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宠之下

作者:柯青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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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赐花神女楚惊云


      从宫中来的吴太医不愧是司医房经验最为老道的太医,在他的调养下,过了两日,沈卿的身子果然好了大半,除了偶尔咳嗽两声,倒也无甚大碍。可花朝节就这么悄然而至了。

      花朝节,又称“花神节”或是“挑菜节”。花朝节是周国文公时便流传下来的节日,距今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这个节日倒有个传说。

      《寻仙记》中写道:
      “文公夜游邬桥,睹一丽人于邬水之畔。公问之曰:‘汝为何人,何故在此?’女子对曰:‘天之不测,受而贬之。吾为花神,种此朝夕。’公踱步至前,果真簇簇玉英盛开似火。再观神女之貌,肤如凝脂月皎洁,峨眉修若远山长,美目流转芳华露,朱唇皓齿色难收。披朱绮之璀璨兮,耳垂明月珰,华衣飘摇曳曳兮。戴金玉之钏,缀环佩于腰兮。身如弱柳扶风,面若出水芙蓉。公心动而神往,愣愣而无言。恍惚神归,但见神女将欲乘风归去,裙裾翩翩,步步生莲。所过之处,朝夕郁郁离离。文公吁嗟短叹,心悔神烦。突闻更声起,睁目惊从榻上起。原是南柯一梦,一场空欢喜。侍附耳禀之,邬水生奇花,红红似火,其叶蓁蓁,如凤如鸾。公往而观之,果是梦中朝夕。遂而心悦神喜,赐名‘朝夕’。其梦邪,其非梦也。”

      自此,文王便将他梦见神女的那一天定为了花朝节。

      其实说到底,就是一个国君在梦中遇见了美貌神女在种花,然后神女飞天而去。国君因此心痛神伤,从梦中醒来才发现不过是南柯一梦。可贴身的内侍又告诉他邬水边真的生了奇花,国君去那一瞧,嘿,果真是我梦中所见的花,于是给花取名“朝夕”。

      若说这是梦,这又不是梦。至于是不是梦,恐怕周文公自个儿都没搞清楚,只能问问那位花神了。

      每年的花神节都会选出以为女子来扮演花神,被称作“赐花神女”。这一天,十六匹白鬃宝马拉着一方九凤栖梧华台,“赐花神女”站在华台之上,身穿九穗鸾鸟华服,手中提着一篮朝夕花瓣,向街道两旁的百姓挥洒,有求得花神庇护的寓意。如此绕着京都行上一圈,“赐花神女”的任务便算完成了。

      这是个京都世家女子们抢破头也想要的好差事,若是当了“赐花神女”便意味着自己便是这举国上下品貌最为出众的女子,届时不仅能声名大噪,求亲的人更是络绎不绝。三百一十年前的“赐花神女”平远侯家的长女宋元茵便因此入了齐国国君齐宣伯的眼,进了齐宫当了王后。宣伯知其喜欢木槿,便种了满宫的木槿送给她做生辰礼物。这是几百年来四国之间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一段佳话,此事之后,“赐花神女”在花神节中的地位便水涨船高,须由国师亲自挑选,然后由王后亲授花冠。

      沈卿归京之时,“赐花神女”的选举已经结束。她卧在榻上休息,廖碧霜来探访时,闲聊时同她说起,这一届的“赐花神女”是楚惊云。她对此倒毫不在意,十四岁那年她已经当过一次“赐花神女”了,那对她而言实在是个痛苦的回忆。

      她穿着重重的华服,带着累赘的花冠,脸上时刻保持着一抹和煦温柔的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华台上不停地撒花瓣,直到手快抽筋,腿打哆嗦时,才绕完了京都一周。总之,这是个累人的活。

      对于楚惊云,她更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右相与她的父亲是莫逆之交,是以她与楚惊云也是从小便玩在一块儿。楚惊云在家中排行第三,前头还有一个同胞兄长和一个庶姐,后头则还有三个庶弟和两个庶妹。因是嫡女,且学识样貌个个不俗,因此深得右相的喜爱。沈卿之前最喜欢私底下唤她“楚三三”,每次她这么一喊楚惊云,总能让她急得跳脚。

      沈卿这十六年来大多时间是活的顺风顺水,可实在是没几个闺中密友,一个廖碧霜,一个楚惊云,若是苏璟容是个女子的话,倒也勉强算得上半个。碧霜在京中的贵女圈倒是混的不错,这两年时不时给她写信,讲些京中的趣事。楚惊云则和沈卿一样,不大招人待见。不过楚惊云向来性子冷漠,对那些世家小姐更是无甚好感,也懒于同她们周旋,索性从不参加世家小姐之间的聚会,只是偶尔和沈卿与廖碧霜聚上一聚,更多的时间是待在相府中钻习丹青之术。

      花朝节的前一日傍晚,沈卿用过了晚膳后正在后院里散步消食,楚惊云便领着两个贴身丫鬟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神色冷淡,用一张波澜不惊的脸对沈卿道:“若不是碧霜告诉我,我都不知你回来了。”她说这话时没什么表情,若是不熟悉的人看了她这番模样,还以为她是要同沈卿打上一架。说完她朝身后的两个丫鬟示意,丫鬟便将手上捧着的两个锦盒呈给沈卿。

      沈卿打开一个盒子,里面放着几本民间话本,只见了书名便觉得十分吸引人,遂而喜笑颜开,对着楚惊云赔礼:“我这几日病了,昨日才觉得好了几分,况且想着你要准备花朝节的游行,定是忙得不可开交,便想着过了花朝节再去相府找你。”

      楚惊云冷哼了一声,脸色倒是缓和了几分,皱着眉对沈卿说:“我也不知道这苦差事是怎么落到我头上的,国师从几十个姑娘里偏偏选了我,还对我说什么诸如天意如此,天降大任于我等话。他这是忽悠我,还是忽悠自己呢。”

      沈卿摸了摸鼻子,心里想着,这话听着倒有几分耳熟,细细一想,不正是十四岁时他对自己说的话嘛!这么多年,国师还用这路子诓骗小姑娘啊,连个词都不带换一下的。

      周国的国师据说是后土族的后人,有着通天达地的本事,是个修仙大成者。沈卿见过国师三次,第一次是她出生时,国师对着她的父母说:“此女命数多变,运途多舛。若能克难,则一飞冲天,不然则苦海无边。”这话的真假尚需商榷,她这十六年除了中间被人绑去了孤笑峰一次,还没遇上什么大灾难。第二次便是沈卿十二岁那年,国师将她从孤笑峰中救下。第三次便是她十四岁那年的花朝节,国师穿着宽大法袍,对着一众女子郑重宣布,她是这一任的“赐花神女”然后说着天降大任之类的话。

      念着国师救过自己,沈卿也不好附和着楚惊云说他的坏话,便对楚惊云说:“国师虽说瞧上去是郎朗少年,可我们都知道他少说也有一百多岁了。如此驻颜之术,若是没有些真本领,如何做得到。想来他这话还是有几分真实性的。况且此事对你并无害处,只是明日要站上一天,腿肚难受些罢了。”

      这话倒是不假,国师虽说看着年轻,可却是有真本领的。四国之中不乏修仙之人,便是沈卿也听说个几个修仙的门派。纵观历史,修仙一事更是多次在史书中被提及。就连王室子弟之中也有修仙之人,当年的魏国公主魏如殷便在忘雁山修习仙法,师承太虚元君,修的逍遥道法。对于王室之人来说,他们修仙并非为了真正习得仙术,而是为了学习王族大义和社稷纲常。毕竟这几千年,也从未听过有人真的飞升成仙,真的长生不老。

      楚惊云听了她这话,那双皱着的柳叶眉总算舒展开来。

      沈卿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总算没那么撑了。今日家中的石大厨烧的菜实在是合她的胃口,是以便多吃了半碗饭,结果却不小心吃多了,撑得肚腹有些难受,这才在后院逛逛,消消食。
      楚惊云看着她的动作,一双凤眼瞪着她,冷声说:“你胃肠不好,还吃这么多,是想撑死自个儿吗?”

      沈卿怎么说也是京都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在外头也都是一副淡然温婉的模样,如今被楚惊云这样说教,且自己一副委屈兮兮的模样,若是旁人看见了,恐怕会惊掉大牙。

      在楚惊云面前,沈卿是怎么也用不上用应付外人的准则来对她。她对楚惊云真心相待,楚惊云对她亦是如此。在对方面前,她们都是最真实的模样。

      沈卿拉着她的袖子,讨好道:“好三三,我这病了几日,只能喝些粥水,如今总算能吃些肉了,便一时控制不住,稍微吃多了些。”说着便拉着她朝自己的雪漱阁走去。

      楚惊云摇了摇头,一脸的无奈。

      沈卿这胃疾是十二岁那年留下的。十二岁那年,她被绑上孤笑峰,待国师将她救回时,原本丰润的身体早已瘦骨嶙峋,经过太医诊断,说是已经整整饿了五六日,若是再晚上一点,恐怕早已饿死在山中了。从那以后,便落下了这胃疾。她想起,十二岁前的沈卿,是个珠圆玉润的漂亮姑娘,每日同她说的最多的便是哪条街又新开了个食楼,哪家店又请了新的大厨。那时的她,无忧无虑,除了失去了母亲,真是个天真活泼的女孩。

      没人知道那五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且众人也不愿在沈卿面前提起这伤心事,所以真相如何,除了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的逃犯,便只有沈卿自己知道了。

      这件事放在整个将军府,每每说起都要让人心痛一番。

      楚惊云想,她还是希望沈卿回到之前的模样,每日同她说着吃喝玩乐这些小事,偶尔做些爬树抓鸟这样断然不是大家闺秀能做的事。

      她们以前都是这样的。

      阁中的小侍女已经点好了檀香,书案上也早已放好了温好的青梅酒。一卷玉简半开,似乎是只读了一半。三两只桃花插在玉净瓶中,艳艳灼灼,黄蕊初绽。整个屋子清雅古朴,空气中也弥漫着淡淡的檀香,令人心醉神迷。

      见两人并行而来,侍女们纷纷行礼。沈卿摆了摆手,示意她们退下。众人便跟着采琴行礼退下。

      棕色檀木门“哐当”一声,轻轻关上,整个屋子便只有她们二人了。沈卿领着楚惊云坐在案前,给她倒了杯温热的青梅酒。这酒是两年前她离京前埋在家中那棵桂花树下的,昨日方才挖了出来。

      楚惊云拿起酒杯,摇晃几下,然后凑近鼻子轻轻一闻,喝了一口,评价道:“色清味醇,甘而不烈,唇齿留香,也算是好酒了。”对于酒这一方面,楚惊云算是行家了。右相好酒,家中的美酒数不胜数,楚惊云从小耳濡目染,对于品酒一事也有几分了解。

      沈卿也嘬了几口,她酒量向来浅,并不敢多喝,平时也就喝上几口过过瘾罢了。“这是我从香酒坊老板娘那讨来的方子,花了我三百两银子呢。”本来是要五百两的,不过老板娘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且她们之间也有些交情,便给她减免了二百两。

      楚惊云听了她这话,古怪的看了她一眼。这孩子简直缺心眼,花三百两去买个酿酒方子,简直是钱没处糟蹋。不过香酒坊的酒闻名京都,青梅酒又是它家的招牌,老板娘居然肯将方子给了沈卿,也是令人惊讶。

      “香酒坊的老板娘向来不是个好说话的,如何肯将这秘方给你?”

      沈卿摸了摸鼻子,委婉道:“老板娘是容光公子的书迷,我便同她说若是将这方子给我,我便给她容光公子的限量签名书籍。”

      楚惊云听了她这话,哭笑不得。容光公子是谁?苏璟容写桃色小说时拟的笔名啊。容光公子者,周国最为著名的小说家,著有:《我与王爷不得不说的秘密》、《皇上再爱我一次》、《农家小娇妻》等等。其作品条理清晰,环环迭进,俗中有雅,狗血横飞。偏是这样的小说符合大众的口味,是以几乎人人家中都有一两本容光公子的小说,就连后宫中的娘娘们都会私藏几本。

      谁能想到正阳侯府的小侯爷居然是坊间闻名的容光公子呢,虽然透过容光公子的那些作品可以隐约窥见几分属于苏璟容的放浪不羁,可王侯子孙,怎么也不能和民间艺人挂上钩。是以这个秘密只有少数他们几个相熟的人知道。

      “说来也怪,这几月苏璟容倒是再未出过新书,我在漠北时就想着回来后要将他最新写的话本全部看上一遍。”沈卿单手托着下巴,叹了口气。

      楚惊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这酒确实不错,几杯下肚,只觉得越发好喝了。“他这几月哪有那闲心思写话本,光是小郡主就够他焦头烂额的了。”她抿了口酒,回答沈卿的疑惑。

      沈卿笑着点了点头,脑中突然浮现出一张白玉般的脸,一双深褐色的眸子带着点点寒意,脸色苍白带着些许病气。想到这儿,她抬眼望着楚惊云,问她:“三三,你可识得安阳王世子?”

      楚惊云古怪的看了她一眼,皱着眉说:“你没事可别去惹他。世子倒是来过相府几次,瞧着便不是好相处的人。况且如今朝中的形势你也该有所耳闻,三殿下和五殿下明争暗斗,世子暗中支持三殿下,而伯父支持的是五殿下。你若是落下了把柄,指不定怎样。”

      沈卿想起那张冷若冰霜的脸,便觉得浑身一颤,摆了摆手,笑道:“我惹他作甚,我可是个顶顶守规矩的姑娘。”

      对面的人飞来一个白眼,早已习惯了她这自夸的话了。不过沈卿倒是说的也没错,以前在京都,饶是那些人再看不惯她,但是也找不出她的差错来,便也没了寻她麻烦的由头。

      两人坐在案前,说着女儿家间的心事,喝着温酒,不知不觉天色早已暗了下来。直到相府派人来接三小姐回府,两人才不舍地分别。楚惊云临走前,沈卿笑嘻嘻地保证自己一定会去街上看她游街,倒是把楚惊云给弄急了,恼得瞪了她好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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