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这是一个连无疾而终都算不上的故事。
因为它没有开始。
bgm:如寄

古风极短篇,第一人称文,不喜慎入。

【人生好像就是这样的吧。我们都在已习惯了不告而别。
至少没有不欢而散,挺好。】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它应当是个很好的故事。
如果我说的不够动人,你别皱眉。

【听人说后来我们都变成江湖传闻,茶楼酒肆里说完一生。】
可惜这一生,再无归程。
内容标签: 江湖 三教九流 成长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我 ┃ 配角:豆豆 ┃ 其它:古风,第一人称,白话

一句话简介:一个连无疾而终都算不上的故事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330   总书评数:1 当前被收藏数:4 文章积分:76,329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纯爱-古色古香-武侠
  • 作品视角: 主受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3494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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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恩图报

作者:雁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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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壹

      我与他,一共见过三面。

      贰

      第一面是在大漠里,烈日当空,毒辣而刺眼。我穿着破烂不堪的囚服被人赶着走。
      好渴。
      风沙好大。
      我迷了眼。
      有人暴喝着催促,鞭子破空的声音再次响起。
      闷哼了一声,却不是因为熟悉的痛感。
      有人摸了摸我的头。

      那个时候我却很不合时宜地想。
      我很久没洗澡了。

      叁

      我被他捡回了楼里。
      说是一座楼,其实是一座面积很大的庄园。
      听说他是楼主。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我捡回来。
      同屋的女孩却已经习以为常。
      “楼主心肠好啊,就捡回来了呗。
      他经常捡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啊。
      什么干死的海星啊,山楂的种子啊,还捡过兔子的牙串起来做项链。”

      “哦对,豆豆也是他捡回来的,是不是呀豆豆?”
      她摸了摸那条狗的头。
      她好像忘了,她也是他捡回来的。

      肆

      我每天都很忙。
      因为实在不想做个吃干饭的。
      我开始与比我大的孩子一起训练。

      伍

      再后来,我就和那个女孩分开住了。
      临别的时候,她把豆豆交给我养了。
      我真讨厌这个名字。
      我没再见过她,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希望她一切都好吧。
      没有她我旁边叽叽喳喳,日子过得更快了。

      我能打得过比我大很多的孩子了。

      陆

      要分营了。
      那些比我大还要被我打的孩子终于解放了。
      听说大多数都被骑兵营选走了。
      再不济也去了步兵营。
      还有几个因为脑子好使去了文书岗位的。
      其实我觉得是因为他们打架实在太弱了,没地方要他们。

      嗯?你问我啊。
      我进了刃。

      柒

      其实我也不是很知道刃是做什么的。
      只是来的新人很少罢了。
      嗯,就我一个。
      但他们又说刃很重要,不能就这样衰败了。
      所以我来了。

      人要知恩图报不是。

      捌

      我长了。
      身量长了,肉却不见长。
      刃里的前辈老是喜欢拿这个嘲笑我。
      他们还说我无趣。
      我也想多长几斤肉啊。
      但是不管吃多少都没有用。
      欸,这种时候就很羡慕豆豆。
      那只傻狗。
      每天除了吃就是睡。
      托了这个名字的福,一天一天越来越圆。
      傻狗。

      玖

      刃里的训练果然很辛苦。
      我都不能轻轻易易地打败前辈了。
      但我的藏匿气息练得很好。
      只要我愿意,前辈们也找不到我。

      拾

      日子还是过得很快。
      我也快要成为前辈了。
      要出山了。

      那时我第二次见到他。
      刃的一批新人要出各自的任务,他来预祝我们马到功成。
      他还是那时候的样子,没怎么变。
      长身玉立,挺招人喜欢的。
      他挨个摸了摸我们的头。
      这种感觉也和很久之前一样。
      他对我说:“要加油啊。”
      声音很好听。
      原来已经很久了啊。

      是啊,我也要成为大人了。

      拾壹

      第一次杀人,还挺顺利的。
      原来血是热的。
      红得像他捡回来的那颗山楂树上的果子。
      就是容易染色。
      毁了我一件衣服。
      啧。
      麻烦。

      拾贰

      我越来越习惯了。
      我一直都做得挺好,不是吗?
      好几个前辈都不再回来了。
      我没有问他们去哪了。

      人生好像就是这样的吧。
      我们都早就习惯了不告而别。
      至少没有不欢而散,挺好。

      就是偶尔会有点可惜。
      说好了要尽兴地一起喝一次酒的。
      女儿红都备好了。
      我喝了一坛。
      差点醉死了。
      是豆豆把我舔醒的。
      这家伙越发胖了。

      拾叁

      也不是没出过岔子。
      有一次在倚春园里刺杀一个脑满肠肥的政客,刚刚得手就被人发现了。
      主要是没想到他在床下面藏了一个女人。
      也没想到那个女人那么吵。
      更没想到她长得还挺好看的。
      眉眼有一点点他的影子。
      我手抖了一下,那镖就偏了。
      待到要跑的时候就有点来不及。

      回去的时候断了一条手臂三根肋骨。
      背上有道砍伤,深可见骨。

      一个月没起来床。

      拾肆

      我成了刃里很出名的人物。
      他们都说,瞧见没,那个最不要命的就是我。
      但其实我很惜命的。

      我有个秘密,从来没告诉过别人。
      我加入刃的前一天晚上,听到他们在唠嗑。
      说这一代刃里出了叛徒,教人把他捅了个对穿。
      也说刃是最有机会接近他的那个营。

      第二天我就收拾东西进了刃。
      哦,带着那只笨狗。

      拾伍

      我想见他,堂堂正正的见他一面。
      堂堂正正的再让他摸一会脑袋。
      可能还能堂堂正正地说几句话。

      人总要知恩图报不是。

      拾陆

      我成了刃里资历最老的人。
      我不再长了,个子不高不矮,体重还是那样,轻飘飘的。
      因为老伤的缘故,阴雨的时候会有一点难受。
      我也不是什么任务都接了。
      长江后浪推前浪嘛。
      闲着没事帮着训练一下新人。
      时间突然就慢下来了。

      拾柒

      豆豆也是一只老狗了。
      吃得愈少,醒着的时候也少了。
      给他一个屋檐就能赖一天,可贼了。
      这家伙一直都不爱动。

      一个冬日吧,那天阳光特别好。
      我把胡子雪白的豆豆抱起来,坐在我们俩最喜欢的那个躺椅上晒太阳。
      晒着晒着,豆豆就闭眼了。

      没再睁开过。

      小尾巴垂下去了,也没再翘起来。
      那天我陪他看了最后一次夕阳。
      火烧云真的很美。

      但是没有一个圆滚滚的身影在旁边冲我吠了。

      我把他埋了,就在这个小院里,连带着我第一次杀人用的那把匕首。

      那天晚上又开了一坛女儿红。
      第二天是阳光把我晒醒的。

      第二年的春天,豆豆的坟上长了一片蒲公英。
      再后来,不知怎的,全院都长满了蒲公英。
      我也就渐渐找不到他的坟在哪儿了。

      拾捌

      我当了很久刃里资历最老的人,都从来没有被他召见过。
      我想我大概率是被骗了。
      杀千刀的小道消息。

      拾玖

      我没想到,我都不存着这些奇奇怪怪的念想了,却真的被人带走了。

      他也老了。
      两鬓染上了零星的霜花,纹路从眼尾缓缓爬出,仍在生长细碎的枝桠。
      眼里的光倒是一如既往,不曾变过。
      他说我是楼里最利的刃。
      他摸了摸我的头,叹一句,长大了。

      我梦寐以求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却只觉得茫然失措。

      他说他还记得他捡到我的时候,那个眼神让他知道,我非池中之物。
      我有些张口结舌,索性闭嘴。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让我误以为是想把我深深记在心里。
      他说他希望我能帮他。

      其实不就是杀一个人吗。
      无论过程怎么波折,结果是一样的。
      死人罢了。

      他又说,只要我干完这票,就可以放我自由。

      剩下他说了什么我不太记得了。

      贰拾

      我当然答应了。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摸清对方的一切,苦肉计百试不爽,但当我需要为此扮成女人的时候,还是有一丝后悔的。

      其实我长得还行,对吧。
      潜伏到六个月的时候,我知道是时候了。

      贰拾壹

      匕首没入血肉之躯的声音总是能让人百听不厌的。
      当然,前提是这个血肉之躯不是我自己的。
      我当然知道这一次凶多吉少。

      我就没想活着回去。

      不过死状这么惨还是出乎我意料的。
      还好,痛觉这个东西,感受多了就知道,其实到一定程度后就不会有什么特别痛。
      欸,去他妈的。
      死也还得多拉几个垫背的。

      倒下的时候我周围跪了一片。

      眼底慢慢模糊了。
      喘息声那么大,应该不是我的吧?
      我可是藏匿气息的高手啊。

      闭眼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大漠。
      那只手还是很暖。

      贰拾贰

      我有一个秘密。
      我喜欢他。
      从来没对别人提起过。

      我什么都知道。
      我知道那些前辈因为任务丧命了。
      我知道刃之所以叫刃,是因为它是隼楼最锋利的一部分。
      用人命磨快的刃。

      我知道他叱咤风云的同时儿女双全。
      我知道他救我的那一次,恰是因为他要去接拜火教的圣女。
      他的新娘。
      所以脾气那么好,救了我还给我饭吃。

      我甚至知道每月初三他总会去佛堂礼拜一整天,就为了洗洗手上的罪孽,祈求妻儿平安。

      可是有句话讲得很好,你永远叫不醒一个沉睡的人。
      我就是那个沉睡的人。

      我觉得他不记得我了。
      至少我是这么希望的。
      因为那个时候的我太过孱弱瘦小。
      我希望在他心里,我永远是最利的刃。

      贰拾叁

      “今天我要讲的这个故事,是关于隼楼最利的刃。”说书先生惊堂木一拍,捻着胡子道。
      “据说他是被隼楼楼主捡到的,从小就在隼楼训练了。他生得面如冠玉,却从没有人看他笑过。他对隼楼楼主忠心耿耿,对于其他人来说都是心狠手辣无恶不作。
      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可想必大家都知道,他已经万箭穿心而死,死后还被斩下头颅挂在武林盟的城墙上三天以儆效尤。
      今天我们就来讲讲这个魔头的一桩轶事。
      这故事还得从倚春楼讲起……”

      贰拾肆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贰拾伍

      人嘛,总得知恩图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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