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狐

作者:公子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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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宅迷案


      “F城到了!”乘务员的一句话把胡绥拉回到现实里。

      真好,他终于不用跟李成蹊共处一室了!

      他兴奋地下了床,撅着屁股把行李箱从床底拉了出来,包踢的有点靠里,居然够不着,他只好趴在地上去够,刚跪下来,房门就开了。

      李小酒:“……”

      他怎么觉得李成蹊在看胡绥的屁股。

      “哎,你干嘛呢?!”他厉声问胡绥。

      胡绥把包从底下拖出来,爬起来说:“拿包啊。”

      胡绥说完拉着行李箱偷偷摸摸跑了出去。

      看来是吓着他了。

      李小酒抬头看了李成蹊一眼,他是花眼了么,他好像看见他叔叔嘴角好像笑了?

      “以后不准对同门用幻术。”李成蹊说。

      李小酒一愣,冷哼一声,说:“你不是把我幻术破了么?”

      他说完看向李成蹊,说:“这人一看就很狡诈,还冒充兔子精,是何居心,资质也差,我看他过不了几天就会被刷下来!”

      李小酒见李成蹊不说话,就过去帮他收拾东西,神情严肃了许多,说:“叔叔,刚老宋打电话说,让我们先别急着回百花洲,F城有个案子,分局的人处理不了,让我们过去看看。”

      “分局的人处理不了?”

      “警局的笔录显示,凶手很可能是异类,可是案子移交给分局以后,他们却没有发现任何的妖邪之气,凶手既不是人,可也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他们也没辙,只好报上来了。”

      妖邪作祟,一般都有常规可循,比如霸占人身,侵扰门庭,害人吓人,或为私情,或为私欲,都是有具体目的的,且案子一看就有妖邪之气,可是这个案子的凶手,作案手法更像是普通人的刑事犯罪,这种案子对于分局的人来说最棘手,符篆或作法根本不起作用,也找不到凶手的任何去留痕迹。

      下了火车,早就有车来接他们了。凌尘宇准备带新学员先回百花洲,组织大家上大巴车。胡绥拉着行李箱挤在人群里,忽然听见凌尘宇叫他:“你过来。”

      他拉着行李箱走过去,问:“学长,啥事?”

      “李部让你跟他。”

      凌尘宇这话一出,大家纷纷都把目光集中在胡绥身上。胡绥又吃惊又紧张,说:“我不跟大家一起去百花洲么?”

      “你跟着李部,他会带你回去。”

      大家忍不住发出窃窃私语声,最不满的是梅青,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笑着问凌尘宇:“我能跟李部一起么?”

      “不行。”凌尘宇笑着说。

      梅青的脸就冷下来了,一扭一扭地上了大巴车。

      “过去吧。”凌尘宇说,“行李给我,我先给你带过去。”

      胡绥很无奈地走到另一辆车跟前,恭恭敬敬叫了一声“李部”。

      李成蹊点点头:“上车吧。”

      “为什么要带他!”李小酒看见他就来气:“他去了能干什么,拖后腿么?!我看见他就来气。”

      “你可以不去。”李成蹊说。

      “……我……我为什么不去。”李小酒气的别过头去。

      看见他这么生气,胡绥忽然高兴起来了。能让李小酒不高兴也蛮不错啊。他赶紧上了车。

      F城是典型的北方城市,寒冷彻骨,一派萧条,胡绥衣服穿的不够厚,刚才在外头站了那么一会,快冻成冰棍了,一进车子里面猛地一暖,就打了个喷嚏。

      刚要担心他的清冷美男子形象,就有人递了个手帕给他。

      胡绥扭头一看,是李成蹊。

      乖乖,这年头还有人用手帕!

      他还没接,就见前面副驾驶上坐着的李小酒回头大喊:“你敢用试试!”

      胡绥本来不想用,一听这话立马接在手里,嫩嫩地说:“谢谢。”

      李小酒气的鼻子都要歪了。

      那手帕是黑白格子的,叠的方方正正,连一点皱痕都没有,干净的简直叫胡绥不好意思擦鼻子,他只象征性地蹭了一下,犹豫着要不要还给李成蹊,就听李成蹊说:“留着吧。”

      他刚要说话,就又打了个喷嚏,赶紧用手帕捂住了鼻口,只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

      估计也只有李成蹊这样的男人,随身带着一条手帕不会让人觉得诡异,反而很合这个人给人的印象,干净又绅士,隐约带着旧时习气。

      他就把那条手帕装进了口袋里,突然想起《红楼梦》里的林妹妹拿着手绢娇矜矜咳嗽的景象,心想自己哪天也可以扮一扮清冷娇弱男,他二姐说了,要一人千面,才会让男人摸不透,更想摸!

      车子一直开到城郊的一处住宅前面才停了下来,胡绥跟着下了车,只见那宅子极大,白墙黑瓦,似乎是徽式建筑风格,看墙壁已经有些斑驳,大概有些年头了,大门上写着“池宅”两个大字,不过最引人注意的,还是那俩字旁边各雕刻了两个鎏金的兰花图案。大概年代比较久远,匾额已经有些斑驳,但那兰花图案在阳光下却格外鲜明,胡绥一时有些恍惚,好像梦里来过这里一样。

      紧接着胡绥便看到一个帅哥站在前头,瘦瘦高高,一身黑色中山装,双手插在裤兜里,叼着一根烟,个头几乎和李成蹊差不多了,大长腿,黑皮鞋,寸头,冷峻瘦削的一张脸,五官立体,表情疏离。

      “李部。”

      李成蹊点点头,李小酒说:“任东南,你的脚步倒快。”

      门口站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的也是一身中山服,不过是灰色的,应该是当地分局的人,很恭敬地问:“是李部么?”

      李成蹊点点头,那人便鞠躬说:“您请跟我来。”
      胡绥活这么大,还是头一回进豪门大户人家,进门之后忍不住左瞅右看,李小酒瞪了他一眼,说:“别贼头鼠闹地乱看,老实点。”

      胡绥说:“这宅子看起来有年头了啊,不像是新建的,这么大的古宅,怎么没上交国家啊?”

      李小酒:“……”

      院子虽大,却没有什么人,时值冬季,院内花木萧条,越走越觉得身上寒冷。

      任东南一边走一边问那中年男人:“大概是什么情况?”

      “一个受害者,”那人说罢声音一沉,道,“被挖了心。”

      李成蹊回头对胡绥说:“你在外头等着。”

      任东南闻言也朝胡绥看了一眼,胡绥招了招手,任东南却一脸面无表情,冷冰冰的好像没看到他这个人。

      李成蹊他们进去,留胡绥一个人在外头站着,他朝里头探头看了一眼,就看见屋里地上躺着一个人,血流了一片,已经有些凝固了,里头的味道说不出的古怪。

      李小酒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手帕,掩住口鼻蹲下来看了看,说,“这附近的确没有妖邪之气,可看伤口,又是直接用手挖的,凶手的确很诡异。”

      分局的那中年男人点点头,说:“这宅子里的人说,看到一个不人不鬼的怪物。”

      胡绥在外头听了这些,便朝院子里看了看,这老宅子是有些阴森,庭院里草木多,一个院子连一个院子,过道也窄小,看起来有些逼仄阴沉,这样的宅子,确实容易招引妖魔鬼魅。

      “有目击者?”李小酒说,“那把他叫过来问问。”

      不一会就有人领着一个四十多岁的胖乎乎的女人过来了。

      “昨天晚上,大概凌晨四点多钟头,我模糊听见好像有人叫了一声,就起床看,刚推开门,就看见有个影子从院子里一闪而过,我用手电筒照了一下,竟然看见一个不人不鬼的怪物,像是动物的身体,有四条腿,却长了个人脸,那眼睛红的……”那女人讲起昨夜的事情来,还是心有余悸,“吓得我转身就跑,把老王喊了起来,可是他到院子里的时候,就什么都没看见了。”

      任东南问:“动物,什么动物?”

      “这我没看清,一闪而过,我只看清了他的脸,的确是个人脸,可是看他的身体,却像动物。”

      不多时那个剑老王的也进来了,接着说:“我一开始以为她说胡话,外头找了一圈,也没见个人影,但是却发现地上有血,我顺着血印到了这边屋里,就看见……看见池清越躺在地上……”

      “这里就你们三个住?”李小酒问。

      “这是池家的老宅子了,前年这里死了人,池老板就带着他儿子搬到外地去了,留我们夫妻两个在这看院子,池清越是今年秋天才搬过来的,他是池老板的远房侄子,住在这帮着照顾后面温室棚里的兰花。”

      “你们说的池老板,名字叫什么?”李小酒又问。

      “池承平,”任东南道,“这是清明的老家。”

      提到清明,李小酒显然愣了一下,然后问:“挖心……你怀疑,这是寻仇?”

      任东南的眉头动了动,说:“未见真凶,不敢确定。”

      “还好池清明和他老子搬出去了,”李小酒说,“如果这怪物真是你们当初遇到的那一个,你一个人应付不来,你还敢一个人跑过来。”

      “是它更好,”任东南道:“我找它一年多,就盼着它现身。”

      李小酒撇了撇嘴角,说:“这东西非妖非鬼,我们都不是它的对手,也就我叔叔可能降服得了它,只是它已经吃了人心,恐怕早就跑了。”

      “我想李部用问死之术,看看这怪物是不是当年我们遇到的那一个。”

      胡绥听了愣了一下,问死,他只听说过,还从未见过。

      所谓问死,顾名思义,就是从死人身上问到答案,但已死之人,自然不能开口,他们要问的,是死者的眼睛。

      死去的人,瞳孔放大,会留下生前最后看到的景象,这段景象或长或短,只要眼球不腐,就能长存。但想要读取这段影像却不容易,需要修为达到共灵的程度,便可与死人的眼睛交流,进而看到死者瞳孔里留下的影像。

      胡绥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共灵,是他们狐狸精修为到一定境界都会的本领。不过说起来十分害臊,狐狸精会共灵,却不是为了问死,而是媚术的一个境界……在床笫之间,狐狸精与心爱之人四目相对,可以产生共灵,也就是快感相通,达到灵肉同频,彼此能感受到对方的感受,从而身心一致。但是狐狸精的共灵就只是单纯的媚术,没有哪个狐狸精闲的没事干会去和死人的眼睛去对视,但是狐狸精比其他物种更容易学会问死的本事,倒是真的,因为狐狸精的眼,是狐狸四宝之一,天生善于共灵,要学问死之术,不难。

      但凡人想会问死之术就很难了,远超过通灵术,不是一味修道就能达成的,李成蹊能会,估计和他异于常人的寿命有关。胡绥见李成蹊会这个,心里微微一动,想以后要是李成蹊教他也学会共灵,床榻上岂不是多了个要死要活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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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看大家猜测很多,但基本都没猜对,慢慢等我揭露啦。谢谢投雷的小天使,谢谢留评,谢谢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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