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余生,你的名

作者:徐悦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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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九章


      醉意越来越浓,可我却总是半醒着。为了让自己能够睡的安稳些,我就不停地叨咕着:一切还未结束,一切还未结束……他就在另一个城市和我们一样生活着——”可能这句话让我心里稍安,没过多久我便沉沉睡去。醒过来的时候,我的半边脸还是湿漉漉的。我起身要去拉开窗帘,因为那缕阳光已经透过窗帘照进来了。就在这个时候我接到医院护士的一个电话。
      “是柳先生吗?”听着电话里的好听声音,我猜出来了她是谁。
      “对,我是。她醒了?”我问。
      “嗯,我们医院不提供早点的。所以——”
      我尴尬了笑了笑,说:“我明白,我马上过去,谢谢啊!”
      挂断电话,我匆忙地洗了把脸。下楼的时候我给慕雪打了一个电话,问她早上想吃点什么。她倒也不含糊,说随便来个糖酥排骨外加一份皮蛋瘦肉粥就行,另外方便的话再给她弄一份大骨汤。她在病床上躺得腻歪了,想早点下床。我买完这些早点的时候时间又匆匆过去了一个多小时,时间快近晌午。
      我走进病房的时候,她正靠在枕头上手里翻阅着一本叫《匆匆那年》的书。我瞥了一眼,书的封面倒和今天的天气挺搭配,都是极暖的。她看我进来了,就把书放在了枕头边上。说:“护士说你有事走开了,所以我没给你打电话。”我说:“倒也没什么事,就是叶欢回来了,和他喝了点酒。”我见那几张椅子还拼凑在一起,就把菜都一一放在了上面。我问:“放这上面可以吗?不行我给你端着,已经不怎么烫了。”
      她笑着说:“我可没那么劳苦功高,就这样挺好的。”她崴了一勺粥,轻轻抿了一口。说:“味儿真好,可比我楼下的那家好喝多了,你在哪买的?”
      “是吗?来的匆忙就在我租房那楼下买的。”我说。“你那房价多少钱,不成我就搬你那住去。”她笑着说。我吃了一惊,说:“就为了这么一碗粥?你可真行。”她又拿起筷子夹了一口糖醋排骨说:“这不是还有别的呢吗?早餐可是很重要的。”她那匀称的脸蛋被几块糖醋排骨胀的像个小皮球一样,那一双透亮的眼睛还不时围着几块排骨乱转像是在看哪一块好看,把长得丑的都挑在了一边。我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美滋滋地发笑,可也不能总是盯着人家吃饭况且我这早饭还没有吃呢,看着她吃的那么香我不住地咽口水。
      于是我从她的枕头边上拿起来那本书看,我本想问问她这本书写的什么内容。可转眼一想打扰人家吃饭也不是君子之风,就安静地胡乱翻看起来。
      过了片刻,她用纸巾擦了擦嘴,说:“挺不错的青春小说,那护士见我没意思递给我的。”
      “哦,我好久没看书了,还真怕看到什么生僻字呢。”我笑着说。
      “那你还写小说吗?”她望着我是说。
      “也好久没写了,生活过的不充实不知道写些什么。”我放下书开始去收拾椅子上的残骸。
      “也许把你的故事说完了你就觉得有写的东西了呢。”她笑着说。
      我的手忽然停下来,抬头望着她。看着她那一双清澈如水的眼神,说:“也许吧,但也不会是什么小说。”
      她可能是没有听明白我的意思,转头去看窗外的景象。“今天阳光真好,待会陪我出去走走吧。”
      我望着她脚上缠着的绷带,有些担忧地说:“这刚几天啊?你还是别下床了。”
      她努嘴用手在那石膏包裹着的脚上敲了敲,说:“应该没问题吧?都没什么感觉。”
      “那你等我去问问医生。”我起身拎着一大袋垃圾就从病房走出来了。
      医生说她还需要在床上静养些日子才能走动,如果是在床上躺久了觉得烦躁就去找把轮椅来,尽量别让脚吃力。我觉得她一定不愿意坐在轮椅上,于是等我再回到病房的时候我对她说:“你不介意我背着你吧?”她嘿嘿地一笑,说:“那、那你帮我叫一下护士,我不想穿着这身白衣服出去。”
      我叫来了护士之后就在门口等了那么一会儿,见护士走出来告诉我穿好衣服了的时候,我总觉得她这话听起来十分别扭。
      “你慢点啊,我、我挺沉的。”她的手搭在我肩膀上的时候轻声说。
      “沉得也就是刚才的那碗粥吧,上次背你的时候是比这会儿轻一点。”话是这么说,可我还是缓慢地站起身生怕碰到她的伤口。
      走到长廊的时候,她忽然问我:“你做了多久的司仪啊?”我在心里大概的算了算,说:“怎么也有五六年了吧,呵呵,嘴皮子都快磨破了。”
      “干了这么久,突然不干了就不后悔吗?”她问。
      我愣了一会儿,说:“没什么可后悔的,还想再折腾折腾呢。”
      她突然沉默起来,然后把脑袋靠在了我的肩膀上。我从医院大厅的那面镜子里看了一眼,她把眼睛紧闭着像是在思考着什么事情。
      出了医院我就顺着医院旁边的那片草坪走过去,我想问问她去哪,可见她神情有点恍惚就自顾的顺着草坪上的那条小径往前走。
      这一大片地方的布局和一个小型公园差不多,草坪上栽种着几棵稀疏的常青树。在树木的旁边还有几把长椅,椅子上坐着几位老头老太悠然地晒着太阳。
      “你累了吧?就坐那吧,我就是想晒晒太阳。”她指着一个没人的长椅说。
      于是我走过去,小心地将她放下来。她坐在椅子上的时候把受伤的那一条腿伸的笔直,而自己则完全对它不管不顾的,舒心地靠在椅子上享受着明媚的阳光。
      “如果有个女孩在某一天跟你说偷偷地喜欢了你十年,是不是挺可怕的?”她眯着眼睛,嘴角露出一对酒窝显得笑容有点傻傻的。
      “嗯,这比恐怖故事吓人多了。可万一那个男的不喜欢这个女孩怎么办?是不是更可怕?”我说。
      她一下子睁开眼睛,把头转向我:“可这个男的若是你,你会不会喜欢我这么一个大胆的姑娘?”她一脸认真地盯着我的眼睛说。
      我瞬间感觉整个人被雷劈中了一样,颤颤地说:“会、当、当然会。可真的不会是我吧?”
      她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又把头转了回去闭上眼睛说:“你这可是把我给难住了,我若说不是你的话,你会不会不管了我?”
      “怎么可能呢?毕竟你这伤是因我而起的,我要负责到底的。”
      她听到我说负责到底这四个字的时候倏地睁开眼睛,说:“好啊,既然负责到底那就把我暗恋他的事哪天转头告诉他。”
      对于口中的‘他’到现在仍是个谜团,我有些失落。问:“为什么不亲自告诉他呢?转告的话会不会太儿戏了?”我知道儿戏这个词不太恰当,可我当时实在想不出别的词汇。
      她笑了,说:“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万一那个男的不喜欢我呢?这样我可以避免正面伤害嘛。”
      我看着她,浅浅地笑了一下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她看了一眼自己的腿伤,接着说:“至于这个伤嘛,等你生病的时候我一定会跑来照顾你,一定的!”
      “我以前挺害怕自己生病的,觉得麻烦。可现在倒想有一场头疼脑热的了。”我笑着说。
      “说的好像你不会生病似的,那好吧,如果改天你不想做饭的话我给你跑腿买饭,这总成了吧?”她一脸天真的说。
      “我好像真没生过病,可能是天生命硬吧?要是勉强能算得上是生病的话,也就两次——而且这两个病都特别逗,一个水痘,一个青春痘。”我半开玩笑的说。
      “那兴许是老天给你更多的时间要你去照顾另一个人吧?多幸福啊。”
      “也可能是老天爷觉得我这辈子没人照顾所以才不让我生病吧。”我说。
      她用狐疑的目光看着我,问:“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仰面望着湛蓝的天空,像是从未有过的轻松愉快。随口说:“就是一个人习惯了,才这么觉得的。”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可是一个人的那些习惯都是因为孤独养成的,当你在恰好的时间遇见那个恰好的人,这些习惯也许就烟消云散了。”
      她说话的时候我向她那边偷偷的看了一眼,她眼神呆滞的望着常青树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我心里忽然有种迫切的感觉,总觉得分别的日子将近,而我们之间除了流水般的故事什么也留不下。于是,我问她:“你知道那天晚上我要对你说什么吗?”
      她的思绪被我突然打断不由愣了两秒,问:“哪天晚上?”
      “就是我正说着的时候,你‘啊’地叫了一声把我吓了一跳。”我说。
      我直勾勾地看着她,注意着她的每一个微妙变化。她的神情一下子有些紧张,嘴唇微微地动了半天才说:“你是想说:你喜欢我?”
      我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我知道像我这样一个心里喜欢了一个姑娘十年的人突然再去跟另一个姑娘说我喜欢你,这难以置信对吧?”我把手揣进两边的口袋,我实在不愿让她看见这一双沁汗的手抖动的有多厉害。
      “我信,不然那天我也不会打断你。”她笑了一下说,她除了有些面红以外那张脸看起来已然平静。
      可我还是心神不宁,说:“如果不是知道你喜欢一个人那么久了,我肯定会大胆很多。但我现在并不想有什么改变,只是觉得到了时候,你懂我的意思吧?其实,你这每一次找我听故事、又那么照顾我母亲,我难免心动的——”我讪讪的笑了一下。
      她看着我,竟不知也为何发笑。说:“我很想认真的听你把故事说完,也把我的故事说出来。之后怎么样,至少现在我还没有想过。”
      她那深邃的眼神里流露着甜美的笑意,甚至连发笑时露出来的那颗小虎牙都在阳光下如贝壳般闪闪发亮,凸显着她的纯真。这使我完全不能理解,每当我们谈论起自己曾深爱过的少年人时,眼神多少会传达出些许的哀伤。可在她的眼神中始终有那么一道亮光象征着她的美好希望。于是我问她,“你们是同一所学校的?”
      “嗯。”她点了点头说。
      “既然是同一所学校的,当初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呢,非要搁在心里一放就是这么长时间。”
      她略有些无奈的说:“因为当初太小啊,或许也比其他人更自作聪明吧。不想在感情朦胧的时候将心思表达出来,也不想它被扼杀在摇篮里。”
      “可你有没有想过,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变得更好,也能将其变得判若两人。你能坚信自己一成不变可你能保证他一点都没变吗?”我说。
      她面露微笑的摇了摇头,我继续说:“即便他什么都没有变,身边也没有女朋友。可万一他过的不如意呢,事业正处于滑坡。你突然闯进他的生活告诉他,我喜欢了你十年。你说他能接受的了吗?即便他有了立足之地一切也一如你想的进展,可这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一时间难以接受吧,这些你考虑过吗?”
      气氛突然陷入一片沉静当中,她似乎了思忖良久。才缓缓说:“你说的这些以前也都有人告诫过我,可当我们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都会去想那些极好的。他若是什么都接受不来我怎么会如此痴迷的喜欢他呢?有时候也想放一放,可这很难。当一个人变成了你的某种习惯之后突然要试着遗忘那真有些自欺欺人了。”
      我哑口无言,我们虽然都喜欢了一个人那么久 ,说起来都有些懦弱。可毕竟从根本上还是不一样的,我喜欢林晓婉的过程很痛苦,当痛苦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心里也就起了一层保护作用,使喜欢慢慢的变淡。可她貌似一路走来心里都是美滋滋的,这个兴许因人而异,也因爱的方式而异吧,我揣摩。
      她突然向我一笑,说:“如此明媚的阳光下,能不能赏我一段故事听听?”
      我也随之附和,说:“难得大爷有如此雅兴,奴家就献丑为您独奏一曲。”
      我看着她那纯真的笑容,就感觉明媚的阳光直射到了心房里,心里的那些霉气忽然就烟消云散。但我也感觉或许归根结底:因为她笑起来的样子和十年前的林晓婉太相像了,所以我的喜欢才来的如此之快。说白了,我对慕雪的喜欢可能还是依赖在林晓婉的影子下以至于方才的告白说的如此风轻云淡。
      我喜欢她,这种感觉在内心里波澜四起。可想到离别的时候,我心里一点也不难受。就像你知道某个人在你的生命里注定是个过客,当她悄然离开的时候,你只是顺着那道越拉越长的背影送上最真挚的祝福,用那双无力地、抓不住缘分的手拼命地告别,不让它抬起拭去每一滴泪水。告别,也只是如此渲染悲伤气氛的仪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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