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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人生是一段充满变数和惊喜的旅程。
不论你喜欢与否,接受与否,你所渴求的一定会以某种方式给予你,如果你足够努力,也很幸运。
林娜如果和我没有分手,我们现在会怎样?
这是我早上醒来后想到的第一个问题。
如果我们当年没有匆匆离别,我们会很快同居。
从分别日那天算起的一年之内,我们肯定会同居的,我们甚至去看了栖息地。
然后呢?
童话故事里,公主和王子相爱了,就是故事的结局了。
可是,现实不是童话,我们没有能力把生活过的像童话一样幸福久久。
我还处在对人生理解的很天真的青春年华里,她已经拥有了婚姻和子嗣。
她说过,她需要时间去处理自己的事情,我天真的相信了。
她说过,我们需要住在离她父母不要很远的地方,因为她必须要照顾她的父母,我同意了。
她比我大几岁,有时候她很讨厌这一点,她希望比我小,做个小女人,是她渴望的。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如果我可以选择出生的时间,我希望能比她早出生,哪怕比她早出生一天一个钟头,我都愿意,如果可以用我的已知寿命减去我和她的年龄差,我愿意少活几年,把省下来的寿命拿去换她的开心。
有的时候,她又很享受当姐姐所具有的理所应当的权威感,她满意于我对她的大多数提议都投了赞成票。
我没有把她当姐姐看的,我只是不想让我爱的人不高兴,所以顺她心意的时候比较多。
如果我们同居了,她能晚上和我同床共枕吗?
还是在晚饭后的几小时里抓紧时间享受激情,然后心满意足回到她自己的家里?
留下我一个人,在空空的屋子里,就着一盏台灯看书?直到眼皮开始打架,独自倒在两个人温存过的大床上,鼻息里弥漫着残存的爱意,昏昏沉沉的睡去。
日复一日,我得这样乖巧的坚持很多年,直到乐乐长大,她接近退休,我们才能真正在一起。
如果中途,我发了火,强烈挣扎着抗议这种生活,她依旧会如我们分手时那次一样,认为我脾气也不是那么好的。
在我和她在一起的日子里,我的性情里温和体贴的百分之九十五的给了她,在分手的那几天拉锯战里,我那本性里的百分之五的愤怒之火燃烧时,她竟然认为我的脾气是不好的。
当她满足于我的狂野激情时,她没有想过,没有那百分之五的脾性,我就不会让她如此喜欢了。
如果我对她唯命是从,仰息于她,看她脸色说话,阴奉阳违的讨她欢心,那么我和她那个朋友,那个我们代称为面包的人,有区别吗?
她会爱上我吗?
她不会想的那么深。
她喜欢我温文尔雅的和她探讨生活,引经据典的花式调情,有理有据的表达自己的见解,她喜欢我的深度和风趣。
当她翻阅我的书籍时,曾问我会不会在意她读书少?
她真的很傻,她只是我喜欢的女人,不是我写论文需要参考的各类词典。
看着她,我就会开心,和她在一起,安静时的我都能感受到心间流动的快乐。
她想要的是安全感,我想要的是她,只是她。
我根本不在意她读了几本书,如果她和我一样熟悉历朝历代王朝更替的得与失,那我应该和我的导师相爱才合理。
相反的是,当我从那些故纸堆里抬头,看见她那天生的矜持的笑,听着她叽叽喳喳的给我讲述她办公室里的各色人等的趣事和隐私时,我被她说话的情态深深吸引着。
她从来不知道的是,如果换个人和我说那些事情,我会沉默不语的掉头离开。
只有她,看着她那特有的大嗓门配合着手势,眉飞色舞的和我分享着她的点滴日常,我很欣赏她能这样表达自己,因为我做不到,我能很深刻的剖析自我,但是我说不出来,不能像她这样形神兼备的表达自己。
她在我面前可以如此轻松开心的做着自己,我满足于这一点,她快乐所以我幸福。
她怕我会听着无聊,有时候会直接问我,你会不会觉得我好肤浅啊。
我摸着她的头发,轻轻拍了拍她的头,她靠在我的右胸口,笑了。
我确定的知道,我和她曾经很相爱,家庭生活是否就能脱俗的一帆风顺的白头偕老?
我们有的只是炙热的爱情和火热的身体,之外呢,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们有用心去了解吗?
当我们有矛盾和分歧时,我们都选择沉默的冷处理方式,这样的性格,对感情里的两个人来说,是共同的缺点,不是对方不好,而是我们真的不可能相濡以沫,心之所愿能力未及。
只所以可以放手那么久,不再联系,就是我们都做回了自己。
第二天我去挂水的时候,没有看见林娜。
这是我三次挂水的最后一次了,我想她也许是忙的忘了要还我书,一件很容易被遗忘的小事。
护士帮我扎好针,我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那里,感知着周边环境的嘈杂,陷入了自己的恍惚。
我经常这样突如其来的步入思维的宇宙,忘记了周边的世界,这是最本真的我。
我的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幻境,耳边什么声音都没有了,我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的发着呆。
因为父母去世,我一直被寄养在亲戚家,这养成了我沉默寡言的习惯。
如果父母不去世,我的一生又会是什么模样,我该如何给父母说我对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感觉,我走入不了世俗的主流生活方式,他们会理解我有点爱无能吗,他们会看见我的心很小,放不下太多人吗。
我遗传了父亲的沉静、母亲的热情,合成的性格在不同人面前呈现不同的样子,大部分时候我是待人冷淡的,与人为善就是我做人的底线,对人热情不是必选项,因为热情是需要花费很多精力的。
我静静的坐在输液室,想着自己毕业论文的事情。
肩头搭上了一只手,我立刻本能反应的向下倾斜肩膀,我不喜欢和人有任何身体接触,亲密关系对我来说很难建立。
那只手并没有顺势离开我的肩膀,而是牢固的黏在我的右肩上,像长在那里一样轻松的化解了我的躲避。
我皱着眉顺着那只手向上看,是林娜,她歪着头看着我,微笑着。
你来了?我没话找话的说了句废话。
早来了,看见你快输液快结束了,过来给你拔针。
我抬头看看输液袋,是快要瘪了,药水还在匀速的输入我的身体,大概不到五分钟就会结束了。
你手冷不冷?她说着就用手背触碰了我还在输液的手。
我的手是温热的,天冷的时候我的身体会自动调节到高温模式,所以我并不觉得冷。
反而是她的手,感觉有点凉冰冰的,像秋天的雨。
我看看输液室外的天空,天还是灰蒙蒙的,秋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
等一会我过来给你拔针:她说完走进了护士站,和值班护士说着什么,气氛看起来很愉快的样子。
随后她脱下白大褂,翻找着我的病例,抽出我的病历本后走出了护士站。
脱掉白大褂的她,穿着一件水绿色的短袖衬衣,底色是紫红色的深色裤子,裤子上有着竖条纹,嵌着粉色和白色的线条,手里拿着我的病历本。
走到我面前,把病历本放我腿上,抬头看了下几乎空空如也的输液袋,按照惯例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低声答应。
她手脚麻利的撕开我手上的胶布拔掉针头,然后像变魔术一样从手心里拿出一个棉球按压在我的插针处,转头看我笑了一下。
这么近距离的对视,让我情不自禁的心跳加速,面红耳赤的我,感觉呼吸特别困难。
别紧张,没有流血了:她说着给我看棉球上的微量血迹,把棉球继续按压回去,把手拿给我自己按着,从我腿上取回她刚放下的病历本,取出我的雨伞,走在前面。
她低头在看我的病历本。
我看着她的身体,她上身看起来很娇小,如果我从后面抱住她,手臂能很轻松的从前面抱住她的双肩。
她的臀部看起来比较丰满。从身后抱住她,感觉会很美好,我的大脑突然这样告诉我。
她刚好回头看我,我的视线还在她身体的中心部位,她应该是发现我在看什么了,立刻转过头去了。
我突然对自己很恼火,为自己这样的粗鲁表现而生气,我拿起棉球丢进垃圾桶,快步走到她前面。
直到医院大门的遮雨屋檐下才停下脚步,我等她跟上来。
你走那么快干什么?她在我身后说,我听见她打开伞的声音。
我的书呢?我冷冰冰的问。
我正想给你说呢:她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打开伞遮住了我头顶的天空。
我们一起走进雨中,伞有点小,她执意要自己为我撑伞,我伸出手揽住她的肩,她的身体靠近了我。
默默走了十分钟,我都不知道我们这是在干什么,散步不像散步,走路又没有目的地。
这是要去哪里?我问。
去一家餐厅吃饭。
我不饿:我是个不解风情的人,在我认识林娜之前的岁月里,我对女人的好感仅限于善良以待。
那就陪我吃吧,我天天吃医院食堂都反胃了。
晚餐可以回家吃啊,你又不需要倒班。
我家在七十公里之外,你让我怎么回家吃饭。
那你怎么在这里上班,离家这么远,你是住宿舍吗?
我是来进修的,江老师。
你怎么知道我姓江?
她晃晃手里的病历本。
你要进修多久?
三个月。
还要多久才能回家?
一个月。
林娜说话嗓门很大,和她走了十分钟,说了几句话后我感觉耳膜快要穿孔了。
在我们同床共枕以后,我问她为什么讲话声音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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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而发,是作者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