然的看着眼前的这场‘闹剧’,有几个带着孩子的妇人不忍心的避开了眼,同时蒙上了自己孩子的眼睛。

      看到这两人的身影终于消失后,受到惊吓的百姓稍稍安定,才敢开始大声喧哗。

      一时怒骂声,讨论声不绝于耳。

      “这是哪家的小兔崽子,怎的能在这大街上如此放肆的骑马!”一虎目络腮胡的中年男子把旁边摔倒的老人扶了起来,大声叱骂。

      “这位兄台可是外地人?”旁边一个头戴纶巾的白面书生询问。

      那长相粗犷的男子望了他一眼,想了想,才沉声答道:“我是燕城人”

      那书生摇了摇扇子,了然的点了点头,道:“果然如此,兄台有所不知,刚刚骑马的少年乃是我们这柳州方家的小少爷,方少骞。”

      “那小兄弟,这方家可是有什么了不得的地方?”那粗犷的男子脸色一正,低声询问道。

      那书生一听他这话,面上便有些洋洋自得,朗声道:“这方家啊,乃是这柳州城的第一商户,在这柳州城可谓是翻云覆雨,只手遮天,那修仙门派的千机门,你知道吧,这方家家主,便是千机门掌门的弟弟,连远在天边的皇帝陛下都对他们有所耳闻,而这位小少爷便是方家家主正房夫人所出,这方家家主倒也奇怪,纳了好几房妾,孩子生了不少,却没出一个带把儿的,就在愁的烦天恼地的时候,已达五十高龄的正房肚子里却是有了动静,路过的算命先生告知他们,这胎定是个小少爷,这方老爷当即赏了那算命先生好几十两银子,请了好几个稳婆,每日每夜的照料,后来等这孩子出生后,还真跟那算命先生说的一样,就是个带把的,山上的世外高僧告诉方老爷这乃吉瑞之兆,方老爷高兴坏了,当即就在家中大摆筵席一月,贺喜的门客源源不断,这方家小少爷可谓是是含着金汤勺落地的啊!”

      这书生连连感叹,眼里满是艳羡。

      这粗犷大汉脸上倒没什么震撼的表情,只淡淡一笑,道:“那兄台可知那马后牵着的少年是谁?”

      那书生听后,表情一怔,像四周看了看,悄悄道:“我这是看你长得老实,所以才同你说的,你万不能多嘴啊。”

      大汉听后急忙点了点头,道:“你放心,我不是嘴碎之人。”

      书生:“哎,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闻,这柳州城人人都知道,只是说这方家家大业大,很是忌讳别人在背后谈论这方少爷的事,所以才无人提起,那个孩子来历倒是不知道,听说好像是这柳州城的小叫花子,当年方少爷还小的时候喂了条狗,后来那条狗不小心被咬死了,这方少爷伤心不已,不吃不喝了三天,那方老爷疼惜爱子,便在城中大发告示,说要是有人能找到一条讨方少爷高兴的狗,便可得白银万两,这一消息当时轰动了整个柳州城,连临近的县城也听闻了这一消息,纷纷在城里大肆寻狗,大大小小找了一共上千余条,可方家小少爷都不太满意,最后一个小商贩提着一个笼子上供了,掀开红布一瞧,里面装的居然是一个五岁孩子,这商贩平日里就做一些倒卖孩子的勾当,这孩子众人都知晓肯定不知道又是从哪家偷来的孩子或者街上拐来的孤儿,不过这次显然是要碰壁了,人家方少爷明明要的是狗,你献一个孩子算个什么事,哪曾想这方家小少爷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竟然真的哭着要这孩子当他的狗,百姓心里都感觉方少爷的行为有些不妥,但人家方家在这柳州城权势滔天,谁也不敢多嘴,所以这孩子后来竟然真的成了方少爷喂得一条野狗,平日里在方府与狗同睡同吃,也是可惜了,好好的一个孩子,哎...”

      这大汉这次听完倒是满脸震惊,对那方少骞的行为很是不齿,厌恶道:“那孩子明明是个活生生的人,怎能被他拿来当畜生!”

      那书生听完急忙拉了拉他,小声道:“这话我们私下说说就好了,你可千万别大肆宣扬,否则被那方少爷听到了可有你的苦头吃。”

      那大汉有些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漫不经心的问道:“那你可知道那个商贩现在在哪里?”

      书生摇了摇扇子,道:“自然了,那商贩已经没做什么倒卖孩子的生意了,他当年得了银子,便做些小生意,这些年也算是发财了,成了柳州城里数一数二的商户,不过经常欺压百姓,贪图小利,所以风评也不太好。”

      书生洋洋洒洒的说了好长一席话,终于在大汉听他吹了半响后,才说了重点。

      “这商贩因为想巴结这方家,所以就在方家附近买了宅子,姓李,原名叫李王二,后来嫌这名字太过小气,便改名叫做李王霸,哎,你不会是那里王霸的亲戚吧?”

      书生说完,没听到大汉的声音,转过身,发现那大汉早已不知所终,不见了人影。

      大汉穿过人群,走到了柳州城门外,上了辆马车。

      马车看起来平平无奇,倒是拉车的那匹马通体漆黑,毛色发亮,看起来是头难得的好马,不过却被这车里的人用来拉车,倒显得有些大材小用了。

      “夫子,那孩子...”大汉的声音在马车里时有时无的传来,最后以一句李府的李王霸结了尾。

      “呵”车里发成一声极其浅淡的轻笑,这笑声虽轻却很是入耳,如同春日的和风刮过耳畔。

      “通知花辰月夕,准备铁锅,今晚炖只王八来给他们尝尝鲜。”

      大汉出了马车,行了一礼,低声应道:“是”

      骑完马的方少骞下了马背,感觉心里的烦乱缓和了许多,方家守门的侍卫牵过了他手里的缰绳。

      方少骞从从怀里掏出一个馅饼扔在后面那少年的脚边,“小爷心情好了,这是赏你的”

      那少年听闻后脸上很是平静,像是没察觉到方少骞话中的侮辱,弯下腰想捡起来吃,那头看着的方少骞又趾高气昂道,“别捡,跪着吃”

      那馅饼在地上滚了几圈,满是灰尘,可那少年却不见嫌弃,背脊挺直的跪下来,把那馅饼衔在嘴里,大快朵颐起来。

      方少骞见到他这副模样,心情大好,哈哈笑道:“喂,你们看他的样子像不像条真的野狗!”

      旁边的侍卫有些看不过眼,但又畏惧他的权势,只得尴尬的点了点头附和。

      少年的吃相不太雅观,像是饿狠了一般大口吞咽,几口下去,那比巴掌还大的馅饼很快便不见了踪影,吃完,又抬起眸子眼巴巴的盯着那头的方少骞。

      方少骞看到他这副样子,眼里满是趣味,又从怀里掏出一个肉馅饼,捏在手里,摇了摇,“想吃?”

      “过来拿”方少骞眼里满是恶毒,摇了摇手中的馅饼,动作间带着浓浓的戏弄。

      那少年却眼里一亮,身形似电,极快的闪到了方少骞的眼前,方少骞一时未察,眼里惊讶,想抬起手,少年却已经直接咬了上去,方少骞手背剧痛,急忙把那馅饼给扔了出去,少年也同时松开了他的手,又往那馅饼追去。

      “少爷,你没事吧”旁边的侍卫见他受了伤,吓了一跳,急忙上前问道。

      疼的变脸的方少骞甩了甩手,看到上面起了一圈血印,气的咬了咬牙,怒声道,“把他给我关到狗房里,没有我的命令不准放出来!”

      侍卫听令,急忙走到那边正乖乖吃着馅饼的少年面前,那少年却以为这侍卫要抢他馅饼,急忙怒目而视,尖牙咧嘴的望着他。

      侍卫被他那凶恶的眼神吓得一慌,从怀里掏出一个白面馒头递给他,温声道:“跟我来,我那里还有很多馒头!”

      少年一听这话,急忙站起身来,抢过了馒头,乖顺的跟着那侍卫走去。

      方少骞眼里满是阴霾,恶狠狠的盯着那少年的背影渐渐远去,才甩着衣袖大步离开了。

      那侍卫把少年领到了狗房里,这狗房修的很大,里面养了十几条通体漆黑的恶狗。

      这些狗都长得很是凶恶,一见有人进来,便张着血盆大口,冲着他们大声狂吠,那侍卫打开门把那少年放了进去。

      里面臭气难闻,环境很是恶劣,侍卫一刻也不想多呆,转身便向外面离去,可余光却看到狗房里少年那双清澈的眸子,最终心里还是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个馒头扔给他,那少年见到馒头,眼里一动,扑过去大口咀嚼起来。

      那侍卫目光有些柔和,挣扎了半天,还是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顶。

      少年察觉后,抬起头有些奇怪的看着他。

      侍卫一愣,快速的收回了手,冲他笑道:“慢慢吃,吃完了还有。”

      少年歪着头,呆愣的看了他半响后,没说什么,又低下头继续啃着手中的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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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忘记说了,这卷是回忆篇,背景是十年前,至于第二卷的标题为什么是十四年前,后面会提到!摸摸,日常爱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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