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情令]她来自魔仙堡

作者:女巫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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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凤山围猎(一)


      江厌离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说道:“小白,你的发式太简单了,和这条裙子不能完美的搭配。”

      小白摸了摸自己的鬓边垂落的发绳。
      人类女子的发型很漂亮,但也很复杂,她每天都是一个发型,头上以发绳结双髻,后脑勺的头发左右梳成双马尾,垂在胸前,顶多是开心的时候在发包上插只珠花什么的。

      江厌离拉了她望外走:“你随我来,我帮你束发。”

      铜镜里映出的脸有些模糊,她的头发已被全部打散,披于脑后,江厌离从梳妆台上拿了只牛角梳开始帮她梳发。
      她的动作很轻柔,就像是屋里袅袅飘着的熏香烟雾。小白也不自觉地放慢了呼吸,内心一片宁静。

      在这安详的气氛中,江厌离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她的语调温柔,又带着些悠远,仿佛是从那遥遥的旧时光中飘来。

      “我的母亲和金夫人是闺中好友,他们约定,以后若是都生男,则为兄弟,都生女,则为姐妹,若是生了一男一女,则要做夫妻。从小,我便知道,这世上有个小我两岁的男孩子,他是我的未婚夫,将来也会成为我的夫君。”

      “虽然我从未见过他,但有时也会偶尔想起他,想象他是什么样子的,又是个什么性子……也许,他像阿羡,爱笑爽朗。也许他像阿澄,稳重中带着些孩子气。在那时,因着那指腹为婚的约定,懵懵懂懂中便对他有了关注和念想。”

      她说到这里,露出了怀念的神色。

      “后来啊,他随他母亲来莲花坞做客,我才知道,他既不像阿羡,也不像阿澄。”她笑了笑:“他生得真的很好看,那时的我第一眼便被他吸引住了。”

      小白:我收回那句话,师姐你果然是那种肤浅的人!

      “第一次见面,他便和阿羡阿澄不对付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阿羡这个鬼精灵,惯会捉弄人的,钻在水里给他淋成了只落汤鸡。”她说到这里,忍俊不禁:“给他气得呀,晚饭也不吃了,我做了莲藕排骨汤给他端过去,他也不领情,等我走了他又喝了个精光,哈哈。”

      “我从来都知道,别人都说我配不上他,他自己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最后我们解除了婚约。”

      “虽然难过,但我还是喜欢他。在别人眼里,他是兰陵金氏矜贵的金公子,而我记忆中的他,永远是那个气鼓鼓不肯吃饭的漂亮小公子。”

      最后一枚流苏发簪插进髻中,江厌离拢了拢她垂于脑后的头发,说道:“好了。”

      小白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江厌离给她梳的还是双髻,不过比她自己动手扎的两个小包包可好看,复杂多了。髻的顶端尖尖的,像是半垂的猫耳朵,底部点缀了些青桔色的小绢花,左右两边各插了一只带着一片流苏的银簪子。
      她动动脑袋,两边的流苏便在耳畔摇晃,发出清脆的响声。

      江厌离笑着望着她,问:“好看吗?”

      小白点头:“好看!师姐你手好巧!”

      “是我们小白好看才对,不然怎么让我们羡羡神魂颠倒呢?唉,爱情就是这样没道理,不只从何起,发觉时已是一往情深。”江厌离走到她身侧,整理起桌上的发饰。

      将首饰盒子的盖子扣上,她侧过身来,俯着脸看着小白:“知道吗,阿羡曾经说,他才不要喜欢别人,不然像是自己往自己脖子上套犁栓绳。可是现在,他还不是栽在了你身上?”
      说到“你”字的时候,她食指往小白额头上一戳,小白被她戳得脑袋后仰了一下。

      “师姐……”她捂着额,脸红红的。
      听了师姐的一番话,她感觉自己对花孔雀的恶感减少了一些。她能理解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既然师姐喜欢那个金子轩,她便爱屋及乌,少讨厌他一点好了,毕竟他是师姐喜欢的人啊。

      七日后,百凤山。

      “嘣!”

      一字排开的箭靶,每一个都是射中正中心!
      黑衣少年放下弓,摘下了蒙着眼睛的黑布。

      现场响起了一片掌声,小白一边拍着掌一边兴奋地嚷道:“阿羡太厉害了!”
      可不,那金子轩射中一箭兰陵金氏便得意得不得了,还疯狂地现场求挑战求超越,没想到魏无羡一上场,蒙着眼睛也能同时全部射中靶心。她现在只想知道,现在他们的脸被打得多疼!

      “这个魏无羡,不是叫他别出风头吗?”一旁的江澄压低了嗓音恨恨道。

      “可是,是他们兰陵金氏自己在场上喊‘谁能比得过金子轩’的,被人挑战打败了也是他们咎由自取!”小白道。

      “不说像魏无羡这个变态的水准,我看在场各家子弟中肯定有人能像金子轩一样一箭射中吧,比如蓝湛,可你看他动了没有?这百凤山围猎大会本就是兰陵金氏用来在各家面前立威的,他这么做,不是叫金氏颜面扫地吗?我们云梦江氏又能讨得了好?”江澄说。

      小白嘟囔:“有这么严重吗?”

      “当然!在咱们自己地盘上,他想怎么出风头就出风头,可现在在兰陵金氏的地盘上,需得收敛一些。”江澄叹了口气:“他这么厉害,我心中自然高兴,只是我现在是宗主了,需得考虑很多事情。”

      金光善坐在主位,圆润的脸上表情阴沉沉的,小白厌恶地瞪了他一眼,说:“他们真是虚伪,嘴上说欢迎人来挑战,现在人家赢了,又心中不快。难道他们兰陵金氏就是得事事都第一吗?凭什么?他这是压迫,是控制,我们又不是他的下属,凭什么得听他的?”

      江澄沉默了一会儿,才低低道:“我第一次做家主,真的不知道有些事我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我想,我们云梦江氏低调行事,踏踏实实做实事,应该就不会出错吧……”

      他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比魏无羡还小一岁,却要逼迫自己变得成熟稳重,站在一群年长者之中应酬。魏无羡身上那种这个年纪应该有的少年气是那么鲜活可贵,可惜在江澄的身上,这些是必须被压抑着的。
      小白忽然有点心疼他了。

      “没事的江澄,我们都支持你。”她说。

      魏无羡大出风头自然叫兰陵金氏很不爽,但他们都憋着个难看的脸色不说出来。只有那个金子勋蹦出来指着魏无羡鼻子骂。
      “魏无羡,你那么厉害,到时候在百凤山猎场上也蒙着眼睛啊!”

      魏无羡抱着臂,扬起下巴,傲然道:“好啊!”

      “这个金子勋,真是无理取闹!不过……”小白捧着脸望着魏无羡那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痴痴道:“都是用鼻孔看人,怎么金子轩和金子勋这么讨厌,我们阿羡做出来就这么霸气呢?”

      江澄:“……”他想呕。

      仙门所说“围猎”并不是什么普通的打猎,而是有“夜猎”的意思,主要的目标是百凤山中的妖物邪祟,因为是由多个门派子弟们参与,以捉拿的妖物数量定胜负,因此又称为“围猎”。
      一般的仙门世家可负担不起这么一场围猎大会,不得不说,兰陵金氏还真是财大气粗。

      魏无羡靠着树桩,偏过脸,垂下长睫去瞧身旁的小白。她枕着他的肩头,脸颊被晒得发红,睫毛翕动得很慢。
      心中有种鼓鼓胀胀的满足感,好像就这样一直,一直静静地靠在一起一辈子也挺不错的。

      小白的声音懒洋洋地传来:“阿羡,我们休息了好久啊,我快睡着了……我们要一直无所事事下去吗?”

      他没有回答,却问:“给你吹笛,好不好?”

      肩头一轻,那姑娘已经坐直了身子,大眼睛望着他,嘴唇微微张开,隐约露出门牙的下轮廓。
      “你要用陈情?”

      “金子勋不是叫我蒙着眼睛围猎吗?那好,我便坐在这里,一步不动,便能叫这山中的猎物皆乖乖地自己走进江氏的网中。”他从腰间拔出陈情,摩挲着漆黑的笛身,冷笑道:“兰陵金氏不是要狂么,我偏要叫云梦夺得头筹。”

      “阿羡,江澄叫你别太出风头了。”她轻轻将手搭在他的手臂上,仰着头请求:“江澄也不容易,我们不要叫他为难好不好?”

      魏无羡的目光从陈情身上移开,落在她的脸上,睨着她没说话。

      她抓着他手臂的手摇了摇:“好不好啊,阿羡?我们不要猎太多,就比兰陵金氏多那么一点点就好了,行不行?”

      他盯着手臂怔楞了一下,又缓慢地抬起眼皮,两丸黑眼珠直直地盯着她,里面涌动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小白以为他不同意,又摇了一下:“好不好嘛?”

      他快速眨了眨眼睛,忽然长臂一捞,将她重新拉回到自己的身侧。小白想抬脸看看他,脑侧覆着的手掌却将她强制按在他的胸前,动弹不得。
      鼻尖嗅到了从他衣领传来的淡雅的莲花香,头上一沉,她感觉他的脸贴着她的发顶,几乎是叹息着说:“好,什么都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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