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日常之莫离

作者: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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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跟着他,打败他(捉虫)


      一个人光收东西也不好玩,军人还是比大部分人可靠的,暂时相交也无不可。所以,莫离还真站在那等着迷彩服。

      迷彩服很快不知道从哪个地方窜出来,小声的叫她:“小妹妹,这里,快过来!”

      小妹妹,神他妈小妹妹!你才是小妹妹!

      突然后悔停住了怎么办?

      莫离木着脸,跟着他从侧门进去酒店,在一楼,迷彩服指指她脚下的溜冰鞋又指指楼梯。

      把溜冰鞋换掉,莫离跟着迷彩服爬楼梯。

      一直爬到十六层,也就是这家酒店的最高层,迷彩服才开口说话:“小妹妹,天快黑了,外面这么危险,你怎么一个人乱逛啊?哎,你旱冰溜的不错啊,这主意好,回头我也弄两双穿。”

      看他不过二十岁的样子,莫离被他一声一声的小妹妹叫的不爽:“我十九岁了,我叫于莫离。”所以,不要叫我小妹妹了。

      士兵叫方大国,21岁,个子不是很高,身板却挺结实。据他所说,这里一共有七个来H市救援的军人,因为受伤或者其他原因,与大部队失散了。

      这家酒店楼层高,隔音好,声音小点便不会吸引丧尸,因为外立面是玻璃幕墙,在酒店没有活人后,不少丧尸打破玻璃跑了出去,剩下的零丁丧尸被这群军人清理掉,带着16个普通人,将这里作为休息处。

      军队受伤的人不少,这里有三个受伤之后还能活下来的人。一个是方大国,觉醒速度异能,一个叫吴哲,金系异能者,一个叫刘瀚,木系异能者。

      还有一个异能者唐信是末世刚开始就有了异能的,异能是火系。

      “过两天我们会赶往省基地,你可以跟着我们一起,我们会保护你的!”

      莫离不可置否的撇撇嘴,军人可真是烂好人啊,这种时候都带着十六个拖油瓶不说,还自告奋勇的想要保护她,不怕多个累赘。

      她不欣赏不认同军人,看他们就像看戴着圣父光环的傻逼,同时又很喜欢军人,毕竟她是受益者嘛。

      将情况大致说了说,方大国带着莫离进了顶层的餐厅。

      莫离大致扫了一眼,这个餐厅很大。桌子被堆在边上,腾出一大片空地,军人很好认,虽然有的穿迷彩服,有的穿普通衣服,但气质总归是与常人不同的。

      三个军人在教几个普通人如何杀丧尸,一个军人站在窗前,应该是在警戒,两个人坐在墙边擦枪。

      她的目光在其中一个人身上定住。

      那人穿着一套黑色的休闲服,隐约可见几处颜色较深的地方,是血迹。

      他的长相是那种华夏传统帅哥的长相,国字脸,下颧骨并不突出,线条分明,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头发比一般军人的板寸头略长,有些凌乱。

      此时,他一只腿蜷着,一只腿伸着,腰背挺直的坐在墙边,仿佛立刻就能站起攻击。

      他的个子很高,看那条大长腿就知道了,修身的休闲服下包裹着的是充满力量的肌肉。

      那张正义好看的脸,配上那健硕的身材,还真是让人看着就有安全感。

      这么出彩,也无怪莫离一进来就注意到他了。

      方大国向所有人介绍:“这是于莫离。”

      然后一一介绍几个军人,吴哲,张浩,徐春国,刘翰,刘雨泽,最后是唐信。

      “黑色衣服的是我们队长,唐信。”

      所有人都停下动作,有人点头致意,有人小声吹了一个口哨,比如张浩:“嗨,美女好。”

      莫离表情清淡的点点头,算是回应。

      除了在受训练的,其他普通人都在打扑克,一个人瞄了她一眼,小声嘀咕:“又来了一个……”

      不知道有几个人听见,反正听见的都没有理他。

      唐信站起来,188的个子很有压迫感,他坐到一张桌子前,示意莫离过去。

      这张桌子离得人群有点远,谈话不会让别人听的太清楚。

      莫离坐在他对面,作为队长,他面无表情的开始盘问:“附近的学生?”

      莫离摇头:“从A市过来的。”

      “你居然是从A市过来的?”方大国也跟了过来,瞪圆了眼:“异能者?”

      这声音太大,其他人也听见了,都盯着莫离。

      莫离再次摇头,看着她的数道火热视线顿时消失。

      唐信扫了方大国一眼,方大国挠挠后脑勺,默默的离得远了些。

      唐信继续询问。

      “一个人过来的?”

      “嗯。”

      “为什么来H市?”

      “找人,没找到。”

      ……

      该问的问完了,唐信冲她腰上的刀抬了抬下巴:“给我看看。”

      啧,当她傻啊,即便是军人也不能百分百信任,傻子才会把武器上缴。

      莫离站起拔刀,双手使劲,砍刀就被钉在了实木桌子上,入木三寸。

      “看吧。”意思很明显,要看就这样看。

      力气好像又大了,一会拔不出来就尴尬了。但是,这一手真帅!莫离心里默默给自己喊了个666。

      唐信突然笑了,他想,小姑娘力气真大,是不是他表情太严肃吓到了她。柔和了些面容,他打量眼前的刀。

      这把砍刀刀体类似长方形,开了两道血槽,刀面光滑,刀刃锋利,寒光凛凛。

      “刀不错,杀过丧尸?”他评价,语气肯定,饮过血的刀是不一样的。

      莫离点头。当然不错,她可是花了大价钱买的。

      “会用吗?”他又问。

      这个……还真不会。

      她的刀术都是通过网上的视频学的,似懂非懂,练个皮毛,不过是仗着力气乱砍而已。

      “呵。”唐信轻笑一声:“想学吗?我教你。”

      哎?莫离眼睛转了转,突然欺身而上,一拳头打向坐在椅子上的人。

      唐信偏头闪过,长腿踢出,莫离退后一步,他趁机站起来,摆出应战的姿势。

      莫离再次冲上去,两人你来我往了几个回合,以莫离被唐信反剪住手为结束。

      “放手!”莫离挣不掉,气恼的开口。

      唐信依言松手,刚要说话,一个白嫩嫩的小拳头再次袭来,他连忙退后:“停停停,不打了。”

      莫离停了下来,捏着拳头气鼓鼓的瞪他,唐信这才发现,小姑娘脸都气红了,眼睛也湿漉漉的。

      完了,不会把人欺负哭了吧?早知道应该放水一点的。

      他们突然打起来,其他人一直看着,这会离得最近的刘翰看到莫离的表情,冲唐信比口型:哄哄,快哄哄。

      唐信摸摸鼻子,刚要开口,莫离就说话了:“你很厉害。”

      其实,莫离之所以一副要哭的样子,完全是因为自尊心受到了打击。

      她从小就跟人打架,小时候长得快,比同龄人都高,单挑就没输过。如果被群殴了,就逮住一个下狠手,绝对不吃亏。再大点,自己报班学武术,为了打架能赢,狠吃了一番苦头,结果也是喜人的,多少想和她争校霸位置的人败在她的手下。

      女性先天力量比不过男性,她因为空间水的作用,力量一直在增强,如今绝对不输于受过训练的成年男人。

      莫离没有自大到以为自己这点能耐可以赢过唐信,但她绝对没有想过自己会在这个人面前毫无还手之力。输的如此快,如此难看。

      委屈,很委屈,这么久以来她辛辛苦苦在空间训练到底有什么用?

      然后又暗骂自己矫情,自己去挑战别人挑战输了,摆出这个样子给谁看,她于莫离不是输不起的人。

      真心的夸了唐信一句,莫离走到桌子前拔刀,大概是心里憋着一口气,用力一拔,就把刀拔掉了。

      唐信凑到她面前,悄声说了句:“其实我是特种兵。”然后快速退后,生怕小姑娘气性上来拿刀砍他:“咳,你年纪小,我大了你快十岁,比你厉害也是正常的。你力气很大,我差点都制不住。”

      莫离扭头看他:“你多大?”

      唐信:“26岁。”

      莫离:“你猜我多大?”

      唐信:“十六?十七?”

      莫离一向不喜欢别人把自己看的太小,挤出一个笑容,内心呵呵呵:“我十九,成年了。”

      唐信明显不相信的将她上下打量。

      她一米六六的身高,在女生中不高不矮,在一米八八的唐信面前却显得娇小玲珑。长相清秀,脸蛋青涩带有娃娃气,在三年空间水的滋润下皮肤光滑白嫩,此刻又扎着减龄的丸子头,怪不得唐信以为她未成年,像对小妹妹一样的态度。

      “十九岁,也不大。”比他小了七岁,还是小姑娘:“你学过跆拳道和散打?外面老师教的都是摆着好看的花架子,你使的却有几分硬劲,不错。你要是想学,这几天有时间我教你几招实用的,刀法和拳法也可以。时间不多,你自己决定学什么。”

      唐信口中的硬劲说的玄乎一点就是杀气,他哪里知道莫离的杀气全都是打架打出来的。

      本来唐信不过是看一个小姑娘居然拿刀杀过丧尸,胆子大,自立自强,挺欣赏的,决定教教她怎么用刀,谁想差点把人惹哭,这会态度便不自觉的软了三分,还让她自己选学什么。

      “刀法。”莫离的眼睛亮了亮,很快选择了先学刀法。

      她现在已经把去食品工厂、医院、商场什么的事全忘光了。反正空间里的东西足够她用一辈子的了,不收便不收吧。首都她也先不去了,本来去那只是因为那是首都,有什么好事能近水楼台先得月,晚点过去也没关系。

      唐信很厉害,军人的人品比一般人更可信,如果她想变得更厉害,跟着他学是一个好的选择。

      莫离心里暗暗下了决定,她要跟着唐信,学刀法,学拳法,直到打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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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信哥和妹子的第一次见面就差点把小姑娘惹哭了(笑)
    他以后惨了
    妹子这个时候挺看不上兵哥哥的,觉得他们很傻,因为他们的存在对她有用,她喜欢这种人的存在,而不是喜欢兵哥哥。此观点绝对不是作者的观点!妹子后面会改变看法的。
    大概是:你可以不理解他们的信仰,不认同他们的“圣父”,但你没资格看不上他们!这是一群值得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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