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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汉格顿的村民们喜欢平静的生活,就像这世界上大多数头脑正常的人一样,不希望自己的生活里出现意料之外的任何事情。拜托,拜托,别急着反驳我。我是说,“自己的生活里”,而对于自己生活之外的奇闻异事,他们或许持相反的态度——这并不矛盾,不是吗?
事实上,他们正是井井有条地生活着,干活,回家,偶尔到小酒馆喝点酒,唠唠嗑,为了生计疲于奔命,为不成器的孩子暴跳如雷。日复一日,没有什么新鲜事可以打乱他们的生活。距离罗尔斯家的大女儿与外村汉私奔已经有两年了,尽管他们竭力想要打听这项丑闻的后续,却只能得来一些半真半假、毫无趣味的消息,味同嚼蜡,渐渐地他们不再谈论这件事,罗尔斯对村民的贡献也就到此为止了。迫不得已之下,他们只能拿出许多年前在一夜之间气绝身亡的里德尔一家来再次添油加醋——这算是个大新闻,只不过大家听了太多次,连假装的兴趣都提不起来。现在,全村的村民们都渴望着下一个“罗尔斯”的到来。
好在,幸运的是,他们并没有等太久。
新的“罗尔斯”是个单身女人。上帝啊,单是这个词就已经够让人浮想联翩了,更何况,她还有许多值得议论的奇怪之处。就比如说,她穿着村里的女人都要眼红的漂亮衣服,有人猜测她是从城里来的。再比如说,她看上去没有工作,整天待在屋子里,却不用为生计发愁。她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不爱说话,时不时就走了神,和别人说不了几句话就要钻进屋子里。更让人啧啧不已的是,她把租住的屋子选在了离里德尔府最近的那一幢,据她自己说,是因为这里的视野最开阔,但是大家没几个相信。
“我猜她是个不正当的女人。”酒馆的老板娘说,赢得了一阵附和,“有哪个正经的城里姑娘会这么大老远地跑来这里散心呢?”
“看看她那娇滴滴的脸蛋——还有那些衣服——”吧台旁边的一个女人酸溜溜地说。
“可她不怎么出门,不是吗?不像是‘那种女人’。”有人表示了反对,但很快就淹没在了大伙儿的声潮里。
“这有什么难明白的?不正当的女人有很多种。看吧,有钱,年轻,漂亮——”这几个词被咀嚼得变了味,“说不准是哪个有钱人的情妇——”
村民默默交换着目光,有人大声赞同起来:“我记得,她的左肩上有一道疤,一定是被那有钱人的老婆挠的,她被赶出来了,所以不得不被藏在这里——”
于是没过多久,所有人都相信“罗尔斯”是个被正室赶到这里的情妇。
“她和弗兰克·布莱斯一定很聊得来,”有人下结论说,“他可以叫她怎么把那个老女人干掉却不被警察抓住,我猜他们俩一定都很乐意。”
老弗兰克今年已经六十四岁了,入秋以来,房顶的窟窿里总是灌进一阵阵的寒风,连那条好腿都疼得厉害。他现在已经没法爬上屋顶把那窟窿补一补了,但也不想请别人来修。弗兰克知道他们是不会来的,即使给再多的钱,更何况,他也没有钱。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一点也不想和他们接触,除了庭院里的杂草,他不关心任何事。
不过即使是在他少得可怜的和外界接触的空当里,他也听说了那件事——小汉格顿来了个陌生女人。他听惯了风言风语,也明白它的威力,在足够无聊的时刻,他也猜测过那个女人能忍受多久。他猜,半个月吧。
但是显然,他并没有把这一时半刻的消遣放在心上,以至于一个月后,当他在庭院里忽然撞见她时,还没来得及想什么,就下意识地抓住了一旁的锄头。他听见她说:“布莱斯先生,您的庭院杂草太多了,或许您需要一台除草机。”
他哼了一声,表示自己听见了,然后才想起她就是那个外来的女人。叫什么来着?罗尔斯?
“这里比别处要安静许多,我可以常来这里吗,布莱斯先生?”
他愣了愣,又哼了一声。
这太奇怪了。自那以后,罗尔斯就常常闯入他的生活里,尽管大多数时候她只会静静地坐在石子径中央,偶尔说上一两句话,并不在意是否得到回应。弗兰克还发现罗尔斯住的地方就在这附近,甚至有时候他站在庭院前,都能看到对面屋子里的罗尔斯拉开了窗帘,然后对他微微一笑。
“早上好,布莱斯先生。”她和他打着招呼,到了后来他也会同样问一声好,尽管显得有些不熟练,但他总能看到罗尔斯露出的笑容。
两个月后罗尔斯还没有走,这超出了他的预料——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也许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脆弱——但他并不感到遗憾。
万圣节前夕这天罗尔斯没有来,直到深夜,弗兰克才熄灭了炉火,把买来的糖果放进了柜子里。第二天,第三天也同样如此,直到第四天,她才风尘仆仆地来到了庭院。弗兰克没有多问,罗尔斯率先说:“我去看望了一个朋友。”
弗兰克点点头,继续慢悠悠地干着活。罗尔斯继续说了下去:“她已经去世一年了。”
弗兰克没有回头。“您也参加过战争,对吗?我听他们说的。”他的动作停了下来。“您失去过朋友吗?”
“当然。”他沉默了一会,然后很不耐烦地说,“但是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说真的,现在他们带给我的影响还不如这一条坏腿。”
“我倒宁愿自己失去一条腿。”罗尔斯不以为意地说。
“哈!”弗兰克嗤笑一声,“饱汉不知饿汉饥。”
“我是认真的。”
“得了吧,等你真的缺胳膊少腿之后——”他吼了起来,“就不会这样想了!”
罗尔斯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她翻了个白眼。
“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有感情,小丫头。”他扬起了眉,“我也有战友——”他顿了顿,“我也以为我永远不会忘记他们。现在我倒觉得,他们死在战场上,可真是有先见之明。”
“可是你活着,许许多多的人也活着,这是他们的死换来的,我们都不能否认。”
“真了不起——我们活着。”他讽刺道。
“起码,这个世界活着。”
“这个世界永远不会死去。”
罗尔斯的呼吸急促起来,她小声说:“我知道这个世界差点变成了什么样子,杀戮,血腥,残忍,许多人会因此死去,但是他们没有。这就是最大的不同。”
“但总有人死去,它永远不会对任何人仁慈——没什么不同。”
“我知道,所以我退缩了。”她的嘴唇颤抖起来,“我是个懦夫——我害怕战争。”
“谁都害怕战争,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弗兰克的语气放缓了,“说真的,谁会喜欢那个吃人的怪物?”
“那不一样,”罗尔斯坚持,“害怕却仍去做,这才是勇士。”
“你太理想化了,孩子,你把战争当成个淬炼炉,以伤痛或是死亡为代价换来高尚。但事实上战争就是战争,一群人在一起打架,再休息一会,之后又打成一团。”
“但战争是有意义的,有些东西值得为之付出一切。”
“一切。”弗兰克重复了一遍这个词,“包括你的未来,你的希望,你对这个世界的信任与信心?”
“我不明白——”
“当你在战场上杀了第一个人,手还在发抖时,你也什么都不能想,要么往前冲,要么死。有时候为了攻占一座城,你可以把炮口对准任何人,包括手无寸铁的无辜者。你的身上还沾着他们的鲜血,所有人都为你欢呼,他们把你称为英雄。你不知道下一秒死去的会是谁,也许是你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也许是你自己。有时候你不知道有谁可以信任,所有人都面目模糊……” 弗兰克眼神一沉,“去他妈的意义,每当这些时候我只想回家,但我的家也被毁了,所以我只能来到这里。”
“我和你没什么不同。”他说,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因为这条腿被赶了出来,事实上我巴不得离开。我受够了。我是个逃兵,心理上的,这我知道。”
“起码你做了,这不是毫无意义——”
“战争不是一个美好的词,”现在,弗兰克温和地看着她,像看着一位懵懂的孩童,“有时候我们需要意义,那是因为我们需要,与战争本身无关。”
“我不知道。”罗尔斯倔强地说,“起码我知道的是,面对某样东西,我们必须反抗。我们反抗,是为了无辜者更好地生活,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无辜者——你是说这些人,现在这些巴不得看别人倒霉,好让自己的生活好过一点的人?这个世界——偏见、恶意、丑恶。这是他们守护着的世界吗?”
罗尔斯摇头,她的喉咙哽住了。
“战争的残酷就在于,许多人不明白它的残酷。牺牲者为了他人牺牲,而无论他们是怎样的人。他们怎样地活着呢?不重要,活着本身就是意义。”
“而我们活着。”他说,“活下去吧,还要好好地活着,没有理由,怎么说都行,你可以随便赋予它意义。”
直到很多年后,她也还时常会想起这句话。
活下去吧。不管是快乐还是悲伤,或许绝大多数人不在意,这个世界不在意,但自己在意就够了。
她告诉她见过的每一个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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