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鹿尖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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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日钟声(14)


      PS:以下的我均指林敬民)
      按照计划,我顺利的签约了星月漫画,出了第一本漫画书,由于宣传到位,我的第一本漫画书彻底使无名这个笔名大火,同样的,也为星月漫画带来了颇丰富的一笔收入。

      可是人的贪心和欲望总是你无法想象的,他和他爸一样,视财如命,第一本书出了不到一个月,就天天逼着催着让我出第二本,还把三年的合约续签延到了十年,如果我不签,那么我的第一笔稿费收入就无法到账,我是个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身份的活死人,这样的一个我,自然没有资格向法律讨教个说法,不过我也根本不在乎那笔稿费,因为至始至终,我要的只有他爸的项上人头,而他的做法无疑成了催化剂,让我更下定决心尽快实施行动。

      我知道他和他爸妈是分开住的,而这无疑又给了我机会,我趁他不注意,偷拿走了他的手机,约他爸今晚在小巷子的一个馆子里见面,呵~他自然是不可能到场的,看见他爸出来,便又给他爸发了条短信,把今晚改成了明晚,他收到短信,给我回拨了个电话,我当时慌得不知所措,好在他等了一会儿便就挂了,往回走。
      那条巷子有个拐角的路灯前两天刚坏,又鲜有人烟,是我下手最好的地方,我事先躲在角落里,事先用□□浸湿了一块毛巾,他一过来,我便从后面准备用毛巾捂住他的口鼻,可是我虽然脑海里反复演练了无数次,但是真的实施起来,还是心慌的出了乱子,手一颤抖,让他给跑了,他大声地尖叫,让我更措手不及,我随即从旁拿起一根棍子,快步追上去,用尽全力往他后脑勺一棒击,血瞬间溅了我一脸,呵~不知是否老天开眼,旁边的天宁寺居然随后敲了四下钟声(PS:那个医生后来升到了X市某医院的院长,便从XX县搬到了X市。)

      那声音像极了当年我在医院里听到的死亡声,报应,那是他的报应,我随后将他放在了随身带来的编织袋里,放在了车的后备厢里,驱车来到我事先寻好的藏尸处,我将他拖下了车,打开袋子重新探了他的鼻息,再确认他确实没有了呼吸之后,恐惧涌上心窝,你知道吗?当我曾经在脑海里幻想过无数次希望他死,可是当我真的亲手杀了他之后,没有欣喜,只有恐惧。

      我的全身像是被爬满了蛀虫,啃得我全身难受,但是我突然想到我那可怜的死去的父母,于是我又做出了一个更加疯狂的举动。

      即使他死了,可是他有何脸面去地下面见我的父母,是他,是他间接的害死了他们,所以,我又用斧头将他的头颅砍了下来,随地捡了几块大石头将它一同放在一个麻布袋里,再开车去一公里以外的一条小湖,将它永世的沉在里面。

      等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我瘫软地坐在地上,抱着头痛哭,我刚才所做的一切,仿似一场梦,可是这场梦却又真实的让我触目惊心,尤其当我低下头看见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时,我有悔过,我有忏悔过,可是一切都倒退不回去了,那天夜里,我用他的血水画了你们在画展里看到的那副“血”,就如你说的那样,我潜意识里告诉自己,脑海里残留的那些记忆,不过是画的衍生,而我,什么也没做过。

      可是当我在电视里再次看到和我相似的例子,当我看到那个医患家属跪在地上痛心疾首的模样时,我内心的小魔鬼就又跑出来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开始重新谋划复仇计划,我告诉自己那是伸张正义,那是替社会惩恶扬善,多一点那样的医生,只会多几个冤枉鬼,于是我开始跟踪新的目标,寻找合适的下手点,然后将他杀害,而钟声成了安慰我内心最好的东西,所以每杀完一个人,或者杀一个人之前,我都会去那里敲上四下,请求佛主的宽慰。

      第二次比第一次要来的轻松很多,第三次又比第二次来的容易很多,久而久之,就像屠夫宰猪一样,顺心得手。

      杀人就像吸毒一样,一旦开始了,想戒太难。

      文晏望了一眼林敬民的手指“上天赐予你这双手是为了让你描绘这世间的美好,而你却用来摧毁一个家庭的美好,你擅长绘画和特效化妆,却也正因为这样,你也暴露了你自己,你还记得火车站与你交手的我们那个女同事吗?
      你那天虽然伪装的很好,但是你刚作完画,手未洗干净,也许是你用的某些颜料不溶于水,很难洗净,所以那天你的指甲和你今天还有画展那天是一样的,指甲上有染料,像是女孩子涂得指甲油,而画展那天,你哥林敬安以安静作画不想被妨碍创作为由让所有人在外等他,唯独带你进去,可是出来的时候,他的双手却是干净的,但你的却是沾了颜料的,那一刻我也终于明白,我那个同事说的‘我很清晰的看见他手指甲上还残留着未完全卸干净指甲油的颜色,敢问,如果他真是一个直男,他会去染指甲吗?’于是结合林静初的白玫瑰和黑玫瑰,我顺利推理下去,做出了个大胆的想法,所以即使你做的再好,百密终有一疏。
      我方才说你是英雄,是因为你敢想又敢做,诚然你杀的几个人,确实代法律替受害者伸张正义了,可是如果每个人都像你这样,那么便就真无公平公正可言了。
      中国法律不轻易叛人死刑你可知为何?林敬民,得饶人处且饶人啊!”

      文晏说完便走了出去,独留林敬民一人在里面抱头嗷嗷大哭。

      “老大一字不漏都记下来了,现在就上报上去吗?”

      文晏长长叹了一口气“三个月了,终于可以结案了。”

      他的那口气既是叹给林敬民,也是叹给自己,他夸林敬民是英雄,是因为他做了自己不敢做的事情。

      当李晴暖蒙受不白之冤含恨离世的时候,他何尝不想提刀去替她向汪洋要回公道,曾经的他何尝不是如今的林敬民。

      英雄惜英雄,说来甚是可笑。

      将林敬民移交上去之前,林静初有来看望过他一次,到最后林静初抱着林敬民哭泣着不肯撒手,白如歌和莫安俩人合力费了很大的劲才把她的手松开。

      林静初不舍挥手与林敬民告别“哥,再见。”

      林敬民苦涩地笑着向她挥了挥手,眼眶发红“傻丫头,还记得哥上次和你说的吗?哥不能一直给你做饭吃,那个味道尝过一次就忘了吧!”

      走出公安大楼,林静初回头深望了一眼,嘴角勾勒除了一抹笑容,她知道哥哥最后说的那话是什么意思,正如那次他来看自己,她说的那番话他也懂了。

      可是她还是原来的那个回答“哥哥做饭的味道那么好吃,静初怎么可能忘得掉那种滋味呢?”

      当天她的笔记上又多了一篇新日记,内容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黑玫瑰已然注定残败,何不化为红玫瑰的土壤,助其继续生长?

      (PS:最后两段别有深意,能懂则懂,不懂等看最后一卷吧!另外,别忘了收藏一下支持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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