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阿尔法,终于欧米伽

作者:第五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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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后记的前言


      自2014年2月11日提笔写下第一个字,至2018年10月30日落下那个“完”字,历经四年八个月又二十天,总计215480个字,终于,我给自己一个交代。
      仍记得那是2014年的春节,我和两个闺蜜Y、M约在人民广场附近的咖啡厅相聚。
      许是应和过年的氛围,我们三人突然决定要共许新年愿望。
      彼时Y正单身,处于空窗期间,所以她许愿,能在年内遇到对的那个人,与他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彼时M正工作不顺,急于摆脱所谓派遣工的身份,所以她许愿,能在年内通过区事业单位的考核,从此正式进入体制内。
      一为爱情,一为事业,而此两项于当时的我,已是尽在掌握。
      是以,我许的愿,只为我的梦想。
      彼时,我早已接触网络小说,最爱的是灯火阑珊的作品,《九重凤阙》《零陵飘香》,为此,还特意去买了出版的小说,捧回家中细细品读。读多了,偶尔也便会冒出一些念头来,期盼着某日自己也有作品能变成铅字,飘洒出淡淡的墨香来。
      且那时的我虽非刚入职场,但刚入职场时闹出的一些乌龙事件,却始终为单位的同事们所津津乐道,甚至有才的同事为我还开了一本记事本,专门记录我生活中活似段子的故事。
      与其假手他人,不如亲自操刀。
      我便也诚心许了个愿——
      我想写一本来源于真实生活的欢快都市情缘小说,望有朝一日能够出版并拍成影视剧。
      甚至,我连女主角的演员都在那一刹那想好了,就是《陆贞传奇》里的她。
      三个愿望,分别为爱情、为事业、为梦想。我觉得哪个都不容易,实现起来都有难度。
      M笑说,她和Y的心愿起于现实的迫切需求,而我的属于空想范围,从心愿实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言,前两个的优先级都远高于第三个。
      一语中的。
      就在那一年,Y和M的心愿陆续达成。
      Y经同事介绍,认识了那个他,高大挺拔,如今女儿也出来了,粉嘟嘟地,很是可爱!
      M经过我的两次面试辅导,当然更多靠她自己,也顺利通过考核,变派遣工为正式工!
      只有我的小说,停滞不前,不要说出版了,连成文都看不到希望。
      我是工科出身的女子,整个学生时代最喜欢的课程便是《高等数学》,同时,我甚是喜欢博大精深的中文,少时最爱的便是玩文字游戏。不知道是否是这样的特性使然,我行文甚慢,简直就是乌龟慢爬,不仅会为了一个用词反复琢磨,更会来回推敲每个情节发展的合理性,稍有不满意,便全部推翻重来。
      在这样的龟速下,作为本就忙碌的上班族,又连逢工作调动、买房装修、生儿育女、住院手术、亲属离世等一系列人生大事,往往数月都没时间动上一笔,对于小说能否完结,我也越来越看不到希望。
      与此同时,我原先暗暗相中的那位女演员,却以光速蹿红,杉杉、小骨、楚乔,一个个适合她的角色,被她所成就,同时也成就了她。
      我既为她高兴,也深知,纵然有朝一日我锦鲤附体,小说能完结出版,改编成剧,也绝无可能请到她出马了。
      后来,每每与M说起那年只有我所没能达成的心愿,她总是笑说,心愿也要切合实际呀,你那个太异想天开了。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我的梦想太遥远,就连在梦中我都抓不住丫的衣角。
      我甚至都不想再写下去了,如果注定成空,我又何苦费力。
      从来坚持最难,放弃却是一瞬间的事!
      一切的转机出现在今年年初。
      事隔我第一次动笔已整整四年,而我未完的小说也早已在那一章停留了太久。
      那日,我与Y通了个电话,她说,小说写得慢那就慢慢写好了,没有必要难为自己,更没有必要想太远,既然初心只是想有一部自己的小说,那便去做,就算不能出版,没有后续,至少这部小说永远属于你,至少你会有我这个读者!
      一语惊醒梦中人!
      1月25日,我将这部始于四年前的未尽小说PO上晋江,开始了网上更文的日子。
      先期,有底稿存量,我还能日更,后来便捉襟见肘,一路滑至周更、半月更,甚至月更了。
      幸与不幸的皆是,在此过程中,还真没有一个读者前来催稿!
      不知别的作者如何,我写文时,却向来是将自己放在导演的位置上,是以,我的小说里有不少神态、旁白和心理活动的描写,如果因此让读者朋友们觉得啰嗦甚至厌烦了,我很抱歉。
      如果此生还有第二次行文的可能,我会将这风格改上一改,当然,注重逻辑,所挖之坑必定填满的风格定会保留!
      说到导演式行文风格,就再多说两句。
      本文是以女主视角行文,最初,我便是假想着丽颖来的,后来知丽颖绝无可能时,恰巧也是停笔的日子。
      开始网上更文后,我便需要一个假想的对象,很幸运的,我看到了超越。
      在女团中,她的唱跳能力的确堪忧,但是她却有个巨大的优势,那便是神奇的观众缘,其实,换个角度想想,能在众多人中被看到,这本身也是种超凡的能力了。
      我不知道我的小说未来会如何,也许会就此湮灭在网络中。
      但我相信,我看女明星的眼光还是挺准的!在这里歪个楼,祝福下丽颖、也祝福超越!
      如今,我的小说终于完结,这过程中,其实小说名也变了多次。
      最开始提笔时,取的名是《丝丝入扣》,暗合男女主的名字“思思”和“可”,也强调两人间的缘分是丝丝入扣,后来PO上网时,发现有重名的,便直接改成了《缘,丝丝入扣》。
      更文一段时间后,实在是觉得这个名字有点俗,便又换成了《撞来个良人》,至倒数第三章,写到“始于阿尔法,终于欧米伽”时,发现自己竟很是喜欢,是以,最终更名为此。
      事实上,“OMEGA”手表正是我生平第一件奢侈品,是我本命年生日时,生命里爱我的第一个男人——我的爸爸送给我的。
      而“Ω”也是我读书时代最喜欢的符号,因为我是天秤座,且在物理课里我最拿手的正是电学。
      最后,回应身边一位读者私下的问题,是的,这部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有八成来源于我的生活,我挑出一个个能构成主线,又带有点欢快跳脱意味的,这才织就了此文。
      如果,现实生活中,你就在我身边,来,找一找,你是小说里哪一位的原型!
      犹记得整本小说里,写得最酣畅淋漓的部分便是“华山论剑”,昨日惊闻噩耗,伤心之余,便以此段献给我此生最初的男偶像——金大侠!
      只是,文笔幼稚,在先生面前,实在见笑了。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先生,一路走好!
      不经意间,写了那么多,其实最想说的很简单——
      有梦想,谁都了不起!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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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于阿尔法,终于欧米伽
    来源于真实的生活,又不乏搞笑的戏剧包袱,这篇轻松又粉红的小爽文,适合喜欢甜蜜慢生活的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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