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刀在手(种田)

作者:遥的海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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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猪不归路


      “陆小哥,二两猪肉,要肥瘦相间的,肥的少,瘦的多,但肥的不能太少,瘦的不能太多,就跟以前一样好了。”一个杏眼俏皮的少女挎着篮子站在一个猪肉摊前,声音脆生生的。
      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猪肉摊后穿着短布襟的少年,眼里带笑,眼中嘛……
      “哎哟,我说兰花,你就直接说跟以前一样二两猪肉不就好了,讲那么多做啥?”旁边卖豆腐的张三撇着嘴调笑道。
      兰花直接翻了个白眼给他。
      “嗨,那不是为了跟陆小哥多说两句,姑娘家心思,大娘懂。”另一边卖菜的大婶笑呵呵地说,这直白的让兰花的脸颊微微变红,但她的眼睛还是大胆地看向操起屠刀的少年。
      不过陆小哥却没有抬眼看她,只是拿起刀,那刀特别的薄,跟其他屠夫手里完全不一样,似乎锋利的很,只见少年在肉摊上看似随意地划了两下,就拎起一条红里带白,条顺漂亮的五花肉到了兰花面前。
      “哦,怪不得,自打小陆改到这儿卖猪肉,你也天天往这儿跑,我还道小陆这里的肉跟梁大那边的不一样,原来是那什么醉……醉了不是因为酒,是这么说的吧?”张三挠了挠后脑勺。
      兰花闻言立刻啐了他一下,鄙夷道:“那叫醉翁之意不在酒,你懂什么!”
      “我懂,我当然懂。哈哈哈——原来你也知道呀!”张三大笑了起来,连同周围摆摊的大叔大婶也忍俊不禁,戏谑的眼神看着兰花和陆小哥。
      兰花愣了愣,顿时明白过来,微红的脸蛋迅速变得通红,眼神却不敢再看陆小哥了,而是落在猪肉摊上,那拎着五花肉的一只手。
      那手真好看,骨节分明,细长的,总觉得不该拿刀应该像自家爹一样拿笔才是。
      见兰花迟迟不接,陆瑾忍住抽嘴角的冲动,将肉往兰花跟前递了递,提醒道:“你的肉。”
      “啊?哦……哎!”兰花回了神,看见陆瑾那一副无语的模样,顿时为自己的发傻羞地无地自容,跺了跺脚接过五花肉放进篮子里,捂着脸跑了。
      小姑娘家的跑得还很快,转眼就没影了。
      等等,这姑娘还没给钱!
      陆瑾抬起了尔康手,那嘴角终于抽了起来,心道那么害羞干什么,学学后现代女性那子弹不穿的脸皮才行啊喂。

      没错,陆瑾是个穿越者。
      看他切肉的手法就知道他是靠刀吃饭的。
      的确,靠的是手术刀。
      想当初他陆瑾可是外科手术室的一霸,常年操着各种手术器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天蹲在手术室里,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十六小时在术中,靠的是什么?
      是对救死扶伤的热血,是坚持就是胜利的毅力,每年执着地过着双十一!简单点说,以爱发光,他喜欢自己的职业和使命,感觉特别伟大,白衣天使嘛。
      不过后来他死了,不是累死,饿死,猝死,抑郁死……而是在手术室门口被一锥子砸死的。
      十二小时紧张的手术依旧没能从死神的怀抱将病人抢救回来,所以他该死。
      呵呵,天使就是个屁。
      死了也就一了百了,不过没想到上天给了他一次机会,穿越啦。
      身体已经被火化,自然就是魂穿,醒来后他花了点时间弄清楚了周围环境,美滋滋地发现还是个官宦子弟,家有恒产,吃饱穿暖,真是可喜可贺。
      幼童模样,也不用拿什么失忆装傻充愣,非常和谐地融入了这个家庭。
      不过唯一让他郁闷的是,他祖父是个御医,太医院院正,他爹正在他爷爷手底下讨生活,听说马上就要子承父业。就正常成长轨迹,作为陆家三代单传,陆瑾依旧逃不开救死扶伤的命运。
      于是陆瑾过着内心有些小抗拒,却照旧被逼着读医术,认草药,背不全挨手心的纠结日子。
      不过没过几年,他就再也不用纠结了,论天底下的大夫哪里危险最高,毫无疑问就是御医呀!
      六年前他不过十二岁,某一天,父亲大人被天子直接打入了大牢,颤颤巍巍已经退休的祖父四处奔波却换来了他的一副骸骨,以及一纸罪书。
      接着革职抄家,烧书焚药,陆家上下被驱逐出京,一辈子不得行医问药……还得谢主隆恩,网开一面。
      陆瑾再也不用当大夫了,可内心却悲愤地恨不得拿起手术刀冲进皇宫扎死那昏庸无道的小人!
      果然,身份最贵的病人什么的最不讲道理!
      他人小力微,不过十二的年纪能干什么,只能搀扶着爷爷带着两个姐姐回乡里。

      陆瑾上头有三个姐姐,母亲又走得早,所以他是陆家唯一的香火。
      大姐年长陆瑾七岁,早在陆家还在宫内行走的时候就嫁了出去。
      夫家是个王爷,凭着身份只能做个侧妃,所以陆家获罪的时候也没能力挽救一把,甚至那段时间出不了王府回不了娘家,不过在他们被遣返乡里的时候却托人送了银子。
      靠着这包银子,他们才没那么艰难地回到了乡里,一介女流之辈,他爷爷说能做到这个地步已是不容易。娘家已经不是助力,而是拖累,将来在王宅大院也只能靠她自己了。
      二姐年长陆瑾四岁,比较倒霉,陆家出事的时候正是她说亲之时,正准备换庚帖呢,结果提亲的几家立刻没了影子,将帖子都借口要了回去,唯恐避之不及。
      女孩子的花期耽搁不起,到了乡下一时间能有什么好人家?
      他爷爷便恬着老脸写信给在宁州的老友,那老友在宁州是开医馆做着药材生意的,家业挺大,两家虽不常见,不过书信多有来往,还玩笑称将来做个亲家,不知道现在陆家遭难还愿不愿意。
      忐忑地等回信时候,他们已经在回乡下的半路上了,不过终归结局是好的,老友家的二房次子还未婚配,年龄较二姐大一岁,问二姐可愿?
      还有一个三姐,比陆瑾就大两岁,没落的家世,空有大夫的手艺却无法行医,爷爷已经古稀,还中风,小弟又未成年,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县里主簿看中了她,虽然陆家被问了罪,可好歹也是官宦家的小姐出身,知书达理,一般小县城里哪里找得到这样的女子。是以在三姐及笄之后,便替他的儿子来提亲。
      陆瑾本是不同意的,他见过主簿儿子,虽然是县里为数不多的秀才老爷,外头赞叹一声年轻俊杰,可是鼻孔长在头顶上,直觉并不可靠。
      可惜三姐主意正,要知道陆家已经没什么可依靠的了,虽然不过是个秀才,可好歹有个功名,且公爹在衙门里头,她家小弟还未成年,顶不起门户。作为姐姐的,能找到这样的婆家,还能照顾着小弟已属不容易。
      三姐出嫁的那年,爷爷故去,陆瑾又成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
      不能行医,不能问药,陆瑾实在不知道能干什么,总不能老是靠姐姐接济。
      是以面对着家中四壁,在思考了一整个晚上之后,十四岁的陆瑾还是决定拿起屠刀,向着杀猪那条不归路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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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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