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文论

作者:南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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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两千多年前,战国时期的孟子曾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孟子•尽心下》)。”意在告诉人们不要过分迷信书本,必须保持独立的思考。这句话用在“亚圣”孟子本人与“诗圣”杜甫这两位“超凡入圣”者身上,亦未尝不可。近日,笔者偶然发现他们的作品似有不通之处:
      《孟子•告子上》云:“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由此引出本文的重点:“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拿鱼与熊掌来比喻生与义,说明这两样东西都是人们非常想要得到的,要作出取舍十分困难。
      可是一条鱼大多数才几斤,而一头熊轻则两三百斤,重则达到上千斤,两者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逮一条鱼比捕一头熊所耗费的成本低多了:人们可以钓鱼,比如姜太公在渭水之滨钓鱼,当然他之所以换作直钩,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可以撒网,孟子自己就说过,“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孟子•梁惠王上》)”,细密的鱼网不放入大塘捕捞,鱼鳖就吃不完。说明他本人不仅精通捕鱼之术,而且懂得生态循环的道理。至于徒手抓鱼、梭标刺鱼,简直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用不着老师教。而在两千多年前,就算熊多得遍地都是,人想逮它也不容易,不被它一掌拍晕就不错了——人成天想吃熊掌,说不定熊还想尝尝“人掌”的滋味呢。
      一样东西如果太容易得到,就必然不是人们迫切想要的。孟子拿一件没有任何悬念的常见之物与珍贵的熊掌相提并论,显然不太妥当,他至少也得将鱼换作《周礼•天官》中的八珍(指淳熬、淳母、炮豚、炮羊、捣珍、渍珍、熬珍和肝辽八种食品),或者传说中的龙肝凤髓才说得过去吧。我家餐桌上几乎天天都有鱼,而熊掌……就算是真正的熊,都难得一见,若是将鱼与熊掌同时摆在面前任我挑选,只要法律允许,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前几日翻阅杜诗,其《兵车行》有言曰:“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诗人在此故意违反古代重男轻女的常识,本是为了强调男子出去行军打仗而死于非命,倒不如生个女儿嫁在近处,父母总算还有个依靠。但这首诗的逻辑实在经不起推敲,假如男子都战死沙场,女子又嫁给谁去?若是将“生女犹得嫁比邻”改作“生女尚能暂偷生”之类就没问题了。大约少陵野老在兵荒马乱之中,脑子一时犯了糊涂。只恨千载之后,不能起老夫子于地下,问个究竟。
      其实战争带给女子的灾难并不亚于男子,倘若一位白发老母失去儿子、一位青春少妇失去夫君,她还快乐得起来吗?况且很多时候,生者比死者承受的更多。在元杂剧《赵氏孤儿》中,赵家的门客公孙杵臼挺身而出,声称是自己窝藏了赵氏孤儿,他很快便慷慨赴死,并博得忠心护主的美名;而民间医生程婴不仅牺牲了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背负着卖友求荣的罪名,忍辱含垢地将赵氏孤儿抚养成人。死者长已矣,生者常戚戚。生与死,并不仅仅是“好死不如赖活”那么简单。
      老祖宗固然给我们留下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但他们毕竟也是肉体凡胎,没有必要视作金科玉律,不加辨别地照单全收,对于文中出现的极少数瑕疵,需要我们今人加以批判地继承。

      2015年12月31日于浙江农林大学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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