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条土豪鱼[末世]

作者:秋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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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颗子弹



      朗稔他们换了辆车,是辆保姆车,当时这车上面,趴着两具残缺的尸体。

      其中一具,以前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

      经过朗稔的巧手改装,这辆坏了发动机的保姆车现在看起来相当结实,至少撞撞丧尸还是很给力哒。

      说来他们也幸运,保姆车上吃的还不少,都他妈是进口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上面的酒橱里找到十多瓶名酒。

      可乐坏了几个男人,唯一的女人纪念之则找到一板养乐多。

      这会儿,朗稔坐在座椅上,翻出最烈的伏加特,拧开盖子喝了口:“爽。”

      他把酒瓶往任榆跟前递:“要来一口不?”

      任榆找到一整块巧克力和一个真空装的奶油面包,巧克力他昨天吃完了,现在只剩一个奶油面包。

      他摇头拒绝朗稔的邀请。

      苏术在前座哈哈大笑:“朗哥,你明知道榆儿有洁癖,他咋可能喝你喝过的,你就别自找没趣啦。”

      他们五人已经相处三天,这三天,足够四人了解任榆。

      其中,最深刻的当属任榆的洁癖。

      本来吧,几人觉得任榆是个冷冰冰不好相处的家伙,但除了洁癖外,他其实很好相处。

      每天只要不弄脏他衣服,给他点吃的,或者给他准备干净的水和衣服,他就会在丧尸袭击的时候,挥着铁锹唰唰几下干掉所有丧尸。

      简直就是丧尸绞刑机。

      总之一句话,任榆这个小朋友,浑身都是宝。

      大家愉快的接受了他,从对他的称呼就可以看出来。

      “说了我叫任榆,不叫榆儿。”任榆第五十三次纠正苏术的称呼。

      他撕开面包包装,一股奶香味顿时传出来,任榆眼睛一亮,嗷一声咬掉一大口。

      再抬头,唇角沾上白色的奶油,配上那张漂亮的过分的脸蛋,有着致命的诱惑。

      偏偏他还不自觉,伸出粉嫩的舌尖舔掉奶油,再低头咬一口,奶油又沾上。

      朗稔咕咚一声,再次大喝一口酒。

      然后也不知怎么的,他的手不受控制放在任榆嘴角,赶在任榆舔掉之前轻轻一勾,把奶油勾下,塞进自己嘴里。

      车厢内顿时响起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我日!!”——苏术。

      “好苏啊!!”——纪念之。

      “……辣眼睛。”——孟元白。

      反倒是本人一点没有自己像流氓一样调戏良家妇女的自觉,咂巴砸巴嘴,一脸回味的说:“真甜。”

      任榆懒的理他。

      这三天,他算是认识这个光头青年的脸皮有多厚。

      理他就是给他拔高气焰的机会。

      不理他,让他自己个儿嘚瑟去吧。

      见任榆没有任何反应,其余三人暗戳戳的对视一眼。

      均从对方眼里看到一个意思。

      ——莫不是榆儿也喜欢他们朗哥?

      “这么好吃,小榆仔,给哥吃一口呗。”朗稔毫无脸皮的凑过去,笑眯眯的说。

      任榆把手挪开。

      朗稔伸手从纪念之手中抢过刚插|进吸管的养乐多,纪念之炸毛:“朗哥,这是最后一瓶!!”

      朗稔不理她,自顾的把养乐多递到任榆跟前:“一口面包换这个?”

      任榆盯着养乐多看,两秒后,果断把面包塞给朗稔,另一只手快如闪电般夺下朗稔手中的养乐多。

      这两天,他的目光一直在养乐多上转。

      只是,他一个大男人,纪念之是个女人,他实在不好意思抢女人的东西。

      车内顿时响起男人得意的笑声。

      “呯!”

      一声枪响将男人的笑声打断,悠闲的众人瞬间紧绷,武器拿在手里,车内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除了任榆。

      见朗稔不吃面包,迅速把面包抢回来,大口大口往嘴里塞,几下就把面包给啃了,末了还把养乐多喝光。

      他给了他时间吃,是他自己不吃,不怪他。

      等朗稔将目光从窗外收回时,便对上两手空空的任榆,任榆很平静的回视他。

      “面包呢?”

      任榆不说话。

      那模样,看起来无辜极了。

      朗稔心痒痒,大掌使劲揉了把任榆的头发。

      他老早就想这么干,手感真他妈爽。

      任榆眼睛一眯,刚要有所动作,脑内的萨比跳着脚:“有子弹射过来,快躲!”

      千钧一发之际,任榆大喊一声:“趴下!”

      同时他按住朗稔脑袋往下压,咻的一声,车窗玻璃破碎,任榆身后的座椅爆了个大坑。

      两人滚在座椅底下,淋了一头的碎屑。

      “是狙击手!”孟元白说。

      吃饱肚子的好心情消失,任榆摸了摸弄脏的头发以及脸上划伤的一条小口子,脸色彻底沉了下来。

      “给我枪。”他对朗稔说。

      两人呼吸相缠,朗稔这一刻却没有任何旖旎心思,看着任榆脸上的血痕,杀意自他眼中一闪而过。

      “小朋友不能玩枪。”他撸了把任榆的头发,忽的打开车门,朝路边的树林里跑了过去。

      任榆皱眉,他很不喜欢朗稔刚才的作法,感觉他成了弱者。

      萨比出声提醒:“树林里有大批量丧尸动物,好像还有几个人类,这些人类身上有干扰器,我不能确定。”

      任榆叹气,朝孟元白伸手:“我要枪。”

      孟元白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塞给他一把枪,任榆一手枪,一手铁锹的蹿出车,朝朗稔追过去。

      剩下车内的三人面面相觑,苏术叹气道:“我觉得他们要在一起。”

      孟元白指着右侧钻出来的丧尸,面无表情:“先杀了丧尸再进行你的推理好吗?柯南先生。”

      任榆边跑边锁定狙击手的位置。

      萨比给了他精确的定位。

      他抬枪打去。

      可惜——

      枪这玩意儿,任榆认识它,它不认识任榆。

      他很快在一棵树后看到朗稔,迅速贴过去。

      见到他,朗稔一点也不意外。

      早在听到声后传来枪响起,他就知道,任榆来了。

      任榆指向十五米前的一棵大树上:“在那里。”

      对方隐藏技术很高明,朗稔能确定大概的方向,但不能精准定位。

      可任榆一来就给他指个精准位置,如何让他不惊讶。

      枪的射程达不到这么远,周围还有丧尸动物围了过来,发出嘶嘶吼声,极为恐怖。

      不过——

      朗稔眼中光芒一闪而过,他附在任榆耳边:“看着,哥给你来一场精彩的反杀秀。”

      这群人既然躲在树林里毫无理由的劫杀他们,那他也就不用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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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小榆仔,叫哥。
    任榆:滚。
    朗稔往地下滚了圈,又滚回任榆跟前,蹭了蹭他裤腿:叫哥。
    任榆脸色忽红了下:……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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