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褪尽

作者:云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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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寺·下


      众人听她话音儿一顿,不由得瞪着眼珠子愣住——流血便是流血,又与那不堪入目的肠子有何关系?这岂非是风马牛不相及了?

      便听着蒲风继而道:“屠户皆知,杀猪时先要自颈部放血,在血中加入足量的盐便可让猪血不凝结,而凶手所用正是此法。

      若是取猪大肠数寸洗净再刮去了肠脂,以细细丝线扎紧开口,再灌猪血至极度充盈后勒死封口,这一段肠子便成为了一个血包。肠壁本就被胀得极薄,且可能经过了一些处理,若是再受剧烈撞击,便可使血包破裂,血液迅速溢出。

      照此一来,此法既可制造出死者腹部流血的假象,肠管所制的血包又可混在死者肠子中,且因污秽骇人使仵作急于将其塞回腹中,继而不被人发现。

      而凶手正是持利刃使死者腹部中刀,导致肠管溢出,大量出血而死。若是凶手仔细清洗了原有血迹,再以血包置于伤口附近用腰带支撑,便可造成死者在路上大量出血而死的假象,借暴雨之势,高明些的障眼法罢了。”

      蒲风说着,伸手探入怀中,二指居然夹出了一条被血染得微红的、皱皱巴巴的一大段肠子,放在了漆木盘上。

      “这便是学生今早依此法炮制的,方才经大家亲眼所见,此法也确实可行,故而据学生推测,若无意外,死者腹中应该也有这么一段——正是当时混在了死者肠子中,而仵作验尸时依律纳肠回腹缝合肚皮时不曾在意的。”

      张渊听着不住拿扇柄敲击着手心,才知那夜种种原来为此,就差喊出一声“好”来。

      主审大人皱眉道:“刘仵作,当堂剖腹来验。”

      “大人,这……”

      少卿垂眸,不动声色地抬手挥了挥,刘仵作见状不敢再出言违逆,只得皱着眉头照做。

      “大人英明啊!”陶刚拜服在地,满脸涕泪纵横,因他心知,此番真的是脱罪有望了。

      这当堂剖腹验尸之事,莫说是本朝,就算是自宋朝起至今,也是闻所未闻之事。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虽张壮已死,可怜他老母仍是过不了心里这道坎,哭得径直昏了过去。

      可即便如此,剖腹之事也是势在必行。

      堂下不免一片窸窸窣窣的交头接耳声。又有谁能想到,原本一件听起来再寻常不过的误杀案,且还是在证据齐全的情况之下还能发展出这样一番曲折?如今僵尸走尸说自然是立不住了,众人皆伸长了脖子看着堂上的动静,不知这少年人的一番骇人言论是否属实。

      蒲风立在一旁,因前夜亲自验实了此事,心里已有了九成把握。

      刘仵作准备着家伙儿什,又在尸身边烧了一小碟皂角,这才麻利儿地剥了死者上衣,剪了缝线,以锐利的小刀一层一层破开肚皮,横向扩大了伤口。

      尸臭骇人,不少人都拿袖子掩了口鼻。随着伤口扩大,烂糟糟泛着青黑的肠子胡噜噜地涌到了停尸板上,刘仵作强忍着恶心将肠子摊开了,果不其然发现了一段独立的肠管,而其余肠子并无中断。

      一新鲜、一微微溃烂发胀的两根肠管均置于了托盘上,形貌颇为相似。

      那东西由衙役托着给主审官过了目,大人看罢颔首正色道,“纵然你说的这两点均有一定道理,可若是犯人与死者相撞之时,那一刀已成了致命伤,便无你所提出的诸般假设前提。然,该日天气反常,至今仍不能判定死者遇害之时间,若是不能否认此点,那其他的无非是空中楼阁罢了。”

      蒲风拱手,“大人,意外相撞不同于挥刀砍杀,一柄砍柴的柴刀,若是能划破外衣表皮倒还可能,若说是深入腹内损伤经脉实在困难,不过这点倒是难以证实。

      可陶刚身高七尺有余,比张壮高上一头还要多,他若是正手持刀相撞出或是劈出一个横向切口,很难会在张壮脐部以下二指的位置。而陶刚对应的那个高度,大致要超出了他手臂长度。

      是以,学生敢断言,此案凶手绝非陶刚。再者,若论起作案动机,凶手趁着村里人去田里务农,在村旁大道上设出一个如此复杂的局来,又不能断定陶刚或者说是其他任何人会提着刀撞到尸体上,那就只剩下了一个理由——他想有人目睹张壮正好死于路边,而这个凶手一手制造的假象,正是为了掩饰死者的真正死亡地点。”

      主审官颔首,“凶手家中”

      “大人明鉴。那地点,要兼顾可以塑性尸僵,取新鲜血液和肠制作血袋,想来正是附近家中。

      而凶手能想到官府验尸时仵作会敛肠缝尸这样的细节,必然是曾参与过验尸之事,若非仵作,便是行人。历来官府验尸,须提刑在旁,由仵作及行人来参与此事,且多为贱民,不少兼任屠户贩肉谋生。而我朝户籍制度森严,依此抓捕凶手想来或有所获。”

      蒲风这一大段话说得众人皆是心服口服:无论是案情细节、凶手刻画抑或是搜查重点,解说得皆是头头是道,几乎无懈可击。

      萧少卿看着眼前也就是将近弱冠的瘦弱少年,此人一袭白衣上满是猩红血污,然于此堂堂大理寺的公堂之上却是毫无惧色,不免感叹后生可畏。而此人的才思锐气不免让他想到了一个人,一个,昔日故人……

      他的眼睑毫无征兆地跳了跳,继而将他的神思扯回了案情中。

      若说是此案人命众多、牵连甚广,倒也谈不上半分,只不过此间细节种种绝非常人可以想见,若说是数年以来的一桩奇案,不算虚言。

      主审官令牌飞出,着顺天府继续缉拿此案真凶,衙门差吏自即日起搜查京城东郊白河一带各间屋舍及住户户籍,凡有六月初九附近几日杀猪宰羊的,或是有人曾从事过仵作行人屠户一行的,以及该日与张壮此人有往来的,通通缉拿回顺天府审理。

      待此案尘埃落定后,由顺天府推官丁霖再拟罪案供词上呈刑部,交由法司衙门依律审理。

      农户陶刚虽未能遇事上报衙门,念在深受惊吓且悔罪心切,判以无罪,当即释放。

      蒲风笑着,眼角噙了泪,站在堂门口忽然拜服躬身。而陶刚和妻子吴氏更是磕头如捣蒜,相拥着喜极而泣。

      人群中又是一片此起彼伏的“大人圣明”。

      只听有百姓道:“原来主审乃是近几年新任的大理寺少卿萧大人啊,真乃是青天在世!”

      “要我说啊,堂上滔滔不绝的那位小兄弟也诚然是位人才,今儿真是开了眼啦。”

      “不敢不敢……”

      蒲风与众人客套着,赶紧遁出了人群中,不想在那角落处的柱子后面,居然藏着那个她一直搜寻的身影。

      他穿得本是毫不起眼,可她眼里似乎只有他无喜无悲的面容。

      蒲风摇摇头,颔首苦笑,继而一个箭步蹿到他面前,抱着臂撇嘴道:“也不知道谁说今天有事不来了,诶,我看今天天儿挺好的呀。”

      “小子,晚上炖肘子给你庆功。”

      那声音有些沙哑,却难掩几分引以为傲的欣慰之情,蒲风忍笑不住,却恍然发现对面之人有点不大对劲——他,似乎在轻轻地颤抖。蒲风抬头看他的面色,发觉他今日偏又穿得这样严实,一手撑在柱子上,额上一层细汗。

      李归尘虽嘴角挑了一点笑意,脸色却是透着青灰的白,眼帘微微垂着,连浓密的睫也不住轻颤。

      他这是怎么了?莫不是病了?

      蒲风愣在了那。李归尘却是忽然负着手施施然走了,不忘回头瞟了她一眼,“走罢,晚了可就买不到了。”

      她应了一声“诶”,快步跟在了他身后。

      因着自己一身猪血,引得不少人驻足白眼瞧着她,蒲风揉着脑后发髻发窘,而李归尘已脱下了青色外裳围在了她身上。

      那衣服对她来说实在是太宽大了,几乎拖到地上,蒲风只得匆匆套了袖子赶紧提着衣摆不放。也不知道是否因天气太热,穿得太多,她的面颊不禁有些绯然。

      “你可看到我今日在堂上如何?”

      “好是好,就是罗嗦了。”李归尘头也不回。

      蒲风“切”了一声,心道这口是心非的家伙,夸她一句怎么就这么难。

      二人行至路口,六抬青幔大轿前鸣锣开道,所有人等都只得避让在路边,垂首行礼。而自面前风光而过的,不是旁的高官仪仗,正是方才所见的大理寺少卿萧琰的轿撵。

      萧琰,萧润如……

      经年未见,此人终是得。偿。所。愿。

      李归尘避无可避,只得僵硬在那里,低下了头去。

      直到那轿子行远了,蒲风拉着他的袖子,他才面无表情地继续走下去。

      转眼日偏西陲,所有该来的,想躲的,随着此日将尽通通化为了云烟,消散。

      只可惜那肘子卖没了,当晚蒲风自己抱着砂锅足足吃了两只炖得晶亮软糯的大猪蹄,连佐的蘸料都是上好酱油配以干红辣椒煸香的麻油,洒了细细的嫩绿葱圈,引来了不知谁家的大花猫。

      而裴大夫昨日对蒲风的叮嘱,什么饮食清淡此类,早被二人抛到了九霄云外。

      李归尘只是吃了几口锅里的冬瓜,喝了半碗汤,再也没吃下别的什么东西。他托着腮静静看着蒲风狼吞虎咽,长舒了口气,笑容一闪,继而装作叹气道:“怎么办,钱都被你吃光了。”

      “放……哪有啊,就吃了两顿肉而已。”蒲风皱眉,且那顿五花肉明明是自己掏钱买的。

      “你说我放屁?”李归尘盯着她好笑道。

      “哪有哪有……”说漏嘴了,蒲风像拨浪鼓似的摆着头。

      适时,天色未黯,一轮淡若梨花瓣子的月若隐若无地缀在淡蓝的天幕边。

      有倦鸟叽喳归林。

      有时李归尘会想,这样活着究竟是对是错?

      说是安忍不动也好,说是怯懦偷生也罢,他自不是圣人亦非佛陀,一笑泯恩仇于他而言便是个笑话,也是讥讽。

      然而此时他看着蒲风吃得油亮的小嘴,居然对眼前的生活产生了一丝奢恋。

      “蒲风啊,吃完了记得自己把碗都刷干净了,锅和灶台别忘了。”

      蒲风的油手举着骨头,“好嘞您了!”

      两日后,顺天府捕快何谅搜查到东郊白水旁有一户人家,家主乃叫陈吉的,自父辈起便是屠户。此人曾参与过几次验尸,后因办事不规矩被屏退。陈吉月余前为张壮所诈钱财二十两,案发当日邻居街坊曾看到张壮进入陈吉家。现陈吉不知下落。

      十日后,陈吉于直隶保定府被捕,后押送至顺天府衙门,承认了杀害张壮之事实及经过。言说与张壮乃是因钱财发生争执,后一气之下随手抄了把刀砍向了张壮,遂心生此计,但当时无心陷害陶刚,本欲躲在树后,以石块掷于死者腹部造成张壮被人杀害于路旁之假象,不想此时陶刚正巧撞上了尸首。

      陈吉最后判以秋后待斩,押入了刑部大牢,至此,在京中沸沸扬扬了一时的“南郊暴雨杀尸案”终尘埃落定。

      谁都不曾想到,破此奇案之人,却仅是个未及弱冠的白衣秀士,名唤蒲风的。此人不免在百姓口耳相传间有了些小小声名。

      蒲风自然知道,若无面前此人,她未尝涉足刑名之事,如何能如此顺风顺水破了此案,可他又半分也不愿谈及此案。

      而李归尘依旧是寅时扛着锄头下田,辰时回来洗把脸,开始做饭喂鸡喂鸭洗衣服……有集的时候,骑着花生打着盹去卖菜,平日闲暇便歪在树下的躺椅那发呆。他睡得早,天一擦黑便睡了,几乎从不点灯。

      这样的日子一长了,蒲风忙着赶交印刻房老板的稿子,自己的那一堆胡乱猜测也便作罢了。

      可或许,该来的始终跑不掉,蒲风无心科举,竟被张渊强拉着做了他的素衣幕僚,这日子可还没过三天,好巧不巧来了个大案子。

      这案子另表一书,蒲风一时算是身陷了泥淖,再也甭想写写话本混日子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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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下案预告:轮回道。 “中元暗夜,莫出家门。”
    笔者胆小,半夜码字,应该看着不吓人。
    第一个案子比较单纯,牵连的人物势力也少,可能悬疑性稍弱,咱们往后接着瞧~另,跳过楔子的小天使建议去看一眼楔子,不然会以为男主脑子不大正常。
    好的,下面的一堆可以跳过去了~ 喜欢的小天使别忘了收藏一个,胡子不弃坑。
    ~~~~~~~~~~~~~~~~~~~~~~~~~~~~~~~~~~~~~~~~~
    啰嗦几句,明中晚期,尤其是万历朝,国家官员空缺多,管理也相对松弛,此时期市井文化欣荣,早期资本主义萌芽也差不多诞生在这个阶段。本文约莫着就架空在这个时候,鱼龙混杂见怪莫怪。
    另外,明朝的厂卫制度在永乐之后才大致确立。而锦衣卫在洪武朝就出现了,东厂晚于锦衣卫由明成祖朱棣设立,双方有业务重合,不难想象矛盾激烈。锦衣卫在纪纲任指挥使时期(永乐年间)权利达到顶峰(抄家、打小报告及构陷忠良业务娴熟),后来东厂以及存在过一时的西厂及内行厂曾一家独大,那时候庶吉士尚且要在公公面前俯首帖耳,更别提区区锦衣卫。
    不过也不尽然,宦官集团受到压制的时候,也出现过锦衣卫东厂平权时期。此外锦衣卫中也有如袁彬、沈炼、牟斌这样的忠臣义士,不都是心狠手辣黑心黑肠的主。
    再提一扣扣,锦衣卫官职乃是世袭,家中军户,譬如父亲是百户,等到日后儿子可以顶父亲的缺(继任百户)。若是家中的哥哥们也有做锦衣卫的,哥哥死了弟弟可以晋级升官。因世袭一点,朝中势力喜欢把子弟安插入锦衣卫,哪怕过不了考核成了虚职也是好的(故而有大明锦衣卫冗员考的文献)。
    啰啰嗦嗦说了一堆,也不尽然属实,笔者纯纯理科生,浅薄观点罢了。另外,《绣春刀》系列电影真是要点大大的赞,路阳导演对明史理解可见一斑,虽是平行世界的设定,完全不影响时代背景的展现,细节扣得准,叹为观止。
    欢迎交流哈~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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