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愿石

作者:扎姆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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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六章光与影(中)


      第二天早上,轩风瞅准青年喝汤的时候,好柔和好柔和地问道:

      “贝姆特,你喜欢诺因城主是不是?”

      “扑——”一如少女预计,年轻的城主喷出嘴里的箩卜汤,随即趴在桌上,咳得上气不接下气。轩风遗憾地望着他的后脑勺,她就是为了看他那个面红耳赤的可爱表情,才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她很快如愿了。

      “你……”贝姆特抬起呛咳得通红的脸庞,狼狈地道,“你说的这什么乱七八糟的!”轩风一脸无辜地道:“没有啊,我是很认真地问你,是不是喜欢诺因城主?”贝姆特露出快昏厥的表情:“我和他……”

      “别说‘我和他是敌人’这种话,只会让我更肯定你是在欲盖弥彰。”轩风笑嘻嘻地打断,“放心,我不会以为你是同性恋的,因为你喜欢上的是男扮女装的诺因城主。”

      “……你怎么知道的?”

      迎视对方镇定的视线,轩风明白他没有被套话,而是真的打算承认,不禁勾起唇角,心道:真是个坦荡的男人。

      “猜的。那天,你们俩当众吵架,你不是骂他‘女装癖’吗。”不过,“性无能”是什么意思?难道那个傲慢的黑发帅哥因为贝姆特没有侵犯他,就那么骂?

      贝姆特瞥了她一眼,道:“凯渥鲁夫告诉你的?”

      “呃!”

      “是吗,他还是知道了。”青年轻轻叹息,合上眼。轩风又惊又急,还没开口,贝姆特先一步道:“别撒谎了,知道这件事的唯有克劳德,而能从他嘴里挖出来的只有凯渥鲁夫。单凭那次争吵,你根本不可能猜出我和诺因的真正关系!”

      沉默片刻,轩风低声道:“你别怪外公,是我缠着他问的,他原本是想叫我劝劝你。”贝姆特睁开眼,牵起一个笑容:“你是真的在担心凯渥鲁夫吗?”轩风一怔,不假思索地道:“当然,他是我干外公耶。”话音刚落,她悟出对方的言下之意,打了个寒噤:“我是……”

      贝姆特凝视她别开的小脸,许久,淡淡地道:“我不会怪凯渥鲁夫的,你不必担心。”轩风这才转过头,暗暗松了口气,嗯了一声。

      “凯渥鲁夫不可能相信我喜欢诺因,一定是你自己揣摸的。”

      “是我揣摸的。”轩风强调,心安后,她的好奇心又冒出来:“而且,我猜的没错,对吧?”

      “我们是朋友。”贝姆特平静以对,“虽然我是曾经对他有好感,但在我知道他是男性时,这点好感就烟消云散了。”轩风惋惜地道:“为什么!男人也可以谈恋爱嘛!”

      “……那你和伊莉娜姐姐是不是也可以发展恋情?”

      “我和伊莉娜跟你们不一样,我们对对方一点那种好感也没有,但你不同,你已经对诺因城主产生好感了,哪能说散就散?”轩风头头是道地分析。

      贝姆特斜睨她:“你为什么硬要把我们俩扯在一起?”轩风吐吐舌,俏皮一笑:“嘿嘿,好玩嘛。”

      好玩?他烦恼了那么久,挣扎了那么久的一段情谊,竟然被她看成这样?青年胸中怒火翻腾,强自压抑,最后化为深深的疲倦沉淀下来。

      “你生气了?”注意到他脸上一闪即逝的怒色,轩风脸色一变。

      “你不必在意,我不会对你发火,也没有对你发火的理由。”贝姆特微一苦笑,自言自语,“好玩吗?也对,对异世界的人而言,这个世界的人际关系大概就这么点感触。”

      “不是的!”轩风拍案而起,满脸懊悔,“对不起,贝姆特,我的确想捉弄你,但绝没有伤害你的意思!”

      “我明白,没关系。”

      轩风颓然坐下,十分沮丧,在心里痛骂自己:笨蛋!得意忘形!因为对方大度,就不管分寸胡乱挑衅,活该尝到苦头,这下完了,要怎么做他才会消气?

      贝姆特盯着她,缓缓启口:“轩风,你不必将我看成遮阳伞。”

      “!?”少女抬起头。

      “隐捷敏亚和梅迪不同,只要你有自身的价值,就算我不罩你,你也能活得很好,所以不用害怕,不用讨好周围的人,你这样,对凯渥鲁夫他们很过份,对你自己也很过份。”

      “……”

      望着对方再次低下去的小脑袋,青年的声音柔和下来:“我答应了伊莉娜姐姐照顾你,就一定会遵守诺言,我以人格担保,绝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轩风叹息般吁了口气,以耳语的音量道:“你这个人啊……”

      “嗯?”

      “没什么。”轩风微微一笑,抬起头,诚挚地道,“谢谢,还有,对不起。”

      贝姆特点点头。

      “我一直做噩梦。”轩风垂下眼,神情一黯,双手紧紧揪住衣摆,“梦见被押上绞刑架的情景,还有那场血流成河的战争。我很害怕,很不安……明明想重新开始的,想不再骗人,可就是禁不住害怕!害怕恶梦重演!我好想向伊莉娜倾诉,但是她不在,只剩下你我可以信任,可以不用战战兢兢,生怕得罪,可是我终究无法完全信任你,毕竟我们只认识了这么短的时间,所以我只在你面前放松,没把心事告诉你。”

      “现在好些了吗?”

      “嗯。”轩风擦擦眼睛,冲他绽开笑靥。贝姆特歉然道:“对不起,我早该想到的,那天我抱你去客房时,你就呓语得很厉害,一副做恶梦的样子。”

      轩风一愣:“那天……抱我的人是你?”

      “是,怎么了?”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

      “没什么。”轩风笑了笑,再度露出恶作剧的表情,“贝姆特,你真的不喜欢诺因城主吗?”年轻的城主深吸一口气,咬牙道:“如果你指的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不!”

      “是吗。”

      轩风翘起唇角,很高兴地笑了。

      ******

      “真奇怪,为什么贝姆特那么好的男人,竟连一个女朋友也没有?”

      听到轩风的自言自语,在厨房帮佣的少女一齐停下手边的活,面面相觑,奇道:“不是有一个吗?你!”

      “呃,我是说除了我之外啦。”轩风虚笑。众人睨视她:“你什么意思,竟要自己的男人三心二意,是不是想背着首领红杏出墙?”

      “不是啦!我只是奇怪,贝姆特那么好,为什么都没人喜欢他?除了我。”

      “喜欢他的人多勒!我们就是。”

      “啊!”轩风张口结舌,瞪视众人,“你们喜欢贝姆特?全部?”一个少女笑道:“放心,我们不会嫉妒你的,因为你是首领选择的人。”

      轩风怔了一下,若有所悟:“你们对贝姆特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吧?不然不可能不嫉妒。”众人对望一眼,脸露微笑:“不愧是大姐头,跟首领一样厉害。”

      “别叫我大姐头!”

      “好好,轩风。”众人赔笑。本来厨役们也和其他人一样叫轩风大姐头,在后者三令五申下,总算扭转过来。

      先前开口的少女笑道:“说老实话,我是曾经很喜欢很喜欢首领,不过现在已经转变成你说的那种喜欢,因为我有男朋友了。”

      “我也是,但我还是很喜欢首领。”好几个少女点头附和。轩风好奇地问:“你们喜欢他什么地方呢?”

      “这个嘛,首先是气质。你知道,首领长得并不是很出色,但他有种特别的气质,让人忍不住亲近、依赖他。”一个少女回忆道,“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我刚离开家乡来这里打杂,一边切菜一边哭时,首领在外头敲窗子,要我拿点吃的给他,我那时不知道他是首领,加上觉得丢脸,随便包了两只干馍就递给他。他抛了两枚铜币给我,告诉我哪儿有买纸笔,哪里专门寄家信。我好奇地问他是怎么看出我是在思念家人而不是失恋什么的,首领说失恋的话你切菜的动作应该再狠一点……”

      “噗!”众人喷笑,“哈哈哈,没错!首领(那家伙)就爱说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那少女也绽开笑容,续道:“我那时也忍不住笑起来,首领见我不哭了,就挥挥手走掉了。之后他还是每天问我讨东西吃,直到我接到家人的回信。那时候心情真复杂,既高兴又难过——高兴和家人取得了联系,难过首领再也没有出现。”

      另一个少女叹了口气:“嗯,首领就是这样,温柔又严厉。伤心时给予你鼓励,可你一旦振作起来,他就像风一样走掉,连片云彩也不留。”

      是吗?轩风寻思:那我得装得柔弱点,让他没法开溜。

      “就是这样才好啊!”几个少女抗议,“首领总是给别人实实在在的帮助,从不用花言巧语哄人!虽然有时候听上去很不入耳,但每句都是真真切切的关怀!”

      “嗯!”一个个头娇小,看上去有几分病态的少女重重点头,“像我就是,我是被家人卖来这儿的,因为我身子骨不好,什么活也干不好,是个赔钱货。至今我还记得,那天下着大雨,我得了重感冒,想肯定活不了了,就从厨房跑出来,想见家人最后一面,死也死在家里,结果半路撑不住,倒在路上,是野冰发现我,然后首领把我抱回去,叫医生帮我看病。我那时烧得迷迷糊糊,根本认不出他是谁,就骂他多管闲事,他和我对骂,说我脑子有毛病,半夜跑出去淋雨,简直是活腻了,我说我是活腻了,要他别管我,之后就不说话,也不吃药,医生拿我没办法,首领却不管,撬开我的嘴巴灌药,还威胁我,如果敢不康复,就把我的衣服扒光,扔出去让大家观赏。我气疯了,想扇他耳光又没力气,只好乖乖养病。后来我才知道,首领最讨厌人家不珍惜生命,也很少真的发火,因为他一旦发火,就会说出很伤人的话,所以那时他是真的被我惹火了。我病好后,他向我道歉,我才看清他竟然是首领,吓得缩进被子,他嘲笑我怎么变老鼠了,先前骂他时明明凶得像只雌老虎,我火冒三丈,又和他吵起来。”

      “他是故意惹你生气的。”众人很有经验地道,“为了让你不甩他。”

      少女笑道:“我知道,那时我就明白了,所以我告诉他为什么半夜跑出去,还有被送来这里的原因,我以为他会同情我,岂料首领又骂我,骂我懦弱又无聊,小小的重感冒也值得大惊小怪。我气得用枕头丢他,说他这种健康的人怎么会明白天生体弱多病的人的心情。首领说人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没别的分类,因为只有性别是无法改变的,其他都可以扭转。只要我想,就能从痨病鬼变回正常人,证据是我连许多大男人都挺不过的肺炎也战胜了。那个时候,我真是又惭愧又感动,觉得能遇见首领真好。”

      “玛莎,你现在还喜欢贝姆特吧?”轩风柔声道。玛莎摇摇头:“不,我和约翰——医生好了,但首领永远是我心里最喜欢的人,改变我一生的人。”

      “我真搞不懂,你们每个都喜欢贝姆特,却又喜欢上别人,定定心心爱他不好吗?还是他拒绝了你们?”

      听完几个人的故事,发现结局都和玛莎一样,轩风困惑地皱起眉,很为贝姆特不平:帮助了这么多女孩,结果连一个也不要他,都跑去另结新欢。

      众人笑起来,似乎早就料到她的问题。

      “不,我们没有向他告白。”

      “为什么呢?”

      “这个,该怎么说呢。”众人露出苦恼的表情,“一方面是觉得告白也会被拒绝,另一方面……”轩风打断:“还没告白过,怎么知道一定会被拒绝?”

      “女人的直觉!”众人异口同声。轩风一脸难以理解。玛莎微微一笑:“轩风和首领两情相悦,所以大概没发觉。首领和女□□谈时,经常会用担心的眼光观察对方,一发现有爱慕之色,就马上飞也似的逃走,从此再不见你一面。”

      “他干嘛这样?”回想起贝姆特确有如斯表现,轩风大惑不解。另一个少女笑道:“因为首领是战士,战士的生命是没有保障的。”轩风恍然大悟。

      “利克,我男朋友也是这样。他说战士只适合跟杀戮为伍,随时随地有可能掉脑袋的人,没有资格给所爱的人承诺,所以至今不肯接受我。”

      “而且首领是战士中的战士。”玛莎叹道,“其他战士还有休息和死亡的权力,他却连这两项权力也没有,因为他一垮,大家就会跟着完蛋,所以他不能爱人,也不能休息,得永远飞翔,不然体内的刀就会变锈变钝。”

      轩风黯然无语,良久才道:“这是…隐捷敏亚男子的生存方式吗?”

      太悲哀了。

      众人笑道:“是啊,而女人的生活方式有两个,一是伴随心爱的男人共同战斗,二是营造一个让他偶尔休息、放松的家园,生养一群和他们的父亲一样了不起的儿子,还有和他们的母亲一样坚强勇敢的女儿。”

      “是吗?”轩风也情不自禁地笑了,内心的感伤消散不少。虽然隐捷敏亚的男子有着那样悲哀的宿命,但他们却拥有最棒的另一半,也算是种补偿了。但是……她神情一黯,想起那个连这种补偿也无法拥有的青年。

      “轩风,你呢?你想选哪种?”

      “呃,我啊……”轩风回过神,嗫嚅道,“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比较喜欢第二种。”

      “这样啊,原来你是居家型的,我们看你那么努力地练剑,还以为你会选第一种。”众人都很惊讶。轩风毫不犹豫地道:“我学剑是为了保护自己。”

      “好样的!隐捷敏亚的女人就算不能保护伴侣,也绝不拖累他。”玛莎真诚地鼓励,“加油哦,轩风!有朝一日,成为能和首领并肩站在沙场上的女性!”轩风动动唇,终是咽下到嘴边的解释,点点头,随即想起一事:“对了,你们刚刚说不告白还有个原因吧?”众人不好意思地看看彼此,道:“是不敢。”

      “啊?”她没听错吧?不敢?

      “贝姆特又不是三头六臂,你们干嘛不敢跟他告白?”

      玛莎苦笑了一下:“不是不敢告白,是…没有勇气抓住他。”余人接口:“轩风,首领是大家的,没有任何人能独占,我们是这么想。”

      “我不懂。”轩风皱眉,“我要是爱上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也会抓住他。”

      “所以你才抓住他了啊。”玛莎深深叹息,“可是我们没有这个勇气,不,每个隐捷敏亚的女人都没有这个勇气,因为我们了解首领对隐捷敏亚实在太重要了,我们不敢用名为‘爱’的枷锁束缚他,使他分心,放下城主的责任,也没有自信和他并肩作战。”

      “贝姆特…真是这么好的城主?”轩风难以置信,尽管她曾当面夸贝姆特是个好城主,但其中有百分之八十是恭维;而且那个青年每天除了例行的巡逻,就是骑马、练剑、放鹰、爬到树上睡觉、和凯渥鲁夫喝茶下棋,过着这种说好听点叫悠闲,说难听点叫摸鱼的日子,哪里有半分城主的样子?

      众人笑了:“轩风,隐捷敏亚和别的城市不同,我们需要的是有‘心’的城主,而非有‘行’的城主。”轩风有所领会:“心是指,身为统治者的自觉吗?”

      “没错。”

      “可是,光有自觉怎么够,要是没有相称的实力——而且为百姓着想的并不是只有贝姆特一个吧?”轩风追问。她不是置疑贝姆特身为城主的资格,只是纯粹的好奇。一个圆脸蛋的少女开口道:“轩风,我哥哥曾是上上代城主。”

      “?”

      “他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对每个人都非常温柔。他的愿望是让全城的人吃饱穿暖,所以他离开家乡,加入一支佣兵团,角逐城主的位子。后来,他真的当上城主了,却变成另一个人,一个我和爸爸妈妈完全不认识的人。凶残、嗜杀、贪婪、好色,简直就像魔鬼一样!他回来那天,全村的人都高兴地跑去迎接,我们高兴的不是他带着离开时约定的粮食和水回来,而是他活着回来了。可是哥哥…不,那个魔鬼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是叫他的手下把年轻的妇女拉出来凌辱,然后把老人小孩和所有反抗的人杀了,其中包括我爸爸,他的亲生父亲。”

      “绿。”众人安慰地拍拍她,脸上却无半分诧异。轩风却惊骇得脸都白了:“怎、怎么会这样?你哥哥…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改变?”绿笑了,笑得很苦:“因为他参加城主的角逐,因为他走上了那条修罗道。”轩风仍是不解。另一名少女解释道:“轩风,在隐捷敏亚,有句名言是这么说的:‘非无良知者,不能为王’。意思是只有没了良知,没了心的人,才能当上城主。”

      “咦!可是贝姆特——”

      “没错,首领没有丧失良知,所以我们才说他对我们太重要了,说是奇迹也不为过。”众人绽开由衷的笑容。玛莎补充:“轩风,除了首领和初代城主,隐捷敏亚的每届城主都是绿的哥哥那副样子,不过也不能怪他们,城主的竞争实在是太激烈太残酷了,你得不停地杀杀杀,四面八方都是敌人,没有一个人可以信任。不间歇的战斗使人身心疲倦,无止境的屠杀使人麻木不仁,到最后良知完全被血腥蒙蔽。运气好的变疯子,运气差的变成好色的杀人狂,因为只有杀人和□□女人能稍稍发泄那无尽的痛苦。”

      绿苦笑道:“我哥疯了,他运气不错,在杀死我和母亲,铸成更大的错误前杀了他的手下自裁了。我很庆幸他还保有最后一点良知,没变成后一种人。”

      轩风听得说不出话来。玛莎柔声道:“轩风,你明白了吧,我们有多庆幸首领是那样好的城主。既为百姓着想,又有强悍的实力,他是我们原本连做梦也不敢想的城主,我们万万不能失去他,所以我们约束自己,绝不向首领告白。”

      “告白就会失去他?这是什么逻辑!”轩风困惑不解。一个年长的少女问道:“轩风,你认为,一个人有了想保护的对象,是会变强还是变弱?”

      “变强。”

      “不!变弱!”众人异口同声,眼神严酷。玛莎对满脸无法苟同的轩风解释:“一旦有了想保护的人,就等于有了弱点,让敌人有机可趁。”轩风反驳:“但是,正因为有想保护的对象,人才会变得强大起来啊!”玛莎一针见血地道:“首领已经够强了。”轩风词穷。

      “轩风,现实不是小说,什么为了所爱的人以一挡千,以破败之身冲入敌军,斩下敌首的脑袋救出被掳的情人这种情节只存在于人的幻想里,现实里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发展,就是那个男人和他心爱的女人一块儿死翘,后者死前还会被敌首□□。”

      “……”轩风无言以对。她不是浪漫得不切实际的人,只是这也太……太现实了。

      玛莎将手搭在她肩上,语重心长地道:“轩风,答应我们,千万不要拖累首领,早日独当一面,成为真正的大姐头。如果…如果有一天,首领因为你出了什么意外,我们绝对会恨你的!所以,请好好保重自己,为了你,为了首领,也为我们大家。”

      “哦。”轩风漫应,没有将她的忠告放在心上。因为她知道贝姆特对她一点意思也没有,而她虽然对贝姆特很有好感,但完全没打算为了他留在这个世界,成为隐捷敏亚的城主夫人。

      所以,那种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

      数天后,隐捷敏亚城主一扫轩风的摸鱼印象,陷入极度的繁忙。除了凯渥鲁夫,几名佣兵团长也带着麾下的佣兵团离开塞维堡。一问之下,轩风才得知每年近秋收时,西城全土的盗匪就会开始不安份,得趁他们蠢动前做好迅速扑灭的准备。

      “你不是说有财会吗,怎么还亲自处理这些事务?”

      轩风一手持汤勺,一手拿起一张画满图表的纸。坐在她对面的青年整个人已被这种纸埋住,正一脸怨气冲天地拨着算盘。

      “因为我联络不到他。”贝姆特从牙齿缝里挤出声音,第n次在心里痛骂说话不算数的雇员。半年前,维烈曾送给他一块玉石,说拿着它呼唤他的名字就会赶来。

      与此同时,远在白银之谷的血龙王听见雇主夹着粗话的催促,犹豫了三秒钟,还是置之脑后,一边吃豆沙包一边监视两个书痴,防止银龙王对黑发少女行不轨之举。

      轩风放下图表,一手支颊,惊讶地看着对方熟练地拨打算盘,运笔如飞。因为贝姆特的外表虽不像传统的强盗头子,但怎么看都是纯种的战士,实在无法与纸笔这种东西联系起来,更别说还很熟悉的样子。

      疑问在喉间盘旋许久,还是咽了回去。青年此刻的表情明明白白写着“不许打扰我,谁打扰我PK了他”这行红字,所以轩风很识相地不去轻捻虎须。但随即,她想到一个主意,开口道:“贝姆特……哎呀,先别瞪人,我有正经事跟你谈,你还有没有算盘?”贝姆特一怔:“莫非你……”

      “嗯,我会用算盘。”轩风拍案道,“雇佣我吧!我来当你的临时会计!”

      “不用。”

      “喂!别瞧不起人!我的算盘比你打得好多了!我小学时还得过全国珠算比赛第一名呢!”轩风义愤填膺地道。贝姆特皱眉道:“算盘打得好也没用,你根本不熟悉这些事务。”

      摆在餐桌上的,是西城的人口普查表、流动人口统计表,灭亡村庄数,预收粮食数,需求报告,历年分配表,波动草表;以及三名佣兵团长反馈回来的凡尔加平原的作物明细单,预计收获量,可作为肉类和乳类的牲畜总数等等繁复的帐目。如果对西城的情况没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即便是算数天才,也无法做出合理的安排。

      “那你让我负责支线的工作嘛,我又不是要你把所有的帐目都交给我算。”

      贝姆特微一心动。瞅见他的表情变化,轩风再度游说:“安啦,我绝对会很仔细、很仔细地算,一点差错也不出。”贝姆特眯眼:“你能拿脑袋赌吗?”

      “能!”少女毫不犹豫。青年一脸不可思议:“你…这么缺钱?”

      “缺!”轩风大喊,“而且是急用!”玛莎等人告诉她,再过十天就是收获祭,到时会放三天假,可以去附近的集市买化妆品等女性用具,要她向贝姆特讨点零花。轩风知道零花是肯定讨不到的,她也不想拿赃钱,只能打工了。

      “是买化妆品吧?”贝姆特一语中的。轩风瞪视他:“你、你怎么知道!?”老天!这家伙是鬼啊!

      “因为你敢用脑袋担保。我大姐曾说,化妆品之于女人,就如同剑之于男人,都是等同生命的存在——虽然我完全无法理解。”

      “耶~~~你大姐?不是伊莉娜吧?”

      “嗯,她是我么姐。”

      “那你总共有几个姐姐?”

      “十个。”

      “……你母亲好厉害啊。”轩风由衷敬佩。贝姆特笑了笑:“没办法,这是规定。”轩风奇道:“规定?”

      “嗯,这是隐捷敏亚的风俗。有能力负担几个,就得生几个。”

      轩风双目一亮:“这么说,你家是富裕人家?”贝姆特嗯了一声,不着痕迹地岔开话题:“我可先说清楚了,这些都是攸关无数家庭一年生计的资料,绝不允许出半点差错,尤其你要求的是细节的部分,更要仔细,而且要快,能办到吗?”轩风信心满满地道:“放心!我既敢要求,就会做到最好,你尽管放一百二十个心!来来,快把东西交给我!”看到她急切的模样,贝姆特不禁纳闷:难道化妆品真是这么重要的武器?对了,是精神性武器——大姐的妆让人看了就想吐!对对,剑则是物理性武器,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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