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神婆有个约会

作者:季桃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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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衡利弊


      姜水缩在沙发后面,双眼闭的紧紧地,打斗声不停地传入耳中,睡在枕边的男人无时不刻地想要取走她的性命,他给她编织了一整谎言,并为其披上美梦的外衣,把她骗的团团转。

      令她从头到尾怕错了人、怨错了人、恨错了人。往事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滚过,姜水不知为何想起了高维峰,想到了她和他在一起的那些年,当时她总是自我调侃,说地球人口六十几亿,没有一个人比她更喜欢他。可结果呢,在她二十多年的已过岁月中,高维峰是这个世上除了爸妈以外,对她最好的人了。

      以前就遇到他一个,以后……

      她还有以后吗?姜水感到有温热的液体从眼角滑过,她依旧闭着眼,吸吸鼻子,即便有,她也遇不到第二个高维峰了。

      遇见他,是她的运气,她却把他弄丢了,消失在她的人生中,再也看不到。

      姜水无言的悲伤感染到了马明义,如果说在他们之中,谁最像事外人,马明义觉得非自己莫属。

      不像吴老板和姜水是故事的当事人,不像毛不思和马明丽背负着天职的重担,亦没有降妖除魔的本事,在这场激烈的打斗中,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安安静静的呆在一旁,不给毛不思她们添麻烦。

      手串上的经文不停游走,快到令人目眩,可也仅此而已,他是它的主人,在外界没把恶意投放在他身上时,手串永远待发而不发。

      靠在沙发背后,马明义盯着右手上的珠串瞧了许久才收回视线,身边的人依旧悲伤不已,不知回忆起了什么,眼角的泪就没停过。

      与死亡正面相对,才能捡起心底最深的眷恋,这是人的本性。

      马明义叹了口气,这才努力侧着身子从口袋里掏了半响,东西还没丢。

      这是毛不思给他的,说等到收了高维峰,就把东西给姜水,留下做个念想。可人的一生那么长,又能有什么怀念比得上‘在身边’这三个字。

      他用胳膊肘碰了碰姜水,低声道,“给。”

      马明义不知道毛不思她们能撑多久,闹出这么大动静,也没听见对方呼疼,他就明白,她们想赢,可能真的太难了。

      马明丽是个理智的人,不会拿着自己的性命去换别人的性命,到了无能为力的临界点,自然会选择自保。而他,也会果断放弃姜水。这么看来,唯一不同的就是毛不思了,那个古道热肠的一根筋,她似乎每次都是这样,哪怕嘴上说的潇洒,到头来总会拼尽全力去救人。

      同心手链落在马明义的掌心,就见姜水微微张嘴,努力挤出两个字,“他的。”

      点点头,马明义示意她先收着,也许这是姜水最后一次见它,也许这条手链将和它的主人一样,无法看到明天的太阳。

      夜还深,天未明。

      马明义跟姜水四目相对,火团不停地飞过他们头顶,还未落下,就被挡在前面的俩人灭掉,他无声开口,姜水辨别出了他的语言,他说:真到那步,我会拿你去换毛毛。

      毛不思不会做选择,他会。

      “好。”姜水眼角下垂,嘴角努力地挑起弧度。

      可他们都明白,这只是个肤浅的回应而已,手链重新回到姜水手中,沉甸甸的,她从来不知道,它竟然有那么重那么重,重的她又忍不住想哭,手指不停的颤抖,戴了好多次才勉强扣上,千百个日夜,到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手腕上。

      “如果明天我不在了……”姜水望着手链,突然开口,话说到一半,才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轻松些,听上去不那么难过,“你让小神婆偶尔捏个幻像出来,去看看我爸妈,他们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我不想他们太难过。”

      “还有别的吗?”马明义表情认真。

      摇摇头,姜水把下巴又转了回去,“没了。”

      沙发被巨大的力气突然撞击,头顶一黑,毛不思就直接从上边滚了下来,被甩出老远。

      “毛毛。”马明义心头微颤,身体就先大脑一步迈了过去。

      火团冲着他的后背飞扑而来,手腕温度徒然升高,经文就消失在珠体,向四周迅速散开串联成细密的网格,把火团从中隔断。

      “明义,回去!”马明丽的身形几乎同时出现在毛不思身边,见马明义出现,整个暴怒,“有我在。”

      “没注意被拍了一巴掌而已。”电光火石间,毛不思就又反手把马明义给推了回去,肩膀被沙发上镶嵌的碎玻璃碴划出了细细的小口子,那叫一个疼啊,毛不思呲着牙,率先又冲了回去,“我堂堂毛家传人,哪能这么容易输给同行败类。”

      “我杀妖灭鬼的时候,怕是你爷爷都还没出世。”火苗在霍冬青的指尖跳跃,他的声音早就没了初见的暖意,“把人交出来,我不想再起杀戮。”

      “做你的春秋大梦!”让捉鬼师亲手把活人献给恶鬼,这简直就是打他们毛家祖宗的脸,毛不思怒极反笑,他们老毛家的祖坟里,就没埋过贪生怕死的人。

      毛不思手执着降魔杖,幽蓝的降魔杖像是感应到她临近极点的愤怒,光滑的表面莫名浮现出若隐若现的凤凰纹路,仅瞬间就消失不见,并未被他人察觉。

      剑张弩拔,一触即发。

      马明义眼神在陌生的霍冬青和毛不思脸上转了两圈,拇指食指微微摩挲,他脸颊偏向姜水,声音低而小,“我保证让你爸妈安享晚年,到死都以为你活着。”

      这是马明义的承诺。

      毛不思所有的精力都投放在霍冬青身上,自然没心思再去关注后方发生了什么。反倒是马明丽,她离的近,把马明义说给姜水的话听了个完整。

      他在逼姜水立刻做出选择,是大家一起死,还是给他们留个生机,给年迈的爸妈留个保障。

      生死关头,人都是自私的,做不到为了陌生人赔上自己,她是如此,明义也是如此。马明丽望向自家弟弟,就见他目光灼灼的瞧向毛不思所在的地方,她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

      不远处,毛不思正背对着他们,掐着腰迎风站在最前方,月光照过她的身体,影子拉的老长,看上去莫名的令人心安,令人自惭形岁。

      马明丽不由得又想起小时候,那时的毛不思还是个圆圆的胖团子,总像个甩不掉的小尾巴跟在她身后。每每她在院子里练习术法,毛不思都眨巴着大眼,里面的羡慕和崇拜毫不掩饰:

      “明丽姐姐好厉害。”

      “我什么时候能像姐姐一样。”

      “等我长大了也要打坏鬼,保护好人。”

      而马明义因为天生的阴阳眼,总是被脏东西吓得没日没夜的哭个,她虽说是姐姐,也不过就比他们大个三岁,也是个半大的孩子,马明义哭的狠了,她多少也会有些不耐烦。还是毛不思,常常蹬着小腿爬上床,坐在他旁边守着,三四岁的年纪,简单咒语将将念成句,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字。

      有次她探头进去,就瞧见毛不思站在马明义身前挥舞着胖乎乎的小爪子瞎扑腾,不知道在干些什么,而她那个胆小的弟弟,则憋着嘴,泪眼婆娑的拽着小姑娘的衣角,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她的背影。

      她实在忍不住问了原因,马明义憋了许久的眼泪就再也止不住了,“我听见有人说要把我抓走炖汤喝。”

      “那思思在干什么?”她摸了把毛不思脑门上细密的汗珠。

      “毛毛在保护我,”马明义手指还拉着小姑娘的衣服,眼泪聚成一包,“她说她站在前边,我就不会被抓走了。”

      二十多年过去,这些记忆的插曲恐怕毛不思和马明义早已忘的一干二净。毛不思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会的小丫头,马明义也没了儿时的敏感胆小。

      他们三个都长大了,只不过她和马明义懂得权衡利弊,而毛不思,则依旧跟小时候一样,以一种保护的姿态,挡在危险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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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番外:】
      某天,一直喜欢着漂亮强悍小姐姐的肉丸子突然从老爸口中得知,自己以后要结婚的人,不是法术高强的小姐姐,而是整天躲在自己屁股后头,又爱哭鼻子的病秧子,内心大为震撼,不由得悲从中来。
      大哭两场后,肉丸子决定去找病秧子摊牌。
      “我是不会娶你的!”柔软的大床上,肉丸子单手掐腰,一脚踩在枕头上,“你太弱小了!”
      “可我长得好看啊。”病秧子拉拉肉丸子的小裙子,嘴巴一憋,眼泪就又要掉下来,乖巧可人,“我还听话。”
      “你那么瘦,一点都不好看。”肉丸子伸出肉乎乎的胳膊跟病秧子比了比,心疼的摇摇头,决定告诉他残忍的真相,“他们是骗你的,其实你长得可丑拉。”
      哇——
      嚎啕声从卧室传到客厅,贯穿了整个别墅,病秧子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他趴在被子上,眼巴巴地瞧着肉丸子蹦蹦跳跳的跑出门去。
      “我再也不要跟你玩了,你不再是我的好朋友!”病秧子抹抹眼泪,又瞧了瞧自己瘦弱的小胳膊。
      论一段友谊的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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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毛毛:啊哈哈哈哈,那个愚蠢的肉丸子是谁?
    某桃:毛毛,我建议你吃点核桃,你这智商不太像我的亲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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