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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是天使
在很小的时候,我并不懂得什么是乖张。只是没由来地惧怕周围人的目光,总是胆怯地躲在一旁。因此,莫名其妙的获得这个称号,并且莫名其妙的……戴着它一起走过很多年。
我讨厌这个城市清晨的天空,充满阴霾的深灰色,透着片片覆盖上去的灰白色的云,压抑的令人心慌。我用手拉上窗帘,遮住这扰人心烦的天气。
诺诺,你拉窗帘干吗?次次疲惫地揉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
我走过去亲吻她的额头,摸摸她蓬乱的头发。该起床了,亲爱的。今天还要上班呢。
她简单地应一声,爬起身去刷牙。卫生间里传来她漱口的声音,她一边转动着牙刷一边含糊不清地问我:诺诺,你怎么还不收拾?今天不上班吗?
嗯,你忘了吗?我上的是夜班。我说着,笑她睡昏了头。
你总是跟正常人生活颠倒,我怎么记得过来?她嘟哝着,走出来看见我摆在茶几上的早餐,顿时眉开眼笑。诺诺,你对我真好!她一边说着,一边吃我精心涂抹的面包。
次次,次次。这是她的名字,唤起来简单又好记,我却固执而习惯的叫她亲爱的,听起来暧昧温暖。她有着纯黑色的头发和浅棕色的眼睛,看起来很漂亮。她像每一个天真的女孩一样,单纯开朗,笑起来犹如明媚的阳光。我知道她的心里在等着一个男人,然而在那个人到来之前,我愿意代替他来守护她。
次次喜欢吃涂满草莓酱的面包片和一小杯加了麦片的牛奶。这些事她只跟我说一遍,我就铭刻在心。我太了解她,也太过爱她,以至于怎样才能够哄她开心都显得易如反掌。
你该找一个属于你的男人了。她说着,匆匆忙忙地跑去穿鞋。
呵,为什么?
嗯……这很难说。她停下脚步,穿上一双球鞋。晚上等我回家吃饭哦!
她挥手跟我告别,粗心地忘带手机而又返回来一趟。这次是真的走咯!拜拜,诺诺。她抛一个飞吻给我,抱歉地冲我笑。眼睛里有简单的幸福。
她亦是这样,一次又一次的粗心,一次又一次的忘记,当她下班赶回家吃饭时,我已经打扮利索上班去了。
再次打开窗帘,太阳已经冲破云层冒了出来,淡蓝色的天空像水粉染开的画卷,明媚的阳光打在简陋拥挤的小屋上,带来宁静祥和的气息。这才是我喜欢的模样,简单透彻,没有杂质。我不愿意像其他人那样在白天里忙得昏天黑地,那么多的人,那么乱的声音,很嘈杂。所以,我选择一家24小时联营的书店做收银工作。我上夜班,这是我亲自要求的。
我喜欢白衬衣牛仔裤,干净大方。我喜欢穿着没有灰尘的球鞋坐与他人相反的车去上班。我总是与别人恰恰相反,因此在别人眼里,我的行为被称作乖张。
可我依然喜欢可爱的小东西。头花,手机链统统是我收集的对象。我喜欢将彩色麻绳编的链子绑在脚踝上,然后散着头发光脚在家里走来走去。
白天除了睡觉外,有时我会背起画板到极郊外的地方写生,戴白色的鸭舌帽,依旧穿衬衣牛仔裤。我总是逆着阳光一笔一划地描绘,直到腿脚酸麻,直到衣服沾满斑驳的颜料。我总是忘记时间。没有人提醒我,因为我总是一个人。
次次的单纯让我不安。你这样很难在社会中立足,会吃亏的。我时常提醒她。她笑着点头答应,嘴里含一块水果糖,完全不把我说的话放在心上。因此,我不能及早的找一个男人,将她弃置一旁。
我要挣很多的钱,来养活属于我最爱的那个女孩。
次次说要带我参加朋友的婚礼是在两天以后。那天晚上我没有排班,恰恰又赶上周末,于是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陪着她。她兴奋地告诉我说她们单位的一个女孩子要结婚了,邀请她做伴娘。
我说好啊,那你准备穿什么裙子?
然而她却按住我的肩膀,很认真地凝视着我的眼睛说:诺诺,我没有答应做她的伴娘,只是答应参加她的婚礼而已。因为我这一生,只给你一个人做伴娘。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不要辜负我的期望,找个好老公才行哦!
我听后一阵感动,睫毛上有抖动的泪花。她温柔的拿纸巾替我擦拭,我便索性抱住她大哭起来。
她像哄小孩子一样拍我的背,带我逛街。我看着她一件又一件裙子的试穿,试衣间的门开开关关,像为她一个人而准备。
她试着五颜六色的裙子在我面前转圈。哪一件好看?她的眼睛笑成月牙形。
都好看。我偷偷瞄了眼昂贵的价签,敷衍道。
不行不行,一定要选出最好看的穿才可以!诺诺,你也挑几件。
我本着不打算买的主意,终没有接受服务小姐的推荐。次次却挑了两件漂亮的长裙,像一只快乐的鸟儿挽着我的胳膊回家。
太贵了,一条裙子1000多块。你以后怎么养家?
没关系,女人是靠男人养的,挣钱只为消遣。她累倒在沙发里,地板上放一桶冰水,让双脚浸在里面消肿。对了,诺诺,那件Vero Moda的裙子是给你挑的。
我诧异地跑去翻她提回来的两个袋子。那么长的过程,都是她在试穿,怎么会有给我挑的裙子?我拎出那条简单干净的纯白色长裙目瞪口呆。我记得这条裙子,她穿着它试了很久,又仔细检查过每一处做工的精细。
她笑嘻嘻地看我,脸上充满得意的神采。我知道你喜欢白色,所以专门挑了这件。反正咱俩的身材是一样的,所以不用担心不合身。
哦,粗心的丫头。你给了我太多惊喜,又让我怎么舍得把你送给别人?
次次说:诺诺,你该找个男朋友把自己嫁掉。
我哑然。你确定我结婚那天你不会打扮的特别漂亮然后把新郎抢走?
她知道我是在开玩笑,笑着挠我的痒。我借机哈哈大笑,实质却是在掩饰内心的不安。
如果把自己嫁掉,我就不能再像现在这样毫无顾虑的和次次在一起了。这是我当时的想法。因为我始终不懂,真的。在爱情来临之前,我只是个迷茫的孩子。然而我又情愿什么也不懂,就这样,简简单单的,陪在次次身边。一直相伴到老。
直到婚礼那一天,我看见了所谓的新娘,才隐隐约约有些明白次次话里的含义。人们都说,女孩子在结婚的时候最美。是的,新娘很美。即便是昂贵的婚纱,在她的举手投足,在她的每一个眼神间,皆以黯然失色。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色彩,感染在场所有的观众。
诺诺,你的眼神总是含着浅浅的忧郁。我记得次次这样说过。
所以你才会督促着让我嫁人,去作那个全世界最幸福美丽的新娘?
漫长的仪式终于结束。我找到个位子,便迫不及待地坐下放松肿烫的脚趾。一杯冰凉的橙汁递到我面前,我以为来人是次次,便毫不犹豫地接过喝了一口。
然而抬头看时,站在眼前的却是另一张陌生男人的脸孔。
我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表情呆滞的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他只是温和的笑。笑容明媚,像我喜欢的天空下那一抹灼眼的阳光。
抱歉吓着你了,诺诺。他说。
他居然知道我的名字,我甚为惊奇。
直到次次及时跑来打了圆场,这场尴尬才算完结。原来他是次次的同事,和她同在一个单位部门上班。有时次次会时不常的提到我,怪不得他知道我的名字!
浩,穿西装打领带的白领一族,眼睛是深邃的黑色,身上带一点清凉的薄荷味道,简单大方。年龄比我大四岁,处于成熟稳重的阶段。
怎么样?很帅吧?介绍给你了!次次躲在我身后贴着我的耳朵说。
死丫头,我就那么老非得嫁人才行吗?我压低了声音,恨不能回头捏她一把。
次次笑的像个狡猾的小狐狸。浩却不恼,安安静静地看着我们两个闹。然而我却不喜欢他,没来由的充满敌意。在我眼里,他的一举一动,都是为了讨我的欢心。而我,是不会丢下次次为此动心的。
婚礼结束后,我躲在卫生间里换衣服。依旧是白衬衣配牛仔裤,翻出我心爱的球鞋,扣上鸭舌帽。这才是属于我的风格,一尘不染的白色。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将裙子叠好交给次次。
今晚还要上班吗?她问我。
是啊,时间不够了,只能打车过去。我挎上粗布小包。这小包带着民俗特有的陈旧样式,污渍向外人展现它使用时间的长久,然而它是次次外出旅游时带回来给我的,所以我一直背着它。
我匆忙地抛下次次跑了出去,就像她每天匆忙地离开我一样。其实我们都有各自的生活,都有各自不平凡的路,都有各自不相会的未来。只是我们不愿放下彼此。
令我万分没有想到的是:浩会等我。
当我看见他时,他正倚在门口抽一支烟。淡淡的烟丝飘散开来,伴着静默的夜融化在空中。我早已习惯了黑暗,它们是沉静的婴儿,只要你不惊扰它,它便会格外听话。然而我却从不知道,这乖巧的夜色在他面前会有种独特的味道。脱下西装外套,他只穿一件衬衫,也是白色的,一尘不染的白色。
他看见了我,笑着向我走来。诺诺,今晚是不是要上班?走,我送你过去。
他仿佛知道我的全部,不需说明,便已懂得。然而我终究还是将他拒绝,我不喜欢一个陌生的男人突然闯入我的世界,对我的生活指指点点。我太习惯一个人了,他的介入,令我窘迫。
他笑着跟我告别,嘴里说着没关系。顺而转身潇洒地走开,没有一丝顾及。
那天的书店格外冷清。音响里放着蓝调音乐,配合着窗外偶尔驶过的汽车,带着点无奈与忧伤。我在这样的背景下看杜拉斯的《情人》。我在次次面前拿过几次这本书,每次她的反应都是不屑的,她总是蹙着眉看它,像与它有什么深仇大恨。《情人》?太老掉牙了!内容一点也不符合我的思想理念。她这样评价。
我知道,这本书的结局是分离。同样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然而我却看的乐此不疲。我仿佛被这本书吸住了,在杜拉斯极富张力的描写下,我看得如痴如醉,甚有几次都哭红了眼眶。
门前的风铃就在这个时候响了。夜间来的客人很少,而这一次光临的客人更是不同寻常。
浩走进来。他换了套Jack&Jone的西装,戴劳力士的手表,凌乱的发丝在风的阻力下微微上扬。他这样出现在我面前,不亚于第一次突出其然地站在我面前。
怎么?你在看书?上班偷懒哦。他调侃地笑我。
没什么,你怎么找到这里的?我用手把书推了推,想把它藏起来。
然而我不推倒好,这一下他似乎更对那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伸手将它拿过,眼前顿时一亮。《情人》?原来你喜欢这一类的小说!
没有!只是看看而已。我红了脸辩解道。话题就这样自然而然的被转移。
是吗?我倒是很喜欢这本书的,它让我相信在一个恶劣的环境下仍然存在浪漫的爱情。只是……。他把书在手中扬了杨。我不喜欢这个结局,很悲伤。
哦。我应了一声,再无话可说。
你什么时候下班?
很快,还有十分钟。
下了班陪我去喝杯咖啡怎样?他问我。
抱歉,下班后我还要回家给次次做早餐。
她昨晚和几个朋友去KTV包夜了,现在不在家。他的脸上带有胜利的微笑。
……那好吧,去哪儿呢?我拗不过他,只得妥协。
随你挑。他爽快地说。眉头扬起,形成一个骄傲的角度。
清晨的咖啡厅来人很少,我挑了最喜欢的位置坐下要一杯咖啡。从这里望去,可以看见一座城市的苏醒。
浩往咖啡里放两杯牛奶一块方糖。
你喜欢牛奶?我禁不住好奇问他。
不,我只是喜欢这个颜色。我不喜欢太浓郁的黑色,只好用白色中和它。他说。
那你跟我一样呢,我也喜欢放两杯牛奶,因为我也喜欢白色。我终于找到可以令我微笑的源头。
是吗?那我们是投其所好咯!
我学他也只加一块方糖,用勺子搅拌两下就拿起来轻轻抿一口,竟然涩的发苦。我吐吐舌头露出一副苦相。他被我的样子逗笑了,殷勤地为我多加两块方塘。这才是我平时喝咖啡的习惯,他是偶然放的还是本身就知道?
我们聊了很多,绘画音乐旅游,时间飞一般地流逝,我从不愿多说到对他侃侃而谈,如此巨大的转变竟然连我自己都丝毫没有察觉。
临走时,我到隔壁的音像店挑专辑。他一直站在旁边帮我耐心挑选,竟然每一样都很符合我的品位。
我情不自禁地问他:你是不是调查过我?
他笑道:我只是根据感觉判断出你的喜好而已。要知道,有些事情不需要说明,对方就已然明白。
我踌躇了一下。我该回家了。我避开他的眼神说。
我送你。
这一次,我竟然失败的没有拒绝他。我并不想去证实,但我已经从心里不对他产生任何敌意。这到底是为什么?我真得不懂。
往后的一段时间,他每天都会接我去上班。他总是和次次一起回来,然后站在楼下抽一根烟等我。我知道他的用意,并且刻意的与他保持距离。然而每当他出现在我家楼下的时候,我的心里竟然莫名其妙的有些窃喜。
我开始注意服饰和化装,戴很小资的首饰。球鞋不穿了,鸭舌帽不戴了,就连我最爱的白衬衣牛仔裤也被镶满蕾丝花边的长裙打败,我不再担心穿高跟鞋会脚痛。就连我最珍视的女孩也仿佛跟我玩起了捉迷藏,尽管我们依然住在一起,尽管我们依然会天天见面,可是每当我想起她时,她却早已不知去向。
你有了他,就要抛弃我了。我并没有听出次次话里的悲哀,只当她是在任性。
哪儿能啊!亲爱的,别瞎想了,我依然是最爱你的。我捏捏她的脸蛋,匆匆跑出家门。留下次次一人独看我远去的背影。
晚上的风带着刺骨的凉意,我和他并排走着,身子不住发抖。他把外衣脱下来披在我身上,我冲他歉意地笑,看到他眼里有闪耀的温柔。
浩似乎永远都有时间陪我,白天和次次同在一个单位上班,晚上再来接我去书店,清晨还要送我回家。他仿佛是十全十美的,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绝对会打扮的精神抖擞,如此辛苦的来回奔波,他真的不累?
那一夜路途如此漫长,我俩谈天说笑快活异常。
诺诺,你怎么不戴你的鸭舌帽了?他忽然问我。
嗯?我诧异地回头,尚未想出合适的理由便被他紧紧搂在怀里。我知道我上当了,他身上的薄荷味如此浓郁,他的手压在我的后背上,我却感觉全身都在发烫。他把脸凑近温柔地吻我,我几乎要为此窒息。
等候多时的这一刻终于到来,我原以为我会为了次次拒绝他,然而当幸福真正来临之际,我又舍不得将他推开。
诺诺,你知道吗?当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我就在想:你一定是天使,是上天赐给我的天使……。朦胧中我听见他贴着我的耳边这样对我说,酥酥麻麻的,听的人心痒,我终于为情所动,眼里流下泪来。因为他对我说:你是天使。
我是天使。真的吗?
女孩子的直觉是最灵敏的。次次迟早都会知道我和他的事,而她却总也闭口不谈。我也不好意思跟她挑明,有些事说出来我觉得我会脸红。即便年龄上已经是大人,然而心里却还是个孩子。
已经多久了,我没有为她精心做一顿早餐;已经多久了,我没有在她尚未睡醒时亲吻她的额头。我已不再为了她而去郊外绘画,水粉干了,那些完成的作品,我至今都没有发表。
次次早已不是我眼里那个洗脸会洗湿袖子的孩子。她也不会再因为出门忘带钥匙而返回来一趟,笑着和我说再见。我已有多久没有看见她的笑容了?我真想她。
我决定给她一个惊喜,于是去了她所在的公司。
我在外面等了很久,直到下班很久后,她才背着小包疲倦地走出来。她低着头,眼底有熬夜引起的黑眼圈。我适时地走到她面前拦住她,她先是一愣,然后脸上顿时绽开笑容。
诺诺,你怎么来了?是来等……
我是来接你的。我及时打断了她要说的话。今天晚上我没有排班,等浩出来后咱们一起去吃饭吧!
次次一听到浩的名字,刚刚还兴高采烈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如纸。其实诺诺……那个……。她说的吞吞吐吐,我却并没在意,自顾自的向里面张望。
什么嘛,他怎么还不出来?我打电话问问的。
诺诺,别打了。次次的口气异常坚定。他不会出来的,真的。他不在这里上班。
我愣住了。长久的沉默令人窒息,然而在我脑海里却像仅仅过了一瞬间。我因激动而变得口齿起来。你、你说什么?你们不是……同事吗?
对不起诺诺,我们找个地方谈好吗?我会告诉你的,所有的事我都告诉你。
剩下的,我什么也没听见。我只知道我的脑子在响:嗡嗡嗡。吵得我无法思考。
哦,有谁来将我掐醒,告诉我这只是个梦?梦醒后,一切又都恢复正常。
浩和次次不在一个单位上班,那他是谁?他为什么要接近我?
我真是傻得无可救药。我为什么要为了一份遥不可及的爱情而忽视我最爱的次次?我不是天使。像我这样性格乖张的女孩,怎么可能会是他人眼中的天使?
我终没有去找浩。
尽管次次无数次地告诉我。这只是个误会。然而他骗了我,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
我变得无所事事。我光着脚在家里走,唱很抒情的歌。我把高跟鞋从鞋柜里挑出来,全部丢在大衣柜里,然后再按照次序将它们一一摆好。我把漂亮的衣服整理好挂起来。我拿起最后一件纯白色的连衣裙,那是次次为了参加婚礼而专门为我挑选的裙子。我就是穿着这样一条白裙子与他邂逅的。他说过,他见到我的第一眼,认为我一定是天使。
我再也忍不住这份心酸,急忙像烫手山芋一样将它挂在衣柜里,用一块硕大的毛巾遮挡住,那止不住耀眼的色彩和过去。我再也不要触及它们,连同着那份难以忘怀的伤痛。
为了防止他找到我,我辞掉了工作,天天四处游荡。
我又恢复了原来的打扮,白衬衣牛仔裤,没有过多的累赘。背上画板,不坐公车,一个人走很远很远的路到郊外写生。灼热的阳光把我晒得满头大汗,我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挑很浓艳的色彩在画纸上宣泄,完全不照着风景去画。
我在画我心里的图。一个凌乱、颓唐的画卷。
有时候,我觉得原来的我回来了,可是我却找不到原来的快乐了。
傍晚,我坐在家里看欧式的老电影。次次回来了,并且为我买了晚餐。
诺诺,过来吃饭吧!有你爱吃的寿司哦!
嗯。我答应着走过去。
喏,多吃点!你最近有找新工作吗?她殷勤的为我夹菜。我也毫不客气,自顾自地埋头吃起来。
没,我打算拿我的画投稿……但至今还没有一张令我自己满意的。总也找不到感觉。
没关系!慢慢来嘛。对了,前两天我去你就职的那家书店逛,看见一个女孩在问店员《情人》这本书在哪里?原来这本书这么受欢迎哪!而且你们的工作服也挺好看的……
我刚咬一口寿司忽然哽咽了一下。次次的这番话令我又想起了浩,想起他对我笑着说:怎么?你在看书?上班偷懒哦。顿时莫名哀伤起来,我知道次次说这些话只是希望我能够变得开心些。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明明已经把他忘记了,生活中又总是能够找到他的影子呢?
我的变化很快引起了次次的注意。她急忙跑过来把我抱在怀里。对不起,诺诺,对不起。我不知道我这番话会令你伤心,我只是希望你能够高兴些,你已经很久没对我笑了……
是啊,我已经很久没有笑了。我真是愚蠢,为什么自己处理不好的事情却偏偏要拖累他人呢?没事,亲爱的。我真的没事。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眼眶却变得湿润。
诺诺,够了。拜托你不要再折磨自己了。你知道你这个样子让我看了很心痛吗?我只是希望你开心,希望你快乐。我不想看着你逐渐变得憔悴下去,无论做什么都可以,我只希望你幸福。
我希望你幸福。这本是我要给予她的,如今,却变成了她给予我。我究竟该做点什么,既让她得到幸福,也能让我重获幸福?
那日我照旧在郊外写生,这个临海的海滨小镇远比家乡的空气要湿润的多。带着海洋湿咸的气息,此起彼伏的海浪扑打着岸边,预兆着一场倾盆大雨的降临。
我的心情很糟,但坚持继续绘画。我不知道何时我会变得如此刻苦,只是任性地想要去做一些无法完成的事情。雨点掉落在我的画纸上,化开了水粉。我蹙着眉头补上一笔,依然遮不住那片被殷染的痕迹。我索性不再理会,继续埋头沉浸在我的绘画当中。雨点由细密如针变成了豆大的石子,每落在身上都会引起一阵清脆的疼痛。我的视线在雨水的冲刷下变得模糊,仅仅隔了几十厘米的距离,我却有些看不清自己笔下的画。海浪声变得澎湃汹涌,我听见后面有人喊了一句什么话,便再无声音。
一阵狂风将我的画板冲走,我失声尖叫起来。真是狼狈。我以为我快死了,在这样消极的情绪下,我巴不得被狂风吹到海里淹死。
海浪扑过来。有人及时拉住了我的手臂。
他二话不说便拽着我往回走。这次他没穿西装,没戴劳力士手表。头发被雨水浇得贴在头皮上,休闲的白色长袖衫也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他失去了从容镇定,他变得不再温柔,我几次抱怨我的手很疼他都不肯松开。
我就这样踉踉跄跄的被他一直拽到附近的一间居民房里。
坐下!说着,他把我按在一张吱呀作响的小凳上。把头发擦干!免得生病感冒。病了谁养你?
我刚想说一句你别管我,他却抢先开了口。这次怎么又戴上鸭舌帽了?怕我吃你豆腐吗?
我瞪他一眼,别过头不说话。
回答我的问题。他板正我的脑袋看着我。你为什么要突然辞职?为什么要突然离开我?难道我做错了什么吗?
你干吗要骗我?我说。你明明跟次次不在一个单位,你明明不认识我不爱我,为什么还要接近我?你为什么骗我……说我是天使呢?我说着,眼里流下泪来。
真好笑。我如果不认识你的话,为什么要接近你呢?我如果不爱你的话,为什么要说你是天使呢?
可是我明明没见过你。我的声音里有哽咽。
但我每天都有在看你。他轻声叹气道。就像刚才一样,在你认识我之前,我每天都能在海边看见你。
你跟踪我?我诧异。
不,我只是和你一样,喜欢去海边罢了。当我注意到你在绘画时,我并不想打饶你。那时你喜欢穿白衬衣牛仔裤,扣一顶鸭舌帽,简单的装束,却让我有种以外的亲切感,我觉得我当时看到的……就是一个天使,一个天使在海边安静地画画。我终没有勇气上前同你讲话。还好我认识你的同居人——次次。我请求她帮我,帮我制造一个和你相识的机会。所以你才会在婚礼上遇见我,就这么简单。他耸耸肩膀老实道。
我沉默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在我一个人的时候,在我以为只要有次次在的时候,已经正有一个人在悄悄闯入我的世界。这种被别人所需要,被别人所关爱的幸福让我不禁感动。那你到底是干什么工作的?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
跟你一样,我也在夜间工作。24小时连锁店。有昼夜外出的恶习。他哈哈大笑起来。
我只是喜欢在晚上工作,那样人少也不会嫌烦。我很认真地说。
我也只是喜欢在晚上工作,因为我讨厌人多的地方。他模仿着我的腔调说。
我又瞪他,他则继续大笑起来。
你怎么不穿西装不戴劳力士手表了?我问他。
穿西服太热,你见我有几次是套着西服和你在一起?手表在家呢。我怕你见到我一生气就把我推海里,所以没戴。这不是我的风格,只有那种没有时间概念的人才会戴手表。
所以说,以前的你都是假象?
嗯。他居然点头了。真是欠揍。
说,你还有什么隐瞒我的事儿?
我说了,你不许揍我。他说。
快说。我忍着一腔怒火道,殊不知前一刻的愤怒已经在他的解释下慢慢融化。
就是刚才,我一直站在远处看你画画。哎,你别生气嘛!我是怕突然出现会吓到你,毕竟你那么全神贯注,万一我走过去你再把画纸捅漏了怎么办?后来天开始下雨,我见你还是一动不动,心想坏了。你若是寻死什么的我可不干!所以我及时冲过去把你救了出来。我发过誓,如果我救不出你的话我就投海自尽。不过那会儿我已经把你救出来了。哈哈!
我彻底无语,却还是抵赖不肯屈服。你如果第一次是以这样真实的自己出现在我面前,我想我会喜欢你的。
可你现在不已然爱上我了吗?他满意地把我抱在怀里。其实你失踪的那几天,我便知道你一定会去海边,但我没有立刻去找你,因为我想让你也尝试下想念一个人的滋味。
你真狠心。我垂他。
可我还是有你这个傻丫头爱着。他说完低下头深情地吻我。即便被雨水淋湿全身,我依然能够从他身上闻到清凉的薄荷味。这是属于他的味道。不穿西装,不戴劳力士手表。摘去风流倜傥的面具,他只是一个聪明狡黠的大男孩,喜欢白衬衣牛仔裤,喜欢在晚间上班。我们都是性格乖张的孩子,我们绝望的以为在这个世上会永远都是一个人。当时间的交错点在某一瞬间相逢时,我们依然能够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彼此的珍爱。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他耸耸肩膀对我说。陪着你,今天连上班都要迟到了!
那没办法!大不了我补偿你就是。我说。
哇噻!老婆亲口说要补偿我,嘿嘿,真来劲!
我追上去要打他,被他轻易躲开。少跟我开玩笑。我警告他。
是是是,让次次看见不好。他接我的话茬儿。
我彻底拿他没辙,只好假装没听见,推开门走进去。当我想象着次次会从屋里跑出来,对我调皮地吐吐舌头,要求一个拥抱,说一句你回来啦的时候,等待我的不是次次甜蜜的微笑,而是……空无一人。
次次走了。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我愣住半晌,望着冷冷清清的房间,心一下子被抽空了。我记得她第一次走进这个家时,微笑着温柔的对我说:你好,我叫次次。从今天起,我们就要一起生活了。当时她穿一条粉色的裙子,戴一顶蕾丝边小帽,提着一个红色的旅行箱。那个箱子很沉,她每次搬都要费很大力气,里面装满各式各样的衣服。她说,我最讨厌的就是搬家,东西太多了,提起来好费尽哦!而如今,它们连同主人一起消失,不带半点犹豫,像一阵席卷而来的微风,吹过了,就没有了。我木然地蹲在地上轻轻捡起被风吹落在地的纸片。上面用工工整整的字迹清晰地写道:诺诺,你要幸福。
诺诺,我希望你幸福。
我再也抑制不住地失声痛哭起来。究竟是谁想让谁得到幸福?究竟又是谁最终让谁获得了幸福?是我太傻?还是次次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成熟和坚强?她用她的离开告诉了我该选择的幸福,可是幸福得到了,我心里的幸福却又失去了。
当一切结束时,蓦然回首,是回不去的从前。
我知道,我真的知道。事事总有结束的时候。然而它来的那样早,那样迅速,让我还来不及去接受便已然失去。
浩扶住我的肩膀。我抑制了哭泣,用尽量平静的语气对他说。我给你做饭。
嗯。他应了一声不再说话。
香喷喷的饭菜吃在嘴里却是索然无味的。两个人都各自怀有心事,怎能吃得下一顿好饭?
那日,我终决定去找次次。浩没有反对,只是问我。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
我收拾好行李,抬起头望着蔚蓝的天空。我永远都能找到她,就像你永远都能找到我一样。
那你怎么就能确定,在你找到她之前,我不会对你变心呢?他笑道,眼神里浸满了狡黠。
我放下手中的行李,回过头,看着他。你不会的。我淡定地笑了。因为你说过的,我是天使。没有一个人愿意撒手放走天使,因为她是属于他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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