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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男人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没有第一时间去刻我的“正”字,因为我想起了后来。
后来……
后来我要离开了……
在撞破他和秘书搂在一起的那刻,我就这么想。
果然,男人和男人是不可能有什么爱情的吧。
我已经三十的人了,把自己活着的将近一半的时光都给了这个男人,可是换来的却是满目疮痍。
我很失败,作为爱人,作为男人。
我想走了
可是他不愿意放我离开。
他包养了我,我成了他的东西。
我觉得可笑,冷笑道:“你都已经厌烦我了,何必又装出这副惺惺作态的模样,好分好合不好吗?”
他当时那冷漠的态度是我做梦也没梦到的,好听低沉的声音像是魔鬼低喃,他说的每个字都化为一把把利刀狠狠插进我的心脏。
“好分好合?余琼羽你怎么这么天真,如果是别人这么和我说,我二话不说让他走,可是你,被我包养了近十年的人,说走就走?嗤,先把钱还来吧。”
我真的想破口大骂,骂他牲畜不如,骂他掉进了钱眼,骂他是个人渣混蛋。
但是我不敢啊,因为我还不起,也养不起自己。
——我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的,要包养也是我包养你啊
那时天真烂漫的自己真是让我羡慕又作呕啊。
最后我还是留了下来。
金主不肯放过我,我能跑到哪儿去?
似乎是被我撞破后,他就无所顾忌了,每晚带着不同的女人进了房子,那房子就离我住的地方不过隔了条街。往高处看下去,偶尔还能透过帘子看到纠缠的男女。
真是恶心,我厌烦地关上帘子,转身走进浴室。
浴室里有块等人高的镜子,几个月之前他们在它面前做过。
恶心、恶心、真是恶心!!!
胃部的不适感渐渐加重,我烦躁地扯开了衣领,一件件地褪去衣服,沉默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三十岁的男人啊……
真是恶心。
我一拳打碎了镜子,细小的碎片嵌入,血腥顿时弥漫开来,我静静地看着不断淌血的手指,在食指根部有条很明显的伤疤。
那是他第一次尝试给林煜生做饭时留下的,割到的那刻他表情顿时变了,大步上前,猛地抓着我的手指,二话不说将流血的食指含进嘴里。
“疼不疼?疼不疼?小羽你真是太不小心了!”那着急又心疼的模样,仿佛是割在了他的手上一样。
后来他用了很多办法,想不留疤,可是我切的太深了,最后还是留了疤。
但是我不后悔,因为那是为了林煜生留的。
现在呢,血液已经顺着手腕,流到手肘,一滴一滴地落到地上,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洼。
当初来心疼自己,吮吸血液,柔声安慰自己的人呢?
喏,对面房子里的床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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