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的品格(系统)

作者:别枝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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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山有名士


      警告完谢宛后,重华在府里头过了好些安生日子。不过,因着还有头上的伤要养,太医特意嘱咐了重华得忌口,往常喜欢的那些鲜香麻辣的吃食,一应都不许吃了。馋得重华镇日里口水直流,眼睛都要看绿了。起了念头想要府里的厨子做上一些,可偏偏雉奴那奴才,吃了雄心豹子胆了,死活拦着不让重华吃。
      “我说你是活腻歪了吗,叫你吩咐下去我今儿个要吃蜀地的菜,你看看,你自己看看,这做的都是什么!”重华拍拍桌板儿,看着这一整桌的清粥小菜,每头都要皱起来了。这哪里是给人吃的饭,明明是一堆草啊!
      雉奴哪里是胆子大,他也是听了御医的嘱咐,万万不敢叫小祖宗任性的。吃了这些重口的,指定要在头上留了疤,到时候,这位祖宗,还不得更折腾。为了往后的安生,雉奴怎么着也得给拦着了。
      “公主,您就忍忍吧。您这张千娇百媚的面皮儿,万一要是留下什么印子,可不得难过死了。”
      重华晓得雉奴说得都是道理,可吃不下好东西,她就是心里头憋闷。一想到这儿,对着谢宛还有那背后撺掇的穆如珠,更是气得牙痒痒。就等着头上的伤好了,一个个的都给还回去。可是…头上的伤什么时候能好,还没影儿呢。
      重华泄了气,挥挥手,教人将桌板儿上的饭菜,全都给撤了去。眼见着这小祖宗,一天一天清瘦下来,雉奴那是急得不行,可却一点儿的办法都没有。
      可谁知道,卫家的那位郎君,不知从哪里知道重华这几日食不下咽的消息。竟托人送了一位江南名厨过来,时不时的,还有百里之外的新鲜果子也一并递过来。那江南厨子的手艺好,虽说不是重华向来喜爱的菜,但吃着倒还有几番风味。
      躺在软榻上的重华,任由宫女伺候着,将江浙来的杨梅用盐水洗了,喂进嘴儿里。看着重华这潇洒的样子,哪里还有前几日食不瞎下咽的憔悴哟。想想这送来的卫郎君,雉奴这嘴贱的毛病又犯了。
      “悄悄人家卫郎君,对您多好啊。这江浙的杨梅不耐放,想要吃到须得快马运来。公主,看在这些心意的份儿上,您可就别祸害人家了。”
      “我这般貌美天仙优雅动人的女子,喜欢卫郎君那是他的福气,什么祸害不祸害的呀。”重华嘴巴说得厉害,心里却是对卫二郎多了几分的上心。往常那些喜欢她的郎君们,追求的时候,什么手段没使出来过?为她做了事情,一个个恨不得宣扬得天下皆知。就这个卫二郎,偏生喜欢隐姓埋名。若不是重华对着吃食向来在意,特意教人去查了,不然,是定然不知道送厨子送果子的人是谁。
      想想卫二郎那样面皮儿薄的人,若不是真的对她上心了,恐怕也不会悄悄干出这些事儿来了罢。重华吃着杨梅,心里头却是暗暗叹了一口气儿。
      天下间,最是情债难还。重华虽然是个游戏人间的□□,可对着他人的一颗真心,还是不忍心去践踏。想想之前对着卫二郎的算计,重华放下了手里头的果子。
      罢了罢了,就莫要将他卷进来了。
      “雉奴,你派人出去打听打听,建康附近有无其他名士。”
      “公主?”雉奴诧异,重华的计划里面,不是看中了卫嘉文吗,怎的好端端又换了人选了?雉奴眉头一沉,“可是那卫郎君…”
      重华摇摇头,贴着花黄的眉间,透着隐隐的沉闷。“不要再问了,就照着我说的做便是了。”
      ……
      林花谢了春红,等到重华将养好的时候,这春日早早儿地便过去了。身上披了一件轻盈薄纱的重华,坐在镜子面前,紧张地等待头上的纱布被揭开。
      “哎,等等,我有点不想拆了。”重华抓着纱布不松开,生怕额头上出现一道难看的疤痕。对于像重华这样爱美如命的人来说,让她在脸上留一道疤,比要了她的命还要难受。做了许久的思想准备,这才小心翼翼地,将纱布缓缓拆了下去。
      重华偷眼从指缝里看,镜子里的小女郎,粉面儿若个雪白的糯米团子,除了额角的一小块儿肌肤,微微有些发红之外,寻不出什么旁的瑕疵来。这般容貌,放在寻常女子身上,恨不得梦里也要带着铜镜一面,好时时地瞧着自个儿的花容月貌。可咱重华是谁啊,那是锱铢必较头一号,吹毛求疵第一人。
      平日里连头发丝儿都得好好将养的人,眼看着额角留了痕迹,这下儿是急得差点儿眼泪都要落下来了。慌忙教人寻了珍珠膏子来,挑了黄豆粒大小的膏子,往伤疤上细细地涂抹开来。看着那粉红的伤疤被盖得差不离了,这才放下心来。
      “公主啊,您这又不是会情郎,用的着这般打扮吗?”雉奴看着这小祖宗好一番折腾,也是弄不明白了。你要说去见个情郎吧,当户理红妆也没怎么样。可是…他们今儿个要去拜访的,那可是个须发皆白的糟老头子。天耶,这小祖宗莫不是被马车一撞撞坏了脑子,不好少年却爱白发郎了罢!
      “给我收起你那眼神儿来。”重华眼睛一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她至于脑子发热成那样儿吗。去寻隐居在深山中的名士出山,当小皇帝的太傅,其实…不过是因为她不想要利用卫嘉文罢了。
      重华这个人虽然见色起义,时常会被小郎君的皮相勾去了魂儿。但她做不到利用他人的喜欢,才完成自个儿的阴谋诡计。这不,怕太傅一事儿会出了变故,就连头上的伤口都顾不上了,便匆匆往深山中赶去。
      轻车简便来到了山脚下,方准备往山上去呢,便见有个总角童子,头顶斗笠身披蓑衣,立在山脚下砍柴。一见着重华一行人过来,放下手中的斧子,伸手拦住。
      “女郎且慢,此山乃是扶山居士问道之所。我家居士不欲沾惹了红尘事端,还请女郎自行回罢。”小小的男童,不过八/九岁的模样,口齿伶俐进退得度。见着重华身后一帮身强力壮的部曲,丝毫不显慌乱,真不愧是被深山灵气所养成。
      重华一笑,毫不吝啬地对着小童行了一礼。“小师傅莫怪,我只是仰慕扶山居士的才学,想要同他探讨学问罢了。”
      重华本以为小童会再刁难两句,少不得温言软语再说上几回。哪晓得这小童想了想,竟是点点头。“女郎若是想拜访也无妨,只不过须得答应我三个条件。”
      这小童年纪虽小,说起话来却头头是道,看得重华不禁想笑。伸出手去与他击掌。“好,君子一言,你什么条件我都答允了便是。”
      小童提出的条件也并不难,直说扶山居士生来喜好安静,不喜人多。重华要是想要上山,后头这些部曲不得上去,最多叫她带着雉奴一块儿前往。而是上山之路不可用马车,不可用轿夫,只得靠着自个儿行走。三,若是重华半道而废想要下山,那下一次便再也不要想上山去了。
      重华想想并无难处,便留下身后的部曲,带着雉奴一块儿上山去了。可当重华跟着小童一块儿上山的时候,这才明白,为何这小童方才答应得这般痛快了。
      天耶,这看也看不到尽头的山路,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算有个完呢!“小师傅,这还有多久,才能到呢?”
      “不过才行了三分之一罢了。”听得这话儿,重华软绵绵莲藕似的腿儿,忍不住颤抖,要不是雉奴给掺着,怕是当下便要摔到地上出了丑。
      小童身上还背着方才山下砍来的柴火,走了半天的道儿,丝毫不显疲累。见着重华小脸儿都已经被吓白了,出言便劝她下山去。“前途漫漫,女郎若是累了,大可在此停下,不必勉强。”
      “是啊公主,要不咱回去吧。”跟着重华一块儿享福的雉奴公公,也多少年没这么累过了。想到自个儿累得跟条狗似的,才爬了一半都没有,雉奴公公想死的心都有了。
      可重华一想到这一回头,不但再也上不来,还得撑着面条似的双腿再走一遍山路,那是怎么也不肯了。咬牙呀,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子,“小师傅前面带路好了,不见到扶山居士,我是不会回去的!”
      小师傅看着咬牙切齿的重华,不置可否,耸一耸肩膀,“随你吧,等会儿莫要走丢了。”说罢,小师傅自个儿往前头去了。
      一个时辰后,重华终于到了扶山居士的见山庐。先不说那两条灌了铅恍若不是自个儿的双腿,就连一身精心的打扮,都狼狈得不能见人了。重华在山下还想着青天白日的,这小童做什么又戴斗笠又穿蓑衣的。等入了深山,才发现山里头雾气极浓,沾了身的雾气,就如同去雨里淋了一场回来一般。
      重华喘着粗气儿,拉拉雉奴公公的袖子,“给我收拾收拾,早知道这般狼狈,我今儿个便不精心打扮出门了。”雉奴应下,忙不迭给重华收拾起来。见着这位小祖宗难得狼狈的样子,暗暗心想,幸好等会儿她要见的,是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了,不然就冲着重华那爱美的性子,还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可雉奴公公方这般想,却忽的发现从见山庐里边儿,竟然走出了年轻的小郎君。
      “卫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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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重华:我的美貌完蛋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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