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有些女孩一生挚爱少年,有些男孩一生只是少年。
此生不悔,终因少年。
内容标签: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漓,沿溪 ┃ 配角:莉安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短介绍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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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不明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9799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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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终少年

作者:那个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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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篇


      这是我在畅购便利店工作的第四个年头。便利店中型大小,位于郊外,坐落在城南街和思源街的交叉处。生意不好也不坏。
      店里的常客里有一对年轻情侣。男生属于时下那种最流行的高颜冰山系列,外在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说话,而奇怪的是他的女朋友却很是聒噪,吵闹。
      记得第一次来便利店上班的时候,早上七点钟,那个女生是我的第一个顾客。
      “哎,你是新来的吧。”她眨眯着大眼睛,笑着问我。
      我点点头,“早上好!”
      ”早上好!我叫林漓。”
      ”我叫莉安。”
      她只买了一人份的早餐。于是我以为她是单身。却在第二天黄昏的时候,看到她牵着一个男生的手,一起进了便利店。
      林漓热情的和我打招呼。
      而那个男生早已走到货架旁去了。林漓反应过来,赶忙跑过去跟在他身后。
      我用手撑着脑袋,看着他们。
      七月的晚阳已经开始变得灼热生猛,它大片大片的从窗外倾泻进来,将这一方天地装饰得明亮温暖。走在前面的男生手里推着购物车,修长的脖颈只在左右之间转动,并没有回过头。
      购物车里的东西越来越多,林漓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丰富。但层层过滤后,其实只有一种——慌张。
      终于,她开始偷偷的把车里的东西一件件捡出来,趁男生转过头去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放回货架上。
      最后结账的时候,我看了看,差不多只剩一半了。
      付好钱后,我和林漓一起把东西放进袋子里,不经意抬头看见那个男生的冷峻表情和刚才进来时并没有什么区别。
      我觉得讶异,他肯定已经知道林漓把他想买的东西一半都放回去了。按道理来说,接下来应该会有一场理论,搞不好还会演变成一场吵架。而他却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
      男孩子提好东西就长腿一迈,朝店门走去。林漓也要走,末了却还是回过头对我笑笑说“他是我男朋友,叫沿溪。”

      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过去,不留一点痕迹。便利店的生意还是在晚上的时候最好,下班的人路过都会进来买些东西。不过大多数是情侣一起为第二天填充需要。而林漓却总是一个人穿着黑色女士西服,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急匆匆的推门而入,左肩上的包常常因为惯性被摔在玻璃门上,她好像也并不在意。
      走的时候也是有股不顾一切的劲。有次我终于忍不住问她怎么总是这么赶。
      她神秘的压低声音对我说”我家的猫等着我回去做饭呢。”
      我先是一愣,随即笑了。她也笑了。
      看着她的背影,觉得她真是个可爱的姑娘。
      有一次,那个叫沿溪的男生在下午两点钟的时候出现在了便利店里。
      炎炎夏日的午后总是让人昏昏欲睡,我趴在收银台上看向门外,大街上空无一人,柏油都快要烤焦了。蓝天没有一丝杂质,明晃晃的像一面镜子,照得整个世界灼人心肠。
      就在我阖上眼睛不久,门口的风铃响了起来,清脆的声响回荡在耳畔,我抬眼看去。竟是沿溪。
      他穿着棉质的长袖睡衣睡裤,头发凌乱无章,刘海甚至遮盖住了眉眼。一双冷凄凄的眼睛好像永远都隐藏在零下几度。
      他趿拉着拖鞋走向我,开口道“一听可乐。”
      我转过身打开冷藏柜,拿出可乐,递给他。他伸出右手来接,我看到他的手上有凝固的颜料,食指第一关节微微凸出。纯白的上衣有着不同颜色印子,但却很淡,走进了才看得见。洗衣服的人显然用力的搓洗过。而更显然的是,林漓承包了他所有的生活琐事。身体健康完好,正当壮年的男子没有工作,窝在家,靠一个女孩子撑起头顶的天,但却并不感恩,反而总是冷眼相对。不知怎的,我快速从柜子里拿出一瓶柚子茶。朝他的背影叫道“等一下。”
      他闻声站住了,转过身来看着我,带着点疑惑。
      我举起手中的饮料“把这个带给林漓吧,上班一天,她看见了应该会开心的。”
      空气在这一瞬间凝固了。我定定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终于发现他的眼睛里有神情了,尴尬还是愤怒?我并不在意,反正只要不再是无所谓就行。
      他没有再说什么,折了回来,接过饮料的时我们冷冷的对视了一眼。
      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沿溪再也没有出现在便利店里。真是个小肚鸡肠的男人。
      可怕的事发生在2014年十月的一个星期六晚上。已经十点了,前半个小时里没有一个顾客光临,我不停地打着呵欠,想着再过半个小时就关门下班。
      当分针指到15的时候,从远处传来了隐隐的的撞击声。我并不惊慌,反而见怪不怪了,这里临近两条街的交接处,交通治安秩序比较混乱,所以隔三差五就会发生几起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从这次的声响来看,应该是算小型。
      到了时间,我收拾好东西,关了灯。拉上铁帘准备离开时,远处突然传来一句尖叫声,是那种用尽全身力气嚎啕出来的。
      “莉安!”
      是林漓的声音!我心一沉,赶忙朝着声源处跑去。但当站在她面前时我已说不出话来。
      她一身是血,穿着短袖露出的左手手臂有一部分已经血肉模糊。鞋子也不知道跑哪去了,光着一双脚站在粗糙磨人的地面上。往昔灵动的一双大眼睛现在装满了恐惧,在一脸血光的映衬下骇人可怖。
      而沿溪趴在她的背上,已经昏死过去,毫无知觉。
      她一把抓住我,声线颤抖“莉安,救救沿溪,求你了,帮帮我。他快死了!”
      我一边安抚她,一边快速打了120。
      救护车很快就到了,救护人员把沿溪抬上担架,我和林漓也上了车。
      在车上,林漓紧紧攥着沿溪的手,头埋得很低,整个人背对我,但我知道她在哭。压抑无声的在哭泣。我坐在她的身后,看着她消瘦的肩胛骨一起一伏,直到这一刻才发现她原来这么瘦弱,为什么以前丝毫不觉得呢?
      一直到沿溪要进手术室了,林漓才终于松开了沿溪的手。我把她抱在怀里,拍着她的后背轻声对她说“林漓,你也受伤了。我陪你去看医生。”
      她几乎是立刻拒绝“不,我没事的。我得在这等着沿溪出来,我不放心他。”
      “你没事?”我终于有点生气了,但还是尽量平静的对她说“你是不要你的左手了吗?”
      她这才好像知道自己受伤了,视线下移,愣愣的看着伤口。
      我的心不知怎的,微微泛着酸。
      我只能换个方式劝她“林漓,万一你的伤口感染了,沿溪醒来了谁照顾他呀,是吧?”
      她脸色晦暗不明。就在我快失去耐心,打算把她硬拽走的时候,她却终于强撑不住般笔直的向后倒去,我惊呼出声,伸出双手勉强把她接住,两个人东倒西歪。多亏路过的护士看见了,跑过来帮忙。
      一夜都没有合过眼,我坐在林漓的病床前,就这样看着她,这个总是闲不住的姑娘难得这么安静的沉默着。
      昨晚医生给她检查时,皱着眉告诉我她的左腿严重骨折,大声的警告要是再晚一点这腿就废了。我懊恼自己竟然没有发现,也心疼她竟一声痛也不曾喊过。
      室内渐渐敞亮起来,远处的天际线从混沌中挣脱,一道又一道的晨曦毫不吝啬的挥洒在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我深吸一口气,把脸埋进双手里,脑海中浮现出昨晚的场景。
      一想到她昨天背着沿溪走了那么远的路,我心里就难受的要命。
      她终于醒了,第一句话就是“沿溪呢?”
      “他已经抢救过来了,但还没醒。”我站起来活动了下酸痛的腿,指了指小桌上的早餐粥,说“你先喝些垫垫肚子。”
      她没有说话,却突然哭了。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滴在雪白的被子上,晕开了一大片。
      “谢谢。”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语言在这一刻太过苍白。
      良久,她抬起头来看着我,对我说“你愿意听听我和沿溪之间的故事吗?”
      于是,在这个与往日并无区别的早晨,我第一次了解到他们的过去。
      他们是高中同学,两人同级不同班,林漓是普通的文科生,而沿溪在艺术班学画画。那时候沿溪是他们学校所有女生的梦中情人,不管是戴着啤酒瓶瓶底那么厚眼镜的三好学生,还是染着五颜六色头发,天天来学校纯粹就是为了打架的小太妹。无一不能幸免。
      哪个小姑娘能抗拒那样一个少年呢?有着清俊忧郁的眉眼,不爱说话,画的画常年被贴在学校的展示栏上熠熠发光。
      林漓像其他女生一样也喜欢着沿溪,默默地,只供自己的五脏六腑做交流。她以为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和沿溪说上一句话。但她并不伤心,那时候,她以为爱情是一个人的事。
      直到有一天,学校变得乱哄哄的。大家都在传“沿溪要跳楼了。”原因是一个月前沿溪的爸爸,一家国营企业的副总被查出挪用巨款,锒铛入狱。家里顿时乱作一团。最要命的是,学校里的学生在听说了这件事后,纷纷拿出了那个年纪该有的智商,开始落井下石,喜欢他的不喜欢他的都一起唱黑脸。孤立沿溪成为了一种潮流。
      但林漓不,她觉得那是沿溪他爸的错,和沿溪没有任何关系。她依然喜欢着,乐此不疲。
      她是通过同桌才知道沿溪已经爬上天台准备跳楼的。她先是一愣,而下一秒,就不顾一切的朝楼上跑去。
      十年后的今天她云淡风轻的笑着对我说“你知道吗?莉安,我是在那个时候才体会到拼命两个字的真正含义。”
      等她终于站在天台上,温柔的晚风在那一瞬间将她包裹。她弯下腰,两只手撑在腿上,胸口剧烈的起伏,一颗心就像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一样。
      她擦擦额头上的汗,深深吸了一口气,直起身子看着离她不远的沿溪。而沿溪此时也一脸惊讶的看着她。那是林漓第一次没有被他的美色给耽误大脑运转。
      “你千万不要为了那件事就放弃自己。我们每个人生来都是一无所有的,但有些幸运儿,上帝总会偏袒他们,给他们好的生活。你就当你重新降临在这个世上,重新活一回。至少和我这种重来就没幸运过的人比,我更惨,不是吗?”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在夕阳的映衬下像一种动物,莽撞却又天真。
      时间不知为何就这样静止了。白衣少年倚着栏杆而站,单薄的身子在风中显得那样瘦弱,像随时要飘到天边去一样。
      两个人就这样不动声色的僵持着,最后他忽然笑了,笑出了声音,笑得比他身后的晚霞还灿烂。林漓看着逆光而站的沿溪,像看到了从天而降的神。她呆呆的愣在那,闻着风中的麦芽香味,也咧嘴笑了。
      沿溪走了过来,对她说“一起走吧。”
      那个时候,天地作见证,晚霞作背景。林漓第一次尝到了暗恋的甜味。
      后来,他们不顾别人异样的眼光,一起上下学。林漓常常在心里想,恨吧恨吧,你们尽管恨吧,有我爱他,就够了。
      林漓感觉自己像中了五百万,终于幸运了一回。少女时期最苦涩,最不敢向他人描述的心愿,如今却忽然变得晴朗了起来。她可以光明正大的看着沿溪。尽管除了那次在天台上她完完全全把他放在自己的瞳孔里之外,她就再也没有大大方方打量过他了。可是她的余光里全是他,抿嘴微笑的他,轻声说话的他,低头沉默的他。她全都地收集起来,在心里印成一副画册,在无人的时候,轻轻打开,用作想念。
      三年倏忽而过,高考结束,林漓考上上海的一所普通的二本大学,而沿溪的绘画天赋让他成功进入了北京的一所知名大学。
      于是两个人终于分开。林漓觉得很难过,高中的三年里他们连手都没牵过,更没说清彼此之间的关系。如今就要分开,林漓感觉这三年就像自己的一场豪赌,可是命运却没有偏袒她。
      高考过后的暑假,林漓整天窝在家里,完全没有获得自由的快乐。随着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她变得越来越烦躁,沿溪一个电话也没打过来,林漓明明记得自己偷偷的把电话号码夹在了他的画本里了。他每天都会画画,不可能不会看见。
      在去新学校报到的前天晚上,她躲在被子里把日记本翻到了与沿溪第一次正式认识的那天。
      2004年5月21日
      今天是我中彩票的日子,他对我微笑了,黄昏,落日,天台,微风,还有清甜的麦芽香味。这一切都好不真实,就像做梦一样。观音菩萨,如来佛祖,玉皇大帝,王母娘娘,齐天大圣等等等等各路神仙,我要感谢你们!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也很难过。当我以为他真的会自杀的时候,感觉自己也快要死了。是不是人一有了喜欢这种情绪,控制欲就会随之产生?他可以决定自己一切,包括生死。而我,心里住着一个他的我只能看着,眼睁睁看着,这种无能为力让我恐惧。
      我想在今天,在此刻,许下一个愿望。我希望在未来的某天,他不再随心放纵自己的想法。会有那么一个人,参与进他的生活,影响他的决定。而我,想成为那个人。
      上了大学后,林漓彻底开始了新的生活,她想让自己看上去是朝气的,饱含希望的。她参加了英语社团,演讲社团还有学生会。她想找点事情做,她不能闲下来,也不敢闲下来,一闲下来就有张脸在她脑海里打转。她从打杂开始干起,别人不想做的她都欣然接受,社团里有难题的时候,第一时间积极参与讨论,付诸行动,直至解决。虽然很辛苦,也做了好多次的炮灰,但老师们开始注意到这个身上总是有一股冲劲的女孩,同学也越来越喜欢她了。
      她有了许多机会,也越来越忙。每天在不同的教学楼里穿梭,主持这个晚会,参加那个演讲。朋友圈不管扩大,手机里的电话号码也逐渐增多。她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都热情的帮她办生日会。晚上聚餐,许多人环绕在她身边,大家都笑着举杯祝贺她,说,林漓,以后我们这些人里肯定最数你有出息。她笑着与他们插科打诨,嬉闹玩笑。但却在每次低头的时候,眉眼冷清的快要凝结出冰霜。那次生日收到了好多礼物,就连异地的朋友也打电话来说生日快乐,但却唯独少了那个人的祝福。
      在外人看来,刚满二十的年轻女生,长相漂亮,性格开朗,年年拿奖学金,陪同学校领导去参加会议。这已经算得上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模样了。一切看似都很圆满,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林漓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的心上不知什么时候裂开了一道口子,那道伤痕,时间这剂药救不了,残忍现实也缝不合。只能任其生长,伴着锥心的疼痛。
      于是她在许多个夜晚,一个人躲在被子里,身体轻轻颤抖,眼泪无声地流过太阳穴,带着一生的迷惘。
      这个世界上的数十亿人里面,我只想让你看到我的存在。可惜,你什么都不明白。
      大四的时候,开始有人给她介绍男朋友。闺蜜在她耳边咆哮:你都大四了,都二十二岁了,还没谈过对象。人家说高中没恋爱过是场遗憾我就算了,谅你也没那贼胆。可你连大学四年都单身,这就有点问题了啊,怎么着,你是打算一毕业就去尼姑庵修行还是让你家香火断在你手上?这一串话下来,林漓听得头晕目眩。她静默许久。最终,在众人期待的眼神中抬起头,讪讪的笑了笑,摆摆手说道“还是算了吧,我心里没位置装一个大活人”
      算了吧,我心里已经没位置装下另一个人了。
      众人只好怒其不争的瞪她一眼,然后四下散开。
      等所有人都走开后,林漓才终于像虚弱的病人一样塌下笔直的肩膀,用手掌撑着额头,一双眼里满是悲哀。
      大四下半年,当身边所有人都在忙着找工作的时候,林漓早就由老师推荐给了上海当地一家国内知名的高端外贸公司,做口译,薪资丰厚,工作环境良好,还有出国游。是份不可多得的好工作,只等林漓一毕业,就可以去上班。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林漓要赚大钱的时候,她却做了一件让大家都跌破眼镜的事——放弃上海的工作机会,孤身奔赴北京。
      2011年5月21号晚上10点,林漓窝在寝室里写着大学里的最后一篇论文。不算大的四人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室友们都去参加什么毕业party了。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电脑键盘的细微敲击声。手机在这时突然响了起来。
      林漓接起“喂?”
      没有回应。
      林漓拿开手机看了一眼屏幕,是个陌生号码。
      “喂,我是林漓,请问你是?”
      依然没有回应。
      林漓觉得莫名奇妙,想要挂电话,但就在按那个红色按钮的时候,眼睛意外瞟到号码下方的归属地——北京。那一瞬间,林漓脑海中轰的一声炸得只剩一片空白。她木讷的把手机重新贴回耳朵,喉咙干涩的发疼。
      “是沿溪吗?”她小心翼翼的询问,像是怕吓跑他。
      手机那头在这一刻忽然传来剧烈的呼吸声,压抑,沉闷。
      “林漓,我好想你。”
      林漓用手捂住嘴巴,眼泪不可抑制的喷涌而出。
      “林漓,你听见了吗?”十五岁的那个自卑胆小的女生问她。
      七年后的今天,二十二岁的哭得泣不成声的林漓笑着回答。
      “嗯,我听见了。”
      被林漓压抑了四年的爱慕与思念,终于得以借口重获新生,并以光年的速度蔓延生长,最后成了一张网。林漓知道自己不能再等待了,她必须做出决定。她要挣脱那层束缚,她要和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在一块。那样她才能快乐,她才是真正的林漓。
      这也注定了这场关系里他们之间的位置。他只用一句话,就可以让她放弃一切,以奋不顾身的姿态跟随他,哪怕前路渺茫,沙铄满地。她,甘之如饴。
      这是每一个姑娘在第一次心动后都曾做过的事。不能相见的年月里,一颗心沉沉浮浮跟随着他,不得自由。在第一次心悸的时候,痛的以为看不见第二天的晨光,一生都将只能如此。思念,幻想,坠落,破灭,绝望。一遍遍不断在重复。等攒够了所有的入骨相思,满心炽热,终于可以在一起的时候,孤胆奋勇,只身穿越所有障碍飞向他。
      后来她前往北京,与沿溪相见。欠缺了四年的话却不得说出口。只是巴巴的望着他。
      沿溪除了长高了许多,并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不爱说话。不知为何,这让林漓莫名觉得安全。
      故人重逢,最好的礼物不过是你仔细端详确认后,发现对方在离开你的岁月里没有丝毫改变,可以和你心里面多年前的那个人完好无缝的重合在一起。
      林漓开心雀跃,心上人归来依然是那个沉默寡言的少年。
      沿溪牵起了林漓的手,带她环游了一圈北京。最后在长城的烽火台上,眺望远方,入目皆是郁郁葱葱的草木生机,逶迤直到天际,巍峨壮观的长城,群山环绕。林漓觉得过往的失望,痛苦,种种伤心和难过都像一阵烟云,被风吹散,不见痕迹。胸腔里一片清新宁静。书上说的,相偎无言,观望世间风月。也不过这般模样了吧。
      沿溪没有说什么,只是用力地握着林漓的手,食指在林漓的掌心上轻轻滑动,写下两个字。
      沿溪转过头看着林漓,林漓也回过头来,两人四目相对。空气中浮动着野花和青草混合在一起的淡然清香。时间,空间,在这一刻失去了所有的意义。
      像回到了六年前的那个黄昏,在故事的最后,两个人眉眼温情的笑了。
      他们在北京定居,林漓匆忙找了份工作,和上海的那份自然是不能相比的,但工资也算不错。让林漓最后敲定这公司的真正原因,其实是因为离郊区近。
      沿溪并没有去找工作,两个人的开销摆在那,林漓只能找郊区的房子,好减轻生活压力。
      林漓没有责备沿溪不去上班。她尊重他的决定。他说他想要好好画画,她没有犹豫就点头答应。对他说,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放心,你还有我呢。
      两个人就这样开始了同居生活,随着时间的累积,沿溪的所有不为外人所知的天性也逐渐暴露出来:喜欢长时间沉默不语,对周遭的一切漠不关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有时候会有严重的孩子气,常常脱离世界的轨迹。
      但这一切,林漓都忍受了下来。她完全纵容他,全心全意爱他。她知道现状来之不易,她不能因为这些,就放弃沿溪。两个人就这种一方在不断索取,另一方在不断消耗的模式中度过了三年。
      再后来,就是现在了。
      过了五个月,林漓和沿溪回来了。一切都回到正轨。林漓继续朝九晚五的上班,依然会在黄昏的时候进店来给沿溪买好第二天的早餐。而沿溪也开始会来买东西,并对我表达了感谢。
      时间一晃到了2016年五月。
      19号。一个平常的日子。天气晴朗,微风拂面。早上没有看到林漓急匆匆的身影,我心想着该不会是生病请假了吧。
      却在中午十二点左右的时候,看见沿溪拖着一个大行李箱从店门口经过。林漓在他身后五米远的地方走着。
      一辆保时捷停在两人面前,一个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年轻女子走下车来,沿溪没有与她打招呼,径自把行李放到后备箱里。然后转过身来看着林漓。
      只听见林漓对他说“要好好吃饭,衣服要穿暖。晚上睡觉之前要放条湿毛巾在床头柜上,空调温度记得调到二十二度。吃鱼的时候慢点。颜料要小心收好,别要用的时候找不着。下雨天出门一定得记得带伞。阳台上的衣服定时收进来。”说到这儿,她却又摇了摇头,攒出一个不算笑的笑容“算了,反正这些都有人帮你做。你走吧。”
      说完,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沿溪站在那,微微发怔。过了许久,直到身边的女子拉了拉他的衣角他才回过神来。两个人上车,扬尘而去。
      我看的愕然,心里猜出了大半。
      第二天下午三点钟的时候,林漓推门而入,手上提着一个塑料袋。
      她把塑料袋放到收银台上,一股脑把里面的东西全都倒出来,我吓了一跳——眼前红的耀眼的不是钱是什么?
      她两只手一起把钱拢起来,然后拿起一捆,冲我晃了晃,没心没肺的笑了,“莉安,我发财了!”
      她说罢转身走向货架栏,拿了一包大薯片。然后在酒水区拿了一瓶二锅头。不顾形象的一屁股坐在了地板上,双腿随意伸直。
      她一把撕开包装袋。用力过猛,许多薯片掉落在地板上。她不管,抓了满满一手,直接往嘴里塞。
      还没嚼动,又伸手把二锅头打开。仰起头死命往嘴里倒,被呛得大声咳嗽,也不吐出来。衣服上,地板上瞬间湿了一大片。
      她边喝边用手背擦拭脸上的眼泪,不发一言。
      我最后还是走了过去,在她旁边坐下,伸手把她的散发发别在耳后,这才发现她的眼睛下面一圈青黑,脸色没有丝毫血色。衣服也没换。
      我说“都过去了。”
      她仰起一张脸,摇了摇头“过不去了,永远都过不去了。”
      我不知道在这个时候该说点什么,只是愣愣的看着她。
      她把最后一口酒喝掉。然后把酒瓶往地上狠狠一摔,伴着刺耳的破裂声,碎渣四下飞溅。
      她倾身伸手,我赶紧抓住她。
      她却笑了,“我不会再割腕了,喏,这里已经有一条。”她说着把左手上的一串佛珠取下,手腕处郝然出现一条骇人丑陋的疤痕。
      不顾我的震惊,她自顾说下去:“就是你来这里工作的那一年。三月份的时候,他的外公亲自从美国飞回来,说无法忍受自己的外孙活得这样低贱,要他离开我,然后带他去美国生活。哦,我没告诉过你吧,他外公以前是外交官,家底丰厚,是名门世家。”她朝我耸了耸肩,接着说道“那时候,我央求他别走。他什么都没说,转身进卧房去收拾东西。那一刻我就崩溃了,第一次对他大哭大闹,威胁他要自杀。”
      “他也不在意?”我问道。
      她惨笑,没回答。我看着那道伤疤,一切都明白了。
      “那他根本就是不爱你。”
      “不是的,”她的眼泪又落了下来“他不是不爱我,他只是想离开我了。”
      店里CD正放着李荣浩的《不说》,低缓迷人的男声像潮水一样慢慢填补掉这周围的空虚。
      “人说心如刀割
      钻石要琢磨
      感谢那些人擦过刮过
      帮我苦难修成正果”
      而现实往往却是在我们还没来得及成为闪亮钻石,我们就已经活活痛死了。有些人一旦失去,人生这场修行回报再好,也算不上功德圆满。
      她从一开始的无声落泪变成小声啜泣,最后用手揪着自己的衣领,嚎啕大哭。
      “没有他,我怎么活下去。”她泣不成声。
      “朋友都说十年前我就错过了他,让我早点放下他。可是我怎么放心的下他一个人生活,他晚上都要拉着我的手才睡得着。”
      当我们失去某个人的时候,周围的朋友都会说错过的注定不是你的。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我们在心里想了一万遍,最后发现在这个世界上能给自己幸福的只有他了。可是啊,十年终究太长,我们从恋人变成了朋友;十年也终究太短,装不下你我的欢喜忧愁。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姑娘和林漓一样,在心灵最清澈明朗的年纪里深深地爱过那么一个人。因为他,原本惨白的青春逐渐有了色彩。为了他,摒弃懦弱,昂首挺胸地和生活搏斗。会在他最无助的时候,站在他面前,笑着对他说,别怕,还有我呢。想用自己那份微薄的力量为他建造一座城堡。不需要富丽堂皇,只要能为他挡飘摇风雨,免他受荆棘划伤,就好。有时候,你私心里把城堡当作笼子,没有你的允许,他永远离不开你。但往往最后,被囚禁的人是你自己。
      在那天的最后,林漓说“这么多年了,我还是没能成为那个人。”语气里满是悲哀。
      不过让我意外的是,之后的日子里林漓早晚依然准时从店门口经过。但她的脸上的笑再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冰冷沉默。我也终于知道,原来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永远是笑容满面的。以前的自己是在有那个人的前提下活着的,但如今他不在,就变回了真正的自己。人生不就是这样吗?遇见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心甘情愿为他穿上皮囊,活成另一个自己。
      一年后的今天,店里的电视机正在播放一个国际级的绘画颁奖典礼。这次最大的赢家和全场焦点是一个新锐男画家。
      门口的风铃这时忽然响了起来。我转过头去,看见了沿溪。
      他把一幅画交给我,让我代为转给林漓。
      我打开画卷。画上的林漓穿着一袭洁白婚纱,与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相视而立。林漓微微侧身,露出左耳上别着的一朵洁白清丽的栀子花。她的双手稳妥的放在男人手中。而男人的脸却隐在了巨大阴影里,辨不出模样。
      我问“你为什么不把自己画上去。”
      他好像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一样哈哈大笑,“我从来不穿西装的。”
      我条件反射般看了眼电视。果然,就连颁奖典礼他穿的都是衬衣和亚麻裤。
      “你可真是个混蛋。”我冷冷地说。
      “不是所有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我给不了她想要的。”
      “那你就这样一走了之?你知不知道林漓有多伤心?”
      他己走到门口,背对着我说了一句奇怪的话:“有些事情,我们谁都无能为力。”
      然后推开门,像林漓之前那样头也不回地走了。
      林漓,那时候让你开心的是,他归来仍是少年。可残忍的是,他永远都是个少年。少年最割舍不了的,是自由;最擅长的,是离开。
      这幅画的落款,只有两个字——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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