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死神光环的男人[穿越]

作者:倾征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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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


      灰马甲扶正镜子,镜中闪过桌上空荡荡的碗,调整角度,镜子出现灰马甲脏兮兮的脸。他就着脸上的雨水抹了抹脸,踢踢踏踏地从水缸里舀了碗凉水灌下肚。

      他又瞧了眼外面的天气,估计今早很难弄些可口的食物填进嘴里,干脆扑到床上打了个滚,抱着被子打算睡个回笼觉。这时,门外响起几声狗叫,灰马甲皱了皱眉,极不情愿地起身开门。

      门外,一人躺在泥地里。丑狗正盯着那人,喉间发出危险的呼噜声。“丑狗,回来,别淋雨,病了我可没钱治。”他慢悠悠地命令道。丑狗盯着地上那人,慢慢匍匐着退到屋檐下,鼻尖轻轻拱了拱灰马甲的鞋尖。

      灰马甲隔着雨幕仔细打量着来人,认出是谁后,他一拍门框,怒道:“靠!疯子,你要发疯别在我家门口!我今天还没吃上饭,小心我把你抓回来剐了你屁股上的二两肉炖汤喝!”

      那疯子躺在烂泥中,发出嘎吱嘎吱的压泥声,半晌才说:“等我死了,你就吃我的肉吧。吃了肉,有力气赚钱,能早点接回孙小姐。”

      “呸!”灰马甲啐了一口,“暗街的人宁愿饿死都不会吃人,你知道为什么吗?吃人会上瘾的。吃过一次,两次,第三次饿了连亲人都能下的了嘴。那跟畜生有什么两样!”

      湿乱的头发被风卷进嘴里,疯子没什么力气,也想学灰马甲那样将头发啐出来。试了几次都没能成功,最后还是用手将绞在嘴里的头发弄了出来。做完这些,他虚弱一笑,闭上眼说:“我不想活了。”

      “是啊,富家少爷,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锦衣玉食也都享受过,你这辈子活得够本了,就别在我门口挡道了。你要是死了,我还得挖个坑帮你埋了。你说你亏心不亏心啊,怎么就赖上我了呢?”

      “抱歉,我也想过挖那种洞,可我挖不动,我指甲里都是泥……”

      “啰嗦。”

      “你不吃人肉,你家狗吃人肉吗?”

      “吃啊,丑狗啥都吃。怕了吗?”

      “我……不想被狗吃,听着不是个好下场。”

      疯子是赵府大公子的时候,灰马甲有段时间经常关照这位赵大公子——的钱包。赵府家丁抓到过他几次,每次都被赵穆拦下,他说灰马甲是凭本事偷的钱,为什么要打人。连倒在地上的灰马甲都无语地抽了抽嘴角。

      于是,灰马甲那段时间算是逮了一只肥羊。薅羊毛的时间长了,他薅得有些害怕,小心地见好就收。谁知这傻羊竟然傻乎乎地跑过来问灰马甲为什么不薅他的羊毛,是不是打算换一个营生,直叫灰马甲彻底没了脾气。

      赵大公子喜洁,如今却成了躺在烂泥里的疯子。灰马甲看不下去,将人拖进屋里,舀了勺凉水给疯子喂下。上次捡了条狗,这次又捡了个人,家里有三张嘴要吃饭,每一个饭量都还不小。灰马甲决定出去找点吃的。

      家里没把好伞,灰马甲又舍不得穿他留着去见孙小姐的干净衣裳,就从角落里翻出件灰扑扑的衣服换上,最后又在外面套上了他脏兮兮的灰马甲。寒秋清早的雨很冷,灰马甲一开门就冻得打了个哆嗦。他里面这件是夏天的衣服,如今穿出来就有些单薄。

      “不冷吗?”赵慕侧躺在床上问。

      “放心,冻不死!”

      “为什么救我……”赵慕翻了个身,垂下眼盯着地面。

      灰马甲撇撇嘴,翻出一床被子,粗鲁地裹住赵慕:“谁让我认你这个朋友呢?”

      赵慕侧躺在温暖的床上,抬起眼望着灰马甲远去的背影慢慢笑了。他先是小声的笑,后来声音越来越大,最后演变成大笑不止。掀开身上硬邦邦的脏被,湿漉漉的头发还在往上滴水。“什么都不问就敢收留我,我竟不知你究竟是胆大还是胆小。”

      赵穆瘫在床上反复斟酌这烫人的“朋友”二字,顺手从怀里取出一枚精巧的铜铃铛。

      铃铛内垂有九个形态各异的小铜舌,拔掉塞子摇铃铛,铃铛里就能传出清晰的虎啸之声,十分神奇,此铃又名“兽王铃”。

      赵慕隐忍布局多年,四处收揽命途坎坷的能人异士,在这些人的身体里种了兽王铃的子蛊,只要摇响这个铃铛,这些人都将为他所用。

      不过一念之差,赵穆不仅没将灰马甲逼成真正的暗街人,还阴差阳错与他成了朋友。

      平安街的路,泥泞,却没有多少积水。雨水顺着流进了葬人洞,洞里的人都是暗街人。暗街是他们自己人的叫法,这条街明面上有个讽刺的名字——“平安街”。如果这雨连续下一天,到了晚上这里的地上就会冒出无数张嘴喘气的人脸。他们会沉默地往洞外舀水,大口呼吸着外面的空气。白日里,即便积水淹没了膝盖,他们也绝对不会爬出来。

      暗街就像一个蜂巢,每个葬人洞里都藏着一只蜇人的“马蜂”。这些暗街人多是最底层的流民,他们有的犯了罪正被追捕,有的得罪权贵遭人陷害,有的被仇家追杀走投无路。而他们中只要有一人被发现,就会牵连所有人。届时,众人轻则被驱逐出城,重则全部横死街头。城里至少还能寻到东西果腹,城外他们就野兽果腹的食物。

      能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中存活至今,暗街人都有着惊人的毅力和求生欲。他们几乎人人都有一技之长傍身,只可惜无人敢用他们。等到钱财散尽,他们便只能龟缩在暗街的一角,共同掩藏住这条街的秘密。

      灰马甲常年生活在平安街上,知晓暗街事,却不是暗街人。生活在平安街上的都是遭人厌弃的地痞流氓。这是一帮很有义气的地痞流氓。灰马甲就是其中之一。离了他们的接济,真正的暗街人早就死光了。

      灰马甲不知道的是,那帮热心的“伙伴”都是被某人拿捏住了身家性命,唯独他一人是误闯进来,并且是真心实意地跟着帮忙。

      灰马甲捂着肚子,肚子咕噜噜叫着。走了几步,他神色蔫蔫地捡起一把落叶,又将滴水的落叶丢回地上,一路踢踢踏踏走出了平安街。那些落叶被他这么一丢,恰巧挡住了一小块冒着白泡泡的地面。一只枯瘦的手随后伸出来将那些叶子均匀铺开,挡住了飞溅的雨水。

      灰马甲无视周围人看向他的怪异眼神,蹲在一个墙角思考该去哪里弄钱买吃的。灰马甲虽然被人称为流氓小偷,却有一套自己的规矩。他的规矩有两条:一是只偷碎银,二是不拿沾血的钱。

      因为除了碎银,沾手其他物件都有可能招惹事端。偷到整个的银元宝也要尽快敲成碎银,尤其注意磨去银宝底部的印记。沾血的钱分很多种,穷人的救命钱、死人的下葬钱、孤女的卖身钱等等。这些钱不吉利,沾之有损阴德,他也是不愿碰的。

      灰马甲在墙角蹲了一会,在墙缝里抠出一枚脏兮兮的铜钱,用雨水洗干净放进兜里。他如今需要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只是他的名声也不太好,估计这事儿也悬。

      啧,真是麻烦!

      又蹲了一会,灰马甲的腿蹲麻了。他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脱掉鞋低头搓着被雨水冻麻的脚指。

      突然,一个黑色钱袋冲着灰马甲砸来。灰马甲看都没看就一把接住,在手里掂了掂,扯开袋子往里一瞧,乐了。“五两,这是哪位爷扔的?”

      他抬头看向来人,见来人是个身高八尺有余一脸凶相的汉子,头戴斗笠,身披蓑衣,两条裤腿全是泥,颇像一种较大的长毛狗。灰马甲瞬间换上狗腿子的表情:“我这手刚抠过脚,您看您这袋子还要不?”

      “都是给你的,不嫌脏就拿去用。小子,我看你身手不错,来俺手底下做小弟咋样?”

      灰马甲把钱袋塞进衣服里,身体紧绷,随时准备逃跑。“这位爷,我是手脚利索,但打架不行啊。”

      “老子有说俺是打手吗?俺可是夏侯府的家兵,这是多少人都求不来的位置!俺当年可是跟着夏侯将军出生入死才能有这个机会。”那汉子拔高了声音。

      “夏侯府……收我这种人做什么?”灰马甲盯着汉子看了一会儿,也不着急跑了,慢慢换了个姿势坐好。“不是夏侯府收你,是俺收你做俺小弟。夏侯府是你想进就能进的吗?”汉子摘下斗笠,露出头顶的小辫,凶狠地瞪了眼灰马甲。

      灰马甲无所谓地耸耸肩:“行啊,做你小弟要做什么?”“俺叫阿三。俺之前就听说过你。你小子腿脚快,小心谨慎还讲义气,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以后跟在俺身后替俺跑腿,一个月俺给你五两银子。但你今后要管好你的手,别让俺听到你又去偷鸡摸狗!”阿三凶道。

      灰马甲听完眼珠一转,手捂着怀里的钱袋,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笑嘻嘻道:“明白,做了大哥的小弟被人抓到就是丢了大哥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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