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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白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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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0 章


      “阿芷他还好么?”老先生给他泡了杯茶。

      “阿芷?”庄墨不明白他说的是谁。难道自己打听的不是任明卿么?

      老先生拿笔筒的毛笔蘸了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个“芷”字。

      “任芷。他叫任芷。”老先生抿着没牙的嘴,说话间带着浓浓的乡音。他告诉庄墨,芷是离骚中生长在水边的香花香草,是君子的象征。老先生给他取这个名,是希望他做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而明卿,是他的表字,与芷是同一个意思。

      庄墨变成了一个非常谦虚的学生。他意识到就是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才是任明卿的精神家园,带有一种老式知识分子的儒雅、情操和理想主义。他告诉老先生,他的阿芷现在很好,成了一个作家,马上会变得很有名气,老先生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拿着棉帕不停地抹着眼睛:“那就好,那就好——他小时候吃了很多苦。”

      “姜母待他不好么?”

      老先生不便明说。他从不背后搬弄是非、对旁人妄加置评。他只说他晓得的事。

      姜白汉走后,任明卿有老长一段时间没有上他这儿来。因为姜家穷困,任明卿要帮家里干活。他下地务农,在家烧饭做菜,没有时间读“闲书”。

      “他腿是坏掉的。”老人跟庄墨抱怨,“他怎么下地?他才只有七岁!天都没亮,他要挑着谷走十几里地去镇上,再抱两只小猪回来。你说这怎么行?”

      大概过了一年左右,有一天,老人在村子后头看到任明卿鬼鬼祟祟在草坡那边游荡。他穿得破破烂烂,小脸脏脏的,看到他,犹犹豫豫地走上来,问他:“耶耶,你……你有没有多余的米?”

      “他是饿死咯!”老人悲痛地抓着庄墨的手,“娃娃三天没有吃饭咯!我也不知道是姜家没有饭吃,还是姜勇妈妈不给他吃。我要他进来,他不肯,就讨了点米,不知道去哪里搭了个土灶台烧饭咯。我和娃娃说,你以后肚子饿咯,就到耶耶这里来。长身体的娃娃哪能饿肚子。”

      后来任明卿知道他这儿有饭吃,时不时就游荡到他这边来,在填饱肚子和礼貌之间破罐子破摔地违背了自己“不麻烦他人”的行为准则,还顺道赖在他这里看点书。然而这件事被姜母发现了。姜母冲进他的屋子,揪着任明卿的耳朵把他拖了回去。

      “耳朵都流血咯。”老人家指了指自己的左耳。“我说,你不能这样揪娃娃耳朵,有话好好说。她说没事。阿芷哭也不哭一声,他从小就很听话,很懂事。我就让他把书带走,看完了再来我这边借。她说不要。她就从娃娃怀里抢。阿芷不肯放手,她就使劲打他,从地上捡了根木棍子打他肩膀。”

      任明卿起先不肯放手。他把腰板挺得直直的,护着自己的书,硬扛着姜母的打骂。可是后来姜母一下打得比一下重,他手上没力气了,松了手。姜母趁机抢走了书,掼在地上踩,一边踩一边骂,那个时候他就突然哭了。在老人家的记忆里,那是他头一次看到任明卿哭泣,他以前从来不哭,姜白汉出殡的时候都没有哭。他看起来柔柔弱弱,却有一股子倔强,但那一次,他身体里坚强的那点东西,被姜母彻底打坏了。

      他一放声大哭,姜母就害怕了,更加凶恶地用手背扇他的嘴,不许他发出一点声响,生拉硬拽地把他带回去了。

      庄墨想起来,任明卿到现在都有这个习惯,他哭得不管再厉害,不敢说话,也不敢出声。

      老人家思来想去这事儿不对,过了一个礼拜左右,带着粮食米面去邻村看望任明卿。家里没人,任明卿被关在院子里。老人家挨着土墙叫他的名字,他不应,也站不起来。

      “你脸上看他是好的。”老人家气愤地说,“但是她打他里面。我猜她经常打他,但是脸上看不出来,别的人不晓得。”

      老人家曾经想过把任明卿讨来自己养,但是他生活不富裕,膝下没有子嗣,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会蹬腿。他要是死了,娃娃这么小,怎么办?他就想了个办法,平常省吃俭用,省下粮食走三四里地去给任明卿送吃的、送书。姜母受了他的恩惠,又被他监视着,就没有做更出格的事。

      “他们还传我看上姜家寡妇哩!”老人家哭笑不得。

      任明卿那几年很明显地变了。他胆子变得很小,以前只是内向,现在却病态地怕生,只敢靠着墙根走,走路的时候弯腰驼背,头垂得低低的。更加明显的一点是,他不再开口说话。他彻底失去了语言能力,仿佛变成了一个哑巴。

      村子里的小孩经常欺负他,因为他们的父母背后咒骂他是个扫把星,克死了姜勇的爹,他是一个罪人,谁也不会帮罪人说话。他又没有爹娘,身体还弱小,欺负他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他是谁都可以揣上一脚的落水狗、受气包。

      庄墨想起他曾拜访过的暗洞洞的房子背后,那一双双闪烁的眼睛,怀疑他们之中的每一个都曾经落井下石。正因为如此,那个村子里没有人会说真话,或者说,他们全都选择去相信姜母提供的真相。他们说他十恶不赦。这是群盲的无知,又是群氓的高明之处。他们做了不义的事,他们害了人,他们便要义正言辞、异口同声地指责那受害者是个恶人。村民越统一口径,他越觉得悲哀与绝望。

      “后来安老师来咯,娃娃的日子才好过了一点。”老先生说。

      “安老师?是那个凤河中学的安老师?”

      “以前哪有什么凤河中学哟!就在村口那一排废弃的伐木场里上课。”

      庄墨想起来教导主任带他参观学校时偶见的建筑,矮小、破旧但原样树立在操场后头,原来那才是任明卿念书的地方。

      “安老师是个好人,他是大城市来的,斯斯文文,很有文化,听说还留过洋。他大学毕业,来这里支教,原本只打算待三个月,结果一来就走不了了。他同阿芷很要好。他来了以后,阿芷就不怎么上我这儿来咯!他教他写作文,阿芷语文很好。”老先生慈爱地嫉妒着,由衷地为他俩感到高兴。

      “那您知道阿芷最后为什么退学么?”

      “他们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我不相信。”老先生摇着头,往床上坐坐,“姜勇又高又壮,是村里的小霸王,娃娃只有挨打的份。娃娃在学校里经常受人欺负,同学也不和他一道玩,安老师就把他叫到自己屋子里,让他看书。”

      “所以他从前从不打架?”这和教导主任说的话不相符合,但更符合庄墨的猜测。

      “挨打怎么能叫打架?他们胡说八道!”老先生义愤填膺道,“出事前一个礼拜,他还问我讨白酒,在山上采了酢浆草,做成跌打药酒。他被打了,腰上好大一个淤青。他不可能去打架,他是被人害的!”

      庄墨点了点头。如果高远早就出现了,任明卿不会受那么重的伤。他猜测任明卿彻底人格分裂是受了姜勇的刺激,就是那场冲突中,他们做了什么,超出了任明卿的承受范围之内,于是诞生了第二人格来反抗。任明卿长期遭受生理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折磨,压抑到了极点,就产生了很极端的保护机制。

      “出了这么大事情,姜家妈妈不肯罢休,差点把阿芷打死在镇卫生院里咯,还要报公安抓他。村长也要他退学。后来安老师叫了人来,把阿芷送去了城里,跟村长和姜家妈妈说,要把他送走,让他不用再回来了。大家觉得好,安老师就把他的户口迁走了。”老先生叹了口气,“他走了也好,呆在这里迟早要出事。”

      “他的户口是安老师办的?”

      “对。我跟他一起办的。”

      “那他有没有说要迁去哪里?”

      “他说要迁去首都。”老爷子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省城,讲起首都,不免咧开了没牙的嘴嘿嘿直笑。首都在这辈人心目中,是天安门,是全中国的心脏。去了首都那就是飞黄腾达了,他一直相信阿芷一定会一飞冲天。

      “去首都……”庄墨这么一咂摸,倒觉得自己可能绕了个大圈子,这个穷乡僻壤的安老师大有来头。任明卿的贵人不是别人,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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