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酒见人心

作者:费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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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鬼任务?


      “喔——”

      醇醇盯着余谈的脸,确实有些眼熟。“我知道了,你是那天晚上那个被我放倒的人……”醇醇想了想,毕竟这人救了自己,犹豫了一下,才决定继续说道,“……的小跟班!”

      余谈一脸受伤的样子,不甘心地追问醇醇:“你真的不认识我?”

      “不认识!”醇醇斩钉截铁地回答。

      余谈愣了一下,结果又听到对面的少女大咧咧地补了一刀,问他道:“我为什么要认识你!”

      醇醇看着余谈泫然欲泣,一副被人抛弃的小可怜样,顿时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自己对他做过什么亏心事吗。不可能!醇醇摇了摇头,笑话,她是什么身份的酒,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情?

      “好吧,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你的酒坛。”余谈调整了一下情绪,深吸一口气,撩了撩头发,语气里满满傲娇。

      “不可能!”话说出口了,醇醇才反应过来,“什么?不是……你说你是我的谁?”

      奇了怪了,一坛酒能成两个仙?这不符合常识啊!

      而且没有坛子,那自己难不成这几百年都在裸奔?醇醇觉得不可思议,低头看了看身上不管怎么折腾都华丽丽的红裙,摸了摸,呃……所以这身莫名奇妙的龙凤嫁衣居然不是因为自己的酒坛上盖了一块大红方布吗?

      醇醇对自己的怀疑,让余谈很受打击。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是她的酒坛子,余谈不得不费尽口舌,从几百年前醇醇的身世娓娓道来。

      “今天四川边陲,西北崇山峻岭,东南部平畴沃野,在六百多年前的明朝永乐年间,是一个岷江与泸水交汇的无名小镇,水源充沛,气候温和,四季分明。从镇子前蜿蜒而过的一江一水,滋润了这里的土地,养育了这里的百姓,中国人相信上善若水,水能滋养人的灵性和觉悟。这一点就仿佛水对酒的塑造。两者间有一种不可言喻的共通。”

      “不了解。”

      “水乃酒之血,酒之品秩高下,结穴在水。从小镇诞生以来,人们一直吃着这一江一水,不久这里的人们发现泸水虽甜,但太浑浊,只能用来浇灌;岷江虽涩,却清澈,煮饭烧汤不会带沙泥。小镇的人们试图调节两种河水,但是屡不成功,久而久之就习惯了这两种不同的河水,尽管泸水浑浊,但以泸水灌溉的百里沃野饮山泉,沐霜雪,上得四时造化之美,下汲神景地府之精。这里的人来说,这两水如同太极两仪,虽然不能相融但却可以相互补益,这也是中国人朴素的哲学思想。”

      “没听过。”

      “直到明永乐年间,传说一名叫做杜不绝的年轻人在小镇西北的群山中觅得冰晶沁谧的两江交汇融合之水,从此终于重新酿造成香浓清灵的酎酒,陈香幽雅,饮之如珠玑在喉;甘润飘逸,闻之似香思刻骨,青出于蓝,自然历久弥新。酎酒以泸水灌溉的百里沃野之中的五谷杂粮为原料,在漫长的酿酒过程中,每一轮窖藏投质地纯净、颗颗若羊脂白玉的大米,味浓醇厚的糯米,金灿灿的小麦与营养丰富的玉米,这些都是窖内微生物新鲜的养料……”

      “打住打住!你想对我做什么?!”

      什么麦子啊什么丰收啊,什么岷江啊什么泸水啊……醇醇越听越觉得毛骨悚然,她似乎在哪里听过相似的话,可能是在军校食堂的那个黑匣子……哦,他们叫那玩意儿叫电视。是的,那个叫《舌尖上的中国》的恐怖节目,里面不知道有多少死不瞑目的刀下冤魂,红烧肉小妹、裤带面大哥……一个字,惨啊!

      醇醇暗自得意,毕竟也是有几百年道行的,她岂是别人随便说两句话就信的无知小妖精。也不怪她自矜身份,失传多年的天子之酒如今重现天日,平常的酒缸酒瓮、酒壶酒杯只要能跟她攀上一点关系,那可就身价飞涨。所以搞得余谈也很崩溃,他能怎么办啊,自己明明是一片好心来帮醇醇的,这怎么还说不明白了?

      眼看着醇醇要走,余谈一筹莫展。这时,反而是醇醇拉开门,看到外面完全陌生的车水马龙的景象,又惊又喜。这里……不是军校?!醇醇探究的目光看向了余谈,而余谈也终于松了一口气。没错,没开封的酒当然只能待在坛子里!坛在酒在!

      醇醇这才恍然为什么自己这么几年都不能离开军校,不过是因为眼前的坛仙爱好游历,出门又懒得带本体,埋在树底下多安全啊,还不担心被哪个不长眼的偷去上《鉴宝》栏目,乐得自在。只不过他在坛子上加了一道封印,谁能知道一个酒坛还能再出个酒仙来呢,就害得醇醇几年的铁窗泪,无法奔向外面的花花世界。这么一来,醇醇也就对余谈的身份确信不疑了。再加上,余谈帮自己处理伤口,竟然没被自己给醉倒,那可不是除了她的坛子就没别人了吗!

      现在,认亲也认了,也从军校里放了出来,醇醇可谓心情大好。听说外面有很多好玩的,她都没有见识过呢。对了!她终于可以去裁一身新衣裳换掉这件莫名其妙的龙凤嫁衣了!还可以买一些胭脂水粉啊!酒生又充满了希望!

      醇醇这才开心了没有两分钟,就被酒坛子结结实实泼了一坛子凉水。原来自己之前并非普通的昏倒,而是因为路任在老桂树下挖出了那坛酒,也就是两人的本体。其实余谈自己也受了伤,酒坛上裂了一道微不可见的小细缝,但他毕竟修为较深,马上就已经自愈了。不过醇醇的问题就大了,她根基不稳,精元透过裂缝逸散,现在元气大伤。现在余谈是用自己的法力在替醇醇吊着一口气,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

      如果不在一百天里把精元找回来,自己就会魂飞魄散。

      但是想找到精元就如大海捞针,谈何容易?为今之计,就是要醇醇跟纯阳男困觉,以纯阳之气固本培元,虽然治标不治本,但起码能保她在精元找到前性命无虞。而困觉,书面一点的说法叫做圆房,含蓄一点呢,就叫做阴阳调和。醇醇一开始是拒绝的。不能就这么欺负酒啊,酒也是有自尊心的,葡萄酒能跟可乐倒在一起喝吗?白酒里面能放老干妈调味吗?凭什么她就得去跟一个凡夫俗子困觉!

      “你一个出土文物还知道老干妈?”

      “……”

      醇醇心中暗自腹诽,说得好像谁不是出土文物似的,她是文物又不是文盲,不仅知道还吃过呢。

      如果全中国的大学食堂有个排行榜,那么垫底的不用说一定是军校的伙食。同样是难吃,或许其他的普通大学听到学生们的吐槽还会羞愧一下,起码会为自己找找借口,但军校食堂的难吃,是一种理直气壮的难吃,是一种政治正确的难吃。炊事班为了培养学生们吃苦耐劳的精神,简直呕心沥血啊!入学即是入伍,来当兵又不是来享受,什么叫人民子弟兵你们懂不懂,人民就是爸爸,就是大哥,眼红爸爸和大哥吃香的喝辣的,就是革命思想不成熟,战斗意志不坚定!太不像话了!

      虽然学校的菜难吃,但是学校的训练管够啊,一个个进了食堂还不是一副如狼似虎的样子,这么难吃的菜还能不够吃,只留不限量的白米饭独守空盆,于是乎,老干妈就成了历届军校生的下饭恩物。

      醇醇刚化成人形的时候,对新鲜事物一向好奇,看大家都吃得那么欢,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给顺手牵羊了一瓶老干妈走。打开来一看,一罐子红油酱泥,还散发着辛辣刺激的味道,光闻一闻就让醇醇连打了十几个喷嚏,直打得泪眼婆娑,却仍然不怕死地挖了一大口塞进嘴里,醇醇顿时感觉自己的舌头都快着火了,连忙吐了出来,但辣油却直接呛进了喉咙里,这把火直接从嗓子眼烧到了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再加上她没有防备,还用沾了辣油的手擦眼泪,更是被辣到一把鼻涕一把泪。

      也难怪她吃不了辣,辣椒要等到明末才能传进中国,大面积普及更是要等到清代嘉庆年间,作为一坛明初永乐年间的酒,对辣从来就没有概念,一上来吃了满满一口老干妈,无异于是往她嘴里塞了个炸药包。完全想不明白这些凡人的味觉是出了什么毛病,竟然喜欢吃这种东西,醇醇对老干妈留下了心理阴影,也连带着明白了啥叫祸从口入的道理,对凡人喜欢的食物从此退避三舍。

      余谈苦口婆心劝说醇醇,你可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问题你的瓦罐早就碎了,还要啥自行车?再说了,纯阳男的人选他已经找好了,人家毕竟也是青年才俊,困觉也不亏,更重要的是如果精元一直找不回来,难道你就这么坐以待毙?人生在世,偶尔尝试一下新口味也不错啊。

      余谈一边说,一边递了一瓶冰可乐过去。

      醇醇在余谈地百般保证下,她小心翼翼地嘬了一小口。不得不承认,坛子的话有道理,可乐真好喝啊!

      好吧,那就换换新口味。醇醇拿着可乐,一张小脸上写满了视死如归。

      “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醇醇说道。

      “拜托啊小姐,我明明是在帮你想办法渡劫,怎么你还跟我讨价还价上了!”坛子简直无语了,怎么会有这么不讲理的酒啊!

      “你不要以为我傻,我们如今是一坛酒,帮我难道不是帮你自己吗?再说了,如果你坛子里装的是腌萝卜,看你还嘚瑟什么!”醇醇振振有词地说道。坛子一想也是,简直无法反驳,看着对面的男子秀气的脸庞上露出了无奈地笑容,醇醇得意地扬起下巴,一副得逞的小狐狸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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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觉得女主角比老干妈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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