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娱乐圈大佬

作者:清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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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秦门所想到的出版社和现代的出版社不一样,而他所发现的商机,就和逍遥子之前所讲的事情有关。

      秦门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世界说书人说的故事都是他们自己写的,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的说书人除了要具备一个好口才和好相貌之外,还要会写精彩纷呈的故事!
      秦门当初会选择自己写故事,是因为他自己依靠前世看的那么多电视剧和小说,本身就自带各种类型的故事,他还真不知道所有说书人都要这么做,但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他们空有口才,想要当一名说书人却苦于不会写精彩的故事,也总有些人肚子里有各种神奇的故事想要给人看说给人听,却没有好的口才好的相貌或者说有足够的勇气站到大众开口……

      而且这两类人的人数绝对不会少。

      秦门想要做的,就是在这样两类人中间当一个桥梁。
      由他来收购那些有故事却无口才的人所写的故事,再让那些空有口才和相貌却差一个好故事的人来寻他,来买他手里收购的那些故事,这样空有故事的人就愿意把自己肚子里的故事写出来,也有一笔收入,空有口才和相貌的人也能得到一个精彩的故事成为一名说书人,而他也可以从中获利,这点子一箭三雕,于人于己皆有益处,秦门越想越心动。

      这件事别人来做可能不易,但他自己来做却不难。
      他肚子里本身就有不少来自后世但又不合适他自己的故事,完全可以全部写下来放到自家店里寄售,等他寄售出去了,得知消息的人一定会拿着好故事来找他,而他在说书人的圈子里也有威望,只要透露出他这里有好的故事,不担心没有缺故事的说书人不来买!

      这么一想,这简直就是个无本的创收好买卖啊!
      那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做?

      况且第一单生意自动送上门啊!
      只要他把逍遥子的生意给做成功了,还愁没有人知道他在收书卖书吗?

      ……

      半月后,逍遥子再一次来到秦门所住的廉租房,与秦门“好哥哥好弟弟”地寒暄一番后,拿到了一本薄薄的册子。

      给他这本小册子的都可以当他孙子却偏偏要叫他哥哥的少年人说:“此为小弟废寝忘食之拙作,还只写了个开头,请兄长不吝赐教。”
      是的,大兄弟,这就是我给你写的故事的开头,你看看这个可不可以?不可以我再改,可以的话我们就谈价格!

      逍遥子听懂了这里面的潜台词,笑呵呵打开了那本简陋的小册子,只一眼就看入了迷。

      出乎他意料的是,秦门为他所写的这个故事居然不是他所擅长的推理故事,而是一个爱情故事——一个涉及两对情侣的爱情故事……这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真的能写出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来?

      ……好像还真的可以。

      故事的名字叫《错姻缘》,名字取得简单又直白,和逍遥子之前讲的《金钗记》之类的故事名倒是很有异曲同工之妙。

      《错姻缘》讲述的是发生在两个性格迥异的姑娘身上的爱情故事。
      两个姑娘都有着身为女主角应该具备的美貌,一个能文,一个能武,虽然脾气性格迥异,但两人自幼就是邻居,从小玩到大,关系好到不行,不是亲姐妹却胜似亲姐妹。
      两个姑娘的家里也乐得两人关系好,不仅年幼时就让她们一起玩闹,连最后定亲成亲都选在了同一天,订了同样的嫁衣、同样的花轿、同样规模的迎亲队伍……
      结果也正因为一切都一样,中途一场大雨让两家人不得不到一家观音庙避雨,等再一次上花轿启程,两个姑娘洞房花烛夜当晚一掀盖头才发现——妈了个鸡,老公弄错了!

      秦门的小册子写到这里戛然而止,但早已领略过无数故事的逍遥子却能够从这一小段开头里窥见这个故事接下来神奇又吸引人的剧情发展。

      这个开头很好啊,接下来不论是让两个姑娘家千里寻夫,亦或者是让她们俩就这样将错就错隐瞒身份与自己新的夫婿谈一段啼笑皆非的恋爱,剧情都让人很期待啊!可以说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故事开头。

      逍遥子自己都开始设想,如果他是故事里的那两个女主人公,他嫁错了人,下一步究竟是要怎么做了。

      他放下手中的册子,叹了又叹:“贤弟的故事精彩离奇,读之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某自愧不如!不知余下的故事在何处?”
      你小子这故事写的很好,我打算买,别废话了我们坐下来谈价格你快点把剩下的故事给写了吧!

      等秦门把价格一报,逍遥子忍不住挑眉。
      “三两银子?”这个价格……也太便宜了吧?
      对面的少年眯着眼,笑得跟个小狐狸似的点点头:“不错,就是三两银子一次说书权。”

      一次说书权?
      啥意思?还有二次三次说书权吗?
      逍遥子一听,立刻听出了问题,赶忙询问:“敢问贤弟,何谓说书权?”
      小狐狸一脸“大兄你真聪明找到了重点”的钦佩模样,很是“好心”地给逍遥子解释起了什么是说书权,什么又是一次说书权。

      简单来讲,说书权就是一种把一本故事书里的故事讲给其他人听的权力。
      逍遥子惊异于居然还有这么个权,小狐狸秦门却振振有词。

      这个故事的拥有者是谁?
      是写这个故事的人,就算有人把故事拿去讲了,这个故事依旧属于写故事的人,而不是讲故事的人。
      那既然属于写故事的人,你要把人家的故事拿去赚钱,是不是得按照写故事的人限定的范围内去使用这个故事?你借了别人的东西可不得按照这东西的主人的规定去用?
      ……好像也对。
      那写故事的人只允许你拿这个故事去说书,不允许你把故事拿去送给别的说书人,也不允许你拿出去卖书,这样过分吗?
      ……好像也不过分。

      逍遥子仿佛明白了这只小狐狸打算干嘛,顺着人家的话说着听着。

      小狐狸秦门接着给逍遥子普及了所谓一次说书权又是啥。
      简单来讲,就是在小狐狸的观念里,说书权是可以分的——
      虽然故事只有一个,但是可以有很多说书人同时在不同地方讲这一个故事呀!那既然如此,他就可以把说书权拆开来卖呀!
      比如逍遥子看中的这个故事,小狐狸就打算把这个故事在一个城卖给城里面三个说书人!逍遥子是第一个,所以就叫一次说书权。而且这样一来原本买一个故事很高的价格也可以降下来,原本他打算一个故事卖五十两的,现在一个说书人只要给三两银子就可以买到,听着是不是很靠谱?

      靠谱?
      这是死要钱吧!
      逍遥子只想把眼前这只狐狸给揍一顿。
      他说怎么一个故事只要三两银子呢,这价格不过是他在云来楼一个月的工钱,比起他之前提出的把进项分这小子一半的提议要少得多……合着人家是打算把这个故事像衣服一样卖,不止是卖给他,还要卖给其他人!往一只羊身上薅羊毛才能薅多少?往一群羊身上薅羊毛才薅得多!
      而他怎么会允许整个都城有其他人和他讲同一个故事?
      如果有其他说书人和他讲同一个故事,那都城的百姓是来听他的故事还是听别人的?

      所以他能怎么办?
      只能咬牙切齿对眼前这只狐狸道:“为兄愿出三倍的价钱,买下《错姻缘》在都城内的说书权,不知贤弟可愿?”
      小狐狸理所当然的欣然表示同意。

      两人按照协商的内容,请了弄堂里最有威信力的一位夫子作证,敲定了契约。
      逍遥子愿以九两银子的价格买下《错姻缘》在都城范围内的说书权,而秦门要在两个月内把《错姻缘》写好交给逍遥子(故事长度要求必须能讲三个月)。
      契约一成,当即有效,若有一人违反,另一人可拿着契约文书到官府告状。朝廷在契约这方面并没有任何的限制,只要不闹出人命,不违反律例,一切皆可贩卖,一切皆可成契约。

      逍遥子在离开的时候忍不住回头又问小狐狸秦门一个问题:“既然有说书权,那可还有其他权?”
      小狐狸回答得理所当然:“自然是有的。”

      “比如说绘画权,”想要把这个故事画成画册是要给钱的;
      “比如说戏曲权,”想要把这个故事排成一出戏也是要给钱的;
      “再比如说出书权,”想要把这个故事印成更多的小册子拿出去卖还是要给钱的;
      “还比如说……”

      逍遥子已经听不下去了,觉得这小子简直是掉进钱眼儿里了,连糖都不愿意拿出来给在院子里学唱《少年包三天》主题曲的五个徒弟,摔门离去。

      而一边,逍遥子离开之后,秦门也开始发愁写故事这件事了。

      他倒不是在发愁怎么写《错姻缘》这个故事。
      《错姻缘》的故事是他根据前世一本著名小说改编的,有原著精彩的故事在那里,虽然不像《少年包三天》那样能够把整个故事所有台词都记清楚,但故事大致走向他还是知道的,再根据这个走向自己发挥一下脑洞,整个故事就算不如前世的精彩,放在这个时代里也算是个好故事了。

      秦门发愁的是他自己接下来要讲的故事。
      距离逍遥子上次来访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秦门在这一个多月的日常就是去讲《少年包三天》和回家写《错姻缘》。
      秋天慢慢过去,冬天即将来临,只剩下没几天《少年包三天》的故事就该完结了,就算他想要拖一拖,顶多再讲两个番外,拖个两三天,该完结的还是要完结,可新的故事在哪里,他却还没有头绪。

      逍遥子本就是言情教主,秦门肚子里不少的古装爱情偶像/脑残电视剧都特别适合这位大叔拿来当故事讲,可秦门就不同了——

      他这年纪真的太尴尬了。
      《少年包三天》都是他自己硬凹把故事主人公的年纪拉低去掉了感情线还冠了个“以我祖先的名义”才讲出口的,就这之前还闹出了一堆的事情,他实在不知道还能再讲什么题材,还能再讲什么样的故事……

      难道要他去讲同题材的《元芳你怎么看》?
      还是找个其他能讲的题材?
      哪里还有能讲的符合他现在这个年纪的题材?

      秦门羡慕了一番逍遥子那百无禁忌的年纪,然后低头自抱自泣。

      不过等他把《错姻缘》的本子写完交给逍遥子之后,他突然之间就发现自己不需要再纠结到底该讲什么故事了——

      因为他和他那个五徒弟一样,进入变声期了!
      嗓子都哑了说话都费劲儿还谈什么说书?
      能撑着把《少年包三天》给讲完就算他本事大!
      他都忘了自己还是个没有进入发育的孩子了?!
      他居然还是个孩子?!
      对哦他还是个孩子_(:з」∠)_

      于是立冬当天,方氏菜馆迎来了入秋以来的又一个客流高峰——

      在菜馆内“连载”了半年之久的《少年包三天》在这一天进入了故事尾声。
      虽然讲故事的少年原本嘹亮的嗓音成了破锅罗嗓子,但所有看着这个少年一步步走来的食客们、所有在这个故事第一天起就在追这个故事的观众们都没有露出一丝的嫌弃。
      他们已经习惯把故事中的主人公和说书的少年当做是一个人,一个仿佛她们看着在一点点长大的少年人,他们看着他从庐州一路走/死来,从默默无闻到名扬天下,陪伴着他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去感受那些在案件之中的悲伤和喜悦……
      他就像是他们身边一个邻居家的孩子一样。
      谁会嫌弃自己熟悉的人突然间声音不好听了呢?

      曾经为了破案放弃了科考的包拯终于在第二次参加考试的时候没有再遇到死人的案子,和小伙伴一起平平安安考完了科举,也成功榜上有名。
      因为在科考前破了“狸猫换太子”这一皇室私密案件并与皇帝成为了朋友,包拯在通过科举考试之后很快就被皇帝按了个提刑官的官职,拥有了到各地查看和重新审查疑难案件的权力,再一次带着他的破案小分队(小青梅和小展昭)踏上了他们“走到哪里死到哪里”的愉快旅程。
      而同样榜上有名的公孙策则像他的老爹一样成为了一名地方父母官(县太爷),立志终有一日要在官场上超越包拯的他信心满满地带着他的欢喜冤家龙大小姐背上行囊走马上任,在成为县太爷的第一天就遇到了十八的细碎案件,曾经的傲娇贵公子被这些丢了鸡走了猪的村里人折腾得焦头烂额狼狈不堪。

      《少年包三天》的故事就此结束,但故事里的主人公的人生仿佛还在他们看不见也听不见的地方继续着。

      最后,一群食客难得没有用耳塞把耳朵塞住,红着眼陪着他们的小说书先生合唱了一曲《少年包三天》那污耳朵的主题曲。

      心里头怅然若失还没能接受陪伴了自己半年多的少年们(包拯和他的小伙伴们)就这样从他们的世界消失的他们在第二天下意识又来到了方氏菜馆,等坐到位置上点了菜馆打出来的新菜之后才想起来,《少年包三天》的故事已经结束了……

      可还没来得及等他们平复自己悲伤的心情,菜馆中央那个留给说书人的舞台上,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上面。

      有在云来楼听过说书的食客张大眼睛指着台上那人大喊道:“逍、逍遥子?!”

      三秒钟寂静过后,食客们纷纷交头接耳窸窸窣窣,整个菜馆喧闹不已。

      逍遥子不愧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见到这种场景一点也不怯场,他随意坐到了属于他的座位上,一拍惊堂木——

      由秦关之执笔创作、逍遥子主讲的故事《错姻缘》就这样成功接档《少年包青天》,成为了都城又一大令整个都城,尤其是整个都城的少女/大妈/婆婆沉迷的大作。

      而在所有人都注意不到的都城角落里,秦门正暗戳戳拉着他身高最高的大徒弟,往他们所居住的廉租房门口悬挂一块小小的木牌,木牌上面用正经的隶书字体刻了五个大字——

      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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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错姻缘》是我自己根据席绢的小说《上错花轿嫁对郎》倒腾的,我看的是电视剧,不太清楚小说写的是怎样的,不过我写的剧情和原剧情还是有一定出入的。同时,《上错花轿嫁对郎也是一部有些年头的电视剧了,但是很好看,里面的角色颜值都很高,故事的完整度也很好,剧情不费脑,没看过的小天使可以尝试来看看……好像B站就有。
    ……
    然后解释下为什么文里面一直出现晋江、晋江文学城之类的字眼——不是为了参加活动,是为了防盗!
    因为盗文网在盗文的时候会把正版的网站名用他们自己的网站名给代替掉,所以如果文里面有很多晋江的副产品的话,文里面就反复出现盗文网站名,然后看盗文网的读者们的阅读体验就会变很差——没错,我就是这样一个心狠手辣的魔鬼!我非要逼得他们回来看正版!
    ……
    最后,尴尬的发现现在是月头并没有营养液名单……咳咳咳。
    下一章更新在后天,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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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妻
    基友的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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