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吃软饭

作者:米粥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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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


      小夫妻俩对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一向采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政策,有问题就解决问题,一直配合的很好,唯独简如歌父母这一茬,两人完全没有办法解决,连劲都使不上,这么久过去,他们早已学会了无视。

      昨天晚上的闹剧只在小夫妻俩平静的生活里投入一颗小石子,第二天醒来后,蒋弋去学校,简如歌回公司,两人各有各忙,没时间不在意昨晚那点小插曲。

      “简总,猎头那边挖到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零售精英,双方沟通过,目前都比较满意,您需要亲自面试吗?”

      简如歌想了想:“可以,安排在明天或者后天,越快越好,零售部目前事情很多。”

      “知道了简总。”

      周倩跟简如歌汇报公事,简如歌一边跟她沟通一边看文件,手、眼、脑同时发动,说话没有耽误她快速浏览文件,讲完最后一件事的同时,简如歌正好在最后一份文件上签好名字,把文件盖起来递给周倩,然后对着电脑开始看报表,动作流畅又自然,一点时间都不耽误。

      周倩再次感慨,为什么简总一直这么有精力呢?

      下午,简如歌正在办公室忙碌,门砰的一下被人推开,动作之大,导致门直接撞到墙又往回弹,发出呼呼的风声。

      这么没有礼貌往里闯,不仅不经过通传,连门都不敲,绝对不会是公司员工。

      简如歌抬头,杨菲菲踏着高跟鞋拎着挎包气冲冲朝她走,后面跟着惊慌失措的秘书:“简总,对不起……”

      “没事,你出去忙。”简如歌太了解她母亲了,根本不是她秘书或者公司任何人挡得住的,在简氏,没人不知道杨菲菲是简如歌的亲妈,前老总的女儿,没人敢真的拦她。

      周倩出去后关上门,简如歌庆幸当年装修办公室的时候全部采用隔音良好的材料,包括门:“妈,您找我有事?”

      杨菲菲踩着“咚咚咚”有节奏的步子走到办公桌前,怒视女儿:“你是我女儿,我……”

      “妈,不需要说这种话。”简如歌知道她妈要说什么,无非是她是自己亲妈,有权利来见她,这种话她听了二十几年,耳朵早就起茧了,“有话直说吧。”

      杨菲菲还想接着说,简如歌不咸不淡的加了一句:“外公下午来公司视察。”

      “……”杨菲菲明显往后缩了一下,在心里暗暗后悔怎么选了今天来找简如歌,如果被她爸碰到自己就完蛋了,只能憋着气,把自己的目的说出来,好赶紧走人,“昨天我跟你说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简如歌抬眼,冷漠的直视细看其实跟她有几分相似的母亲:“我结婚好几年了,去跟人家相亲,妈,您是嫌弃我名声太优秀了吗?”

      杨菲菲瞪她:“你那个婚姻迟早要完,当然要趁现在年轻漂亮,赶紧找个青年才俊,要不然以后离婚了年纪又大了,人家有钱的就看不上你了。”

      简如歌现在早已不是自怨自艾的性格,蒋弋总告诉她,她是世界上最好的、独一无二的如歌,任何人都比不上,可是她亲妈用短短几句话把她说的一文不名,只差在她脸上贴价签然后推出去供人挑选。

      虽然这么想很不孝,但简如歌有时候真的好奇看,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成为这两人的女儿?

      多说无益,除了争吵不会有别的,简如歌还有许多事要处理:“妈,外公还有半小时就到了。”

      杨菲菲保养的极好,每年砸在脸上的钱够买好几辆车,但眼角的细纹是无论如何掩藏不住的,听简如歌说“外公”,她眼角的细纹都好像深了一点:“你,你别吓我……”

      “一点二十三,外公说他在一点五十到两点之间到公司,他老人家有多准时您是知道的。”简如歌看了看手表,提醒她,“一点二十四了。”

      杨菲菲脸上的肉抖了好几下,昨天没能说动女儿,反而跟前夫打了一架,本想今天趁热打铁再来游说一番,完全没想到她爸会过来。

      如果被父亲看到自己在这里,那自己一定吃不了兜着走,杨菲菲权衡两秒,想在离开前做最后的挣扎:“如歌,你听我……”

      “一点二十六。”

      桌面上的手机响了两下,简如歌拿起看:“外公到公司门前的十字路口了。”

      这成了压倒杨菲菲的最后一拳,她再也没有胆量待下去,进门前打的噼里啪啦想的如意算盘一下子生了锈:“我,我先走了,别告诉你外公我来过。”

      简如歌没理她,杨菲菲一跺脚,最后警告一句:“不要告诉你外公我来过知道没有?我,我我今天路过而已,还有事情,先走了。”

      不等简如歌说“慢走”,杨菲菲已经冲到门口,像进来的时候一样,风一般消失在外头,那么高的鞋跟都没影响她飞奔。

      简如歌松了口气,打开手机回复那条刚刚发过来的信息——跟外公关系差到如她妈,连外公半月前去澳洲度假都不知道,也幸亏如此,被她糊弄了过去。

      母亲离开,简如歌继续专注工作,答应了蒋弋晚上一起去小吃街,得早点下班,幸好忙完前面一段时间,最近稍微清闲点了。

      几乎每个城市都会有一条充斥各种小吃的街道,全国各地的食物都能在里面找到,人气极旺,人们一般叫它“小吃街”。

      这座城市的小吃街离蒋弋简如歌的假步行就十来分钟,简如歌很喜欢去,但蒋弋说她胃不好,外面的东西不能吃太多,一个月会跟她来一两次。

      紧赶慢赶下了班赶回家,蒋弋已经骑在一辆电瓶车上等着,见简如歌从车里下来,蒋弋连忙招手:“如歌,这里,上车!”

      简如歌笑了,将围巾围紧,冲过去跳到后座,牢牢箍住蒋弋的腰:“走吧,我好饿。”

      这边两人骑着小毛驴刚滑行出去,后面出租车上下来一个人,是个年过四十的大嫂,边往前跑边使劲揉眼睛:“刚刚那是简总?我看错了吧?”

      与其说简如歌喜欢去小吃街吃东西,倒不如说她享受的是跟蒋弋一块悠然漫步在街头的感觉,在住到蒋弋家隔壁之前,简如歌甚至不知道小吃街是什么东西。

      “关东煮热乎乎的,先吃点。”蒋弋过去买关东煮,简如歌不爱吃丸子之类的,最喜欢海带和豆腐皮,短短的一根小签子上头串不了多少,蒋弋买了满满一盒子,大部分都是海带和豆皮,在傍晚的寒风里冒着诱人的热气。

      简如歌使劲吸了吸鼻子:“好香啊。”

      “快吃,很快就凉了。”

      逛小吃街的人越来越多,夫妻俩找了个背风的位置吃关东煮,简如歌连吃几串后,想起来什么,边从口袋里掏纸巾给蒋弋擦滴到下巴上的汤汁,边笑:“第一次来这里还是被你拉过来的。”

      蒋弋吃完最后一口,把盒子和签子收好,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这垃圾桶应该是专门为各种小吃街准备的,巨大到可怕,能装的下两个蒋弋:“是啊,把你带来,你还打了我。”

      简如歌笑的眼睛都弯了,那时候的自己真的是个满身是刺的刺猬,根本无法接近,她自己都讨厌自己,明明那么冷淡,蒋弋居然都不介意:“其实那时候我很想来,可我没有去过这些地方,所以……”

      “咳咳,我当然知道,其实那时候你早就对我很中意了,只是不好意思说。”蒋弋赶紧揽住简如歌的腰,带着她往前走,他可不想如歌回忆起那时候死水一般的日子,一点都不想,“前面有你最爱吃的炸锁骨,今天是大叔亲自上阵的。”

      简如歌眼睛都亮了:“真的?大叔好久没来了。”

      炸串摊位有好多家,他们两人却最钟情其中某一家,特别是炸锁骨,裹上粉,在油锅里炸一阵之后,面上的皮酥脆,里头的骨头都冒着特有的香气,蒋弋第一次带简如歌来吃东西就是吃的这家炸锁骨,近几年来大叔在家养老,基本都是儿子出摊,虽然手艺不错,但简如歌怀念死大叔那个手艺了!

      迫不及待往炸串摊跑,压根没有注意到后头,若隐若现,忽远忽近的跟着一个略显肥硕的身影,这人一点东西都不吃,保持专业水准,跟在蒋弋和简如歌身后如影随形,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夫妻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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