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愿石

作者:扎姆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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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章边境的夜(下)


      创世历1037年萤之月(7月)29日 天气:晴

      等了三天的救援队终于到了,我和神官刚爬上悬崖,昭霆就像哭丧的一样抱住我大哭,也不管我一身泥会不会弄脏她,神官也是满身的土,一头银发都变成了灰发,直到我们被大家拥回神殿,洗了个热水澡后,才告别狼狈。

      回想这三天的经历,虽然不及和史列兰那次惊险,也算很倒霉了,但因为和我在一起的是神官,我一直没害怕过,现在我只希望他背上的伤快点痊愈。

      事情要从三天前说起。那天下午,我和神官与往常一样在村外的小山坡上练习魔法,牧场主珂特先生慌慌张张跑来请我们帮忙找一头走失的小羊羔,我们当然答应。循着足迹,我们不一会就在山里找到那头叫多多的小羊。原来它掉下悬崖了,幸好被一株长在崖壁的松树挡住,才没摔成肉饼(这个悬崖和史列兰掉下去的那个不一样,下面没有河)。

      我等在崖边,神官用浮空术下去,想将多多抱上来,这时我看见他脚边有个奇怪的东西,原本我以为是丛杂草,后来越看越不对,它动得太奇怪了,不像风吹,倒像是昆虫在蠕动似的。我刚想提醒神官,他已经注意到,看向那丛草。只见草里一下子飞出好几根粉红色的触手,神官回敬一打的火球,不但烧焦了触手,也烧光了那丛草,露出一团金黄色的东西,外形像朵花苞,我认出那是《魔兽图鉴》里很厉害的一种魔物,有毒物之王之称的植物系魔兽拉芙蕾西亚!我才想出答案,感觉脚下剧烈晃动,不小心一头栽下去,幸好神官接住我。我看到崖壁爆出许多触手,很恶心地蠕动着,原来这片峭壁已经被拉芙蕾西亚侵蚀了。然后我听见一声咩叫,多多栖身的小树也被这股晃动震断,四肢乱踢掉了下去。神官忙抓住它一只前脚,就在这时,那只花苞张开,喷出一团粉红色的雾,正中我们三个。我只觉身子一重,和神官一起直直往下掉,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后来我才想起,拉芙蕾西亚的孢子云有中和魔法的能力,是术士的天敌,所以才被称为毒物之王。(注:拉芙蕾西亚的毒不是体内毒,而是体外毒。它的孢子会粘在人体上,隔绝魔力,只有一种特殊的药草——天琴花的种子泡的水才能洗掉,下文神官说的解药就是这个。)

      我看到神官调整姿势,让左肘对着地面,身体浮起金色的光芒,接着就是一股巨大的冲击,震得我人事不知。等我醒过来,看见神官躺在我下面,一动不动,眼睛闭着,嘴角还有道血迹。

      我吓得险些心跳停止,连忙抓住他肩膀用力摇晃,感觉手湿湿的。我用右手扶住神官,摊开左手一看,果然是血。再看他躺的地面都凹陷下去,小石子上全沾了红色的液体。我竭力使自己镇定,把神官轻轻放回地面,想探探他的脉搏,这时神官咳了一声,我喜得直摇他:“神官!你醒了!?”

      “别摇了……”神官睁开眼睛,吐出很微弱的声音。我急忙松手,想起骨折的人不能摇,更不能随便移动。其实要不是神官用斗气减弱了冲击,就算他垫在我下面也是一块粉身碎骨的下场。

      神官动了动,似乎想爬起来,我刚想扶他,就听见他说:“肋骨好像断了。”

      “什么!!”我大惊失色。

      “没关系,待会儿接起来就行。”

      “干嘛不用魔法?”

      神官用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这才想起我们中了拉芙蕾西亚的毒,懊恼地敲敲脑袋。看到我的样子,神官笑起来。

      “冷静点,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扶我一把。”

      我点点头,无论何时,身处何地,只要看见、甚至想起神官的笑容,我就能鼓起克服一切困难的勇气。我尽量不碰痛他的背,慢慢扶他坐起来。神官摸摸胸口,耸了耸肩膀:“真的断了,三根。”

      三根!“怎么办!接得起来吗?要不要我帮忙?”我紧张得语无伦次,心脏抽痛不已。以前我看到唯叔叔和爸爸妈妈受什么伤时,就会这样,唯叔叔说这是“血缘”的缘故,没想到看神官这样,我也会心痛,大概因为我把当真正的亲人看罢。

      “接的起来。”神官笑了笑,用力一按,响起一声奇异的脆响,我抖了一下。

      “妈的!痛死了!”神官破口大骂,“都怪那朵该死的臭花!哎唷~~~”

      “喂!真正的男子汉,这种时候应该咬牙忍痛,而不是发出这种丢脸的□□!”神官精力充沛的模样让我松了口气,忍不住调侃他。

      “痛就痛,干嘛要忍?多无聊!”神官抬起头,叹了口气,“伤脑筋啊,我这个样子,别说爬上去,连走路也成问题,看来我们得在这里待几天了。”

      “唔,的确很麻烦,首先食物……”

      “食物那里有。”神官用大拇指比比后头,我转头一看,大吃一惊:“啊!多多!”

      “我只有两只手。”神官叹息,神色很愧疚。我看着倒在血泊里的羊尸,心想早知如此,当初就不用去救这只羊,那我们就不会掉下来,神官也不会受伤。对我来说,神官的安危远比一头羊重要,真是霉羊!我暗骂。

      才骂霉,就下起雨来。我慌忙寻找可以挡雨的地方,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山洞。洞很小,只能挤两个人,八成是裂缝不是山洞。我扶着神官进去,这时他已经完全湿透了,我很担心,以他的伤势,淋了这场雨,很有可能会发烧,之后的发展也证实了我不是杞人忧天。一开始因为洞里很暗,神官安安静静地坐着,背靠着墙,好像睡着了;加上我正忙着生火,就没发现。后来我生了半天没生起火,想问神官借,他有带用油纸包的火石,这是他早年当冒险家养成的好习惯。

      我叫了两声,没有回音,慌起来,伸手探去。洞里的空间很小,我一下就摸到他,触手滚烫,烧得很厉害。我急忙在他身上翻找,找出火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引燃两根不太湿的木柴,点着火,看清他的情况。脸色通通红,身上全汗湿了。我叹气,这种发展和许多言情书里写的一模一样:坠崖、受伤、发烧、取暖——若没点着火肯定得用人体取暖吧?幸好没落到这地步。绝非我讨厌神官,只是……结婚前做那种事实在不太好,我思想是很保守的,虽然万不得已时,我会毫不犹豫地照那些情节教的去做。

      我脱下外衣,撕成一条一条,用来做绷带。当我想帮神官包扎时,看见一个十字形的项链,就是他上次受伤,露出来的项链。我一时没顾上细看,帮他包扎好,掏出手帕拿出去浸饱雨水,拧干后贴在他脸上,或者挤进他嘴里,一直忙到雨停,那时刚好傍晚。

      神官的烧直到后半夜才稍微退下来,一直在呓语。因为说得很轻很含糊,我基本都没听出来,除了一个名词。一方面是觉得神官在念这个词时,语气很特别,虽然特别在哪里我说不清;另一方面是他反复念了好多遍。

      ——菲莉西亚。

      或者是费里西亚,总之就是差不多音节的四个字。我估计是费里西亚,因为菲莉西亚是女孩的名字,而神官不可能念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就算叫也该叫雪露特,她是目前唯一和神官有那么点味道的人。

      我胡思乱想了一整晚,第二天早上,神官的烧退了,中午他醒过来。我递给他一只烤羊腿(不用怀疑,是多多的),然后问他那句梦话是什么意思,我要确定他是不是花心大箩卜。

      “菲莉西亚?”神官咬着羊腿愣在那里,“谁啊?”

      “我就是问你呀!”

      神官皱眉苦思半晌,摇头说:“我不认得叫这名字的人,也从没听过有人取这种名字。”我不解,神官解释:“Flesia,在古代语里是「末日审判」的意思,还有个意思「世界」,是相当神圣的字眼,所以没人敢取这种名字,也无聊。”

      “是吗?”我还是有点在意,但看神官的态度也不似作伪,于是把这个疑问放在心底,留待以后考虑。

      “别想了,快睡一觉,你照顾了我一整晚吧。”神官盯着我的脸说。我不好意思地躺下来,被冷冰冰的地面骇了大跳。尽管我有露营的经验,但以前都是裹着毛毯睡觉,从没直接躺在地上,而且这地面还是湿的。看到我的样子,神官把钮扣扣起来。

      “靠到我肩上来。”

      “你不会突然变身成狼吧?”我爬起来,笑嘻嘻地说。

      神官装出生气的表情:“对圣职者说这种话,当心我打你屁股!”我靠向他,小心不碰到他胸口:“得了吧!除了那个冠,你全身上下没个地方像圣职者的。”

      “对了,我的冠怎么不见了?”

      “先前我量你体温时嫌它碍事,就拿掉了。”我顺道拨开他的浏海,探探温度,结果让人满意。神官拍拍我的后脑勺:“好了,快睡吧,火我会守着。”

      当我醒过来时,外面一片漆黑,夜风送来虫鸣蝉叫声,洞里充斥着明亮的火光,暖洋洋的。我揉揉眼,发现我睡梦中竟然整个人钻进神官怀里去了!

      “对不起!弄痛你了吗?”我第一个反应是检察他的伤。

      “没关系,是我拉你的,这样睡的比较舒服——喂!别摸我胸口!痛死了!”

      我故意再多“拍”两下:“这个伤要多久才会好?”

      “如果不用治疗术,起码半个月。”神官咬牙切齿,“不过再被你拍下去,就要延长至一年了。”我这才缩回手:“那拉芙蕾西亚的毒要多久才会散?”

      “一个礼拜,不过我有几瓶解药在神殿里。”

      “……看来我们得做好长期战的准备了。”我叹息。虽然这个悬崖不算偏僻,但昭霆他们要在短时间里找来还是不大可能;何况昨天的雨把我们和多多的足迹都冲掉了,现在大家一定急得像没头苍蝇一样团团转吧,真应了一句话“天有不测风云”。

      “不,我们必须在明后天里想法子离开。”神官郑重否决,“你睡着时,我用灵波查了一下(注:心灵魔法的一种,所以不受孢子云影响),崖底没有其他生命反应,也就是说我们唯一的食物就是这头羊,就算加上野菜野菇什么的,也撑不了几天。”我大为犯愁:“可是,你我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上去啊,也没法向大家传讯,起码得等你伤好。”其实我倒不急着回去,我真正担心的是神官的伤。羊肉也算了,吃野菜那种东西一定会害他营养失调,虽然附近可能长着不少草药。

      “用不着等伤好,只要联络上耶拉姆他们就行了。”神官笑着说,我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有了主意,高兴地问:“怎么做?”神官却弹弹我的额头:“自己想。”

      “为什么!”

      “你太依赖我了,应该尝试自立更生,独立思考。”神官打了个哈欠,闭上眼找周公喝酒去了,剩下我一个冥思苦想,不时走出山洞来回踱步。

      “我想不出来~~~~”三个小时后,我扑回洞里,把神官摇醒。

      “唉。”神官叹口气,拉扯头发,“给你个提示:利用有限物资。”说完,又睡了。这头大睡猪!我气极,偷偷拧了他一把,意外发现捏他的手感不比史列兰差,比我和昭霆好好几倍。真是的!异世界的男人都是怎么保养肌肤的?女人的立场都没了!(注:因为异世界的空气比较好。)

      这次只过了五分钟,我就扑回山洞:“我想到了!”

      “哦?”

      “用「飞焰」对不对?”我真是傻瓜,竟忘了身上有这件宝贝,“但是,怎么用?”

      “发个光球上天,运气好的话就可以和这个鬼地方说再见。”神官伸了个懒腰,大概牵扯到伤口,皱了皱眉头。我茅塞顿开,击了下掌:“一个光球不够,我多发几个上去,拼个‘SOS’出来,包管把人叫来。”呵呵,地球的求救信号,终于派上用场了。

      “‘SOS’是什么?”神官一头雾水。我比了个“V”字:“我和昭霆之间的暗号,表示求救。”

      “太好了,阳,你很深谋远虑。”神官夸奖我,我低下头,不让他看见我脸上的惭愧。经过这次教训,我决定以后和昭霆一起想几个暗号出来,以备不时之需。接下来,我开始凝神发动飞焰里的炎之力。

      我只有两次发动飞焰的经历,一次是和双头哭虫作战那次,一次是在勇者的坟场,而且都是误打误撞。加上平常箭术和魔法两门课已够我忙乎,根本没空研究飞焰,所以初时我一点概念也没有。好在有神官提点,再加上不断摸索,我终于打出一只光球,再来是第二只……平均每只花去我一小时,还不包括休息时间,以致一直忙到早上,也只拼了一半,只好再等一天(白天看不出光球)。神官坚持要我躺下休息,自己张罗早饭。我们争执不下,最后我火气一冲,用弓背将他拍晕,才取得做饭权。连我的攻击也挡不住,这家伙还想起来烤羊?简直是笑话!

      我把最后一只羊腿串在木架上烤,不时看看神官,突然想起这是第三次看他受伤了,第一次是为艾瑞克队长,后两次都是为了我,这家伙好像总是为了别人把自己弄得头破血流的,真是傻瓜。我暗暗发誓,一定要早日独当一面,不仅能够保护自己,还要保护他,而且绝不让他再身陷险境。神官为我和昭霆已经付出太多了,多到我无法还清。

      烤好羊腿,我把神官摇醒,他少不了一通咕哝,说什么我不懂得尊师重道之类,我全当耳边风。因为得等到晚上才能继续发信号,接下来我们就像往常一样,上午练箭,下午学魔法。虽然没有魔法书,但神官的大脑就是一部百科全书。我们一个教一个学,轻轻松松就打发了一个白天。我不禁庆幸是跟神官一块掉下来,要是我独自一人,三天下来非发疯不可。

      就可惜没带琴下来,以前每天吃完晚餐,我和昭霆都和村里的孩子一起,围坐在火炉边,听神官唱歌或讲故事,那段时间是一天里最快乐的时光,不管训练得多苦多累,只要听见神官优美的琴音和清越的歌声,再大的疲劳也烟消云散。看出我的心思,神官笑了:“想听歌?”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别唱,耗力气。”

      “那我讲个故事吧,你想听哪种的?”

      “为了配合气氛,讲个恐怖点的吧,比如魔族!”我兴致勃勃地建议。神官好笑地看了我一眼,想了想,说:“那我讲个魔族和人类交朋友的故事吧。”

      “好好!”

      “魔王艾尔拉斯你已经知道了,除了他,魔界还有五位强者,分别是宰相维烈·赛普路斯,四位近侍菲亚斯、弗雷德、伍兰夫和卡帝丝。人们按照他们的力量称呼他们为炎、水、风、雷、地五大幽鬼。炎水风三位幽鬼是男性,地雷两位幽鬼是女性。因为上级魔族不老不死,他们的外表看上去都很年轻,至于实际年龄只有天晓得。”

      “当魔族真好,可以不老不死。”我忍不住插嘴,非常羡慕。

      “加起来就是老不死。”神官耸耸肩,“也许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体质,上级魔族都不明白生命的宝贵,在全世界掀起腥风血雨,一个不高兴就砍几万人(我咋舌),就算想阻止也不行——讲打,打不过;讲道理,语言又不通。”

      我一呆:“语言不通?”神官点点头:“嗯,魔族和龙族及其它土生土长的异族都不同,他们是某天突然出现在这世上。很多人认为他们来自一个未知的次元,还有说法他们是堕落的神明,因为魔族的力量实在太强了,只有龙族还能与他们对抗,其他种族包括人类在内全是挨宰的份。但这么一来,各大陆反而统一起来,心连心研究对付魔族的方法,从而使魔法文明极度繁荣起来,这现象引起了一个高等魔族的兴趣。他开始觉得人类不是魔族原本认为的‘低等动物’,而是种有智慧的生命体,为了肯定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他装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混入人类社会,打算学习人类的语言,这个人就是魔界宰相维烈·赛普路斯。”

      “啊!后来呢?”我完全被神官的故事吸引了,忙不迭地追问。

      “后来他遇上一个真正的人类少年,这个人的真名我不知道,但他的外号可是赫赫有名,叫‘古兰·罗瓦’。”

      我大吃一惊:“圣贤者!!?”

      “没错。”神官轻叹,“命运真是残酷的东西,不是吗?魔界宰相和人类的圣贤者成为了朋友。当时的圣贤者是「召唤师世家」珂曼家的养子,后来的圣兽召唤师洁西卡是他的义姐。他们俩在街上遇见被流氓围殴得奄奄一息的赛普路斯……是真的被殴还是假的被殴?这个只有赛普路斯自己知道,不过据说他是运动白痴,可能真的打不过那群流氓吧,谁叫他装人类——言归正题。古兰·罗瓦和洁西卡出手修理了那群流氓,把伤者抬回家里,然后发现他们救回的少年不会说话,可是他的声带又没有损伤,很奇怪,当然我们俩不奇怪。但当时的圣贤者和召唤师都只是一丁点大的小毛头,很快就不介意地和看起来和他们差不多大的魔界宰相打成一片,教他识字说话,一块儿玩耍,学魔法。在这段时间,赛普路斯惊讶地发现人类竟拥有不亚于魔族的智慧,而且和魔族一样拥有喜怒哀乐等情感,还有他们对生命的热爱,对弱小的同情,都让一向草菅人命的赛普路斯深深困惑,他开始怀疑魔族的行为是否正确。

      于是他回到魔界,将自己的经历汇报给魔王艾尔拉斯,震动整个魔界。在魔王的召唤下,上级魔族纷纷撤离人界,分成两派讨论今后的方针。一派主张保持对人界的态度,理由是不管人类有情感还是有智慧,打不过魔族是事实,而强者统治弱者是天经地义的道理;另一派赞同赛普路斯,打算和人界签订和平协约,互相取长补短,共同发展;魔王中立。由于和平派的代表是炎水风三大幽鬼,魔界的三名重量级人物,即使剩下两个幽鬼和七魔将都站在反对立场,也无力回天。

      然而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使人魔两界和平与共的希望化成了泡影。魔王的独生女,魔界公主玛格蕾特被赛普路斯的故事勾起好奇心,偷偷跑到人界玩,结识了精灵王奥佛瑞特,两人相爱并结婚。但玛格蕾特隐瞒了出身,谎称自己是个人类的孤女,因为精灵族和魔族一向势不两立,加上过去火拼了无数次,互有损伤,累积了相当深的仇怨,玛格蕾特生怕丈夫得知她是魔界公主后,会把种族的恨转移到她身上。可惜天不从人愿,一次为了救一名精灵族的孩童,玛格蕾特使用了力量,暴露了魔族的身份。精灵族大哗,坚持要处死她。但奥佛瑞特不同意,他宁愿交出王位,只求族人饶过妻子一命,让他们夫妻归隐山林,从此与精灵和魔族都再无瓜葛。”

      “太好了!奥佛瑞特没有怪罪玛格蕾特,还保护她!”我松了口长气,由衷为精灵王和魔族公主的深情感动。神官却苦笑了一下:“老话一句:‘天不从人愿’,奥佛瑞特自以为两全其美的法子,反而激起精灵们的愤怒。他们认为是玛格蕾特控制了奥佛瑞特,才使他们敬爱的王做出这种抛弃族人的可怕决定,更坚定要杀死‘魔族妖女’,挽救他们的王,于是假装答应,在路上埋伏弓箭手,射杀了玛格蕾特。当时她已经有十个月的身孕,奥佛瑞特等于是亲眼看着妻子和孩子在自己面前丧生。”

      “……”我久久说不出话来,只能在心里为这对悲剧的恋人叹息并祈祷冥福,我知道,精灵王和精灵族也都在之后的降魔战争里阵亡了。

      神官调整坐姿,续道:“后来的发展用膝盖想也知道,得知爱女死于非命的艾尔拉斯怒发成狂,当即宣布发动战争。认为是自己间接害死玛格蕾特的赛普路斯痛苦不已,亲手撕毁已签订好的和平协议,主动请缨做前锋,以一己之力发动辉煌咒文禁界牙煌霸炎阵,毁灭了精灵之乡「绿皇森林」座落的索雷斯大陆,震惊世界。各族指责魔族残暴不仁,背信弃义,组织大军发动全面战争,史称「降魔战争」。”

      “圣贤者也在里面吧!那他和赛普路斯……”我紧张地追问。

      “这个嘛,之后的事我就不清楚了。”神官的回答让我大失所望,“在正式的史书里,是没有圣贤者和魔界宰相交朋友这节的,全是说圣贤者怎么发挥人类高贵无私、英勇无匹的精神率领各族联军将魔界军打得抱头鼠窜、跪地求饶,我想你一定没兴趣听(我连连点头),我之所以知道前面两个故事,还是拜圣修士的身份所赐。但降魔战争的真实情况在圣域也是机密,只有历代的大贤者获准知情,所以我也不知道古兰·罗瓦和赛普路斯再次见面时是什么心情,唯一确定的,是人类胜了,魔族败了;而且圣贤者亲手用满愿石封印了包括朋友在内的所有上级魔族。”

      我长长叹了口气,却连自己也不明白这声叹息是什么意思。

      神官看着我,笑着说:“看吧,是你说想听恐怖故事,搞得现在气氛这么低落。”

      “你讲的明明是悲剧故事!”我扮了个鬼脸,跑出山洞,深吸夜晚清凉的空气,这才感到心情好转了些,然后开始未完的工作。

      近午夜时,以昭霆、耶拉姆和警备队员们为首的救援队到了,把我们俩拉上悬崖(当然他们是先解决了拉芙蕾西亚再下来的),这时我的“SOS”还有个“S”没拼好。

      洗了个热水澡,换上睡衣,喝上一口加了蜂蜜的牛奶,真有种活过来的感觉。一边在久别重逢的房间写下这篇日记,我一边回想这三天的经历,竟找不到丝毫不快的回忆。好像只要和神官在一起,到哪儿都很快乐,很舒心,这是为什么呢?

      ******

      杨阳怔怔看着最后一句,脸上百感交集。她啪地合上日记,发起呆来,许久,她拿起一旁的茶杯,却发现里面的牛奶早就冷了。

      放下杯子,杨阳起身走到窗前,轻轻推开两扇木格子窗,微凉的气息扑面而来,边境的夜静得仿佛连月光洒落大地的轻柔音符也听得见似的。杨阳整个人陶醉在这样静谧柔和的氛围里,任思绪乘着夜风漫游。

      “睡不着吗?”

      一个清朗纯净的嗓音从头顶落下,杨阳震了震,反射性地看向身后,没有人。想了想,她披上外衣,蹑手蹑脚地离开房间,走下楼梯,穿过客厅打开大门,来到外面,然后深吸一口气,念出咒语:“飞舞于大气之中的风之精灵,赐予我透明的双翼,自由遨翔于苍穹之中——风之翔翼!”

      话音刚落,她轻飘飘地浮起来,升高到屋顶的位置。

      “你果然在这里。”

      杨阳踩在瓦片上,微笑道,在她左前方,无名氏神官身穿单衣,屈着一只膝盖坐着,旁边搁着一只半空的白兰地酒瓶。他抬起头,指指另一边,示意她坐。

      “有心事?”一等对方坐下,他立刻问,碧眸浮起担忧。

      “嗯……没有。”杨阳垂下头。神官微微一笑:“那是纯粹的失眠咯?”杨阳不答反问:“你呢?这么晚躲在这干嘛?”神官指着酒瓶,意思很明白。杨阳眯起眼:“不想我向耶拉姆告密,就上贡一半。”

      “你好狠!”

      “呵呵,一向的。”杨阳抄起酒瓶凑近唇。神官心疼地盯着她,万般后悔当初教会眼前的小妮子喝酒。杨阳咕嘟嘟连喝几大口,放下酒瓶,用手背抹抹嘴,感觉一股热气从体内升起,扩散到全身,说不出的畅快,再看银月当头,忍不住吟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你在说什么?”神官头上冒出大大的问号。

      “我世界的唐诗。”杨阳又喝了口酒,“经常由醉鬼所写,醉鬼来念。”

      “哦,别告诉我你也想当醉鬼。”

      “我是想当醉鬼!”杨阳重重放下瓶子,脑袋磕向并拢的膝盖,“就今晚。”

      神官叹息:“还说没有心事。”伸出手,搂住她的肩头,靠向自己。感到从薄薄的衣物下传来的温暖,杨阳的内心却不像平时那样涨满温馨感,反而泛起阵阵酸楚,脑中一幕幕闪现的,是与身旁的人共度的时光……

      秋季的蛙鸣,夏日的萤火虫,春天的祭典;温暖的火炉,热闹的餐桌,优美的歌声,精彩的故事;翠绿的山坡,清澈的溪流,碧波荡漾的湖泊,红艳艳的浆果,田梗的野花,扛着农具上工的村民,欢笑奔跑的孩童,牲歌处处的原野;还有辛苦的箭术练习,困难的魔法课程,有趣的常识讲座,五花八门的药草知识,最喜欢的音乐和占卜课……一切的一切,就像刻在心坎上一样,那么清晰,历历在目。

      “神官,你陪我一起去旅行好不好?”杨阳差点脱口而出,好容易忍住,她知道答案肯定是否定的:神官走了,西芙利村怎么办?桑陶宛领怎么办?

      “我打算让耶拉姆陪你们一块儿去。”

      杨阳惊讶地睁大眼,坐直身,看着对方:“真的?”

      “嗯。”神官笑道,“耶拉姆谨慎细心,冷静可靠,有他陪着你和昭霆,我就放心了。”杨阳绽开喜悦的笑容:“太好了!有耶拉姆在,不说别的,光伙食和财政就不用我们操心了,但你怎么办?”神官不悦道:“我这么大的人,难道还不会自己照顾自己!”杨阳用怜悯的口吻道:“你真的这么认为?”神官敲了她一记。

      杨阳揉着被打痛的后脑勺,心情轻快不少。虽然不能和神官一起旅行还是很遗憾,但有耶拉姆帮忙,这趟旅行应该能提早结束,就可以早点回来,再见到神官,还有村里的大伙——太好了!

      砰地靠在青年的胸膛上,少女满足地闭上眼。

      “喂,在这儿睡会着凉的。”

      “没关系,睡着你抱我回床上。”

      “你们的房间不是挂了块牌子‘闲人勿进’吗,我怎么进去?”

      “你也知道你是闲人啊。”杨阳笑嘻嘻地张开眼转过头,视线却定在对方胸前。银色的十字形坠饰在月光下闪现出水波般的光晕。这条项链,杨阳并不陌生,悬崖下那晚和神官被雪露特所伤那次她都见过,但像现在这么仔细看还是头一次。细细的银链串着秘银打造的项坠,形状是飞龙和十字架,龙身还缠绕着长春藤,架上雕着精细的花纹,似乎是件颇有价值的古董,造型也很独特。注意到她的打量,神官主动解释:“这条项链,据说是我父母留给我的。”

      “……”

      “但我一直很怀疑,德修普家的徽章明明是狮子和百合,而且也没有其他家族的徽章是这样,所以我想这应该是我义父为了安慰我专门请人打造的,免得我以为我爹娘是吝啬胚,除了一条命什么也没留给我。”

      杨阳沉默,不知如何接口。忽然,神官转过头,用一种认真的语气问:“阳,你觉得我是怎样的人?”

      “呃!”杨阳一愣,好半晌才结结巴巴地道,“嗯…你很开朗,很风趣,非常敏锐,有时候又很迷糊……你很强,很可靠,非常博学,也非常聪明,就是臭屁了点,再有——你非常贪杯,还很懒。”顿了顿,她得出结论:“总之,你很讨人喜欢!”

      “讨人喜欢?”神官皱着眉听到最后,深深苦笑,“对,我很希望讨别人欢心。”

      “神官?”

      银发青年无意识地抓紧项链,缓缓道:“我常常感到不安,觉得自己是个虚幻的人,是个其实不存在的影子。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没道理的想法,可是从小到大,这份恐惧就一直盘旋在我心底,没有片刻消失,所以我到处旅行,结交许许多多朋友,多到我都记不住,还是不够,我想让更多的人认识我、记得我、喜欢我!为此我拼命努力,只要‘朋友’拜托我做的事,无论如何我都会完成,因为我什么也没有,我只有朋友,但我偶尔回想,觉得这个被许多人喜欢的‘自己’是我刻意造出来的,真实的我也许根本不是这样……”

      “胡说八道!”杨阳再也听不下去,一把抓住他肩膀,大声道,“什么叫真实的你不是这样!那我现在抓着的人是谁?幽灵啊!说来说去,你压根是在钻牛角尖!人嘛,谁不希望别人喜欢自己,难道希望别人讨厌自己?你会那么想是理所当然。我想,你之所以常常不安,是因为你是孤儿的关系。像我和昭霆,刚来这个世界时,我们也觉得人海茫茫,举目无亲,整个人好像空了一样,但是现在已经好了,因为有你,有耶拉姆,有村里的大家在,你们就像我们真正的家人,所以我们不再觉得孤单寂寞——你为什么不把我、昭霆和耶拉姆视为亲人呢?不要视作朋友或徒弟!”

      “亲人……吗?”神官喃喃道,摇了摇头。杨阳心一沉,同时又觉得有些窃喜,似乎,她并不希望他把自己当作家人。

      “不是的,阳,你不明白,我很重视你们,你们三个的确就像我的家人,我不稀罕我那素未谋面的父母,从来就不,我的不安只针对我这个‘人’。”

      “我不懂……”杨阳挫败地道。神官笑了笑:“其实我也不懂。”

      静了会儿,杨阳不死心地问:“到底你在怕什么呢?”

      “……阳,我经常有些奇怪的记忆。”

      “咦?”

      “你还记得那次悬崖底下我说的梦话吗?”神官问道。杨阳大幅点头。神官情不自禁地握紧拳头:“那不是第一次。我从小就一直做那些奇奇怪怪,醒来又不记得内容的噩梦。虽然我想不起来,可梦里残留的惊悸依旧折磨得我痛不欲生,喘不过气来,只有喝醉时才不会做梦,所以我总是在睡觉前努力把自己灌醉。可惜以前灌得太多,弄得现在都不会醉了,我又没堕落到去吞□□。”拉扯银发,他微一苦笑,“而且,我常常出现‘记忆断路’的现象,比如上一刻在这里,下一刻却跑到那里去;或者本来和人说话说得好好的,突然脑子一晕,什么也不知道了,等回过神时发现话已经聊完,对方正对我挥手道别;最夸张的是十四岁那年,我去王立学院的图书馆借书,路过后院时看见一个女孩子在水池边洗脸,依稀记得穿着紫色的连衣裙,留着波浪卷的黑色长发,接下来就是一片漆黑,醒过来时我好好地躺在圣域我房间的床上。我问老头和其他同学,他们都说我昨天是自己回来的;而且我去王立学院调查发现,根本没有我看见的那个女孩子,有人说我撞鬼,但我知道我绝不是在做梦。”

      “有这样的事!”杨阳也开始感到不对劲和一丝悚然,思忖片刻,道,“是不是你有梦游症?”神官啼笑皆非:“喂,有人睁着眼睛梦游吗?何况梦游还能说话,太厉害了吧!”杨阳敲敲脑袋:“嗯……那就是你有双重人格?”

      “这个我也想过,可是不能解释梦的事啊。”

      “会不会是双胞胎!据说双胞胎能梦到彼此的生活,意念比较强的一方还能遥控另一个自己!”杨阳灵光一闪。

      神官瞪大眼:“双胞胎吗,这我倒是没想过,听你这么一说,好像真的很像耶!”杨阳补充:“而且,因为双胞胎是由一个细胞分裂的,等于是一个人,这就能解释你为何常常觉得不安了——因为你遗失了另一半的自己。”真没想到,神官竟然是双胞胎。

      青年发着愣,越想越觉少女的推测有道理,但同时,他也感到一股深沉的恐惧从心底蔓延,好像自我的存在感就要消失,被另一个自己吞噬一样。这股感觉仿佛黑色的虚影紧紧抓住他的心脏,摆脱不了,也无力抗拒。

      “神官!你怎么了?”杨阳看见他剧烈颤抖,惊诧至极。

      “阳……”神官转头凝视她,“如果——如果有一天,我和那个人同时出现在你面前,你会认得出我么?”杨阳微一犹豫,坦白道:“这个嘛,要是你们长的一模一样,乍看我肯定是分不出的。”神官抖了一下。

      “但是,只要你们一开口说话,一微笑,我就绝对能认得出来。”

      “呃!?”

      杨阳温柔而真诚地笑道:“因为,我认识的无名氏神官,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任何人能够模仿,你的笑容、语气、神态、动作,我都记得清清楚楚,这点我绝对有自信。”

      “……”神官定定望着她的笑靥,内心的恐惧宛如被风吹散的乌云,一圈一圈向外扩散,化为看不见的氤氲,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极为温暖柔软的情感,慢慢发酵。

      “嗯!”他开怀地笑了,冲口道,“阳,我可以抱抱你吗?”话一出口,他才意识到说了什么,秀丽的脸庞顿时涨得通红,正要道歉——

      “好啊。”杨阳大方地道,侧过身,一把搂住他。神官反而尴尬地僵坐着,呐呐道:“对、对不起,你一定认为我很不要脸吧?”

      “才怪!我高兴都来不及了!老实告诉你,我也好想抱抱你!”自从悬崖上那次,她就一直怀念这个拥抱,好像可以容纳一切,又好像能融化整个身体,还有沉稳厚实的心跳……真想永远待在这个怀抱里,不要起来。

      神官微微一颤,只觉心房好像填进某样东西,不假思索地张开双臂,回抱住对方,陡然传来的柔软与温暖令他轻轻叹息了声,头一次,他感到自己是如此安心,如此快乐,自己的存在是如此真实,没有任何人能够取代。

      好想……就这么霸占住她,不让她去任何地方。

      “神官。”少女的声音震醒了青年的神智,他猛然惊觉自己刚刚的想法是多么自私龌龊,但她下一句话又令他的自省如春阳融雪般消失得一干二净。

      “我好喜欢你。”

      夜凉如水,月色如梦,天地间好像一下子安静下来,蝉叫蛙鸣声都不见了,两人只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和心跳。

      “我也是,阳。”

      许久,神官才打破沉默,抚摸少女柔顺的黑发,唇畔浮起满足的微笑。杨阳也扬起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更加用力地搂住他,深埋进他灿如银的发丝。

      月光下,相拥的两人体味着只有彼此才明白的浓浓情感:不是朋友,不是亲人,不是男女,只是最纯粹的喜欢,和最纯净的思念。

      神殿前院一棵大梧桐树上,传出几不可闻的叹息。一个身穿深蓝色紧身衣,留着同色短发的少年坐在枝桠上,淡黄的眸直直望着屋顶上的两人,吐出极轻极轻,轻得只有他一人听得见的喃语:

      “就这样,忘了菲莉西亚姐姐吧,帕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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