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夫人金安

作者:项然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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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世俏佳人(1)


      “夫人,前面就是大上海了。”尘土飞扬的官道上,一匹瘦得见骨的老马摇晃着一辆半新不旧的青篷马车,赶车的是个四五十岁的大叔,衣服上都是补丁,满脸被生活折磨出的斑驳,转头对着车里喊了这么一句。

      车帘子掀起一个不大的缝隙,先是一只青葱般的玉手,这样的手,跟这车,这马,这车夫,全无半点匹配的样子。

      紧接着,露出的却是一张凄苦的中年女子的脸,仿佛那手是长在别人身上的一样。女子张望了一下远处隐约可见的城市,眼里满是向往与期待。

      “根叔,麻烦您啦!”青筝说完放下了车帘,坐回了车里。

      没错,这车里坐的,可不就是青筝嘛!穿过来三天了,她早已经适应了新身份。

      这回穿来的时代还好,清末民初,已经偏现代了。有人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青筝现在还没有闲心想这到底是最好的还是最坏的时代。她只知道,这是乱世是没错的。

      原主也叫任青筝,本是大家小姐出身,可惜,命不好,赶上乱世,十岁的时候家被土匪抢了,成为孤儿。公公家原本是普通农户,赶上灾年的时候,差一点把家里的田地卖给任家当佃户,是原主父亲救济了他。原主成为孤儿后,公婆感念任老爷的恩德,收留了她,给家里的儿子周家耀做童养媳。周家耀长大后出门读书,原主靠着母亲家族家传的绣花手艺供他读书,周家耀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后来还考进了城里的高中,之后又考上大学,到上海读大学。

      自打进了大学,处了刚开始一年写过两封家书,再就没有了消息,家里还是从他同学那里听说,他毕业后到报社做了编辑!

      一走十年没回过家。原主三十岁了。送走公婆后,抱着骨灰坛子进城投靠丈夫。病在路上,青筝才穿了过来。

      其实说是妻,也就是原主自己还有公婆的一厢情愿罢了,周家耀自打上了中学,接触了新思想,就一直羞于对外承认有个童养媳,即使回到家,也只叫原主大姐。

      看穿过来的套路,跟上一世,也不差什么呀。

      虽然没有那个叫周家耀的太多信息,青筝合理的发散思维一下,也能想得到,但凡那人心里还有一点儿父母和她这个老妻,也不会十年不归,连父母的去世都不回来奔丧了。青筝能足够的心里准备,这位周先生,应该不会比潘状元强到哪里去。

      根叔是原主在村子里雇的车夫,本来就是靠赶车维生的。都是乡里乡亲的,原主才敢一个人雇他的马车进上海找人。不然,她一个没怎么出过门,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下女人,哪里敢一个人出来。

      要说起来,原主可是正八经的有一技之长的人物,那一手绣工,可是远近闻名的,周围的大户人家,都找她做绣活儿,连县城里的官夫人们,都愿意花高价买她的绣品。要不然,这些年,她也支撑不起周家耀的学费和生活费。还能小有家资,去了雇马车走长途的钱,身上还带二百多块呢。

      绣娘的手,是最重要的,所以,原主才能有一双二八佳人的青葱玉手,只是生活的不如意,让她的面相,看着比实际的三十岁,还要老上不少。在这年头儿,算是实实在在的中年妇女了。

      怎么总是这种开局?

      青筝忍不住腹诽,系统是对她有什么成见吗?不能老给她这种开局啊!会审美疲劳的。

      甭管愿意不愿意,来都来了,又不能退货,青筝也只能忍着了。

      民初大上海的繁华,是一种让人目眩的纸醉金迷。

      进了城,结了账,根叔就赶着他的马车回去了,运气不错,还捡了两个往江淮方向去的客人,不用空车跑回去了。

      青筝抱着骨灰坛子,找了一家干净的旅店住下,包了一个星期的房间。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就休息了,坐着马车颠了一路,人都快散架了。

      养精蓄锐了一晚,精神头儿好多了。第二天,吃过早饭,青筝就出门了。她是知道周家耀的工作单位的,在一家叫做申城时报的报社。旅店门口就有黄包车,报上地址,五分钱,人家直接就给拉到地方。

      果然,一点儿没让青筝意外的,周家耀对于青筝出现,全身都是大写的拒绝。

      不过,周家耀比潘朗清好的地方是,他没有推卸责任,接了青筝手里的骨灰,安置好之后,还帮着青筝找了家小店住下了,还说要帮青筝在纺织厂里找个纺织女工的工作。

      青筝当然是不可能接受周家耀的好意了,有这份心,就行了,总算他良心还没被狗啃了!青筝直接提出了告辞,周家耀还留青筝吃了一顿送别饭!吃饭的时候,周家耀的现任妻子也出席了,青筝实在不好评价周家耀在外结了婚,还已经有了两个孩子,确从来没想过要告诉家里一直痴等他的人一声的这个行为!

      算了,还是一别两宽,各自欢喜的好,世界这么大,应该也没什么再见的机会了。

      青筝果断于周家耀切断了一切联系,也没有停留在上海,而是到了杭州,那里,有她最心心念念的园林呢!

      两年后

      上海,云裳服装公司

      “任总,商会王秘书来电话,今天晚上王会长在林园组织舞会,邀请您参加!女子自助会的刘会长邀请您参加一周之后举行的慈善义卖会!申报,时报,妇女报等七家报纸想要对您进行专访!”青筝刚到公司,干练的秘书刘慧芬就拿着小本本上前来跟她汇报行程。

      “采访全部拒绝,以后也一样。义卖会我就不过去了,让朱经理代我去吧,你看着找两样差不多的东西捐过去就行了。”青筝跟刘秘书交代着,办公室里,副总以下的高层,只要在沪的,都在她办公室里,也不用特意再通知朱经理了。

      这位朱经理可是个人才,是青筝花大价钱从歌舞厅请回来的前著名交际花,社交能力超群,做公关经理简直如鱼得水。

      “还有什么事?”刘秘书的汇报告一段落了,青筝就问在场的管理层,她不常来上海,来一次,就是集中处理完积下的问题。

      “任总,航运公司那里没有直航欧洲的航线,现在世道乱,海盗盛行,也没有船务公司愿意接咱们的单子!”主管业务的刘长庚副总说道。

      “这个问题先不用管了,咱们自己的船运公司很快就能开始运行,货船已经在试水了,过一阵子就能出海!”上还这边只有个服装分公司,总公司在青筝常驻的杭州呢?

      “还有问题吗?”

      “很多客户都在强烈要求咱们提供更多的服装,老客户们抱怨样子更新的慢,新客户们抱怨总是排不上队,预约时间太久!还有一些新起的富豪,提出想要花五倍的价格购买云裳的会员资格!”刘副总老生常谈的反应一直存在的问题,每一次青筝问业务,他都会把这个问题提一次。

      “这个问题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咱们云裳是做顶级内衣和礼服定制的,走的就是饥饿营销,如果有钱就能买到云裳的内衣和礼服,那云裳还能有今天的地位吗?我就是要把云裳做成身份地位的象征。”青筝也还是老论调。

      作为后世穿过来的人,还是享受过高端服务的富裕阶层,青筝太知道品牌的意义了,她的眼光也不是更在意眼前利息的刘副总能比的!

      两年前,在经过长时间的市场调查和多方比较之后,青筝才选择利用游轮空间里内衣和礼服专卖店里的存货作为起步,有了上一世香水的教训,这一次,一开始就采用会员制,并且会员的资格审查非常严格,不只要求出身大富大贵的顶级豪门,还必须得是两代以上的累世之家,风评有瑕疵的也不在考虑之内。

      也正是因为如此严苛的审核标准,才让云裳在极短时间内就成为上流社会的宠儿,在贵妇圈内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也很快就成为公司中的拳头产品,从杭州进军大上海,两年间就风靡全国,并走向了亚洲。

      随着公司业务的蒸蒸日上,青筝也成了成功企业家的代表,甚至是传奇人士,小报记者,八卦闲人们对她的成功和背景趋之若鹜,但是青筝总是待在早早买下的一处叫随园的大园林里,很少出现在人前,公司的总部就在园林内。对外大部分都是公司的经理们出面!

      并不是青筝刻意制造神秘感,她只是秉着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原则,专业的事情都让专业的人去做而已!

      这个时代,绝大部分的雇员都是极度忠诚的,青筝又是来攒功德的,对下属、工人都是很不错的,工人也就对公司有归属感,都不用青筝督促,都恨不能把公司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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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父病危,五天内已经急救了三次,目前处于尽人事听天命的阶段了,作者君没有存稿,一直在医院陪护,只有在父病情稍好一点的时候用手机码一点是一点,每天也就几百字,因此更新不定,实在也是无奈,互相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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