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

作者:闫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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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江城篇 初遇1


      春风十里桃花醉,江南又是一季春。

      我斜倚在画舫的雕梁边慵懒地品着一杯雨前龙井。茶香袅娜,随微风一起撩拨起我面上的轻纱,无限缱绻地缓缓轻抚着鬓下。

      说来,近来的天气倒是极好。
      虽说人间四月芳菲尽,但年前冷冬,直到四月了,这堤岸上的繁花才开满。

      极目远望,水面上是满眼的波光。潋滟璀璨,似舞动着无数的龙鳞锦鲤般,光华四溅。
      不远处的水面上自然少不了好天气里的喧嚣。
      望去,便是那些行着的无数的或大或小的雕梁画栋。都是琅琊飞角,描摹重彩的模样。它们缓慢地行走在风里,漂浮在水上,高大的船桅上缠满彩色的攒金丝绦。被春风一吹,便飘飘摇摇,如瑶池琼台上飞舞的仙女飘带,灵动得仿佛要飞了起来。真是极尽精致与奢丽。

      而那些大船的船头上,都会立着或坐着许多年轻的公子小姐。衣饰嘛,或清丽,或儒雅,或香艳,或阑珊。他们大多会在船头设下香案,案头上多会摆着一些笔墨四宝和一坛熏香。他们在混着那香炉里扶摇而出的浓丽或歆雅的熏香里吟哦出许多词调。惹得其他人有解衫执扇和着节拍的,也有随手写几笔潇洒字迹聊做炫耀的。更有甚者,还会请来几位声似夜莺的歌姬,伴着乐器,踏浪而歌。让这本就是年轻人才热衷的游湖活动,愈加显得有了许多别样的情致而旖旎起来。

      再往远处,是江城运河的香艳之乡。遥遥地我便能听见传来的几声不知是谁家琵琶的将军令。还有说书人和着琴音抑扬顿挫。我这里虽是听得明明灭灭,并不真切。却也会从期间辨识出参杂其中的几声花哨口技,惹得叫好声一片。

      在这春日的河上,数不清的光之粒子在波光间随乐声跳跃。像极蝴蝶羽翼撒下的鳞光,混着这满城春色,灼灼地,消融了,再也不见了一点儿关于先前冷冬的厌仄之色。

      而我亦是如此。
      今日,见春色尚好,而我又向来闲着无事,索性儿便也学着那些风雅人,做做风雅事。遂去租雇了个画舫来游河。
      自始时,自然都是兴致勃勃的。但是时间久了,也不甚无聊起来。
      我有意远远避开那些沿河的娼馆香艳之地,但还是会有年轻不懂事的毛头公子哥儿撑着或大或小的船过来搭讪。

      先前我还能轻笑着捡几个相貌不讨厌的说几句。但搭讪的话左不过总是那么几句,目的也是轻浮孟浪。
      时间久了,我便厌倦极了。便下了停令,让船在离岸较远的一片开阔水域停下,寻得个清净。

      “娘娘,前阵子殷少主送了许多新奇玩意儿过来呢,你看看?”
      “你们照例分了便是了。”
      暖风熏得游人醉,是谁说的呢。这春风微醺,果然能让人顿时卸下所有气力。

      我趁这难得的好雅兴,所以也不想过多理会我的那些小厮。
      而他们自然也乐得我如此了。
      我私想,多事儿的主子多不讨喜。若我什么事都要过问,定会扫了他们的兴致。
      既然游春,为的不就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我向来都是不多事那的一个。平日里他们与我吃喝打诨惯了,也时常没大没小。今日瞧我被太阳一烘,什么事都只懒散地敷衍着,连头都不大乐意转动。也都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该玩的都玩去了。

      “娘娘可听说了最近江州城新来了个大夫?”兴是小七那丫头见我恹恹懒散,好似了无兴趣,便捧了一盘子鸡肉脯跑到我身边来。

      我将杯角倾斜,那微凉的茶水便化成一道鹅黄金线,与那河水汇到一起,融入那金光深处去。

      我把手里空了的杯子递给她,随手捻起个小块儿肉干:“一个大夫怎地稀奇?是有三只眼睛还是两张嘴巴?若不是,那便没甚稀奇了。”说罢,我便将肉干扔进了嘴里。
      恩……果然是城西陈婆的手艺最好,她做的肉干味鲜而甘,肉质的嚼劲也恰到好处。向来最深得我心。

      “三只眼睛的也只有庙里的二郎真君呀!娘娘若想看,咱们去真君庙便能瞧见,也不稀奇。娘娘不是素来喜欢俊朗帅气的公子哥儿么,那郎中传说长得好生俊俏,是天上天下难寻的周正模样呢!现在,江城的太太小姐们都慕名去抓药。其实抓药是假,看人嘛,倒是真格。”小七嬉笑着眉眼,晃着脑袋两边的团子发髻。发髻上坠着两枚短流苏,似总角孩童般,模样伶俐可爱,看得我也不禁失笑。
      “你也知道,不是十分的,还入不了我的眼呢!”我呵呵笑着站起身,抬手用指尖点了点她的团子脑袋,转身便往船舱里走。
      “是啊是啊,你说,连号称大荒第一美男子的殷少主都入不了咱娘娘的眼,那凡人能怎么好看?”见我进了船内,一个和小七年纪相仿,眉目却稍显成熟妩媚些的丫头边手脚利索地收拾起桌上一堆琳琅满目的小玩意儿,边抬眼与我说道。
      我知道那一桌琳琅都是殷墨虞送来的,却也不想仔细去看。
      那丫头手脚麻利收拾完,转身又给我倒了杯茶来。茶水温热,落进天青瓷的杯子里,立马便氤氲起了袅袅茶香。

      “金果儿你知道什么,殷少主美是美,但娘娘说了,再美,还不是……”小七刚想说什么,却正巧碰见我斜着眼瞥过去的目光,一下子便噤了声。
      “小七说的那个大夫,我倒也听说了。但也只是听说,却不曾去瞧过。娘娘,今日咱们也出来了,不如,您就带我们去瞧瞧吧……”金果儿眨巴着一双灵秀大眼,软软对我央求道。我知道她想瞧人为次,替小七解围倒是真。便不想再计较。
      我看出她俩对我讨巧。复又思及在河上游了半天,也有些厌了。便佯装无奈着叹出一口气:“去看看倒是可以。只是,出了门可别忘了规矩。”
      “是!不要叫娘娘,要叫小姐~”小七和金果儿见我有门,立马来了兴致,脆生生应着,接口都是统一一致。
      我噗地一笑:“那还不赶紧将船退了?”
      “是!”金果儿将一桌案的小玩意儿收进了包袱。小七则下去唤了船家回岸,回身便开始帮我更衣。

      卸下髻上的翠翘金雀,褪下一身拖沓的云锦轻曼。等我换上一身水蓝色的轻纱薄衫,画舫也到了岸边。
      退了船,踏上岸,小七和金果儿更是兴致勃勃跟在我身后。

      穿过江州城熙熙攘攘的街道,路旁俱是馨粉色的芍药和如雪的琼花,俱是灼灼其华地开得正好。一如这一朝繁华盛世般,鼎盛至极。

      我突然恍惚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都道是“人间花开一年早,天上浮云一时间”。连我都记不清已经看过了多少年这些景象。而年年景同人不同,我却自始至终都是一个样。

      唯独瞧着小七和金果儿,她俩倒是一向乐此不疲。

      这边买了糖葫芦拎在手里,那边又说风筝漂亮;
      小七本打算去买几样常用的胭脂,到头来却买了许多琅琊琉璃坠子。
      这边金果儿说想买面人儿了,那边小七说想买假脸儿了……
      而那两个平日里都是嘴皮子伶俐的主儿,在家时俱是声音清脆地,一刻也不停地吵闹打趣!如今放了出来,更是觉得什么都新鲜。叽叽喳喳地吵来吵去,惹得路人都不禁纷纷回目,像极了一对儿麻雀子。

      我走在前头,心想并不想认识这俩泼皮!
      但转念又想,若说这闹市有趣,但到底是看过了许多次,还不如看她们两个吵嘴有意思。且眼下混在这如梭人群里,说认识不认识的,毕竟都是跟着我的,要怪,也得怪我这个做主子的平日里太过纵容她们……
      但是啊,哪有主子自己怪自己的呢?
      这么想来,倒也没了那许多顾虑了。

      是日,春风十里,天朗气清。星分翼轸,俊采星驰。

      走在江州城闹市的人群里,我能闻见空气里混着许多气味:
      运河堤岸上的迎春花香和蔷薇、栀子的香气;路旁幽深巷子里掩不住的琼花和芍药香;春江水暖时河水的凛香;沿街驻足身着广袍的西域商人,他们身上所发散出的奇异胭脂气是源于波斯的浓艳熏香;醉仙坊新出窖的桃花酒香;解家吊炉饼的酥香;王婆的卤煮,闻着便觉是美味了;还有沿街小食铺子里的各种小食所各有千秋的香气等等,均混在一处,充斥满这整整一条繁华的街市,融入进每一个细微的瞬间,无不显示出纷扰的安详,与居于市井烟火气里,稳稳落地的幸福。

      我走在前头,循着那些冗杂气味里一丝若有似无的草药香气一路前去。

      那香气是有别于其他药材铺子里所散发出的尖锐的,诸如白术、黄芪、地黄等这些药材所特有的凛冽且刺鼻的药气味的。
      相反,那香气十分醇厚内稔,不刺激,甚至还挺好闻。

      我一路寻味,果然临着朱衣巷,远远便看见了一家开在路边的药庐铺子。

      “就是那家罢?”我回头对两个丫头说道。
      “娘……小姐怎么知道的?”说话的功夫,金果儿手里又被小七塞了个包裹,金果儿瞪了一眼小七,抬眼对我问道。
      “你看药庐外候着的,都是些年轻的小姐,想必就是了。”我轻轻笑着,“扑啦”一声打开折扇,迈着步子就往近前里去。

      那家药庐外的确围着许多年轻的太太小姐。各个脂粉飘香,眉目旖旎,莫不都是光鲜靓丽的模样。我轻笑一声,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俊俏郎君,竟这般受欢迎,我倒真有些好奇了。

      小七和金果儿到底还是孩子心性儿。不由分说,扒拉开人群就往里头挤,我被阻挡在人群外面,想往里探身又怕失了身份。
      那些小姐太太被那俩丫头摇晃得恼火,顿时怨声颇多,见我似是与他们一起,倒是颇有微词了。我讪笑两声,尴尬着退出人群,这般莽撞行为的确不符合我的做风,索性,我寻了有墙角的阴凉处偷闲,想着什么时候待她俩疯魔够了,再一起回去。
      至于这俊俏的郎君究竟是三头六臂还是巍峨雄壮我倒是没了半分兴致。

      也不知那两个丫头进去了多久。
      正在我寻思着:今晚的晚餐是要吃东城的辛辣涮锅好呢,还是西市的西域胡食好时,我只见头前那些小姐姑娘们突然一阵骚动,后来,她们竟缓缓退了出来。

      我一抬头,正瞧见了一双清冷似寒星般的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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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我是发过的。但是时间久远,那个账号也都快忘了。
    其实,《千秋》这个故事我写了很久。久到我一遍又一遍地删了又改,改了又删,始终不敢发于人前,而若是细细去算,十年不止。
    这些年,我一直希望她的血肉能更丰满一些,或许不成熟,却也倾注了许多我的的感情。我想我的年岁不予,许多梦想都已远去,至少她,会完成我心底的执念。替我在故事里将那些未说的话说完,将那些未满的结局填满。
    这一次,认认真真地。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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