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咸鱼老公[重生]

作者:多金少女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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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5此生不做菟丝花(二更)


      叶知心的声音很快就引来了叶兰,她过来看见了叶知恬,眼睛亮了一下,夸赞道:“不错,很不错。”

      妹妹和妈妈的肯定,让叶知恬心花怒放,“真的吗?”

      “真的,不过棉布做裙子太软了,下次用棉麻布。”叶兰说。

      “嗯!下次改进!”叶知恬说。

      “下次就该给我做了吧姐!我也想要裙子!”叶知心说。

      “好,下次给你做。”叶知恬笑得眯了眼睛。

      90年这个时候,还是比较保守的,尤其这种地方,并不会穿吊带裙,如果就这么穿出去了,被骂都是轻的,所以叶知恬还做了一件搭配的衬衫,衬衫有些简易,不是很精致,但也可以了,裙子也不能太短,至少也得膝盖以下,不然也是没办法见人。

      她换掉了新做的衣服,将它和全家换下来的衣服,一起洗掉了。

      回来终于做成了一件事情,让她心里很快活,她现在也不是曾经的那个娇小姐了,家里的活,她现在也能干,无论做饭还是其他,她都行。

      叶兰喂完猪回来,就看见叶知恬蹲在木盆旁边搓衣服,她吓了一跳,赶忙拉起她,“你洗什么衣服啊,走,我来洗。”

      “衣服也不多,也洗好了,再清几遍就行了。”叶知恬说。

      叶兰看了看木盆里的衣服,一时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才说:“那行。”

      叶知恬将衣服清好,晒到院子里,过了一会儿再去看,看见她妈妈扯着湿衣服使劲看,几乎要将眼睛贴上去,叶知恬弯唇笑了起来。

      夏天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家里抱了一只小猫过来,
      是一只黑白猫,澄绿色的眼睛像宝石一般瑰丽,妈妈叶兰很爱动物,猫狗都十分喜欢,只是上半年狗被人打死了,她伤心了很久,也没再养,现在倒是抱了一只猫回来。

      这只猫叶知恬是很有印象的,它在家里到了04年的时候才去世,后来养的就是它的儿子,一只很强壮很粘人的公猫,和它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它儿子一直到叶知恬结婚那时候,都是健健康康的,长得很壮,被爸妈宠得像狗那么大。

      这只猫和它的儿子,陪伴了她们家几十年的时光,因为全家人的善待和爱护,他们都活得很好,叶知恬记得它小时候的很多事情,比如经常抓到老鼠,就往她门口放,她一出门看见死老鼠,吓得尖叫,它就在旁边舔爪子,眼神轻蔑的样子,比如到了冬天,又会悄悄地钻到她或者三哥的被窝里睡觉,在她肩膀处拱来拱去,早上又会将她舔醒,比如它第一次生孩子,夜里小猫因为怕冷,去没有盖上灰的炭火桶里取暖,结果掉进去烫死,第二天捞出一具猫尸,它在旁边哀叫时充满痛楚的眼神…………它的猫生她几乎参与了一半,她的人生中也从不缺少它的影子。

      所有的事情都和前世那般,开始重合,猫的来到,让叶知恬多了几分熟悉的感觉,这些只活在她脑海里的记忆,现在也慢慢地在她眼前重现,这大概就是重生的馈赠了,让她还有机会,看到这只已经过世了十几年的猫。

      猫现在还小,刚来家里,没熟悉,叶兰用根绳子将它拴在了门口,让它熟悉,叶知恬也没有去逗弄它,等它习惯了在家里的生活再说。

      夏天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很快就从七月迈向了八月,叶知恬不知道周崇明住在哪儿,也没理由去镇上,所以这些日子,都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帮叶兰做事,一天下来也几乎忙的没办法想他。

      因为叶知心闹得厉害,叶知恬用了家里剩下的蓝色碎花布料,给她做了一条裙子,小姑娘高兴得不行,洗完晒干就兴冲冲地穿上去出去玩了。

      没多久,叶知心又跑了回来,她很得意,说:“叶芬她们说我这条裙子好看,问我是哪儿买的,姐,你手艺真好,她们都看不出来是自己家做的。”

      叶知恬听了,笑了起来,“是吗?”

      “对啊,以后就不用买衣服了,自己买布做好了,我那件衬衫,爸爸买回来都要五十几块,贵死了,有这个钱,买几十尺布,自己做它个七八件,件件不重样,换着穿,多舒坦!”

      叶知恬听了心中微动,面上仍是笑,“做梦吧你,想累死我啊。”

      叶知心眨了一下眼睛,捂着嘴笑。

      叶知恬拍了拍她,说:“好了,别站在这儿了,要不你跟我一起做?”

      “…………做什么啊,姐你咋变得这么勤快了。”叶知心看着木盆里被叶知恬剁碎的给猪吃的番薯叶,眼皮跳了跳。

      “帮咱妈干点活,她也能轻松一点。”叶知恬说。

      “啊,叶芬约了我去树林里玩,姐你忙吧。”叶知心说着,就跑了出去。

      叶知恬看着她跑开,抬起手臂擦了擦汗,目光落到自己的手指,陷入了沉思。

      她刚才有一个想法,不知道其中的可行性,她胆子其实也不大,没有那种冒险精神,也不敢去拼,但是重生回来了,难道就只是和周崇明在一起这个想法吗?

      这是不应该的,她的想法一开始就不够成熟,其实也是,从离婚,再到后来的结婚,她一直都在依附着别人生活,之前的陈城,后来的周崇明,她从没改变过,一直一直都跟菟丝花一样,陈城用钱来威胁她的时候,她什么底气都没有,这边有孩子需要她带,家里都需要她来打理,根本不可能去工作,只能一味地讨好他,他不给钱,就只能再放低姿态,求着哄着让他给钱,那种日子太长了,几乎磨光了她的脾气,消磨了她的尊严,到离婚,她几乎是废人一个,什么技能都没有,和周崇明结婚,也是靠他养着,从陈城时期的迫切想赚钱拜托陈城的控制,到周崇明时期的随遇而安,也不过是短短半年的时间而已。

      她能干什么呢?她想,之前那攒钱的想法,也是建立在家里每个星期给她多少钱的基础上,她还是没有改变那种思维,前世菟丝花一样攀附陈城和周崇明,现在重生了,仍然像菟丝花一样攀附父母,难道她就不能、不能再大胆一点吗?明明她重生了,知道未来几十年的发展前景,她还是想着攒她爸妈的钱吗?

      胆子再大点也没关系吧,再糟糕,也不会比前辈子还糟糕了,要是连这一步都不敢迈出去的话,那么也不会比前辈子好到哪里去。

      想了很多的叶知恬,眼底燃起了两簇明亮的火焰,那是野心,又或者说,是新的希望。

      晚上叶爸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了自己闺女坐在他房间里等他,一副有话要跟他说的样子。

      “这么晚了做什么不睡觉?”叶顺年轻的时候很俊美,是村子里很难得的帅哥,至今为止,别人说起他年轻时候的样子,都拍大腿说好看得不行,也十分可惜他娶了叶兰,因为叶兰的外貌实在普通,到现在这把年纪,他仍然带着几分俊气,任谁看了都不会怀疑他年轻时的俊美。

      他对于两个女儿,都是在物质上默默宠爱的,他给儿子们买的东西屈指可数,去上海出差带回来最多的东西也是家里三个女人的,他也是这乡下少有的重女轻男的男人,不过即使宠爱女儿,他也仍然喜欢板着脸孔做一个严父,所以在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眉头一皱,看起来有些不悦。

      叶知恬是知道家里的情况的,她爸爸是个很能干的人,但就是心太软,在她很小的时候,大约七八岁的样子,他开的不是现在这个厂子,而是兔场,卖兔子,绞的兔毛和兔肉都能卖上不错的价钱,但是她的那些舅舅和其他亲戚,就喜欢到他这儿白吃白拿,有时候连怀孕的母兔也不放过,说声我到你这儿吊一只兔子吃啊,就自己去兔场里抓兔子,用绳子一勒,勒死兔子让她妈妈做,吃饱喝足后还要拿几只回去,久而久之,她爸爸兔场里的兔子就被白吃白拿完了,兔场也就这么倒闭了。

      兔场倒闭了,她爸又不甘心,到处借钱又办了一个厂子,做砚台,还是心太软,那些亲戚马上又蜂拥而至,要去厂子里工作,她爸没扛住,又答应了,然而这些亲戚什么也不做,就是白白拿工资而已,砚台在一开始还卖得挺好,到后面就因为渐渐找不到销路,又这么倒闭了,还欠了那些亲戚的工资,天天被他们明里暗里敲打着要债。

      现在这个厂子是她爸爸办的第三个厂子,主要卖墨水,到现在为止,都卖得不错,不过后来发生的事情,对于她爸爸来说,大概是致命一击,在这个墨水厂破产倒闭后,她爸爸颓废了三年才重新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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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艾玛!么么哒保命!
    晚上继续!
    ps.男主预备上线中……嘿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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