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一个古代大家闺秀和被狼群养大的姑娘的故事。
也是一个未来女帝与女将军的故事。
内容标签: 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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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闺秀与狼女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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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百合-古色古香-爱情
  • 作品视角: 不明
  • 所属系列: 比较新的段子和脑洞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2803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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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秀与狼女

作者:薄暮冰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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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闺秀是个大家闺秀,自小丧母,被古代女德班毕业的祖母亲自教养,打小接受的闺秀教育,学的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祖母连声夸好,学到七岁,姿容秀美端庄大方,看来嫁个如意郎君就可以开始宅斗生活了。

      狼女是个可怜姑娘,小时家里遭灾逃入山林,父母都死了,她一个小婴儿被失去幼崽的母狼养大,衣不蔽体在山里和狼群过活,嚎得比狼响,咬得比狼凶,看来再过几年可以一统这个山头成为山大王了。

      这两人本来半点关系也没有,然而命运无常,七岁的闺秀陪祖母进山上香,遇到一伙山贼,祖母要保闺秀名节,含泪将孙女推下了山崖,毕竟生死事小,失节事大。

      跌下山崖的闺秀挂在了树上侥幸没死,可是从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姑娘眼看着要在山里饿死,结果遇上了狼女,当时狼女正率领一伙野狼追杀一只鹿,捕猎成功后兴奋地仰天长啸:嗷呜~~~
      闺秀:??!

      狼女见着了闺秀,觉得奇怪,这崽子怎么和她一样没有毛发但却直立行走,难道她们是失散多年的同类?于是狼女喝退了群狼,咬了一块鲜嫩血淋淋的零分熟鹿肉潇洒地甩到闺秀面前,快要被狼群吓死的闺秀被溅了一脸血,两眼一翻,晕了。

      闺秀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山洞里,狼女兴奋地看着同类醒来,继续给她叼肉,努力想教会闺秀捕猎和吃肉,闺秀哭哭啼啼地学着家中仆人提起过的生火方法,烤了块半生不熟的鹿肉给狼女吃。
      狼女一吃:麻勒个鸡,以前白活了!

      用烤肉手艺奠定了狼群地位的闺秀就和狼生活在了一起,狂点厨艺,业余时间教狼女洗澡说话,半个月过去狼女终于会喊闺秀的名字了,闺秀还给她取了个名字,叫蛮蛮。

      半个月后闺秀家人找到了这个山头,发现了和狼女一起生活的闺秀,大惊失色,将闺秀和狼女一同接回了家,和闺秀一同上香的祖母则已经不幸遇难了。

      回家之后狼女终于有衣服了,念在她是闺秀救命恩人的情分上,她也过上了好日子,有饭吃,有衣穿,但要直立行走,狼女不习惯,成天半夜跑出去对月狼嚎,还和路边野狗打架,打得这条街的野狗都管她叫爸爸,俨然一代街霸。

      眼看吓坏了如花似玉的小妾们,闺秀老爹看不下去,琢磨着把人送去乡下庄子里,闺秀不答应,在她眼里狼女真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姑娘,看看她,最近都学会用棍棒了,三棍子干翻一个家丁,力气比牛还大。

      闺秀老爹没辙,只好安慰自己现在正逢乱世,女儿有这么一个得力保镖也是件好事。

      转眼三年过去了,死了祖母的闺秀的女德教育再没有进步,狼女的语言水平也没多大进步,但她遵循着丛林里学来的经验,谁不服就干谁,打到他服。两人成长经历和性格截然不同的姑娘,奇异地成了一对至交好友,打心底里喜欢对方。

      这年家乡发生了饥荒,流民起义,闺秀家被迫逃亡,逃亡途中还得带上一群小妾奴仆,因为目标太大很快就遭遇了打劫,差点被山贼杀光。关键时刻狼女提刀就上,用不利索的几个词语指挥家丁应敌,自己身先士卒,反败为胜保下了闺秀一家。

      闺秀一家为了自保,组织了庄子上的奴仆们搞起了一支自卫队,狼女统帅,指谁打谁无往不利,跟开挂一样的天赋。
      她还谁也不服,就听闺秀的话,连带着闺秀在家中的地位一跃而上,开始管家理财,坐镇后方。

      闺秀对此颇有天赋,上手之后得心应手,渐渐体会到了权力的乐趣,几年下来老爹听她的,管家下人听她的,连老爹的小妾都争着讨好她,闺秀觉得大权在握和人斗智斗勇比嫁人之后和一群小妾互扯头花有趣多了。遂觉得祖母的女德教育真是辣鸡。

      狼女小名叫蛮蛮,闺秀起的名儿,别人都不知道,管她叫蛮将军,讽刺她不通文墨只知打架。狼女有点生气,跟闺秀说她想读点书,让肚子里有点墨水。

      闺秀就教她读书写字,狼女一看大字就头疼,一头疼就想出门去校场和手下打架斗殴,半个月下来就学会了两个名字,一个是婉婉,闺秀的乳名,一个是蛮蛮,闺秀给她起的小名。

      狼女把斗大的两个名字写在纸上,写完就去校场了,闺秀看着纸上狗爬的字,一阵好笑,提笔在名字中间写了两个字。

      喜欢。
      婉婉喜欢蛮蛮。
      特别的喜欢。

      为了自保,闺秀和狼女的势力越来越大,逐渐成为乱世中的一方诸侯。

      狼女主要负责干架,从小时候和野兽干架,到后来和人干架,到最后带兵出征两军干架,硬是干出一方领地。

      闺秀内政技能满点,选贤任能知人善用,待人接物温文尔雅,看谁都脸上笑眯眯,看似随意的一句话,说出来前肚子里已经拐了七八十个弯。

      闺秀老爹,一个成天喝酒作诗喜好是纳漂亮小妾的风流浪子,因为生了个好女儿,duang地一下有了大片领土和纳不完的小妾,诸事不理,全由女儿理政。

      闺秀老爹对这个女儿一万个满意,唯一的苦闷是女儿太能干了嫁不出去,来求亲的各路诸侯都不怀好意,指望着联姻吞并领土,狼女对前来求亲的人格外不顺眼,来一个就要和人切磋,打得人家怀疑人生。
      闺秀老爹终于认清了现实,他女儿是要干大事的人,由她去吧。

      转眼七八年过去了,割地自治的诸侯间征战不断,皇帝轮流坐,各个都称王,闺秀一方不显山露水,打着匡扶汉室的名号先种田后暴兵一举夺下江山,建立新朝。

      闺秀老爹,老来白捡了一个王位,做梦也没想过还有这等造化,穿上衮袍戴上冠冕坐在龙椅上,不胜惶恐,回顾自己大半辈子,除了生了个天纵奇才的女儿之外,竟无一事可以称道。治国理政更是一窍不通,看着堆满御书房的奏章,新皇越加思念如花似玉的小妾,哦,现在升级成后宫诸妃了。

      新皇干了三天,放弃了治疗,朝政大事一律交由闺秀负责,自己一头扎进后宫,这才找回了自我。

      闺秀以公主之名垂帘听政,此举古未有之,幸而新朝刚立,朝中大臣一大半都在闺秀手下办事多年,对这位领导的行事风格十分熟悉,知道得罪她没有好下场。再者本朝都有了第一位封侯的女将军,公主垂帘听政倒显得不稀奇了。

      对,狼女被封侯了。此事闺秀力排众议,谁上书都不听,直言若无将军,便无新朝江山。便是女子,封侯拜相亦无不可。

      狼女隔三差五往宫里跑,有时候天晚了就夜宿宫中,和闺秀同床共枕。狼女讨厌脂粉味,一闻就直打喷嚏,但闺秀身上有一股花露清香,她闻着觉得好似回到了山林里。

      狼女闻着闺秀身上的味道,说道:婉婉你真香,打小就香香的。
      闺秀笑了,枕着她的胳膊说道:蛮蛮真暖和,打小抱着就跟冬天里的汤婆子似的。

      转眼又是十数年过去,皇帝大限将至,这十多年,后宫佳丽三千依旧没生出个一儿半女来,皇帝和闺秀彼此心知肚明。临终前皇帝拉着闺秀的手,说给她留了封遗诏。

      老皇帝终究心有不甘,他道:这下你得尝所愿了。
      闺秀沉默良久,轻叹了一声:父王也觉得,女儿觊觎这王位吗?

      老皇帝回想这些年,闺秀所作所为竟挑不出一处大错来,若她是男儿身,早该坐上王位,让他这个不学无术的爹当个逍遥快活的太上皇,又何须这些年处心积虑、隐而不发,一直等到今天。

      闺秀却微微一笑:起初是为了自保,后来是为了权力,父王啊,您想的没错,我觊觎这王位,许多年了。

      老皇帝薨,皇太女登基,天下大治。

      女帝在位四十年,未曾嫁娶,有一知交,小名蛮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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