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有一天我成了叶炜

作者:然云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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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捉虫


      柳夕收拾好以后,就写了封信打算寄去藏剑。还未真正离开一天,她就开始思念被留在藏剑的女儿,也就,更加想念在外漂泊的夫君。

      最令她难以接受的,不是这数月来发生在他身边的艰险,而是所有发生在叶炜身边的一切,她都没能参与进去。

      他真的做到了大部分人想做到并所敬佩的事,可是这一切真的是她想要的吗?柳夕把信装进信封,抬手擦掉眼角的泪。

      明明她的心也会痛啊,也会因为这些不得不去面对的一切而感到绝望,可她又得强迫自己坚强一点,因为她就像一条垂在悬崖边上不堪重负的藤蔓,如果她垮了,所有挂在她身上的人就都完了。

      她必须接受这一切,并跨开步子,勇敢地朝前走去。

      因为还有人在前方等她。

      依旧是那个河边,叶炜穿着一身青衫,直挺挺地站在院子里。昨夜下了场大雨,此刻院子里充斥着雨后的清爽潮湿,有些地方潮湿泥泞,对爱干净的女孩子来说显得不太友好。

      夜雨小心地避开那些积水,凑到站在门口的人身边,“秉昱,你在看什么啊?”

      叶炜依旧看着前方,那里有大片大片的芦苇和波涛汹涌的河水,之前还掩映在芦苇丛中,经过一晚的大雨,这条河就迫不及待地显露了它的真面目。

      “我在看河。”
      他缓缓吐出一口浊气,“东往西来,亘古不变。”

      夜雨从他身边探出头去看,此刻水位高涨,看着便觉得深不可测,扑起的水花又张牙舞爪,好像要把人吞噬进去。

      她看了一眼就缩了回来,嘀咕道:“看来昨晚的雨是有点大,我光记着打雷了······”

      她直接一床被子蒙住头过了一晚上,看着这条河才发觉昨晚下了一场难得的大雨。

      “我们去吃饭吧?然后就可以去镇上租一辆马车,启程去秦岭。”她扳着手指计划着,又小心翼翼地询问叶炜的意见。

      叶炜嗯了声,朝着夜雨摊开手:“给你的。”

      夜雨看着他手中的钱袋,一时有些不敢去接。秉昱什么时候对她这么好了?!都开始替她着想了,不枉她做了那么多天的噩梦啊!

      想了想她还是收了下来,有了这笔额外资金她就可以把路上安排得舒适一点,秉昱看起来实在太瘦了,脸上却非常突兀地肿上一大片,偶尔她会突然被吓住,接着又有点心疼。这种情绪都压住了她本身对他的害怕,让她情不自禁地想得更多。

      一顿饭的功夫转瞬即逝,一行四人启程去镇上。老爷子担着一个扁挑,一端挂着他捕的鱼,另一端放着一把重秤。小孩在他身后,背着他们中午的口粮。老人还想分给他们一些,被夜雨拒绝了。

      知道他们不好过,她还偷偷往小孩的背篼里塞了一些银钱,只不过他一到镇上就溜走了——看这孩子爱玩的性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发现这笔钱。

      老头有些无奈:“这孩子,我还想叫他带你们去租马车呢。”

      叶炜摇摇头,“无妨,他喜欢听评书,任他去吧。”

      这种小事他们自己也能解决的。

      他笑了笑:“我倒觉得他像小鱼儿。”

      不是河里的,而是岸上的,好像是一个人。他忍不住蹙眉,自己又冒出了莫名其妙的想法。

      老头含笑摇摇头,恨铁不成钢:“这孩子贪玩啊。”

      语气中满满的宠溺。

      叶炜同他告别,说来也巧,马车离茶馆很近,那孩子瞧见了他们,远远地朝他们招手。

      “叶大哥,叶姐姐~”他小跑过来,眼神却留恋在茶馆里,分明舍不得离开。

      夜雨取笑他:“小家伙,听什么呢?这么着迷?”

      他脸上都是兴奋带起的绯红:“听他们讲到大恶人叶炜助纣为虐,为害百姓。”
      他握紧拳头,脸上一片愤慨,又带着些许爽快:“幸好他现在声名狼藉,大快人心。”

      夜雨脸上满满的错愕:“你们!”

      叶炜突然叫她:“走了。”

      他先上了马车,一进去就闭目养神,不再说话。

      夜雨哼了一声,“你回去听你的评书吧!”

      孩子这次没有急不可待,而是看着他们离开,走了好远,声音还在那儿回响:“一路顺风呀!”

      马车摇摇晃晃,把夜雨的脾气都晃没了。气一消,心中就只剩下局促。

      她打量叶炜的脸色:“秉昱······”

      她想说你别放在心上,至少,她知道他不是那样的人。

      在她的每一个梦里,他都化身梦魇,浑身鲜血,手执长剑。她无数次害怕过,担心那把沾满了鲜血的剑会朝她挥来,可是始终没有。

      他虽然性子冷淡,心却很软。
      而真正清醒过来后,她才发现从始至终,那些地狱一般的场景一直都只是她的梦魇。

      心里偶尔会有些生气他们对她做这么过分的事,害的她天天做噩梦。可是她又丝毫不敢对着他发脾气,那丝害怕好似刻在了骨子里。
      秉昱他可能永远不会想到,自己还有胆子生他的气吧。

      “叫我三哥吧。”

      “啊?”

      他闭着眼,脸上看起来有些虚弱,透着不健康的青黑:“别叫秉昱了,有点烦。”

      夜雨一时控制不了自己的表情,幸好叶炜闭着眼。她愣在那儿,好半天,才低低地应了声。
      带着习以为常的谨小慎微和一丝暗藏的兴奋。

      去秦岭的路上很顺利,没遇上什么坏天气,也没碰上话本中的土匪拦路的情节。夜雨一路保持着愉快的心情,没有红衣教的烦心事,叶炜的毒没有发作,发热也控制住了,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面发展。

      她还是不怎么敢叫他三哥,比秉昱还要难以叫出口,大多数时候,她都选择略去称呼,或者用一个他代替。

      此刻,她就领着一个女子,一路穿过花海,朝他暂住的小屋走去。
      “我想你可能见不到他,他足不出户,整日整日地昏睡。他不常见外人,也不怎么说话。可能在你们看来,他会有点怪——我听好些人这么说过他,不过他实际上是一个好人,虽然性子冷淡了点吧······”
      “但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她努力为他说好话,因为这是来到万花谷以后,第一个除了大夫,愿意踏足这里的人。
      一个故人。

      她一路都在不着痕迹地偷看她,女子很好看,梳着夫人间流行的发髻,姿容秀丽,就是不怎么笑。她绷着脸,虽然即使她极力隐藏,她也能看出她眉间暗藏的紧张和悲伤。

      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巧了,她要见的人也是。夜雨开始有点担心他们的见面,这样两个瞧着就热情不起来的人,见了面会是什么样子的呢?还有,她说是他的故人,具体又是指什么呢?朋友?姊妹?还是妻子?

      “他病得这么严重么?”

      对这件事夜雨很乐观,虽然情况看起来还是很糟糕吧,但至少在朝好的方面发展。
      “我觉得还好,比之前好多了。”

      闻言,柳夕心下稍微宽慰。她感激地看着夜雨:“谢谢你陪在他身边。”
      让他在绝境中,好歹还能看着点亮光。

      夜雨摸摸脸,确定在发烫了。她红着脸,努力让自己的话看起来很平静:“我也没做什么——总之,他就在前面,你去碰碰运气吧!”
      说完,她晕乎乎地走了。最近好多人夸她呀,其实,她也没他们说的那么好。主要是离开他,她也没地方可去呀。

      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柳夕想着,快步朝角落里的小院走去。
      明明只有短短一截小路,她却好似走了十几年时光。等到门前,她小心地屏住气,手指曲起,郑重又期待地放在门上。

      一下,两下······她感觉这一刻的自己急切得像个疯子,幸好只敲了三下,门就开了。

      他扶着门,身上是肉眼可见的清瘦,衣服空荡荡地挂在身上,露出的一小截手臂上有些青紫的痕迹。

      她和他一门之隔!
      这是几个月来,他们离得最近的一次。

      来不及多想,她一见到他便是满满的心疼:“你怎么这样了?”

      叶炜脸上还挂着被吵到的不耐烦,“你是?”

      他说到一半顿住,仔细地看起了眼前的人:“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很难描述柳夕此刻的心情,之前的兴奋还没褪去,又因为他的话蒙上一层凉意。她守着这次难得的再见——他把它变成了初见。

      她哽咽着,明明该说的话,想说的话堵满了一肚子,却一句都说不出来。

      此刻心中还有欢愉,却转瞬间染上了难过。又高兴,又绝望。

      叶炜手足无措地看着她,“你——你别哭啊!你一哭——”
      他死死盯着她,捂着头,喘着气说:“你一哭,我头也跟着要裂开了。”

      可是她怎么能不哭呢?柳夕死死捂住嘴,她是那么想念他!
      可她连一句话都不敢跟他说,一个笑容都无法透露给他。
      她想和他说的,一个字都不能和他说,她不想说的,一句一句地浮现在脑海。
      她放下手,将眼泪擦去,好像这样就还能掩耳盗铃地笑一笑,带着些许自嘲的意味:“我只是听说这里有个病得很重的病人······”
      她偏开头,“你要是实在疼的厉害,就进去休息吧。别想了,这本来就是初见。”

      这是他们的第三次初见。

      叶炜痛得额头青筋都冒出来了,脸上全是汗,眼睛血红。可他还是死死盯着她,不舍得离开。她说的那些话,他一个字都不信。
      见鬼的初见!这种话鬼都不会信!
      他是忘了,可是他没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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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这章想开始甜的,然鹅,并木有······
    老实说我也想甜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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