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媳妇儿不要脸

作者:半人半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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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两天后,我买的折叠自行车就送到了咖啡店。
      当天晚上,我就直接骑着它回家了。当然,旁边还亦步亦趋地跟了一辆奥迪A3,那堪比蜗牛的速度几次惹得路怒族摇下车窗大骂:“傻逼,你TM的到底会不会开车?你干脆骑乌龟算了!”
      我在自行车上大笑不止,觉得人生最美好的状态也不过如此了。
      好不容易回到小区,我在一个空车位旁边停下,回头看着慢悠悠晃过来的A3,再次忍不住大笑出声。
      程朗利落地将车停好,冲下车就直接朝我扑上来。“老子这么丢脸是为了谁?你还笑!你还敢笑!”
      “滚!小爷又没让你跟着,是你自己像牛皮糖似的粘上来,关小爷什么事?”当然,我很享受被这块牛皮糖粘着的感觉就是了。
      程朗一巴掌拍在我屁股上,笑骂:“小样儿,得了便宜还卖乖!明晚咱们换过来,让你也被骂一骂傻逼。”
      “行啊。不过,你确定你那两条小细腿能蹬得动自行车?”
      “小细腿?”程朗坏笑着勾住我的脖子,咬着我耳朵说,“昨晚是谁哼哼唧唧地说‘太大了,你给我出去’的,嗯?”
      我一手肘横过去,狠狠地磨牙。“去死!你个满脑子废料的混蛋!”
      “可你就是爱死了这个满脑子废料的混蛋,怎么办呢?”
      “滚一边去!谁爱你了?不要脸!”我连推带踹的将他弄走,两手插兜,施施然地往公寓楼门口走去。
      程朗立马又贴了上来,手臂勒住我的脖子。“都说了多少遍了?老子只要媳妇儿,不要脸!”
      我又给了他一手肘,嘴角越翘越高。
      进了屋,程朗将自己抛进沙发里,一副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的懒散样。“好想直接睡觉。媳妇儿,不洗澡行不行?”
      “行啊。”我点点头,直接走进浴室,准备关门落锁。“现在小爷我正式宣布,今晚沙发就是你的了。”
      程朗吓得一下子弹跳起来,飞身往这边扑。“媳妇儿,我错了!”
      “哇靠!”我惊叫一声,一把将门关上,还没来得及反锁就遭到了一股强大的推力。“放手!你不是不想洗澡吗?我同意了!”
      “不放!我只是说不想洗澡,没说不想跟你一起洗澡。媳妇儿,为夫我来了!”
      那尾音拉得长长的,简直浪得不行。
      “没人稀罕你来!赶紧滚开!”
      程朗到底略胜一筹,最后还是让他从门缝里挤了进来,嘴里还怪腔怪调叫着:“小娘子,你相公我来啦!今晚,相公我一定会让你欲仙欲噢——媳妇儿,你谋杀亲夫啊?”
      我看他装腔作势地捂着命根子蹲下去,冷哼一声,穿着衣服站到了莲蓬头下。9月京都的天气已经凉了,夜里尤为明显。水阀一开,冷水兜头浇下来,我顿时一个哆嗦。眼珠子一转,我计上心头,关了水阀,摸着后背叫道:“过来帮我看看,我背上好像长了什么东西,有点疼。”
      “我看看!”程朗不疑有他,赶紧凑过来,拉开我的衣领子往里瞧。“哪里?是这里吗?没看到什么东西啊?是疼还是痒?”
      “疼。你再仔细看看。”我抓住水阀,用力按下的同时往旁边冲出两步。
      “窝靠!”冷水兜头浇下,程朗立马发出一声惨叫,手忙脚乱地关了水阀。
      “哈哈哈......”我笑得直不起腰。
      程朗抹了一把脸,狠狠地磨牙:“莫小白!你完蛋了!”
      “你别过来!救命啊!”我最终还是难逃魔爪,被他硬搂着一起站在莲蓬头下,说是要同甘共苦。
      程朗一手抓着水阀,一边亮出森森白牙朝我笑得无比灿烂。“准备好了吗?”
      “放马过来吧!”我摆出一副壮士断腕的架势,心里暗暗祈祷我们两个傻子明天别感冒才好。
      “Surprise!”程朗高声宣布,抓住水阀用力一拧。
      我尖叫一声,本能地闭上眼睛缩起脖子。
      水声哗然。
      咦?怎么是暖的?
      我睁开眼睛,看到程朗笑眯眯的脸近在咫尺,还张嘴啃了我一口。
      “是surprise是吧?没骗你吧?”
      我咧着笑在他腹部打了一拳,他装模作样地发出一声惨叫,然后我们抱在一块儿亲吻,干柴烈火,直接烧成炭。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继续早出晚归,充实地忙碌着。
      我早上一般骑自行车去咖啡厅,为环保事业做点贡献顺便锻炼身体。下班回家,大多数时候都是程朗开车来接我。他来的次数多了,咖啡厅的员工也跟这位二老板熟悉起来了。不过,他们都喊他程哥。
      程朗是咖啡店的老板之一,我们又对外宣称合租房子,所以对于程朗没事儿就来接我下班这件事,他们也不会多想。当然,也有人火眼金睛堪破真相的。
      那个人就是林小齐。
      在一个刚开始营业的早晨,咖啡厅还没什么客人,林小齐突然凑过来问:“老板,你跟程哥是一对儿吧?”
      我拼命忍住不要露出大惊失色的表情,但还是被他一句话吓得心惊肉跳,差点儿一掌把他给拍飞出去。
      “老板,你不用这么紧张,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我之所以说出来,也只是想确认一下,没别的意思。我不歧视你们,严格来说,是现在不歧视。”林小齐苦笑,那表情和眼神,一看就知道有故事。
      我定了定心神,琢磨不准他露出这种苦涩的表情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他也是同道中人?“你......”
      “我不是,但我最好的朋友是。可惜,他已经不在了。他......”声音戛然而止,林小齐哽咽得说不下去,眼里隐约有水光。
      虽然不知道这其中的来龙去脉,但我心里还是慢慢地揪成一团。人都不在了,这注定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林小齐的朋友叫迟晓旭,他们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学。迟晓旭是老师家长眼中的三好学生,林小齐则是问题少年,但这样两个人偏偏就成了好朋友,还是好得形影不离那种。
      高三那年寒假,两个人参加初中同学聚会,都喝了点酒。迟晓旭一冲动,就跟林小齐告白,还吻了他。林小齐被吓坏了,不仅大骂迟晓旭恶心变态,撂下狠话要跟他绝交,还一个不小心地将这件事弄得人尽皆知。
      迟晓旭一下子从三好学生摇身成了变态,同学孤立他,朋友不要他,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连父母都把他当成了神经病,不停地带他去看心理医生甚至找神婆来做法事。他的成绩一落千丈,人也越来越消瘦沉默,最终在高考前夕自杀了。
      林小齐悔不当初,内疚自责下退了学,一个人带着迟晓旭的骨灰来京都谋生,因为迟晓旭当初跟他约好了要一起来京都上大学。他在这个城市呆了整整八年,再苦再难都没想过离开,也从来没谈过恋爱,只跟那个骨灰盒相伴。
      他说,这是他应得的惩罚。
      “是我害死了他,我就是个杀人凶手......”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林小齐。理论上,我清楚地知道当时的林小齐跟很多人一样,对同性戀厌恶至极甚至赶尽杀绝,只是因为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是出于恐惧,而非真的狠心毒辣。可事实上,他真的害死了迟晓旭。如果他没将事情弄得人尽皆知,如果他肯看在多年的情谊上给迟晓旭一点理解和支持......
      “你去洗手间洗个脸吧。”最后我只说了这么一句话。
      林小齐低着头,匆匆地往洗手间的方向走。
      我看着他的背影,想起那天爸爸随手抓起花瓶就朝我砸过来,怒吼:“滚!你给我滚出去!我们莫家从此没有你这么一号人!”
      花瓶刚好砸在我脑袋上,血一下子渗出来,慢慢模糊了我的视线。
      儿是娘的心头肉。妈妈到底不忍心,想过来给我止血,却被爸爸一把拽住。
      “谁敢搭理他,就跟他一起滚!”
      他将我连拖带拽地扫地出门,“砰”一声摔上大门,任我在门外跪了整整一夜。第二天一早,他让姐姐出来给我传话。
      “爸爸说,你是不是想让他在这四里八方都抬不起头来做人?如果不是,你就赶紧走,再也不要回来了。”
      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进过家门,打电话他们也会立马挂断。我孤身一人漂泊在花城那个繁华的大都市,病了疼了也只能自己忍着,直到......
      我突然很想见程朗,立刻,马上!
      火急火燎地掏出手机,我想也不想就拨通了程朗的号码。“你在哪里?”
      “在公司啊,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听到他着急的语气,我反倒一下子冷静下来了。“没、没什么,只是突然想你了。”
      “真的没事吗?”程朗显然不相信,我们虽然如胶似漆,但我很少主动说这种腻乎的话。用程朗的话说,我就是个傲娇受,好好的情话也要说得硬邦邦的,有时候能把人气死。“莫白,你千万别怕我担心就藏着掖着,那样结果只会更糟糕。”
      “真的没事。你忙吧,我这边也有客人来了。”
      挂断电话,我的心情已经恢复了平静,尽管从头到尾我们就没说几句话。
      大约半个小时后,一辆白色的小车突然停在咖啡厅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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