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条土豪鱼[末世]

作者:秋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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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哥喜欢男人?


      004:

      朗稔在任榆在出越野车后,跟着就蹿出了出去。

      那一瞬间看到的画面让这个历经风雨的光头男人愣住。

      那个漂亮的少年,在领着丧尸鼠跑?

      他眯了眯眼,顿时就要往前跑,无论怎样,他要去帮他。

      然而,周围有丧尸围了过来。

      待把丧尸解决完后,少年和鼠潮均早就消失在拐角处。

      其他人亦从车里爬出来。

      苏术四周看了看:“我去,到底发生了什么?尸潮呢?那小孩呢?”

      没人回答他。

      “你们检查车,看还能不能用,不能用的话把物资搬下来,找辆车。”朗稔把枪塞后腰上,一副要行动的样子。

      “你去哪?” 孟元白问。

      剩下的两人也看向他。

      “救小朋友。”

      留下四个字,朗稔猛的蹿了出去,速度快得可怕,几乎只剩下残影。

      剩下的三人将快脱出口和他一起去的话给咽了回去。

      就这速度?只怕是鬼才能赶得上吧。

      纪念之眼睛冒星星眼:“朗哥真是太棒了。”

      苏术一巴掌拍她脑袋上:“过来翻车。”

      纪念之:“哦。”

      *

      靠着敏锐的嗅觉,朗稔在一家居民楼的天台找到任榆。

      看着了无生气、一脸惨白倒在地上的少年,朗稔心中一紧。

      他几步蹿了过去,第一时间探少年脉搏,感受到上面平缓的跳动时,那口悬在心上的气才吐了出去。

      擦!我他妈悬什么悬?

      朗稔检查任榆的身体,身上倒是没发现咬伤,但在他手腕上发现了缠着的绷带,上面浸着血。

      这个时候,朗稔没有想这是咬伤还是其他什么伤。

      而是在想,这孩子身上除了一把铁锹,没有其他东西,那这绷带是从哪来的?!

      *

      任榆是在一阵枪声中醒过来的。

      准确的说,是被萨比叫醒的。

      “你要再睡,估计你就得被扎成刺猬。”

      然后任榆就醒了。

      眼睛还没睁开,手已经猛的抬起,握住袭击者的手腕,用力一拧,痛呼声立刻响起。

      下一秒,任榆睁开眼。

      瞬间夺过对方的刀,身子一扭,借力从地上起来,顺便把袭击者顶在地上。

      他的膝盖顶在袭击者背上,另一只脚踩在对方手上,一手执刀放在对方脖子,手微微一抖,锋利的刀韧划了一条口子。

      对方感受到,杀猪般的叫了起来。

      “放开她,不然,我杀了他。”盯着前方正把纪念之往草堆里拖的男人,任榆眸色都不变一下,冷淡的问。

      拖着纪念之的男人‘操’了一声:“废物,连个伤号都杀不了。这样的人,杀了也不……”

      可惜二字还没说完,男人两眼一瞪,额间出现一个血洞,砰一声栽在地上。

      同一时间,任榆的刀锋在脚下人脖子间一掠。

      “朗哥。”纪念之惊魂未定看着走过来的朗稔,眼中还有残留的恐惧。

      朗稔拍了拍她的肩,把她交给身后两个男人安慰。

      他自己则走向任榆,上下打量一番,眉眼含笑,一副轻佻样:“看起来还不错。”

      任榆有点迷茫:“这是怎么回事?”

      对着地上十多具尸体,朗稔耸肩说:“很简单,有人想要黑吃黑。”

      过了一会儿,纪念之走过来向任榆道谢,说起来,任榆这算是第二次救了她。

      任榆压根没理纪念之,只盯着朗稔:“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们身后是一个加油站,周围地上十多具尸体,有人的,也有丧尸的。

      任榆明明记得,他在天台……

      “嘿,小朋友,是咱们朗哥救了你。”苏术笑眯眯的替任榆解惑,他之前有点讨厌任榆的态度,不过这抹讨厌在任榆再次救了纪念之之后自然的消失了。

      说不定人家就是这性子呢。

      他霹雳啪啦向任榆说:“咱朗哥把你从天台上抱下来,跑遇丧尸,一手抱你一手杀丧尸,知道你爱干净,愣是没让一滴丧尸血溅你身上。你不知道,那场面老帅了。”

      “还有还有,咱朗哥特意洗劫一家服装店,给你找了好几件干净的衣服,还找了水帮你把头发洗干净。咱朗哥的承诺,说到做到。说赔你衣服就赔你衣服,说替你洗头发就替你洗头发!”

      朗稔:“你他妈给我闭嘴!”

      任榆:“你给我洗头发了?”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一个恼羞成怒,一个喜怒不辨。

      孟元白拉了下苏术,苏术默默随着他后退两步,然后去围着纪念之说安慰的话。

      嘤嘤嘤,朗哥凶起来好可怕。

      朗稔轻咳一声:“对了,还不知道你名字。”他伸出手,“我是朗稔。”

      他盯着那只手。

      朗稔恍然大悟的在身上擦了擦,再递出去。

      旁观的三人不忍直视的闭了闭眼睛。

      不擦还好,一擦,身上的血都蹭了上去。

      朗稔心中‘我日’一声。

      正要说句话,就见对面的少年忽的牵唇一笑,这一笑,融化对方身上若有似无的冷意,仿佛万物复苏似的,怎么看怎么舒爽。

      苏术捅了下孟元白:“完了,你看咱朗哥那模样,算是一头栽进去了。”

      孟元白默默擦枪,顿了大概有三秒的样子,才扬起声音:“朗哥喜欢男人?”

      苏术:“……”

      纪念之:“…………”

      听到的朗稔:“………………”

      任榆的笑容昙花一现,他没有伸出手,只道简短的吐出两个字:“任榆。”

      苏术举手,欢快的说:“小任榆,我是苏术,你可以叫我苏术哥哥。”

      朗稔一巴掌糊了上去。

      然后指着擦枪的男人:“孟元白。”

      手指移动,落在红眼眶的小个子女孩身上:“纪念之。”

      “你是一个人对吧?”朗稔问。

      任榆点头,萨比不算人,所以他回答的也对。

      朗稔眼睛一亮,就像狼看中猎物那样的目光:“你看,现在这么危险,咱们也算有缘分,搭伙一起走呗。”

      ——呸,你这是想泡人家吧BY队友心声。

      任榆不答反问:“你们要去哪?”

      朗稔指向北边:“去W市,现在能找的食物越来越少,听说W市建立了个基地,我们去凑凑热闹。”

      好歹弄点弹药。

      他们的弹药快要告罄。

      任榆想了想:“你的意思,到了基地吃的东西会多些?”

      朗稔总觉得这孩哪里有问题,单独落下他,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先把他忽悠过来再说,因此想也不想的说:“对。”

      任榆立刻应下来:“我跟你们一起。”

      朗稔啪一声拍在任榆肩膀,大笑:“哈哈,这才对嘛,跟着哥……”

      话说一半,感觉手背在灼痛,后知后觉的把手放开。

      任榆干净的肩上,一道血红的五指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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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遇到任榆前,朗稔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遇到任榆后,恨不得把自己粘在任榆身上,一秒钟都不舍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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