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成砂·春

作者:天野鹰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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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沉淀


      1、奉化风华后传——五年以后
      首先向大家道歉:这篇文我当晚就写了,只是一直没有敲上来。我的网文常常有个很长的时滞。见谅。

      再一次踏上奉化一中,已是五年以后。
      三个爱文学爱幻想的女子,都高高瘦瘦,搭着肩膀挽着手臂走进校园里来。
      我这个貌似斯文的家伙依旧很关心高考成绩。
      恍惚中有记忆浮浮沉沉。

      最瘦的女孩长发披肩,旧牛仔裤,光脚穿一双凉拖,趾甲上涂了淡青白的指甲油,青紫的细小血管在苍白的透明的皮肤下分外明显——冷艳派代表紫韵冰姗是也。另一个女孩梳马尾辫,眼睛细长透着一点狡黠,黑T恤,牛仔裤,运动鞋——圈主大人逆风扬是也。
      天堂军团诸君,按理不会如普通人一样,出场平凡得乏善可陈。想像中圈主大人至少该身穿夜行衣,在月黑风高之夜立于紫禁之巅一声唿哨,六条身影分别从六个方向疾飞而至,在屋顶无声落下,各戴面具,沉声报数,说出暗号。确定人都到齐了并且没有冒牌货之后,有人意味深长地说:“吾等今日齐聚于此,必当细数今日战绩。”……这样才有气氛。
      可事实上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在天堂军团里写文,在网络里见面,忽然发现有几个人这个暑假就在奉化。我们在同一个小镇,彼此也早在高中就认识,却只在网上聊天。见个面吧。正巧冰姗说要找风扬去玩。我说:“我也去!”

      我们三个晃进校园,进门左拐,风扬指着路标大发感慨:“路名还是那些,一点都没变!”路名这种东西,和地名一样,即使再屯,再不恰当,一旦叫上了就很难更改了。比如梨树镇。路还是有点变化:旮旯里多了个垃圾箱,可是灌木丛上还是挂着好几片雪糕包装袋儿,保留得最完整的是沙皇枣,看得我咽了下口水。
      沿路前行,经过月亮门的小花园“境园”,女孩坐在月亮上读书的白色雕塑仍在,不知雕塑后面是否还隐藏着情侣。我想这月亮女孩可能是月老的孙女,专司中学校园里那些被老师家长严禁的爱情,凡在奉化一中走出去的情侣都受了她的保护,该来看一看她。

      “哇啊啊啊啊啊!!!!!!”圈主大人如遭电击大叫起来,“这么豪华的厕所!!!!!!”我心说羡慕的话可以在圈儿里也建一个豪华厕所专栏么……抬头一看,可了不得!淡黄色建筑,铁皮包的对开大门,上面红字分写“男”“女”,有门灯,铝合金窗户还带纱窗,最不可思议的是——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二层阁楼!各位!你们什么时候见过厕所还带阁楼了?!我箭步跳到窗下,扒着窗台想往里瞧,可惜海拔不够,啥也没看着。我的目光移到了相对强壮的圈主大人身上,心想如果她能当我的脚踏么……我甩了甩脑袋,知道不可能,便打消了这个不厚道的念头。冰姗一指前面,说:“老厕所在那边。这里可能是要新建个浴池吧。”我再往前一看,果然红砖砌成的老厕所巍然屹立。不管这个黄色的玩艺儿是什么东东,它建在老厕所的边上,足以使我们这些思维定势的老校友在看到老厕所之前认为它就是新厕所。而且我以前就风闻奉化一中的厕所要新建……

      操场比原来好了,篮球架多了。足球门少了。不知火鸟还活着吗?走下操场的台阶时我问风扬:“阿伦文学社健在否?”风扬打了个趔趄,也笑了:“先被人忽悠,再忽悠别人,我们还收上来一笔会费呢。”

      操场南面的红楼,是我们走后盖的,我们从来没有进去过。高中生活枯燥。风扬与冰姗说起同学聚会,联系的丝线渐渐断了,人们个个蒸发。我也是失踪者之一。

      在我的提议下,我们绕到红楼后面。这里我以前来过,知道后面是一片荒凉的条形空地,不过上次我没有走进去,因为一对恋人正在空地中间打得火热。这次我小心地探头看了看,没有人,心中立刻响起一个狂喜的声音:“空地是我们的!我们的!!!”红楼后面东角的灰墙铁网电线自成一景,给人以戒备森严的深牢大狱之感。南墙下荒草萋萋,燕子如黑精灵疾掠而过,风扬说担心它们撞到人脸上去。仰头只见楼上摄像头高悬,冰冷的眼睛注视着三个探险者的一举一动。冰姗不住为未带数码相机而跌足叹息。风扬顽皮不减,常拍冰姗的肩作鬼叫状,害得可怜的小女生战战兢兢。由此可见,风扬真是个捣蛋鬼,害人精。由此女担任天堂军团的圈主,众天使们有福了,她应该永远会想出新鲜花样来玩,让天使们不至于太过无聊……虽然我听说真正的天堂就像白水煮蛋一样平平淡淡,而我们现在的天堂军团,无疑正向这种标准靠拢。

      红楼的窗子不高,在外面完全可以看见里面,甚至连走廊挂的伟人像都看得清楚。每间教室仍旧是前后门,门上各有一窄道竖条玻璃,这样的设计比当初我们的横窗玻璃视野更加广阔,更便于老师在走廊里巡行监视。俺们高中时门上有个卸锁之后留下来的直径约五厘米的小孔,老班有时从那个小孔向内偷窥,但视野过窄,只能看见前两排。前两排有个淘气的女生忍无可忍,常在自习时神神道道对着小孔说话:“老班,我知道,你就在门外。我都看见你了。进来呀,别躲了。你有能耐倒是进来呀!”并辅之以鬼脸、招魂等诸多搞怪动作。次数多了,难免有几回歪打正着,真在小孔和老班对上了眼儿。老班推门而入,一派肃然气象,众生皆埋头作苦读状。

      我提议在红楼背面拍点有效果的东西,风扬立即想到披头散发嘴角还沾着番茄汁的女人。其实我想的是拍些天堂军团的花絮,或是自己编《奉化城怪异事件》系列电影来拍。可惜很多主要演员不在,而且可能永远也聚不齐。

      从背面绕过红楼,转到正面,赫然发现这楼还有个响当当的名头——科技楼。?!楼前面离门口不远有个锈迹斑斑与楼齐高的铁架子,是工地上常见的那种,还挂一警示牌云:“禁止乘坐升降梯上下”。想像着学生们坐了两个破筐,从窗口进进出出,我狂笑不止。

      女生公寓是东西向的新楼,与科技楼相连。男生仍然住在当年我们所住的白楼里,与女生宿舍相隔遥远,由此可见学校的良苦用心。操场西边多了架极简陋的攀登器,我一时技痒,抱住柱子爬了一会儿,仿佛回到了小学学前班时代,每天下课都固执地抱住高低杠最高的柱子练习,这使我感到一种温暖的熟悉。恰有三根柱子,于是每人抱定了一根不说话。太阳正从大烟囱上往下爬。

      走到白色的男生宿舍楼前,看着唯一的牌子“男生宿舍楼”,想起从前我们不但在这楼里住,还在楼里上课。我便冒着挨揍的危险趴在原来的教室窗上往里看,想瞧瞧教室改成宿舍会是什么样子。身后传来风扬和冰姗的笑声,估计她们是希望我被楼里的男生当作变态狂。里面桌椅依旧在。一切都是老样子。我有点失望,也有点欣慰,回头说:“还是教室。”她们便也凑上来看,说:“大概是自习室吧。”这座楼造型毫无特色,就是一火柴盒贴了白瓷砖。

      白楼前的双杠都没有了,据我所知,它们在我毕业那一年就全部坏掉了。毛毛虫一样的绿色长廊也拆掉了。我们坐在花丛边的水泥矮墙上聊天,一直到天色渐暗,蚊子舞刀弄叉准备大餐。

      我们来到街上。华灯初上,车如流水。冰姗慨叹:“小镇变得热闹繁华,却也失了原有的平和静谧。”科技在进步,文明在扩张,图表中的GDP一路向上,没有什么是静止的,小镇也在成长。没有相机是遗憾。但我有笔,用文字这种古老、传统又经典的方式,记录下一切时光的轨迹。

      2、梨轩镇杂忆

      那个女子在十八年前与我在梨轩镇相遇。在梨轩一小的花园里,她牵起我的手,我闻到她身上梨花的淡淡香气。

      我常常想为什么梨轩镇的五所小学都是传说中闹鬼的学校。我在一小,听到过许多有关学校里鬼怪出没的传说。有一个叫王司琪的孩子,在幼儿园和我同桌,信誓旦旦地给我讲他被一只红手从三小追到了一小,因为一小的大门是有铁尖的,所以红手才没有跟着追进来。我一边津津有味地听一边想象他被追得走投无路爬大铁门的样子,他也因为自己的冒险经历而骄傲得容光焕发,神采飞扬。很多孩子都说过他们在厕所里看过红手。很多时候那并不是真正的红手,内心的恐惧只是缘自我们的无知。可是孩子们当中还是席卷了一阵对单独去厕所的恐怖,以及对男厕所前面的小胡同的恐怖,这些影子一样的恐怖从来没有消失,而是一届一届流传下去,直到学校盖楼,格局大变为止。而那时我已离开了一小。

      在初中的时候我在一个同学钟鸣那里借到了一本梨轩镇志,我对自己的家乡历史有着浓厚的兴趣,立志要用文字为家乡留下一点什么。这才知道梨轩镇最早的官方记载始于元朝,原名奉化城,由于民风犷悍,取奉天教化之意。民间却叫凤凰城,还有一个关于凤凰城的美丽传说,一个女子和一个男子相恋,男子很穷,为了赚钱娶女子为妻,就拼命地上山打柴,不幸劳累过度身亡,女子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绣丹凤朝阳,哭得眼中出血,滴到手中绣的凤凰上,凤凰飞到了男子身边,将一颗仙丹吐到他的口中,男子就活过来,与女子终成眷属了。统治者重的是教化,人民却重的是爱情,因此官方和民间的地名及来源颇有不同。

      自从我记事开始,我家住在梨轩镇西郊某一片地方,第三条小巷第三座房子,也是小巷最里面的房子,出了巷子是一条窄窄的南北向土路,偶尔会有一辆四轮子突突突地喷着黑烟开过去,更多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西边是大片绿油油的田野。我和邻家的小朋友们每天在几条巷子的前前后后疯狂地跑来跑去,在这里度过了童年时光。我们一次玩捉迷藏,小鹤藏在路上的车辙里,被一辆四轮子撞了,住院动手术摘除了脾。我妈妈去看他,他很坚强地告诉她:“阿姨别担心,我没事。”我们同在一小的学前班里,忽然有一天他告诉我说:“我要上三小了。再见了。”从此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他。后来我再见他是高中一年级,不知道他从哪里来,在我们班的教室里坐了一会儿,竟还认得我,记得有关我的不少事,告诉班上的同学,我上学很早。那时我却不大敢认他,他已经出落得又高又帅了。后来听妈妈说,有不少女孩子喜欢他,他爸爸因此而郁闷得不得了。童年的小伙伴里,小冰、小丁和我同一年上了学,小冰在小学和我同班。我记得很小的时候去找他玩,我穿了一条的确良的四方花裤衩,和他一起蹲在他家的院子里掘土,我知道裤衩在屁股上破了个洞,当他妈妈从我身后走过时,我就挪个方向蹲着,以掩饰裤衩上的洞洞。关于小丁的记忆就是一个凉爽的夏夜他告诉我动物园里跑出了两只猩猩,叫我小心。可是我们镇上并没有动物园。我想猩猩们要从长春四平那样的大城市里跑到这边来是不大可能的事情,因此也没有在乎,只是仰头看着天上的星星,我对这种星星更感兴趣。还有两个女孩子,一个比我大两岁,一个比我大三岁。因为比我大,常常欺负或哄骗我,我不大喜欢她们,可是又没有别的女孩可以一起玩。和她们在一起时我得小心,否则容易被骗。有一次我们在傍晚一起到野地里去,发现一口枯井。她们要我下去,捡来一段破烂的细麻绳说要拴在我腰上,并且向我保证一定会把我拉上来。我不肯,她们开始推我。我在挣扎中坐到了地上,碎石硌得我很痛。天色突然暗了下来,远处呼啸的风如兽在低吼,时间仿佛停住了。巨大的恐惧和黑暗一同压下来,她们开始往回跑。我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跟在后面,不但没有追上她们,和她们的距离反而越来越远。我向着她们的背影飞奔,喉咙与胸腔火辣辣的填满了撕裂的疼痛。

      镇西有一家磨坊,磨坊顶上是转动的风车,妈妈带我去过两次。再往西是老客运站,门漆剥落,破旧非常。客运站后来迁到了镇子的中心地带,顶上还修起了一个钟楼——这座大钟从此成为梨轩镇有名的“四不准”之一。我一直对钟楼心怀向往,想进去参观巨大的齿轮如何运行。某种程度上,我对人生之轮有着同样的好奇。但在我心愿达成之前,钟楼就已经被拆掉了。

      3、以特别的方式道别(2009-06-03 22:43:21)
      又是一年别离时。

      小学、初中、高中,我写过很多的同学录,快毕业时,手腕都写酸了,一本写过就接着写另一本。可惜我自己没什么像样的同学录给别人写,只有在高中,我拿了一本自己用了将近一半的硬皮日记,对同学们说:“想写几句,就在这本子上挑页写吧,不想写就算了。”现在看来真是随便啊。幸而那时同学们没有嫌我不恭敬,可能也是我平时不拘小节,大家看习惯了。

      小学毕业时没有离别的感觉,只是在毕业考试的作文里,我在结尾写道:“放心吧,老师!当雏燕高飞的时候,会把您深情地顾望;当桃李结果的时候,会献给您一片芬芳!”这两句并非我的原创,而是五年级教师节在县委表演诗朗诵时的长诗结句,觉得很好就一直记到现在。这两句话,算是小学的道别。

      初三时,一次很有气氛的离别是陈玲的走。陈玲是班上的几何科代表,数学很好,长发,戴眼镜,很厮文的模样,常穿一条淡绿的锥脚裤,越发显得双腿细长。她的家长因为怕她考不上重点高中,便要她去考中专,走一条和我们不同的路。其实她很认学,成绩也还不错的,我觉得怪可惜。那天很多女生都哭了。(我从来没有在离别时掉过一次眼泪,周围的人都哭,我也不肯哭,不过我要是看见有的人很可怜,就会掉眼泪,那时又另当别论了。)那天晚上我们班上开了个送别会,每张桌上都发了糖果,大家唱歌,泪光莹莹。初三时,压力很大却又很快乐。那年我用巴掌大小的红皮工作手册写了很多的日记(妈妈最爱给我买那个本子,因为很便宜,五毛钱一本,多买就四毛,妈妈就一口气给我买十本八本的回来),它们现在还放在我家的柜子里。我本来想着初中要是有网站我就把那些美好的回忆全发到网站上去,可是那个网站简陋无比,和我小学的网站有天壤之别。所以那些回忆仍然放在我家的书柜里原封未动。这些日记,是我对初中的道别。

      高中,高一分文理班时,我写了全班人名大串联,把同学们的名字全串在一个千字以内的故事里面,虽有牵强附会之处,却也凑合过得去吧。高三时也如法炮制,因此,高中的道别仪式是两篇由人名串起来的荒诞故事。

      大学,在大二时有一次颇有气氛的离别,杨迪要去日本留学了,大家吃饭,喝酒,唱歌送他。杨迪醉卧在歌厅的包厢里,王海波坐在包厢外面冰冷的地板上,对我们说:“杨迪要走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这辈子都是。”全班同学合送他一张卡片,每个人在上面写几句短短的话。我在上面写:“劝君更尽一杯酒,东渡扶桑无故人。”末了很帅气地签了自己的名字。第二天才想起把“进”字误写成“尽”了,羞愧无地,却也不能改了。临毕业时无所事事,几乎没有人要写同学录,于是我为三个室友写了平仄不分的三首诗,还写了个23169字的故事,基本由事实组成,只是最后结尾加了些幻想的因素——

      阿乱站在外面敲窗,穆晔见他正站在他的宇宙单车“飞贼号”上面。阿乱的飞贼号外形就像一深海乌贼,必要时还可以喷出黑雾遁形逃命。阿乱向她招手,穆晔打开窗子跳了出去,站在他身前,飞车载着两人冲上夜空。

      “要走了,再看一眼笈麓吧。”阿乱说。穆晔俯瞰下面一片漆黑的诞雪城,一如四年前新生报到时荒凉岑寂,巨大的雪花石雕在月光下反射出清冷的光辉。

      云流无迹,带走了四年征程;岁月有痕,留下了一段回忆。

      鸦啼蛙唱依旧。

      杨柳桃花依旧。

      小桥流水依旧。

      荒草石碑依旧。

      众人四散,各奔前程。

      研究生毕业了,想像本科时那样写万字以上的故事,终无从下笔。两年时光,大部分几乎都是对着艳萍度过的。同样安静冷静镇静的两个人,日子过得寂静无声。班级聚会不算少,也很热闹,大家相处得很好。两年发生的事情不多(也许是我了解的不多),所以只写了两篇简单的文,送给研究生阶段的同学们。目前他们是我看到过的最强大的家伙,也是最有眼光的家伙。很喜欢和他们在一起,因为能够向他们学习很多东西。时光虽然短暂,我会记住他们。

      离别之终章。

      4、晓祺结婚·前夜(2009-10-04 21:33:33)
      明天七点半,晓祺在奉化城东方明珠举办婚礼。我问他还有哪个同学去,他说可能没有我认识的同学了。我打算带相机去给他拍照片,他让我拍得好看一点。居然我参加的第一份同学婚礼是他的婚礼,而且他本来联系不上我,全因为有一天晚上我梦见他,第二天早上就给他发短信告诉他我的新号,想打听一下他的近况。那时他正在上海,立刻回电话过来,很高兴地告诉我他十一期间结婚。看来我做的那个梦还挺准的。就这样我们联系上了。这家伙打小就有点多愁善感,还有点内心沧桑。回想起小学时我们在一起玩的时候,恍然如梦。那时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我们还是会长大,会结婚的,我也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我会去出席他的婚礼。时光飞逝,岁月如歌,青春几何,花开花落。我想象得出在婚礼上,喧嚣的人群当中,我会是怎样的一种心境。回首往事,如烟如云。

      晓祺的婚礼·进行曲(2009-10-05 21:24:22)

      我想人总得有结婚的时候,所以见到晓祺结婚,我很为他感到高兴。可是站在我自己的角度,就感慨万千。有这么一个人从小和你认识,印证了彼此的成长,你长大他也长大,就像站在一面镜子前面看见另一个自己。《苏菲的世界》里,苏菲对着镜子自问:“假如我不叫苏菲,我还会是现在的我吗?”我像一个站在镜子屋里长大的女孩,看见兔子、晓祺等人和自己的影像,忽然就想问:“如果我叫兔子,或者我叫晓祺,我还会是现在的我吗?他们还会是现在的他们吗?”不过这些都不是重要的。因为我们就是现在的我们。

      晓祺的新娘叫蕾,从前我在校内网(也就是现在的人人网)上见过她的主页。是东北师大的研究生,想想他们真是缘分。以前我在大学和晓祺刚刚重逢时畅想未来,他说要娶一个漂亮的妻,今天我终于有幸得以亲见。新娘圆圆的脸,很美丽。我想她一定会是个贤淑的好妻子。晓祺是个重感情的性情中人,在婚礼上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时还激动得流泪了,非常感人,在座的不少年纪大的阿姨都用手帕纸擦眼睛。这是我有生以来经历的最感人的一场婚礼,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有人在婚礼上流泪。后来新娘也动了感情,在戴戒指时红了眼眶,大约是激动吧。仅从这点来看,他们就很般配。新娘是黑龙江齐齐哈尔人,新娘的母亲来到了这里,没有见到她的父亲。晓祺前一天晚上告诉我七点半在东方明珠,于是我和明在七点钟很悠哉地从家里往出走,七点二十正好到了楼下,这时接到晓祺的电话,问我到哪里了。我说到楼下了,他要我上去,说他在等着我们。由于我黄外甥婚礼时就在东方明珠,所以我很容易地把它和旁边的一家金世缘酒楼区分开来。我和明执手上楼,果见晓祺一身深蓝条纹西装戴着新郎的喜花在等待我们,眼神干净,笑容温暖。他安排我们坐在一群女性亲属和孩子中间,令我感到十分舒服。我可不想和一群身份未明的男人们同桌共餐,看来老同学还是老同学啊,对我十分了解啦。我带了相机给他们拍照。晓祺的父亲叫逸仙,是个老帅哥,还认识我的父母。我原来一直以为鹤鸣的父亲叫义先,也许他们两人重名也未可知。晓祺的母亲烫了卷发,头上戴了一朵红花,和外甥结婚时我艳波大姐的扮相一模一样。我在想是不是大多数的阿姨在儿子结婚时都会这么打扮自己,或是有专门的发型师为她们设计发型。

      快到婚礼开始的时间了,我站在红地毯旁边等待他们在这个对他们而言有着重大意义的日子里隆重而华丽地出场,手里抓了一把碎碎的亮片,准备等他们走过来往头上撒花。新郎新娘站在昏暗的准备间里,看不清他们脸上的神情,只看见晓祺不断地把眼镜往上推,也许是由于激动或紧张吧。

      我没有开闪光灯,怕晃了他们的眼睛,可是我的相机电池很差,光线不足,没有闪光灯就拍不好相片。婚礼开始,音乐响起,新郎新娘沿着红地毯向我们走来,我看着他们,他们走得太快了,我只来得及把手中的花向新娘的头上肩上撒去,再拍两张相片,可惜都很模糊。他们走过来的样子后来常常在我脑海中回放,就仿佛是涉过十九年的岁月之河走过我的身畔,同我擦肩而过。晓祺的相貌仍然没有变,时间仿佛不会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而他的身边多了一个手捧玫瑰花束的美丽女子,她是将要陪他度过一生的人,是从此以后,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赫拉克利特说,没有人能涉过同一条河流。我看着儿时的伙伴踏过汤汤的时间之水,留给我的是一个熟悉的背影,一瞬间便觉得少年的世界离我远去了。周围的喧嚣宾客淡成背景幕布远远退到了舞台后面,聚光灯照着光艳照人的一对新人,我坐在观众席上被深深打动,专注得忘记了鼓掌。

      交换戒指时,新娘激动得有些哽咽了。那个主持人特意强调:“下面,新郎新娘交换白金钻戒!”于是我在下面对明说:“咱俩结婚时,弄两个银戒指,也让主持人在上面喊交换白金钻戒,这样又有面子,又省钱。反正下面坐着的客人们看不清我们拿的究竟是什么戒指。当然,要是你不在乎面子,主持人连白金钻戒也不必喊了,更省事。”明就吃吃地笑。我说:“不过,定情信物是一定要的。”我想要一枚玉环。因为金银饰品无论怎样精美,巧手工匠都能再做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来。但是玉却不能。每一块玉都有自己独特的纹路,再没有另一块玉与它相同。当我发表了一通关于玉的长篇大论之后,明说:“那我要一个玉扳指。”我就说:“你又不做针线活,要这种像顶针一样的玩艺儿有什么用!不如弄些别的吧。”我俩在底下说话,上面已经交换完了信物。

      我的表姐艳丽结婚时,我完全是另一种感想:一个少女将在结婚那一天成为一个少妇,对纯洁的少女时代的惋惜与眷恋,更使我珍惜自己的未婚时光。可是,与长我几岁的姐姐不同,晓祺是像镜子一样和我一同成长起来的人,从他明澈的眼瞳中我看见自己。看见他的长大就看见了我自己的长大,看见他的婚礼我就知道自己的婚礼也为期不远。青春如飞樱落雪,昔日熟识的少年挽着恋人的手臂在水一方。春城与冰城并不是相隔很远的城市,火车也不过四个小时,可是各人有各人的生活,像被关在自己铸造的笼里,都淹没在滚滚红尘里琐事缠身不得自由。此去经年,很少有机会再见。只是忽然想起某个人,会拨通他或她的电话,轻轻问一声:“你最近好吗?”

      在婚礼上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同学是沙莉,她和丈夫军可一起来参加婚礼。她看见了我,起身来找我。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军可是晓祺最好的朋友,现在在春城恒客隆工作。沙莉工作很累,刚刚辞职,想休整一下身心。她高一和我同班,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我知道很多熟人都在春城,可是我始终想逃离。最近觉得压力很大,别人对我的期望越大,给我的压力就越大。我宁可他们对我不抱期望,自己也不抱任何期望,只是简单地走,一路看风景。

      从此以后,晓祺和蕾就要肩负责任了,他们将赡养老人,抚养孩子。我又觉得暗自庆幸,自己还没有结婚,还有一些时间可以思考,可以整理心绪,可以在白天累了的时候,抬起头来看天空中云气变化万千,可以在夜晚累了的时候欣赏十八层公寓下面如织的车流汇成一条长长的灯河,可以在一个周末扔下盆子里没有洗的衣服挤将近一小时的公交车去书馆,在阴暗昏黄的楼梯间里抱着厚重的几本书,听自己脚步橐橐的回响。当我结婚以后,很可能一切都和从前多少有那么一点不同。我将分享爱人的痛苦、快乐、彷徨和迷惘,我将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奉献给他和他的家人,我将比现在更加成熟,担起更重的责任,像骆驼一样在人生旅途中负重进行一场漫长的跋涉。

      好吧,请让我在担负起应尽的责任之前忙里偷闲先看看你们吧,那些和我一同在月夜梨花暗香浮动的奉化城成长起来的伙伴们。大家都是要结婚的,我也是一样。总有那么一天,大家都已经结婚了,和自己心爱的人执手偕老。

      林俊杰—醉赤壁

      词:方文山曲:林俊杰

      落叶堆积了好几层

      而我踩过青春

      听见前世谁在泪语纷纷

      一次缘份结一次绳

      我今生还在等

      一世就只能有一次的认真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

      我挥剑转身而鲜血如红唇

      前朝记忆渡红尘伤人的不是刀刃

      是你转世而来的魂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

      我策马出征马蹄声如泪奔

      青石板上的月光照进这山城

      我一路的跟你轮回声

      我对你用情极深

      洛阳城旁的老树根

      像回忆般延伸

      你问经过是谁的心跳声

      我拿醇酒一坛饮恨

      你那千年眼神

      是我醉醉坠入赤壁的伤痕

      5、且歌且行之杨笛结婚

      海王星,ICY城

      8月14日,星期六。我从上午八点值班到下午两点,然后匆忙地去星际车站买票。当中午收到海王星基地总部的紧急命令时,我本来以为我不能过去了。即使是在星际殖民时代,官僚主义也是地球联邦的一大恶习,向来在网络中被民众所诟病。我等待那道命令如此之久,当我收到它以后所能做的,只不过是把那道命令转给同一座办公大厦五楼的菊千代姐姐。然后我就很高兴地冒着大雨去买票了。到了车站,雨越下越大,许多人跑进地下商城去避雨,这举动愚不可及。因为最近广播常常报ICY城暴雨预警。从前有一次和一群叔叔阿姨去鲁王星旅行,来到鲁王星最有名气的观光广场,正巧赶上暴雨过后,地下商城被淹没,在组织打捞尸体。广场上拉起了警戒线,弥漫着一股尸臭,许多人围观。不过当时我们并不知情,具体情况是回唐津之后和鲁王星的糖糖同学聊天偶尔提及才知道的。车站的人也比平时多,很多人聚集在车站的入口处避雨,我奋力挤了进去。海王星的星际车站一如既往地没有座票。海王星到天王星的距离如此之近,星际列车从来不屑于给近距离的乘客销售座票,并且站票和座票价格完全相同。于是我就一路站了过去。三个半小时。除了超音速列车,没有不晚点的星际列车,这次也不例外。ICY城是始发站,始发站上,开车时间就晚了半个小时,对此我还能指望什么呢?大家都在IVY市等我,可是他们等的是一辆比牛车还慢的绿皮车啊!星际列车分为几种,绿色车厢的是最破最慢的车,当然也是最便宜的。我恰好就买到了一张绿皮车票,20块红币,从价格上看就应该是最便宜的车。这破车车窗关不上,车门打不开,一路上冷风萧萧。我还好,到天王星就下车了,可是这辆车的终点站在水星,在这样的破车上过一夜,那些人一定冻得要死。星际列车横跨星系的漫长隧道里,为了避免风景单调,一路都播放着地球铁道的全息影像。每到一个空间站,车窗外的景色与地球无异。那些站名真的令人怀念,使我想起在地球上的那些日子,像风和羽毛一样,不知走到哪里飘到哪里。妈妈说过,在外面旅行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注意安全。一年前我为工作而奔波,站在拥挤的列车上,洗手台的镜子前看自己无畏的年轻的脸,清澈坚定的眼神。现在已经不同了吧。在那辆混杂着方便面味、茶叶蛋味、汗味、脚臭味的的车上,第一次感觉一个人出来旅行是多么孤独无助。我的一个老乡,比我大几岁,一次在暑假回家的车上遇到了拐卖妇女儿童的团伙,假装和她搭讪,问她在哪里下车。她下车之后感觉不对劲,发现已经被人跟踪了,而且跟着她的人还在打电话,可能是叫同伙。她在车站附近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过了很久他们才放弃了寻找,走开了。对这些贪婪的鬣狗而言,独自出门、年轻漂亮的她是鲜美可口的猎物。在列车上用手机上网,看见小舟写的博客:“橙子带老婆回家,有大座,发短信给我,感到很幸福:放假回家有大座,漫漫旅途有老婆。”为了见一些人,看一场婚礼,千里迢迢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只有年轻时才会做这样的傻事吧。而明知列车晚点,一群人仍然聚在一起,一直等待着远方来的那个人,也只有年轻时才会做这样的傻事吧。没想到还会有一些令自己感动的事情呢。

      天王星,IVY城。

      很久不回来了,我已经快要把它忘记了。

      虽然每次回家,都会经过。可是坐在车里看车窗外的景色和下了列车,走到这景色当中去,自是完全不同。IVY有变化。车站正在翻修,我在开白路临时站下车,简陋的站台令我怀疑这里是否是IVY,便回身问列车员:“这里是IVY吗?”列车员回答:“是,IVY。”我听到乘客中有低低的笑声和议论声:“那个人,下了车才问是不是IVY。”可是,真的很不一样,与我记忆之中相去甚远。

      我快步出了临时站台,陌生的街道令我感到茫然。我不知道这是哪里,自己在IVY市的什么位置,离车站还有多远,离笈麓还有多远。于是我给蕾打电话。她也不知道在哪里,只知道那里离原来的车站并不远,走三百米就到了。我四处望望,都是出站的旅客,行色匆匆脚步不停,没有可以问的人,便按照直觉走了下去。路上问了两个人,竟指给我两个不同的方向。于是我就当成没有问过,一直向前走,终于见到了老车站的灯光。轻轨就在出站口左侧,我往轻轨站走,被人拦住:“小妹去哪儿?”我说我坐轻轨。“轻轨没有了。”明显的谎话。明明售票处还有三四个人排队。我绕过他,快步进站。“坐轻轨到哪里下车?”我问蕾。“硅谷大街!你这混蛋,连站点都忘了!”她无奈地大声说。是啊,我怎么会连硅谷大街都忘记呢?当年以为这么熟悉的站名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和几个人在站台上等,没有灯,黑暗中只能看见隐隐约约的人形轮廓。即使当中夹有面目非人的异类,也辨认不清。我想起小学毕业时,在还是四合院的小学校门口,全班同学照了毕业照,相片的背后是没有名字的。那时以为不用写名字,因为同学六年,印象如此之深,是一辈子都会记得的。可是前年回家,翻出毕业相来,却发现那些脸孔都陌生了起来,才想起来赶紧在相片背后写名字。一翻过来,看见因褪色而有些模糊的幼稚的蓝色钢笔字迹,有一半人已经被我写上名字了,另一半,可能是当时写着写着有事情要做,就暂时放下了,以后再也没有拿起来过,我悲哀地发现,有些人真的完全不知道姓名了。在网上看见这样一个故事,讲一个孩子,在上大学之前收拾书柜,发现一本自己小学时的日记,其中一页只写了一行字:“今天发生的事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于是他就好奇:那天倒底发生了什么呢?他拼命回想,可是就是想不起来了。就是这样,记忆总是靠不住的,它和世上所有其他的东西包括世界本身在内一样,都不是永恒的。没什么永恒。世界在最近几年里,崩坏得很快,所以霍金才会有“200年内地球毁灭”的绝望念想。

      轻轨来了。车头上闪着红色的字:IVY站到世纪城。所谓世纪城,毫无疑问是IVY电影世纪城了。大四那年林箫来找我,在凉涛的指导下,我们去了IVY电影世纪城。林箫是个善良的好孩子,就像吕归尘一样善良,有时也像吕归尘一样狂血。我们看遍了除了加收费的室内过山车的所有展馆,在配音室里,我们一起为赵本山和宋丹丹配音。这家伙能够激起我无穷的表演天赋,我们配合得天衣无缝。后来林箫回到了辽远,在向日葵盛开的地方做自己的王,我仍然在大地上漂泊,一直在不断追求着梦想。漫漫旅途中,渐渐忘记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斗志在不断的砥砺中渐渐失去,那把剑渐渐变短变小。

      正在想的时候,轻轨已经到站。我看见粉红T恤的小胡,高兴地站在轻轨站台上等我。他说:“一点都没变嘛。她们说你样子大变,我可能认不出你来呢。”我说:“现在还没到变样的时候啊。再过十年二十年,才会变样呢。”他送我回笈大北门,一路走一路打电话,可能是在和家人讨论买房子的事情,因为他讲的山东方言很好懂。他聚精会神打电话,正好方便我偷偷观察他。小胡还是老样子,体格、发型都没有变,就是感觉更成熟了,说话、做事都一副胸有成竹的干练模样,给我一种更有男子汉的感觉,而不是小男孩,果然工作使人长大。我们进了香香饭店,一进包间的门就看见米花、蕾蕾、冰儿在里面。大家已经吃过了,看见他们吃过,我十分开心。如果他们因为等我而一直没有吃饭,我会十分内疚。冰儿的发型很夸张,引得我好奇地多看了几眼。蕾蕾则一再问我她有什么变化。毫无疑问她们有一点共同特征:都更白皙了,越来越妩媚。是现在的年纪恰好散发出迷人的魅力吗?我在心里想。又点了几个菜,我狼吞虎咽大吃起来。不过这是一匹胃口不大的小狼,所以连主食都没吃就饱了。冰儿和蕾蕾抱怨香香做得越来越难吃了,不过我饥肠辘辘,吃嘛嘛香。一边吃着美食,一边和很久不见的同学们共坐聊天,真是高兴。

      蕾说:“看见你和花在我面前,就像做梦一样。” IVY发展得比海王星好,工资水平也比海王星高,所以我对大家说:“还没有找工作的,以后工作不要来海王星,这里工资不高。”最后小胡买单告辞。

      当晚,班长驾到,夜宿小胡处。

      我和花来到蕾的住处,静心X栋,5052。今天停水,蕾和冰儿去超市买水准备洗漱,花带我先上了楼。一路走我们一路聊,结果竟多上了一层楼,来到了六楼。一看门牌号,才知道错了。蕾宿舍门口挂着花布帘,所以相当好认。站在门口,忽然就想到当年我们住的3056。之所以要反复提到这个数字,是因为这个数字以后注定会被我忘掉,多写几遍可以避免忘得太快。假设多年以后,我还在使用笈大的被罩(这种机率微乎其微),关于笈大的数字记忆,我只会记得每天一起床就见到的、被罩上的号码:2101。停顿了一瞬,我推开门走了进去:“对不起,打扰了。”

      蕾的三个室友中,有两个在,一个叫Himay,一个叫Cloud。Himay住在当年我住的位置,就是靠门口左手边的位置。Cloud住在当年米花的位置,靠窗的右手边,蕾还是在老位置,靠窗的左手边。我不厌其烦地描述每一个我见到的细节,就是对记忆不信任的表现,以此来抗拒若干年后不可避免的遗忘。记忆在时间长廊里风干,从饱满的新鲜火腿抽成别有风味的干肠,最后渐渐发霉,消失掉,又有新的记忆来前仆后继地填补空白。进屋时,Himay正在看书,Cloud则在电脑上看电影。这时冰儿发短信来说她那屋里有空位,请一个人过去睡。我问有没有蚊帐,因为当年我常常半夜起来打蚊子。冰儿说没有,找个不怕蚊子的过来。明显我们都怕蚊子,所以我和蕾一起挤在她的床上,睡在了蚊帐里。花晚上很精神,在Winter的床上坐禅一样盘着腿和我聊了半天。一早醒来,看见蕾已经起床了,因为我昨天对她说想吃早饭,所以她起得格外早,五点半就起床了,洗了头发。我也下了床,洗漱完毕,米花犹自酣眠未起,居然还打呼!蕾与我相视偷笑。七点钟时我们把花捅醒。学生就是好,可以睡个大懒觉。我们下楼,在楼下超市买了点东西,等冰儿过来和我们会合。

      许久不见,仿佛有很多话要说,一见面,却又说不出来,只是看着她们笑。给蕾拍了几张相片。

      八点二十,冰儿穿了一件白色亚麻旗袍裙,黑色细高跟鞋姗姗而来,裙摆上绣着几朵大黑牡丹,愈显窈窕妖娆。蕾是清雅学生装束,清汤挂面头,一件连衣裙,上衣部分是白纱镂空玫瑰、白纱鱼鳍式短袖,下面是天蓝色直筒短裙,白色细带厚底凉鞋,白皮包。花是职业白领打扮,淡青纱上衣,黑裤子,黑高跟皮鞋,一根细细的黑皮带将上衣在腰间扎得恰到好处。我们打车直奔GOOSE ISLAND。刚刚到,小胡和Steven沈也到了。小胡仍然列化是昨天的淡粉衬衫领T恤,短裤,白球鞋,黑框眼镜,以阳光男孩形象出场。Steven沈则穿一件印有黑色杂乱图案的白色圆领T恤,和小胡的T恤相比,看上去料子非常之薄,胸前背了一个蓝黑相间的大书包,和学生时代并无二致,简直像一个暑假期满返校的学生。在大家对Steven沈的包包表示惊讶之后,他把包背到了身后,一行人走入婚礼草坪。我们看到了杨笛和他的异国新娘。

      这是一场跨国婚礼,一场浪漫的异国情缘。新郎来自中国,新娘来自斯洛文尼亚,他们在日本相遇,相恋,现在,回中国结婚。以后他们将在日本工作、生活。粉红纱帐里,高大的斯洛文尼亚老人挽着女儿的手臂,等待着。音乐响起,精通音律的瘦高新郎踏着飞扬的乐符沿着白色地毯走向帐幕,和花白头发的老人拥抱之后挽起新娘的手走向典礼台。隔着新郎的肩膀,我见到老人的表情感慨万千。当他们走过时,我在花童的托盘里抓了一把鲜花,撒向幸福的新人。

      他们放飞,系在一束氢气球下的爱情誓约。

      他们拥抱,新郎的手娴熟地在新娘光洁的后背上温柔抚摸。

      他们亲吻,新娘玫瑰花瓣一般的芳唇跃跃欲试地迎向新郎。

      他们交杯,今生今世同尝爱情的快乐与欢欣。

      他们的眼神和细微的动作,无一不是爱的证明。这场婚礼,是他们两个人的演出。他们泰然自若,毫无之前我参加过的那些场婚礼中新人忸怩羞涩的表情,一切都很自然。

      婚礼结束,我们去二楼吃饭。楼梯曲折回环,在石头扶手上到处贴着“异形楼梯,注意安全”的提示。一个腿脚不灵,行动不便的老人,在年轻人的搀扶下颤巍巍地走上台阶。她头发花白,年纪并不很大,可能是患了中风。“我要参加孩子们的婚礼。”她一边走一边说。老人从孩子们的婚礼中分享幸福的喜悦,回忆自己年轻的时候,对未来有所期冀,使自己也变得年轻起来。

      新娘的双亲都从遥远的异国赶来,参加女儿的婚礼。当新郎的父母起立向宾客致意时,新娘的双亲也站了起来,热情地挥手致意。

      他们为了爱女出嫁,飞到东方神秘的大陆,来到这个风涛暗涌的正在崛起的国度。真怀疑他们会失望呢,像个巨大的建筑工地一样的行星,到处都在不断地翻修、重建,马达轰鸣机器咆哮,马路上尘土飞扬。人类排出的垃圾在地表泛滥成灾,被抛弃的宠物们在城市里流浪,抢夺食物和地盘。在唐津,我在苏美玉住的楼区小院里见到过脏兮兮的野猫,眼睛红如火炭,见有人来,矫捷地爬上树去向下俯视,神情里混杂了不屑、愤怒与骄傲。“难道每颗行星都要经历一段可耻的资源掠夺期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吗?”镜云曾经这样问过我。其实资本积累从来没有完成的时候。它就像屎克螂滚粪球一样越滚越大。有个民族在远古时膜拜屎克螂,认为这种动物就是他们的太阳神,而太阳就是每天被它们从东到西滚来滚去。资本这种东西,滚大了就成了耀眼的太阳,滚大它的人也受万人敬仰瞩目,不过必需要血泪来献祭。

      落座吃饭。和新郎的舅舅舅妈坐在一起。新郎和换了一身紫礼服的新娘给每人敬烟。敬的是中华烟,冰儿说很贵。烟草这种东西,一开始是被当作药物来使用,驱蚊,或是治病。认为吸烟有害是近代提出的说法,因为吸烟与肺癌具有高度相关性。Steven沈没有抽,小胡抽了一阵。他从前也抽过烟,好像还会品。冰儿告诉我们,可以不抽,但不可以故意熄灭它。蕾的烟差点被她弄熄,赶快在我和花的烟上点了点,吹亮了火头,雪腕上红线系的青花瓷招财猫一晃一晃。那是端午节一个女孩子送的,据说能招来爱情。事实也证明很灵验。席散之后,杨笛带着新娘来与我们合影。紫礼服显得新娘腰肢纤细,很美。

      明天七夕。小胡给心上女孩买花去了,Steven沈和冰儿陪他。我和蕾、花来到了北门外,在超市买了些面包、水和一袋瓜子,走进地下美食广场。胖哥抻面依然在。我们找了地方坐下来开始吃瓜子,讲自己的经历,恋爱进度,如此等等。蕾去交作业,花送我上了轻轨,到了火车站。因为她十一要离开太阳系,去仙女星系,所以对她格外留恋些。其他人都来日方长,在太阳系内见面的机会有很多。星际列车虽破虽慢虽常常买不着座票,可还是能够自如来去,全看想不想出发。

      边吃边聊,吃完一袋瓜子,我们就出来了。蕾回去交作业,花送我上了轻轨。没有座,我们靠在轻轨的角落里站着,轻轻地说些依依惜别的话。花穿的是高跟鞋,走起路来特别累,她又很倦了,我就对她说不要下轻轨了,就在终点站直接坐回去吧。当轻轨停在终点站台上,我与她挥手告别。车门缓缓关上了,通向往昔的那一面世界也关上,从此我又回到了现在的生活。列车晚点寻常事,回程又迟一小时。我这次买了张K字头的站票,花了41元,比来时贵上一倍,还以为总算可以快一点了,结果是一样慢。以后再也不多花钱了,反正绿皮和红皮一个速度。买了张参考消息,扫描几眼草草看完后就把它铺在地上,把挎包放在报纸上,坐在包上开始用手机上网看小说。是一个校园惊悚故事,叫《鬼蛊宴》,令我回忆起大学时光和传说中文苑闹鬼的寝室。故事里写的寒假人去楼空,房间门口贴上封条,更激起了我的回忆,一幕幕如在眼前。看到一半发现故事中断了,作者还没写下面的情节。于是我就开始拿出便签纸,记录下这一天半的行程及感受。车晃得厉害,阳光刺眼,树影游移,使我半小时内换了好几个姿势来避免眼睛受到伤害。快进ICY城时,临时停车,人们以为到站了,都挤在车门口,等不及便骂起来。太阳已经落了,傍晚的铅色天空里乌云汹涌,远远的城池上端亮着一排灯光,像着了火。想用手机拍下来,可车里太亮,窗玻璃反光,只好作罢。到终点下车,在ICY城的绵绵细雨中继续自己宿命的旅途。(3010-8-16于ICY城)

      6、杂草丛生的回忆1(2011-04-17 18:36:22)

      为了生存而奔波,喘口气都是奢侈,更不要提做自己喜欢的事。然而有时候还是会回忆。

      今天晚上和明去韩式餐馆吃石锅拌饭和狗肉汤。汤很腻,浮了厚厚一层油。我一边吃着一边对他讲那些过去的事,我所经历过的事,关于童年和少年的回忆。他默不作声地听,或者说,被迫听。那家餐馆非常狭窄,只有三张桌子,靠门口坐着服务生,一个白皙,容长脸儿,单眼皮的年轻姑娘,让我想起舟载雨,她在桌上摆开一副扑克,玩起一个人的算命游戏。最里面坐着老板娘,四五十岁的女人,很淡定地剥着蒜。

      小餐馆里静静的,狗肉豆腐汤在桌上腾腾地冒着热气,外面有哗哗的雨声,顾客只有我们两人。这气氛容易让人怀旧。

      我就开始对他说。最开始的话题居然是校服。我问他初中时是不是有校服,他说有的。我说我的初中没有校服,每次开运动会,就让学生穿白衬衫、蓝裤子和白运动鞋出场。那时候同学们都认为蓝裤子是最常见的裤子,几乎每个人都有,可是我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居然找遍衣柜没有一条裤子是蓝的,就要向邻家大哥哥借。小学我的校服是绿色的运动服,臂上有萌发的种子图案。等我毕业了,小学生的校服就都换成了水手服,非常漂亮。高中校服是运动服,我们那届很幸运地换了新的样式,和高二、高三的校服很不相同。那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一款运动服,主体是白色,肩上是红底金星的图案,后背写着CHINA,袖口设计成耐脏的黑色。然后就说到延吉,狗肉。我打开博客主页给他看某一年我和再宇、冰姗回高中时拍的校园相片,一一告诉他这里是我上过的高中的哪一处风景。

      手指抚过流光,电影已经有新版的倩女幽魂了。还记得吉大校庆六十周年时,刘亦菲作为校友到场,有男生要了她的签名和联系方式,跑到我面前高兴地给我看她的电话号码,我一脸茫然地问:“刘亦菲是谁?”男生挥泪而退。小学时学校组织大家去看电影,虽然老师事先排好了座位,在黑暗里仍然偷偷摸摸地找到要好的同学,和她身边的人换座,想要坐在一起,在电影院里交换吃各人带的零食、嗑瓜子儿。看到少年自强不息奋发进取的感人情节,老师的眼中泪光莹莹。看热闹的武打剧,最后一段正邪大对决正义人士痛殴反派,电影院里会响起如雷掌声。大家明知道那些演员听不到掌声,但这是自发的,就是对精彩情节由衷的赞赏。回头看三楼放映室里放映师隐约的身影,想来他听了会欣慰吧。工作以后去看电影,无论再怎么热闹的剧情,都听不见掌声了。不知道是时代带走了激情还是年纪带走了激情。

      清明节周末,我和明去IVY市,走在火车站,我对明说,想起大三保研时,那些压力,磨砺,愉快和不愉快。明说,都过去了,想它干嘛。

      吃完了饭出门,站在屋檐下,想我最近是怎么了,竟有许许多多的回忆涌上来。也许我从来就是个想要记住所经历的一切的人,什么事也不想忘记。用自己的方式将那些陈年旧事定格在博客的长廊里。阴沉的土黄色天空,小雨淅淅沥沥地打在绛紫的伞上,是个春寒料峭的傍晚。明揽住我的腰:“回家吧。”于是我们一起走向我们租的小屋,在城市角落黑暗的社区之中,狭小的、混乱的却温暧的地方。

      7、玄玉冬卿的婚礼(2011-05-08 10:41:08)
      从前我参加过两场同学的婚礼,一场是晓祺的,一场是杨笛的,都写日记记录了下来。这一场玄玉和冬卿的婚礼,自然更要记录。我二十九日到家,三十日等了一天,五月一日大早就要起来等电话,被睡意朦胧的明仔一把按在被子里。起那么早干嘛?于是我们睡到七点半才起来吃饭,冬卿八点打电话说她要去金夫人化妆。

      到了金夫人,冬卿正在化妆。一个女孩陪着她,一个男孩陪着玄玉。都是他们的大学同学,情谊深厚,千里迢迢来见证这个幸福的时刻。新娘妆时尚漂亮,更衬得冬卿明艳动人。我们出了影楼,买了些口红眼影以备补妆,小雨沥沥,又买了把雨伞,然后直奔新娘家。家里已经来了许多人。

      冬卿换了大红衣裙,仿佛一朵泼辣娇艳的海棠花。淑子也来了,作为冬卿当年的死党,少女四重奏之一,她带来了其余两人的祝福和一件应时应景十分相衬的礼物:一条细细的金项链,给冬卿戴上。冬卿自己很会搭配,选了一对长长的红宝石耳坠,愈显容颜俏丽。几年不见,淑子瘦了,也更漂亮了,谈笑间顾盼生辉。

      十一点半开始,我们十点十五就去了豪华喜事楼,在那里上一拨客人还未散尽,看见上一场很精致的新娘,但她的发型没有冬卿美丽。好像最近流行凌乱美,新娘的头发几乎全被打乱了。新郎拎着花挽新娘离开,我忽然觉得玄玉也该献束花给冬卿,淑子行动力很强,当即起身要为好友买花,冬卿的舅舅和妹妹便去了。

      那天我和淑子是摄影师,接连不断地拍照。玄玉送了一束粉红百合花,拥抱并亲吻了冬卿。看着她的冬天终于过去,幸福的春天来临,我禁不住要感动。他们轮流敬酒。听说空间和橙子要携女友前来,我很期待。可是桌边给他们预留的座位一直空着。直到给新人们拍照的一个间隙,才看见坐在角落里的他们,遥遥相对.

      新人们站在台上,略显忸怩,在主持人的调侃下回答了一些关于恋爱的问题,谁追谁谁先牵手谁先吻的谁,多半是两人互说:他(她)!玄玉吻了冬卿的眼睛,又吻了她的唇。百合盛放喜字高悬,布置得红彤彤金灿灿的主席台,晃了我们的眼。相机的闪光灯此起彼伏见证着这温馨的时刻。

      冬卿致了欢迎辞,便翩然和玄玉下来敬酒。白西装的女主持人唱起了绵绵情歌。最后敬到我们这一桌,大约早有预感这桌的人比较难缠。淑子要他们表演交杯酒,我们拎出相机来拍照。明要新娘给他点烟,三次吹灭了火头,嘻嘻笑得不怀好意。一桌人都看着笑,我忙拉玄玉解释了一句,明的家乡有闹新娘的传统。

      空间携女友橙子携夫人过来,还有凉涛。空间的女友穿了一身粉红色运动服,苗条高挑,染成黄色的头发烫成波浪披在肩上,我不禁赞叹空间有艳福。橙夫人短发,显得十分精干,和橙子是同一所学校的老师,想必非常优秀,和橙子惺惺相惜吧。他们颇有夫妻相,一看就是佳偶天成。凉涛显得比大学时年轻了不少,可能是有些胖了的缘故。橙子伸出手比了比他的婚期:六月六日。我并不知是阴历还是阳历,估计也没时间回来,就没有多问。我和明向冬卿告辞,不去参加接下来的同学唱歌会,因为我们马上就要离开。冬卿说:“我猜你们就不会去。一路顺风。”和他们告别。

      8、那一年

      那一年他们一起来到这个城市,两人住在一所临江的十八层公寓,传说那里闹鬼,所以租金很便宜。他们只有一条被子,在寒冷的冬夜里紧紧地抱在一起,听蟑螂在地板和墙壁上爬。每天回去就在楼下的拉面馆里要一碗面条,和着周围民工菜贩的汗味和脚丫子味儿吃下去。从外表看,他们也和民工菜贩没有什么区别,在公交车上被踩得灰扑扑的鞋和从地摊上淘来的衣服一看便是廉价货色。在周六的早上早早地起床,去江边一条窄街里的早市买菜,为了几两几斤几块几毛讲价,掏出一把零零碎碎的钱递过去,得到更零碎的找头。用钢丝球擦拭好像十年没有人用过的燃气灶,找人清洗不断滴油的抽油烟机,发现摘下来以后墙上是一个大洞,无数小强爬来爬去,想再安上很不容易,好不容易装上了,机身形成一个危险的倾斜角度,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上厕所时把门关上,坐在马桶上冥思,起身时却发现锁坏了,从里面打不开,便疯狂擂门。另一个便拿了螺丝刀从外面把锁卸下来。没有冰箱,将一根卫星天线挑到窗外,只能收来两个台。冬天把大块的肉放在阳台上,每天吃一点,后来忘记了,开春便化了,腥红的血水流了满地。那一年,就是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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